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其实不是很记得过去的日子,开始比较有明确的记忆,是从那一天起——
那一天,下了很大的雪,它好饿,找不到东西吃,有一颗红红的球掉在它住的洞穴外,它本来拿它当玩物,放在足间把玩,它很神奇,会发出热热的光,所以睡觉的时候,它会将它藏在肚腹间,热热的,就不会冷了。
但是今天,它实在太饿了,外面的雪还一直下不停,不能出去觅食,于是它舔了舔那颗球,假装它是食物,一下、两下,然后一不小心,就把它的玩具给吞下去了!
肚子热热的,全身胀得好像快要爆开一样,它难受得在洞穴四处打滚,滚来滚去,依然好热,热得快要死掉——
于是它想起外面的雪,雪凉凉的。
它爬出洞外,在凉凉的雪地里滚,滚着滚着,依然好热。
它已经没有力气了,趴在雪地里一动也不动,它想,它应该快要死掉了。
不知道又过去多久,大概是雪快要把它的身体埋掉的时候吧,有个人类的脚步声传过来。
脚步踩在雪地里是没有声音的,但它就是知道。
人类很坏,看到就会猎杀它们,即使它什么也没做,不攻击人类、每天安安分分抓山里的野兔和小兔吃,冬天没有野兔和小兔就吃果子,从来不做坏事,可是他们看到还是要杀它,因此它也不喜欢人类,看到就会躲开。
可是现在它动不了了,这个人类会杀掉它。
“咦?”轻轻柔柔的声音响起,那是它听过最柔软好听的声音。
有一双纤细的手拨开埋在他身上的雪。“是受伤了吗?”
它掀了掀眼皮,没有力气回答她。
“好可怜……”她想帮它,它现在很虚弱,所以她不怕它,可是不确定它好了之后会不会反扑,兽类嗜血的野性往往难以预料。
女孩蹲在它身前,咬唇陷入苦思。
“我尽量帮助你,但是你可以答应我,不伤害我吗?”
它才不会!通常人类才会伤害它们。
它很想反驳,最后只是软绵绵地点一下头。
“真听懂了?好有灵性的狼。”她惊喜地轻呼,没再迟疑地抱起它。
前头有个洞穴,它的重量不轻,她几乎是使尽了全力才拖动它,幸好洞穴不远,进入山洞后,她很快找到没染上湿气的枯枝和打火石生了火,让洞穴暖和些,也方便她利用燃烧的火光查看它的伤口。
“原来是头公狼呀,生得真好看……”她轻笑。
哼,它才不接受人类的赞美,人类都是最虚伪的生物,诡计多端,一定有什么目的……
不过……唔,她软软掌心顺毛挲抚的感觉真的好舒服,笑声像清脆的铃铛一样好听……它没有被收买,绝对没有,只是刚好这样让它身体的难受减轻一点点而已。
“没有伤口呀,那就不是被猎户所伤了……”她困惑地自言。
“那是冻着了吗?也是,昨晚那场大雪下得真大呢,若非要找娘亲留给我的玉佩,我也不会出来……对了,我是来探望姨娘的,他们就住在半山腰那儿,姨丈也是猎户,不过他不是坏人,只是为了要生存而已,正如你们为了填饱肚子也必须猎捕,懂吗。”
懂,不过它还是不喜欢人类。
她拍净狼躯身上的雪花,轻轻抱进怀中。“这样有没有温暖一点?”
它才不是因为太冷,是太热了。
不过她软软的身体比山洞舒服,所以它也没抗议,乖乖让她抱着。
“对了,你饿吗?我有带些肉干,要吃吗?”
肉干凑到它嘴边来,它舔了舔,味道还不错,张口吃掉,肉屑舔干净,留在她掌心上的肉干味道也舔干净。
“好痒。”她轻笑。“你在撒娇吗?”
这头狼真温驯。女孩无比喜爱地摸了摸它。
因为被摸得太舒服,它不小心睡着了,醒来以后,没看见女孩。她偷偷跑掉了!
哼,没关心,反正它本来就只有自己,才不稀罕。
但意外的是,隔天女孩又来了,除了好吃的肉干,还有烤得好香的大鸡腿要给它吃。
她每天都来,除了带食物给它,也会在山洞里待一阵子,抱抱它、摸摸它,跟它说好多心事。
女孩说,她是独生女,娘亲生了她以后没多久就死了,爹爹没有再娶,全心打理生意。
虽然家境宽裕,衣食无虞,爹爹也很疼她,可是养在深闺的千金小姐很寂寞,连说话的伴都没有。
她常常想念娘,有时候也会想,她其实不反对爹爹续弦的,能再生个弟弟或妹妹让家中热闹些也不错,可是爹爹太爱娘了。
爱?那是什么?有烤鸡腿那么好吃吗?为什么一定要爱?
