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圆月高挂,穿背心着短裤的霍天隽坐在屋前地板,两条长腿垂落在菜园的泥土上,一旁的酒杯里仅剩两个融化的小冰块相依偎。
仰首,人手遮月,就着月光凝望自己的手。
夏瑞希从房里的窗口望去,就见他猛盯自己的手看。这人该不会是得了自恋狂之恋手症,要不,一整晚猛盯着自己的手,是有那么好看吗?
话说,前天他把一整盒苜蓿芽吃光,突然紧盯着她瞧,还越靠越近,她以为他想吻她,结果他只是告诉她她脸上有沾到泥土要她去洗把脸,可后来她去洗手间照镜子,没发现脸上有泥土,而且她一早就出门,回来都待在房间,根本没踏入菜园,脸上怎可能沾到泥土?不过他最大,他说有就有。
这两天,她总觉得他很怪,说不上来哪里怪,有时看了她老半天,她以为他要吩咐她做事,但最后总是一声不吭就走了,有时是连看都不看她一眼,低头从她身边经过。
最怪的是,今天早餐、午餐、晚餐,她全弄泡面给他吃,他居然没骂她,也不瞪她,全乖乖吃了。
该不会是……在隐忍她,等过几天他再来个绝地大反攻,以她懒惰不煮饭为借口,大骂她一顿,将她打发走?
低头沉思,这不可能。如果他想打发她走,根本不需要这种心机,依他的个性,他若不想留她,定会直接吼她离开。
那,他究竟是怎么了?
窗外那个人,第二十次将手举高,惹得她超好奇他的手究竟是长了什么东西,值得他一看再看。
反正睡不着,索性去陪他,顺便刺探“敌情”,看他葫芦里是否藏了什么鬼计划。
拎着她的睡前酒——一瓶红酒和两只水晶玻璃杯,夏瑞希推开客厅大门,来到霍天隽身边坐下。
原本正在仰望大手的霍天隽,见她来到,眼底闪过一抹惊讶,旋即淡问:“不睡觉,你跑出来做什么?”
“老师你也还没睡。”她举高红酒瓶,冲着他笑,“老师,要不要跟我一起喝红酒?”
呆望着她的笑,他内心澎湃不已。
见他不反对,她迳自替他倒酒,也为自己倒一杯。“我睡前都会喝一杯红酒,可以抗氧化、减肥,还可以帮助睡眠。”
她举杯,邀他共饮。
霍天隽端起酒杯入口喝下,心头汹涌翻滚的情愫更炽。今晚她穿了一件短袖白色连身裙,白色衣裳和她的净白皮肤相映,更显出她灵秀的一面。
她还未来这里之前,他在杂志上看到她的照片,美得娇艳无比,像个遥不可及的女神。来到此,近在眼前的她,褪去胭脂,一张净白素颜,宛如不染尘的仙子。
不知不觉的,他自己又倒了两杯红酒喝。
“老师,你也喜欢喝红酒?”
“我比较喜欢喝我自己的酒。”像孩子似的,他和她唱起反调,可杯中红酒仍是被他一饮而尽。
他再度惊觉自己又在不知觉的情况下,被她勾走了魂。他并不特爱喝红酒,可却连喝了两杯,还是自己倒的。
发现自己又抓了红酒酒瓶,旋即放下。
看来他心事很重,想借酒浇愁?他想喝酒,可不想喝她的红酒,那好办!
“老师,我去帮你拿酒。”
她去了又回,手中拿了一个圆形酒瓶,瓷瓶中间空心处下方伫立一只栩栩如生全身为蓝黑色的帝雉。
客厅酒柜里有不少酒,应该都是他的私藏。当初她第一眼看到这只酒瓶非常喜爱,可因为是他的东西她不敢乱动……既然他想喝酒,她当然就拿这瓶酒出来,托他的福,浅尝一下这瓶里的酒是啥滋味。
“老师,这瓶好吗?”请示之际,她已动手开瓶,不让他有开口说不的机会。
霍天隽微蹙眉。这不是他买的酒,记得没错的话,应该是J总编送的礼。
“好香喔。”瓶口一开,浓郁适中的酒香气扑鼻,夏瑞希深吸一口气,酒末入喉已感觉飘飘然。
他也闻到浓郁的酒香味,虽不是他喜爱的威士忌,但这酒香太诱人,再者她手脚真快,他还没点头表示,她已将他的酒杯斟满。
既已倒满,喝也无妨。
“哇,晶莹剔透的,好美喔。”端起水晶酒杯,凝望杯中纯净的液体,她光看就醉了。她小小浅尝一口,甘醇玉露在嘴里绵柔化开。
他举杯啜饮,酒味清爽甘冽,香醇好酒,值得再饮。在她感受第一口玉露化在嘴里的绵柔时,他又替自己倒了第二杯。
喝了第二杯酒后,他突然又将手举高,大手遮月,月光反倒在手的边缘透出光芒,乍看之下,宛若他的手在发光。
“老师,你的手怎么了?你一整晚都在看你的手。”她好奇的问。
“你怎么知道我一整晚都在看我的手?”他反问。
“我……经过窗边时,不小心看到。”偷窥,还不打自招,她真笨。
“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回到台湾,还选择在这偏僻山上居住?”
