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
一个细雨纷飞,寒气逼人的隆冬。
傍晚五点,织宁独自留在他们下榻的饭店内。她坐在窗边,透过雾茫茫的窗子好奇地往外望,从这里可以清楚俯视附近的著名古迹,还可以看到古迹旁的小学操场,甚至可以看到一些穿球衣的小男生不畏细雨,继续在操场上进行棒球比赛。
看着那些孩子专心地投球,挥棒打击后拚命地奔跑,整个人扑在地上去抢垒包,搞得灰头土脸,身上的球衣脏兮兮的,却因为得分而全队快乐地欢呼、嘻嘻哈哈地拥抱在一起的模样,织宁忍不住笑了。真是一群可爱的孩子啊!
成长过程中,她大多时间都待在台北念书、工作,偶尔会回到故乡看看,不过,还不曾踏上府城台南。
这是她第一次来台南,虽然是初次造访,不过,她发现自己很喜欢这座充满古典韵味的城市。这里的生活步调很悠闲,到处都可以看到古迹,拥有好多好多的绿树,整个城市散发着宁静的气息。
当然,她喜欢这里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这里有好多美食!昨天晚上,杰修就带着她去品尝最著名的度小月担仔面、阿憨咸粥、福记肉圆……吃得她快撑死了。
杰修应该快回来了吧?织宁满脸期待地看看手表。他说顺利的话就可以直接签约,最晚五点半以前一定会回来。
为了工作,杰修在周六一早搭着飞机从台北直奔台南来洽谈合约,因为这一阵子他的工作很忙,两人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所以,当他开口说希望她能跟他一起南下出差时,织宁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
反正她周六和周日都不用上班,只要可以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哪里都是天堂。
叮铃铃铃~~
专属的来电铃声响起,织宁满脸期待地接起手机。“杰!”
“我在计程车上。”彼端的声音充满笑意。“车子快到达饭店了,你现在下来,我们出去大吃一顿。”
“好,我马上下去!”织宁满脸笑容地合上手机,匆匆跑进浴室洗了把脸后,抓起外套就雀跃地往外冲。好棒,杰终于忙完公事了!
来台南这两天,虽然杰修大部分的时间都忙着处理公事,织宁都自己一个人留在房间内,可是她一句话也没抱怨过,反正她可以在房间里看书,最重要的是,她好珍惜可以和他共度的时光,每一分、每一秒都觉得很甜蜜。
冲到饭店门口后,果然看到一辆计程车已停在前方,杰修摇下车窗对她唤着。“织宁,上来!”
她兴冲冲地上车。“忙完了?”
“嗯,都处理好了。”
身上那套来自英国的纯手工三件式西装,将巩杰修衬得更英挺出众、器宇轩昂。他眉黑如墨,黑瞳炯炯有神,鼻如悬胆,轮廓分明的五官自然彰显出菁英气息,再搭配高大修长的身躯、笔直的长腿,是个一站在路边,就会令女人心跳失控的大帅哥。
巩杰修亲匿地握住她的手。“要你跟我来出差,这两天我却一直忙着开会,连最著名的赤崁楼,还有饭店附近的孔庙,我都忙到连陪你去逛逛的时间都没有。一个人在饭店很无聊吧?”
“才不无聊。我刚好可以利用时间,把一直想看却没有时间看的《追风筝的孩子》看完啊!真的好好看喔,害我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
“哭得很惨喔?难怪你的眼睛到现在还红通通的,连鼻子也红了。”他爱怜地轻抚她的小鼻头。
“鼻子也红了?”织宁花容失色,想拿出镜子看一下,这才发现自己连随身包包都忘了带出来。“啊,人家这样会不会很丑?”
“丑翻了,活像是红鼻子的小妖怪。”巩杰修坏坏地逗她,笑容更加飞扬。
织宁气呼呼地别过脸蛋。“好、好,我是丑八怪!那你放我下车,不要跟我走在一起,省得我丢你的脸。”
他哈哈大笑,大手紧紧搂住她的纤腰。“这样就生气啦?真是小气鬼。你放心,就算你变成红鼻子、绿眼睛的小妖怪,依旧是我最喜欢的织宁。”
亲匿地揉揉她的秀发,无比爱怜地在她的额头上落下一吻。
“不要闹啦!”织宁羞得手足无措,轻轻推开他。“司机在前面……杰,我们到底要去哪里啊?要先去吃东西吗?”