然后有一天,女孩不来了。
它坐在山洞前面,从早上等到中午,再到天上那颗亮亮的东西不见了,都没有等到她。
它好失望。她明明说他们是朋友的,为什么突然不来了?
第二天,它还是坐在山洞前,动也不动地等,连眼睛都不敢眨,怕她来了,会少看到一下下。
它一直等、一直等,都不敢走开,也不晓得等了多久,她终于来了。
它开心地扑抱住她,前足扣住她细细的要怕她跑掉,但是又不敢太用力,怕利爪抓伤她嫩嫩的肌肤。
“嗨,你在等我吗?抱歉前两天生病了,姨娘不让我出门。”
生病?是像它之前那样,身体热热的,好难受好难受吗?
唔,那可不行。
它咬住她的裙摆要拖她进山洞,再用前足把最温暖的角落清出来,嘴巴咬住她带给它的软垫,它有睡过,那个很软很舒服。
快睡、快睡,我就在这里看着你。
女孩接受了它的好意,坐在软垫上,它一瞬也不顺地坐在她面前瞧她,不言而喻的守护姿态,让她心房暖融,情不自禁抱它入怀。
“我真的好喜欢你,可是我得回家了。”
回家?它歪着头瞧她。
“记得吗?我说过我家住在京城,来姨娘家作客的。”
京城?那是在什么地方?翻越两个山头会到吗?它脚力很好,可以换它去找她……
许是相处多日,她竟能读出它眼中的意念。“不行,那不是你能去的地方。你是属于这座山林,城里是人类住的,你被发现会有危险,不被发现你也会不快乐,那里没有山,没有水,没有小兔子可以追。”
可是、可是它想跟她在一起啊,不是人就不能住那个叫京城的地方吗?好不容易有人跟它说话,摸它抱它疼它了……
它好急,生平头一回,痛恨自己为什么是兽,不是人类,不能跟她走……
那天,她走了以后,它难过地趴在山洞里好久好久,想到第一次遇到她的时候、想到她喂它吃东西的时候、想到她抚摸它的毛跟它说话的时候……想要好多好多,这些以后都没有了,它又只有自己而已了……
对了,她娘亲的玉佩!
她说过玉佩是娘亲留给她唯一的东西,它记得她非常想念娘亲的,现在她要走了,它要赶快帮她找到。
它的鼻子很灵敏,而且她身上的味道已经很熟悉了,它在山里一边闻,一边找,挖了好多地方的土,最后在一棵老槐树下找到了。
玉佩上有她淡淡的味道,一定是这个没错。
天亮她就要走了,它赶紧奔跑到半山腰,找到她说的那个猎户家。它认得这一户的男人,它有一些同类跟不同类都被他杀掉了,被发现的话它也会被杀掉,以前它会躲得远远的,可是现在它顾不得危险,在房子周围嗅了嗅,找到她味道最浓的窗口,用前足拍打。
窗户开了,她看到它颇诧异。“你怎么来了?快进来,别被我姨丈发现了。”
它从窗口跃入,女孩看见它咬在嘴上的玉佩,懂了。
“你找到它,还专程送来给我?”她感动地抱它,它贪心地直往她怀里蹭,以后就不能抱了……
她没有赶它走,还让它睡她香香的床,一直说她也好舍不得它……
为什么它不是人类!它忍不住这么想。
不知道要怪谁,它生下来就是这样了,以前觉得没有什么不好,可是遇到她之后,因为无法和她一起走,它头一回好希望自己是人类。
好想当人类、变成人类,可不可以?
它只记得那天晚上满脑子都是这样的想法,然后隔天早上,她就用惊慌失措的眼神看它,好像一瞬间不认得它一样。
是我啊,你不记得了吗?
它想如以前那样往她怀里蹭,她却惊恐地缩到床边,张着嘴极度惊恐到喊不出声音来。
它困惑地望住她,伸出前足,才发现自己变得好奇怪,爪子怎么不见了,毛也不见了,变得比较长的前足,好像……和她的一样。
“……手……”是吗?人类称它叫手?
“你……”也许是太过熟悉的双眸,降低了她的恐惧,也或许是察觉他并无恶意,她试图让自己冷静。“你是谁?为何会……在我床上?”
他张了张口,沙哑地发出声音。“……月。”她的名字,他记得她说她叫凝月,江凝月。
看到床边掉落的玉佩,他急忙咬住,递向她。
“你说……你是那头白狼?”怎么可能?!这太荒诞了!她摇头,她怎么也无法相信。
“你……变一次给我看。”
这回,换他摇头。
不行,他也不知道怎么变的,一醒来就这样了,一定是它太想变成人的关系,如果变回去,万一不能再变成人怎么办?
