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将军 第3章(2)
作者:楼雨晴
  那一夜,他等在墙的另一面。

  “听说,你要走了?”不知等了多久,另一头传来她特有的清润嗓音。

  “嗯。”心房酸酸的,如果还有什么令他留恋、割舍不下,也只剩记忆中那道娃娃音,还有她给的温情。

  “也好,自己保重。”能帮他的,就帮到这里,往后便看他自己了。

  “小姐——”他一时冲动,脱口要求:“能不能请你,掌心贴着墙面,一下就好。”

  她不解,困惑地抬手,贴上冰冷的墙面。“这样吗?你想做什么?”

  他轻轻地,也将掌心贴上,隔着一道厚实的墙,却仿佛能感到她透过来的温度。

  “谢谢你,小姐。”他目光含泪,哑声道。终于,能够将这句迟了多年的话说出口。

  “临走前,可否让我知道你的名字?我想记住你。”

  “映宛,我叫梅映宛。”

  “嗯。”梅映宛,他记住了,这个名字,他会刻在心间,永生永世,不忘。

  他应得严肃、庄重,惹她失笑。“怎么记?你又没见过我。”

  “不,我见过。”她生得好美,就像她院前栽种的那株梅树一样,雪肤玉貌,清雅出尘,那声音他已牢记在灵魂深处,只消一开口,他便能认出她来。

  他是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子,只能喑地里偷偷瞧她几眼,做为日后思忆的凭据。

  “你打算去哪里?缺不缺盘缠?我这儿有些银两,你先应应急。啊,对了,你有落脚处吗?城外有处小屋,是我家的产业,你先暂住在那里,生活安定了再做盘算。”

  “小姐不必费心,我应付得来。”她帮他的已经够多了,将来,他想靠自己。

  那年,他十五,她十三。

  *

  那日之后,他们不再有交集。

  小小少年脱离了大娘的恶意凌虐,反而活得更宽广自在。他在一处小村落待了下来,白天,他猎些山禽野味,便足以三餐温饱。

  村子里的人都很和善,有时他猎了整头的山猪,便分食给左邻右舍。隔壁的大娘见他一人孤苦零丁,会替他补补衫、分送些自家种的白菜:他替年纪稍长的阿伯砍柴挑水,阿伯便将老母鸡下的蛋送来给他;村子里有个退休的镖师,年轻时颇富盛名,知他有心,便教他习武。

  晚上,他勤练武艺、研读兵书,有时在兴头上,烛火燃尽、鸡啼破晓,他都浑然未觉。

  就这样过了三年。

  那日,他砍了柴,送到人户人家,收了碎银,再到市集里将大婶托售的白菜给卖完,不经意听人谈起,梅御史家的闺女要嫁人了。

  姓梅的御史有几人?只有一个。

  梅御史有几个女儿?很多。所以,不一定会是她——

  然而,最后的自我安慰,教“梅映宛”三字给打碎了。

  名唤梅映宛的官家千金,他左思右想也只有一个。

  那一瞬间,胸口好似遗落了什么,空空荡荡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慌什么、失落什么——

  她要嫁人了,对象也是当官的独生子,门当户对,所以她会过得好,夫婿疼宠,锦衣玉食,富贵终身。

  他喃喃告诉自己,不受控制的双腿来到御史府门前,也不知怎地,就这样傻傻站了好几个时辰。

  于是,他看见她在家丁婢仆的护送下,进了山上的普宁寺。

  据说那是她的意思,成亲之前,她要入寺庙斋戒七日,抄经书,为父母祈福,这是她身为女儿,出嫁前唯一能尽的小小孝道。

  那七日,他总是来到庙前。如果说,他也有什么心愿,那么他希望,菩萨保佑她幸福,她嫁的那个人,一定要很疼她。

  他没有大把的财富可以添香油钱,只有几锭碎银子,但是他有诚意,他有满满的诚意,他拜了又拜,头磕了又磕,只求菩萨听见他的心愿。

  他还是天天来,以往,隔着一道墙,如今,隔着一间间的厢房,守着她。

  这是他最后、最后,能守护她的时日。

  直到第七日,或许是出嫁在即,她睡不着,披了衣,由寺庙后门出来,偶尔抬头赏着月光,偶尔低垂螓首不知在想什么。

  见她走远了,他不放心,悄悄跟随身后。果然没错,她心不在焉,在后山中迷失了方向。

  他思索着该如何将她平安带回,此时贸然出现,必然会令她惊慌,而他最不希望的,就是吓坏她。

  只是,荒山里暗藏的危险太多,并没有给他足够的机会思索,一头恶狼虎视眈眈,扑上去就要撕裂她,他无法再深思,本能地上前与它缠斗。

  幸亏平日上山打猎,随身带了把匕首,他受了点伤,恶狼则倒地不起。

  她吓坏了,退得远远,睁大的明眸满是惊慌。

  “别怕,小姐,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他知道自己现在的模样一定很吓人,脸上有狼爪抓过的痕迹,缠斗间身上多处沾了狼血,一身的残破血污……他忍着痛,尽可能地放轻音量,安抚她。

  她没有任何反应,只是怔愣地望住他。

  她恐怕真的吓坏了。“我只是要领你回寺庙去而已,不然这样,我走在前头,你可以跟在很后面、很后面。你不必相信我没关系,只要你觉得我有任何坏心眼,你可以转头就跑,这样好不好?”

