偌大的办公室里,除了喘息声外,隐约还有女子低泣的声音。
“我喜欢你,你听到了没?”凌云瞪着连水霏啜泣的小脸,僵硬的这么说,大手仍抱着她chi|luo的身子。
“你闭嘴。”她现在整个人好乱,心也好乱,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的感情。
“我还没说完!”他气恼的搂紧她,被她像孩子般无助的啜泣弄乱了心。
“你究竟在担忧什么?为什么要假装我们没有怎么样?”
他都抛开男性的颜面,不顾可能会被拒绝的尴尬,开口说喜欢她了,她还有什么好哭的?
凌云一直想着,那天她刻意诱惑他,或许不仅是因为柯以廷的出现,如果不是对他也有感觉,她不会在他身下放浪的承欢娇吟,因为,她并不是那种yin/荡的女人。
或许她对他也有一些喜欢,只是她有什么顾忌不愿说出口。
连水霏沉默的啜泣了会儿,等情绪比较稳定后,才抬眸望着他,哽咽道:“你为什么一定要这样逼我呢?难道就不能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当那天只是意外就好?”
她已经努力让自己心静如止水,假装没有注意到他对她造成的影响有多么大,才不会让她对他有期望。
如果可以,他能不能最好别爱她?
“因为我喜欢你啊!”凌云粗声低吼,抬手拭去她的泪水,“我已经喜欢你那么久了,怎么可能轻易放弃你?”
多年来,她一直搁在他心上,他也不曾想过要遗忘她。
“你喜欢我很久了?”连水霏讶异的望着他,以为他只是随便说说哄她而已,却看到他认真的眼神,令她心颤。
如果他说的是实话,那么,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是她进俱乐部工作时,他就开始喜欢她了吗?
凌云瞪着她困惑的小脸,那张梨花带雨的小脸,让他不知道该如何生气。
她竟然迟钝至此,连曾经和他与古慕天读同一所高中都不知道,更夸张的是,古慕天还曾拿情书给她。
他好想用力摇晃她的脑袋,问她为什么可以迟钝到这个地步。
但回头想想,或许当时他与古慕天对她来说,根本只是路人甲,她对于他们的存在只怕毫不在意吧?
他望着她,无奈的叹口气,“看来你真的把我和慕天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我们以前认识吗?”连水霏眨泪泪眸,不解的问。
他头痛的低吟,虽然早就知道她几乎彻底忘记那段青涩的岁月,但他还是觉得她很夸张。
“高中的时候,是不是有个男孩写情书给你?”他试图唤起她的回忆。
虽然那个愚蠢的举动曾经让他不敢承认,但现在他的心态已经不再扭扭捏捏,反而很希望她能知道那就是他写的。
连水霏歪着脑袋,很认真的回想着那段青涩的岁月,一名身穿学生制服并留着平头的男孩忽然浮现脑海。
那个男孩长得不算帅,但眉宇间有着一股超龄的成熟,模样很酷,浓浓的双眉不是一双炯亮有神的黑眸,某一天,他拿了一封信给她。
把信交给她以后,他什么话也没有说就转身离去。
当她打开信一看,才发现那是一封告白信,也就是大家所说的情书。
后来她从同学那里听说,那个男生好像是姓古,是隔壁班的同学,生性沉默寡言,很少与人来往,唯一的好朋友是个优等生。
由于他大刺刺的在同学面前将信交给她,这件事被许多同学迅速传开来,于是就有谁喜欢谁的传言出现在校园每个角落。
女孩被男孩欣赏虽令人羞涩,但又令人窃喜,她当时也认为那是一件值得骄傲且开心的事。然而,当这件事被传开以后,那个男孩却极力的否认那封信是他写的,让她有种被人耍的感觉。
后来,当她再见到那个男孩时,始终不曾给他好脸色看。
这件学生时代幼稚而纯真的插曲,早就被她遗忘在过去的回忆里。
“对啊,你怎么会知道?”连水霏望着凌云阴郁的脸庞,脑海中掠过某种猜测,忽然惊叫道:“等等,你该不会是跟我读同一间高中吧?”所以他才会知道这件事,是吗?
她的后知后觉令凌云无言,他轻叹口气后才道:“不止如此,拿那封信给你的人就是慕天,你都没有发现吗?”
“啊?”连水霏错愕得连嘴都忘了要合上,因为她很难想像她曾经与老板在同一间学校读书,他甚至还曾经拿情书给她!