不要,他不要变回去,他要当人,跟她走。
“月……”他可怜兮兮地望住她,几度试图挨近她身边,都被她避了开来。
“我……难以接受这种事情……”
一觉醒来,身边的白狼变成了身形健硕的成年男子,更糟的是浑身赤裸,她名节何存?
“月……”他不熟悉人类话语,词汇贫乏,只能重复喊着。
一声,又一声地喊,那语气、眼神,竟莫名地教她心软了。
她揉揉疼痛的额际,心乱莫名,一时理不出头绪。
“你、别动,待在这儿,我去找件姨夫的衣裳给你穿。”要教人瞧见有男人未着寸缕在她床上,她跳江都洗不清了。
取了衣裳回来,他仍维持着刚刚的姿势,听话地动也没动。
“快穿上。”
他拿着衣裳左瞧右瞧了好一会儿,才下定决心把手穿到有洞的地方,东拉拉、西扯扯……见他与衣裳缠成一团,几乎给五花大绑,她叹息,上前解救他。
“看着,我只教一次。”
他果然很认真,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红红的。”像发现什么,他伸指戳了戳她粉粉的脸蛋,好漂亮。
“别胡说!”她羞窘地别开视线,尽可能不去瞧不该瞧之处。可无论她再如何说服自己,他只是一头狼,不可与世俗规范一概论之,执掌下碰触到的是强健的男子体魄总是不争的事实……
后来,凝月还是带他走了。
那时他还不会说太多人类的话,只是一直喊凝月、凝月,紧紧拉着她的衣袖不放,然后她就很温柔地对他笑了笑,答应带他一起回去。
她对别人说,他是路上买回来的长工,因家贫而卖身为奴,众人没有怀疑地相信了。
刚开始,老管家塞一支竹扫帚在他手中,他发了好一会儿的呆,后来才知道,那是要用来扫地的。
凝月知道了,就交代说他不必做任何事,有空的时候,会教他写字读书,他现在会用的字语更多了。
人类都有名字,他现在既然要当人,一定要有名字,这是她说的,还替他取了名字,叫“临江”。
她说,临,有到来、接近的意思,江,是她的姓。
那时,他只是很高兴自己的名字有一个和她一样的字,直到好久好久之后,才真的懂了其中涵义。
那时的她,也是愿意被他陪伴,并不是单纯被他缠着,没有办法而已。
人类真的很坏,因为凝月待他好,让他和她吃一样的食物,又什么事都不用做,别人就不开心了,会偷偷欺负他。
刚开始不晓得,直到有一回,有人故意拿东西砸他的头时,他才知道原来这叫欺负。
“傻子。”
他知道,很多人背地里都是这样喊他的,还说不懂大小姐为何要买个脑子坏了的人回来。
他不知所措,被欺负时只知喊着最依赖的那个名字:“凝月,痛……”
他从来没看过凝月生气,那一次,凝月好生气,把府里那些欺负过他的人都赶出去,还说:“从今而后,临江地位如我一般。”
私底下,凝月问过他:“你后悔吗?”
在山上,他自由自在,闲来还可以追逐小动物,在山林间悠游嬉戏,来到人类的世界,太多的心计、城府,是他无法理解的,在这里,别人甚至当他是傻子,卑微得任人瞧轻欺凌。
“后悔,不。”山上,没有待他好的凝月。
在山上受伤时,只能自己舔一舔,睡一觉,不能像现在这样,额头上的血口子被凝月仔仔细细地上药包扎,用好舍不得的口气一直问他痛不痛。
不管要去哪里,他还是要跟着凝月。
如今,他已经可以随心所欲变换外形了。他后来发现,只要专注地想着那件事,就可以变成人或变回狼了,不过他也只会这个,其他的都不行。
午后,他最常做的就是溜进凝月房里午憩。凝月的床香香的,有她的味道,他喜欢变回狼形,在她的床上滚。
她从来不会赶他,他睡着的时候,她会坐在外室看书或弹琴,帮他守着不让别人撞见。
又过了一段时间,他学到的事情越来越多,已经不会再有人背地里叫他傻子了,可是开始会指指点点,用奇怪的眼神看他和凝月。
有一天,他经过大厅时,听见她和她爹起争执,他不是故意要偷听的,是因为不小心听到自己的名字。
凝月说:“无论如何,我绝不送走临江。”
她爹很疼她,事事都顺着她,可这回非常坚持,还提到名节什么的……
是和那些人的指指点点有关吗?
最后,凝月似乎横了心。“好,真要送走他,我与他一道走!”
“荒唐!这是一名千金闺秀该说的话吗?教人听见了,你还要不要嫁!”
“这不是荒唐,爹,临江也是我的家人,无论旁人如何看待,他遇上我,全心信赖,我就不能辜负他的信任,这世上,岂有弃家人不顾之理,请别教女儿两难可好,爹?”
后来,老爷再也没有提过这件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