对于我的新目标,其实我并没有什么头绪,开始的时候,我想最好是多作观察吧!
沈嘉澄、沈嘉伟医生医务所在早上九时十五分开始有护士上班,九时三十分开诊。
下午一时半休息,四时重开,晚上九时收工。
沈嘉伟医生的工作时间真长啊!晚上九时才下班,哪有时间拍拖?所以我假设他没有女朋友。
根据观察,沈嘉伟医生九点钟会在街角的OceanCafe吃早餐看报纸,然后才回诊所工作,这时候,诊所里该已有两三个病人在等着。
透过诊所的玻璃门看过去,就算没病人,沈医生也很少走出诊症室,据说他多半会在里面看书。
晚上,他往往不能准时下班,因为总有病人在八时五十九分才踏进来,甚至在九时十五分之后,还会有看见未关门而闯进来的病人,所以沈医生通常在九时三十分左右才下班的。
九时三十分才下班,哪有时间限朋友见面?所以我假设沈医生是没有太多朋友的,特别是女性朋友。
沈嘉澄医生跟我说过:“我没什么朋友,但病人就是我的朋友。”所以我虽然比他年轻数十年,也能跟他做朋友。因此,我相信也能跟沈嘉伟医生成为朋友。
因为病人会跟医生成为朋友,所以我很留意在医务所出入的病人。
湾仔是个旧区,来看病的也多是这个区的老弱妇孺,只是再向铜锣湾那边一点的皇后大道东,有合和中心等繁盛的商业中心,有好些在那边上班的上班族,会在午饭或下班时分来看病。
来看病的上班族当中,当然有年轻的0L啦!我仔细计算过,女上班族与男上班族在诊症室里逗留的时间差不多,所以沈医生该是不会特别厚待OL病人的。
但也常常会看见OL求诊者离开讼所的时候,一脸笑意,眉目含情,大有不药而愈的样子,当然哕!那是高大漂亮的沈嘉伟医生嘛!还有,他对病人是那么温柔、细心。
幸而,到现在为止,还没有OL在医务所关门时等沈医生下班,所以我大概是可以放心一段日子的。
常常到沈医生医务所的,还有他的菲佣Mayer,她隔一两天会拿堡好的汤来给沈医生,据说这是沈妈妈的主意。
Mayer是一个年青、健谈、不怎么漂亮的菲律宾女人,她会讲一点广东话,所以常常跟诊所的姑娘和街坊聊天。
她也常常到我们隔壁的快乐面包店买面包,也会来我们的药店买点药材堡汤,间中会跟我聊一两句。
这天,当她进来买淮山和蜜枣的时候,看着她的笑容,我有了个想法。
我想出了达到目标的第一步该做什么。
幸好妈在Mayer进来的时候回来了,我告诉她我要出去一阵,然后悄声对Mayer说:“我要到你主人家附近送货,但不认得路,我可以跟你回去吗?”
没有机心的Mayer并没奇怪我怎么知道她的住处,也没有问我其实要去什么地方,就应承了。
她说:“但我还要去街市买完莱才回去。”
“好呀!我陪你去,顺便替你拿一点。”
我和她笑容满脸的走向街市,她买的菜还真多,她说既然有人为她拿,她就多买一点了,这样明天就不用出来买菜。
我两手提满了猪肉、菜心、鸡蛋,跟她步上了的士。
她吩咐的士司机说丹拿山。
原来沈嘉伟医生住在丹拿山。
“沈医生待你真好,他让你每天乘的士来回买菜吗?”我是这样打开话匣子的。
“对呀!沈医生对人很好,他也不是各啬的人。他说我拿着满手的菜太重,就不该去等专线小巴啦广
在车上Mayer噼里巴啦地说个不停,我真害怕司机以为我也是她的菲佣姐妹。
车停在丹拿花园C座,Mayer付了钱之后问我:
“你要去哪一座?我可以带你去。刚才还没问你,你们药店也送货的吗?”
我胡乱编一些谎话:“是送燕窝和鲍鱼这些贵价的海味,他们惠顾上千元,我们才送货的。”
“但你没拿货来,是忘了吗?”她问。
“我只是先来认认路,方便——梭送货而已。我先替你把菜拿进屋内吧广
我们进了C座的28号屋,是一幢单幢式有小花园的洋房,那是沈医生的家。
是一个很整洁的地方。全产白色,连电视框、沙发、地毡也是白色的。
“沈医生很喜欢白色吗?”我问。
“对,他有点洁癖。”Mayer答。
我趁Mayer进了厨房,很快的在大厅里走了一遍,墙上、柜上也没有女孩子的相片,更没有沈医生与女孩子的合照。
我想出了最完美的问题试探看问:“沈医生的太太也喜欢白色吗?她也一样有洁癖?”
“沈医生还未有太太的。”Mayer在厨房里叫出来答道,我欣喜莫名。
但,女朋友呢?这又该怎样试探?但Mayer却说出了令我失望的话。
“但沈医生的女朋友却不喜欢干净,常常把这里弄得一塌糊涂!”
他有女朋友?还是住在这里的!
这时候,冷不防一只圣班纳狗从花园外冲进来,我吓得尖叫。
Mayer立即把它叫住,“Timorthy别这样吓着人家!”然后转过来对我说:“这是Timorthy,沈医生常说它是他最要好的女朋友。别看它傻乎乎的,它可是只狗女来的,Timorthy这名字据说是沈医生中学时代暗恋过的一个女同学的名字。”
我看着这大狗,对它兴起莫名的敌意。我从小不爱养宠物,药材铺养来捉老鼠的老猫肥猪又肥又懒,常常睡在路中央挡路,有顾客来的时候,它又会跳到玻璃柜上卖乖。我不断给它吃的,要令它终有一天跳不上玻璃柜台,那我再不用为它清理玻璃面上的猫毛。
讨厌猫,更讨厌狗,据说小时候我给流浪狗追过、咬过。记忆中没有父母呵护、兄姐关心的场面。只记得二哥不停吓唬我:你会染上疯狗症!你要去医院打一百八十八支棒球棍般粗的针,是打在肚脐上面的,痛死人!
我下意识地坐到开放式厨房旁边的吧凳上面把困缩起来。
“别害怕,Timorhty其实是很驯良的,你只要摸摸它,拍拍它,你就能跟它做朋友。”Mayer说。
我才不要跟它做朋友,但Mayer接下来的话令我改变初衷。
“沈医生说,他将来的女朋友一定要爱狗,他说如果必定要选择,他宁愿放弃女朋友也不放弃狗!”
将来的女朋友?即是他现在没女朋友哕!
我兴奋得从吧凳上跳下来,Timorthy抓紧时机走过来嗅我的脚,我战战兢兢地伸出手,在它的背上轻拍两下,说:“狗,知道吗?我们将成为好朋友。”
因为是初次来,我想这次不可能参观沈医生的睡房和其他的了,我跟Mayer也未渴得够熟,为免她生起疑心,我跟她告别。
这一次的成绩已经很好了,因为我侦知沈医生没有太太、也没有女朋友,还有……他将来的女朋友一定要爱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