她从未认真的将那个男孩的长相记住,尤其又经过了这么多年,她早就几乎忘记了那个男孩,但经过凌云的提醒,仔细回想,老板跟记忆中的男孩似乎有几分相像。
“很惊讶吗?”她的反应在凌云的预料之中,他揉揉她的发,眼神深邃而幽远的望着她,轻笑道:“不过,那封信确实不是慕天写的,他只是帮他的好兄弟当信差而已。”
连水霏望着他深幽的黑眸,似乎有一种要被融化的感觉,双颊浮上羞涩的粉红。
“那是我写的。”凌云轻抚她粉嫩的脸颊,嗓音轻柔而温醇。“那个喜欢你的男孩是我。”
连水霏愣愣的望着他,轻轻呢喃,“是你……”原来他们过去曾经有过这么一段插曲。
她并没有被耍,因为真的有一个男孩曾经喜欢她,在她年少的岁月里添上些许微酸的心情。
而那个男孩,到现在还喜欢着她,对她难以忘怀。
然而,她并非没有恋爱经验的女人,她知道爱情是充满梦幻却又不切实际的梦,一旦回归现实,再多的爱恋最后都会变成丑陋的背叛。
深深的望着凌云温柔的黑眸,连水霏已经无法再说什么。
她该如何回应他的感情才好?
这天,有一件重大的事比俱乐部开门做生意更重要,那就是老板古慕天结婚的日子。
为了庆祝老板结婚,凌云宣布,从老板结婚当天算起,俱乐部所有人休假三天,而在婚礼当天,男性员工一律穿西装当伴郎或招待,女性员工则穿上小礼服当伴娘。
婚礼在市区的一间五星级饭店举行,当俱乐部的牛郎们都换上特地准备的礼服站在入口处迎宾,被一字排开的十几名俊美男子迎接的女性宾客们个个都看傻了眼,有些女性宾客甚至向他们要起电话来。
下午五点半,距离婚礼开场只剩下一个小时了,然而还有人没有出现。
凌云站在饭店外头,不断四处张望,寻找熟悉的娇小身影。
“凌经理,你在等谁呀?”俱乐部其中一名同事小徐,看到凌云的举动以后上前询问。
“你有看小霏来吗?”
原本约好下午一点就要到饭店集合,准备婚礼的事宜,没想到此刻都已经五点半了,她还没有出现,他打了好几通电话给她,却都转语音信箱,若非婚礼会场有许多事情让他走不开,他早就杀到她家去了。
“我从刚才就一直站在门外,但都没有看到他出现。”小徐摇摇头道。
“该不会是被什么事情耽搁了吧?”凌云担忧的喃喃自语,没有见到那个人儿,他一直无法静下心来,甚至开始胡乱猜测她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意外。
“而且,不止小霏还没来,就连我们可爱的会计美眉也还没到。”小徐搔搔头,“要是浅安再不来,那伴娘就会少一个了。”
“浅安也没有来?”凌云皱起眉。“有打过电话问她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吗?”
“刚刚打过,可是电话没有接通。”
凌云在确认会场的事情都告一段落后,拿出车钥匙交给一旁的泊车小弟,要小弟将他的车子开来,因为他打算亲自上门去逮人。
“对不起——”
忽然一道熟悉的嗓音由远而近传来,凌云转身一看,一抹娇小的身影飞快的朝他的方向奔跑而来,当他看清楚是谁时,心中担忧的大石顿时放下。
“呼呼呼……对不起,我迟到了……哎哟,好累……”跑到凌云的身前三步远处停下脚步,连水霏气喘呼吁,小脸因为奔跑而泛红。
“你可终于来了。”凌云朝她走近,不怀好意的微笑,黑眸微沉,嗓音中带着不易让人察觉的怒意。
“对不起啦……我睡过头了,所以、所以才会迟到……好喘……”她边喘边解释,感觉肺里的空气都快不够用了。
她睡到五点时忽然惊醒,看了下时钟才发现已经下午五点,更惨的是,她还发现手机没电了。
当她换好手机电池开机后,便发现有好几通留言,都是凌云的。
想必他一定很担心她,才会打了好多通电话给她。
“还好你来了,现在就只剩下浅安还没到。”小徐高兴的说。
“喔,对了!”好不容易气息比较平稳后,连水霏赶紧道:“我出门之前有接到浅安的电话,她说她人不舒服要去看医生,所以没有办法来参加老板的婚礼。”
“什么?”小徐哀号了声,“怎么这么突然?这下子我们要去哪里生出一个伴娘啊?”婚礼上的伴郎、伴娘要成双成对才行啊!
光是看老板牵着新娘下礼车,那种小心呵护的模样以及温柔的神情,是俱乐部的员工从不曾见过的,可见他有多在乎新娘子。
所以,要是这场婚礼有什么细节出了差错,只怕会被老板砍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