“呵呵,秘密!”他莫测高深地微笑。
他最喜欢她这份单纯无垢的笑容,更喜欢她的善解人意。这一阵子为了处理繁忙的公务,有时候他不得不耽误跟她的约会,甚至一通电话就临时取消,但织宁从不抱怨。
她总是笑笑地叫他要记得吃饭,不可以吃冷便当,一忙完就要赶快回家睡觉,别担心她。如此温婉又蕙质兰心的好女孩,他如何不爱?
身边有好多朋友总说织宁好幸运,可以遇到他这么优秀深情的好男人,真是麻雀变凤凰。其实,他非常讨厌听到这类的话。对他而言,织宁原本就是凤凰,她拥有独一无二的耀眼光采,她是个杰出、秀外慧中的好女孩,能得到她的芳心,才是他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织宁笑着睨他一眼。“还搞神秘呢!到底要去哪儿嘛?”
正说着,计程车已经停下来了,司机微笑道:“到啦!前面就是著名的武庙。”
“谢谢。”巩杰修付了车资后,拉着织宁下车。
织宁呆呆地跟着他走,冬雨绵绵,附近好像有人在卖烤番薯,空气中飘散着暖暖的香气。
“杰,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啊?”嗯……有点冷耶,出来时太匆忙,忘了带围巾。
“乖,跟着我走就对了。”注意到她的指尖有点冰冷,巩杰修立刻解下自己的大围巾围住她的粉颈,两人亲密地围在一起,厚实大掌搂住她的肩头,让自身的温度暖暖地包围着她。“又不带围巾出门,你喔,真是懒丫头。”
织宁俏皮地吐吐舌尖,整个人紧紧地偎着他。“对啦,我就是小懒猪嘛!反正我知道你最慷慨了,一定会分我围一半啊!”
好喜欢跟他围着同一条围巾喔!有股难以言喻的亲密及幸福,这么接近他,可以嗅闻到他身上那粗犷又干爽的气息,还有淡淡的烟草味。
而且啊,他这条围巾还是她亲手编织的呢!
还在念大学的时候,某天她一时兴起,想要亲手勾条围巾送给他,于是拉着珊陪她上街去买棒针和毛线,每天除了上课、吃饭和睡觉之外,就是聚精会神地猛编织。
一开始,她还常被棒针戳到,痛得她哇哇大叫。她很哀怨地发现自己真是笨拙,根本没有编织的天分。不过啊,为了给杰修一个惊喜,她还是咬紧牙根,日夜赶工,终于在他生日前织出一条size超长的围巾。
一直到现在,织宁还是清楚地记得杰修收到围巾时有多么惊喜。尽管围巾已经有点旧了,但这么多年来,只要冬天一到,他一定会拿出这条围巾御寒,把它当成无价之宝。
开心地偎在他怀中走着,突然,前方有个招牌吸引了织宁的目光。“哇!义丰冬瓜茶耶!杰,我曾经在很多美食杂志上看到这家店的相关报导,听说他们的冬瓜茶是遵循古法熬煮的,非常好喝,人家想喝喝看。”
“好啊。不过天气冷,你不能喝太多冰的,免得咳嗽,只能喝去冰的。”
“没问题!”织宁甜蜜地勾着他的手。“反正我也不渴,我们合喝一杯小杯的就好。”
杰修买来冬瓜茶后,两人你一口、我一口地合力解决。
“真的很甘甜耶!啊,我越来越喜欢台南市了。”织宁一脸满足地说。“不但到处都是美食,连冬瓜茶也这么好喝。待会儿我们回饭店前,我还要再买一杯带回去喝!”
他笑着取笑她。“你喔,每天就知道吃吃吃,当心变成小胖猪喔!”
织宁娇嗔地轻捶他。“我变成小胖猪你就不爱我了吗?真是现实!”