  她没点头,也没摇头,他很有耐心地等着她做决定。

  又过了一会儿,她移动脚步,却不是如他所说,拉开长长的间隔,而是一步步走到他面前,以手绢擦拭他脸上的血痕。

  他受宠若惊,慌得手脚不知该往哪儿摆。“我,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她将手绢交给他,还拿出一个小瓷瓶。“这药抹上,很有效的,不会留疤。”

  “我知道。”他脱口便答。抹了这么多年,谁会比他更清楚这药多有效?

  “啊!”他怎会知道?梅映宛凝视着他,突然道:“你的声音,还有说话的语气好熟悉,真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他心房不争气地扑通扑通跳着,声音微紧。“谁?”

  她摇头,笑了笑。“不过他已经三年多没消息了。没了他大娘的凌虐,我想他现在应该过得很好吧,虽然有时候想到还是会担心,我嫁了以后,他要是有困难可就真的求助无门了。他这个人啊,挺倔脾气的,小时候不懂事,说他哭声吵了我睡觉,他就当真再也不哭,大娘几乎打掉他半条命,也决计不吭一声,这样的傲骨,将来一定会有出息的。”

  “小姐——”胸房一热,张口无言。没想到,小姐心里还惦记着他,他何德何能?

  “喂,你!”心思一转,她恍然惊呼:“啊,是你!”

  “我过得很好,蒙小姐赠药、赠书、送食,这恩情,今生永不忘怀。”

  她噗哧一声,笑了出来。“你说话老那么一板一眼地认真,又没人要你永不忘怀。你呀,要真记在心上,怎么一去就没了音讯?”

  “一个没名没姓、没没无闻的小子,没脸去见你。”他本是想着,有朝一日,闯出一番成就,再回去告诉她,她没信错人的,怎知——还未达成理想,她便要嫁人了,她要嫁人了……

  思及此,他黯然垂眸,无言了。

  “谁说你没名没姓,你姓卫!”私生子又怎样?大娘再如何气恼,他还是姓卫。

  十五岁以前,他见不得光,没出过大门一步,任凭他大娘小杂种、小杂种地叫,但既然他离开了,那里的一切就再不值得回顾。

  “没名字不打紧,我替你取。”说完,竟当真拿了根树枝,在泥地上涂涂改改,这个不好、那个不佳的,表情极其专注、慎重……

  最后,他看着月光下,映照出泥地上仅存的三个字。

  卫少央。

  “本来是想取自‘年少英雄,泱泱风范”的意思,后来想一想,还是用这个央。我的名字分你一半,少了半边的映字,就成了央……听起来有点没气势呢,还是你要用前头的那个!”

  “不,就用这个。”他心房一阵暖热。私心底,他想成为她的一半。

  “小姐,那大官的儿子,人好吗?你想不想嫁?”

  她讶然,浅浅笑着。“谈什么想不想,这婚事是我爹作的主,我不知他是什么样的人,未嫁前,一切都是未知。”这桩婚姻,是父亲稳固朝堂势力的手段,生在这年代,她有何权利自主呢?

  他凝视着她,那笑容,就像今晚的月华,温润柔浅,对那桩未知的婚姻,抱着最宽容温柔的心。

  她应该嫁个好人的,她应该要幸福的,她是那么温婉善良的人——

  “如果!”如果你不想嫁,跟我走好不好?我带你走!

  这是第二次,他浮现那样的念头,想不顾一切带她远走高飞,甚至起了卑劣的念头,只要不送她回去,将她藏起来,婚期一过,她就不必嫁了……

  然而,目光触及那血污的衣裳,话又吞了回去。月光下的她,好美,美得清华高洁,不染俗尘,这样卑贱如泥的自己,怎说得出口?

  那一夜,他们之间首度没有那道厚厚的高墙,靠坐在树下,他说一句,她接一句,她问一句,他也答一句,他身上的伤,她为他上药:她伤了脚,他就背她……感觉彼此那样熟悉,却又那样遥远。

  天将亮时,她伏在他背上,回程路上各自静默。

  庙宇已然在望,两人同时开口——

  “小姐——”

  “卫少央——”

  一顿,她笑了。“你先说。”

  “请你——一定要幸福。”没资格带她走,就只能祈求她幸福。

  她静默了一阵。“你现在,还是想带兵打仗吗?”

  “是。”捍卫国上,让她在这里生活得平安,这是他唯一的信念。

  “我那儿还有几本兵书,你一直没回来,等明日我出阁之后,你记得去找娟儿拿,知道吗?”

  “小姐——”她为他做的,已经够多了!

  “听我的!不管我给了你什么,一定要收下,好好珍惜、善用,我希望有一天,咱们再见面时,你不会令我失望。”

  这是她对他说的最后一段话,他答应了她,在她出嫁前夕。

  那一年,他十八,她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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