猛摇头。“不知道,不过你说我就知道。”谜底就要揭开,真令人兴奋,说不定她是第一个知道真相的人。
将视线再度栘回手上,他轻叹一口气,“我的手没了知觉。”
闻言,夏瑞希倒抽了一口气,忙不迭将他举高的手抓下来猛摸,“老师,你的手没了知觉?”她看着他,纤细柔荑紧握他的大手。“怎会这样?你的手有受伤过?”
黑眸微凝。她有必要这么紧张抓他的手猛摸,害得他想谈“没知觉”这事都觉得没立场,因为被她一摸,他的手非但有知觉,还泛滥成灾啊!
“没有。”抽回手,免得泛滥成灾的知觉爆炸,一发不可收拾。
握着酒瓶,欲倒第三杯酒,今晚,他好想找人聊聊心事。
“老师,我帮你倒酒。”为得答案,夏瑞希献起殷勤。
酒入喉,盯着眼前一畦菜园,他娓娓道出,“我的教授曾说过,当一个专业的服装造型师,首要的条件就是不管男模女模在你面前脱光光,你都得心如止水,面不改色。”
她点头。他早做到了不是吗?把她脱光光,他一点遐想都无,真不知是他忍功太强,还是她魅力不够,哼,反正她是不会承认后者的。
“不到一年的时问,我已克服内心害羞和其他杂乱情绪,真正做到对伫立在我面前的赤裸人体无动于衷。”
“那很好。”她想给他拍拍手,别说一年,十年她也无法“眼睁睁”面对别人赤裸裸的身体,而且还面不改色。
“可是,我的手对人体却没了感觉……”茫然盯着大手,他喃喃低语,“任何人温热的身体在我摸来,都和一具具塑胶人台没两样。”
也包括她?真是听了令人沮丧的内心话。
原来她曼妙的胴体在他心里、在他手里,就像一具没有生命的塑胶人台?想她第一次来此,误将他当变态色狼,还真是太“高估”他了。
看他一眼,她暗自倒抽一口气。如果他对人体没感觉,那他该不会相对的也……不、不举?羞。
看看他,身材和面貌都是一等一的优,如果真的不……不行的话,那真是……欸,可怜!
她充满同情的看着他。一个男人遭遇这种事,心情一定很不好。
霍天隽想再倒酒,却发现她双眼布满同情的凝视他。
“或许外人会觉得这就是服装设计师对人体知觉达到的最高境界,但你一定知道这不是。”所以她才会同情的望着他。
他替自己倒酒,瓶口对上她的空酒杯,顿了下,用眼神询问她需要续杯否?
她点了头。一点双关?不,她只是点头让他帮她倒酒,并未认同他说的话,因为她,压根不懂这些……
汗颜呀,虽然她也是学设计,但大部分时间她都忙着当时尚女王,没被当掉是因为她妈咪的面子太大,再者,她妈咪设计服装作品,也没像他一样动不动就脱光人家的衣服呀!
所以,什么对人体知觉的最高境界那些,在她听来犹如“鸭子听雷”——有听没有懂,完全是一头雾水。
“那,老师,你摸其他东西有感觉吗?譬如,摸酒瓶。”她替他感到焦急,如果手完全没知觉,那应该是生病了。
他莞尔,“当然有。”
“那还好。”她安心多了。
他举杯邀她共饮,她乐得与他干杯。他的手没有完全失去知觉,这是一件很庆幸并值得庆祝的事。
“我的教授以我为骄傲,他说我达到他无法达到的境界,可是我自己清楚这事对我而言越来越困扰,我不敢告诉他他引以为傲的事却是我的困扰……”他低首轻喟,“直到我在巴黎遇见一位华裔的禅学大师,他并不是很有名气,也不懂名牌时尚,更不懂服装设计,但和他聊天,总让我获益良多。”
“禅学大师啊——”她从未接触过这类人物,很好奇想听,可是她怎觉得自己有点头晕。
霍天隽弯身拾起一个小泥块,往菜园彼端丢去,仿佛欲将困扰他多年的事抛得远远的。“有天我和这位禅学大师提到这个困扰,他要我放下、放空,找回最初对服装设计的热情。”
“老师,你当初想从事服装设计的主因是什么?”她好好奇,挪开酒瓶和杯子靠近他,头依旧晕晕的,索性藉他结实的臂膀一靠。
“你想听?”他并未觉得她的举动有何不妥,和曾经刻意接近他的女人比起来,她依偎的动作自然多了。
“当然。”她牺牲黄金睡眠时间陪他喝酒,难得他今晚话这么多,不一次把他的内心事全听完,就太不值了。
“其实没什么主因,充其量就是兴趣。如果真要说有什么特别事件让我对服装设计感到兴趣,也许就是小时候的那件事……”
“什么事?”她张大水眸,不知为何,她对他的任何事都倍感好奇。
“小时候我家有养两只狗,那时我家很穷,冬天寒流来袭,我姊怕怀孕的母狗身体撑不住会冻伤,偷偷拿了她的棉被给母狗盖,我妈知道后气得把我姊打了一顿,还把棉被拿走,我姊一直哭,除了被打痛,她哭也是担心母狗没衣服穿会冻死。
“我爸说狗很强壮不会冻死,可是我姊还是觉得母狗没衣服穿很可怜,那时我家的菜园甫收成,园里很多剥掉的高丽菜外叶,我爸随口说了一句叫她去把菜园的叶子捡一捡,把母狗包一包当衣服穿,虽然叶子并不保暖,但有总胜于无。
“于是我姊拉着我一起帮忙捡叶子,将叶子缝了一层又一层,给母狗当衣服穿,我想,也许就是这件事启发我对服装设计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