两人打打闹闹的,之后脚步一转,巩杰修带着她进入一座古庙。
大概是下雨天的关系,庙里面有点冷清,两人在正殿恭敬地对着神像合掌参拜后,他拉着她的手走到后殿,进入一间独立的殿堂。
织宁越来越好奇了。“杰,你怎么会想要带我来拜拜?”
她知道他是无神论者,当年他要去当兵时,她硬要拉着他去庙里求个平安符,他都推说有事,后来还是她气不过,自己跑到龙山寺求了个平安符硬塞在他身上的。
巩杰修微笑地道:“抬头看看这里供奉的是什么神明?”
织宁好奇地定睛一看,只见神坛上有一尊蓄着白发,笑容慈祥的神像。“啊,是月下老人!”
“没错。”巩杰修的眼底跳跃着炽热的光芒。“我是听一个朋友说的,他说台南市武庙所供奉的月老非常灵验,只要诚心诚意地向它祈求,有情人就可以终生厮守,不管发生任何阻碍都可以化解。”
他拉着织宁一起在神坛前跪下,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一个蓝色的盒子,一打开,赫然是一对造型简洁优雅的对戒。
“你愿意嫁给我吗?让我照顾你一辈子,也请你照顾我一辈子,好不好?”他深情款款地凝视她,眸底溢满坚若盘石的柔情。
“你……”织宁的眼眶已经发红了,鼻头一酸,晶莹的泪珠就要夺眶而出。
老天!她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刻的震撼及感动,心爱的男人竟在这么神圣的地方向她求婚!
“傻丫头,别只会哭啊!”他扬起温文儒雅的笑容。“乖,要说‘好’。”他的笑容看似优雅从容,其实心底很紧张,好怕她拒绝。
织宁的泪水滑落腮边。“可是……可是你的家人……杰,我不希望你为难。”她知道,他的家人非常反对他们在一起。
他眸光一凛,一字一句,坚定地道:“我们的未来不需要别人来决定。这是我们的人生,倘若他们愿意献上祝福,我很高兴;即使不愿意,那也无妨。没有人可以阻止我得到幸福,更没有人可以将我们拆散。”
事实上,他早就决定了,无论如何,他一定要迎娶织宁为妻。她是他的最爱,也是他早就认定的人生伴侣,身分证上的配偶栏,他只想填上她的名字。
而且,他已做了最坏的打算。身为人子,他非常不愿意再跟双亲起冲突,但倘若情况逼得他不得不作山抉择的话,那么,他不惜放弃“御鼎集团”接班人的资格,也绝不放弃最爱的女人。
他会再试着跟双亲沟通,让他们看到织宁单纯良善的一面,接受她成为巩家的媳妇。但,如果他们仍坚决反对,杰修打算带着织宁放弃一切,到外头从头开始。
他对自己有充分的信心,他并不是完全没有吃过苦头的大少爷,他可以靠自己的能力谋得一份很好的工作,给织宁一个温暖甜蜜的家。
他牵起她的手,让柔荑贴住他的左边胸膛,熨在心口上。“宁,相信我。告诉我你愿意,就在这里,在月老的见证下,把你的一生交给我,让我成为你的丈夫,你生生世世的恋人。这一生无论贫贱富贵,我们都患难与共,不离不弃,永不分离。”
“我……”泪如雨下的她哽咽地道:“我愿意。”
他眸光闪动,满意地亲吻她的脸颊,执起她的手,取出女戒为她套上。
“换你了,快点把我套牢吧!”杰修神采飞扬地微笑,黑眸熠熠生辉。
织宁红着脸,觉得心脏咚咚咚咚,跳得好快。她取出盒内的男戒,小手微微发抖,深吸一口气后,虔诚地套入杰修左手的无名指。
杰修把她的手包在掌心内,黑瞳炯亮炙烫。“你知道为什么结婚戒指要配戴在左手的无名指吗?”
“为什么?”
“因为有一派说法是,古埃及人相信,左手无名指有一条很纤细的神经直通心脏,所以,这里要配戴象征誓言的结婚戒指,代表此心不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