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梓伶做完了这一件大事,孱弱的身体也几乎快要受不住了,连忙赶回城里,找了家客栈休息了两天后,才多少恢复了一些精神。
躺着休养的这两天,她也才终于能够好好地把自己穿越的事整理一遍。
穿越这件事情,这些年不管是小说还是戏剧电影都多的是,她就算再怎么不关心娱乐新闻,却也多少看过的,所以对于这件暂时不能用科学来解释的事她接受得还算快,只是……原主的身世,真是复杂又可怜得让她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原主幼年时全家皆亡,因为从小与韩文诺定了亲,便投靠了韩家,但因为遇见了天灾,原主咬牙干脆自卖自身进了国公府,安安分分地从一个小丫头升到了老夫人身边的大丫头,也攒了一笔赎身银两,就等着良人高中时,替她赎身然后嫁人,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但是,现实总是不遂人愿,尤其是这副身子的长相实在是不错,柔柔弱弱的,看起来就是一副惹人怜爱的模样。
所以在某个夜里,原主被国公府里的某个男主子给破了身子,她因为受到惊吓而病了,决定忘了这件事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有了孩子,加上又迟迟没有收到韩家的回信,她牙一咬,干脆自赎自身出了府,只是在回乡路上却因为体弱、没有好好的调养又受了风寒,半路就走了,而她就穿越过来,占了这具身体。
蒲梓伶对于原主只觉得可怜,渣男根本就是一个接一个出现在她的人生中,最后连命都丢了。
就她接收了原主的记忆后来看,韩家背信弃义根本就是不用怀疑的,可是原主残留的执念就是想要知道一个确定的答案,她也就没有改行程,直接找上韩家退亲,拿回当初的信物,除了化解原主的执念外,也算是解了一个麻烦。
只是退婚还算是简单的,接下来要怎么过日子才是个大问题……尤其她还不是一人饱全家饱,肚子还有一个呢。
蒲梓伶坐在桌边,一边思索一边摸了摸自己还十分平坦的腹部,忍不住摇头。她没想过要堕胎,一来是她不忍心,二来是这具身体十分虚弱,真要用药堕胎,说不定孩子没弄下来,她就已经先挂了。
这般有风险的事情,她是不会去做的。
蒲梓伶整理好了现在的情况,不免觉得前途有些堪忧。
她穿越前是风评还算不错的医师,但是毕竟是看死人的法医,在这个像是中国古代的时空里,她可不认为会有衙门找上一个女子来帮忙验尸,而要用其他方法赚钱,她一时也想不到。
更别提她孤身一人没有落脚处,她手上虽然有点钱,但是那点东西要是只出不进的话,能够撑得了多久?
蒲梓伶想着想着,一时也没注意到天已经黑了,直到门口不断响起敲门声,她才回过神来。
看了看外头的天色,她想,大约是送饭的小二吧!
蒲梓伶想起自己从中午就没取饭了,连忙整了整衣裳去开门。
门板缓缓打开,门外那个男人也在一盏微弱灯火下展露了他的面容,蒲梓伶在看清了来人的面容后,忍不住恍惚了一阵。
男人一双剑眉入鬓,轻划过那双灿然如星的眼上,挺直的鼻梁下是不笑也带着笑意般的唇,如果只论容貌,说得上好的人太多,但她却觉得没有一个能同眼前的男人比拟。
他最出色的是他的气质,在他抬眼的瞬间,唇角轻勾的刹那,整个空间都亮了,就像是水墨勾勒的画瞬间染
上艳色风华。
蒲梓伶回过神来,忍不住失笑,自己这是怎么了?穿越一遭还让自己诗情画意了起来?
不过就是一个好看些的男人而已,在一个法医眼里,就算长得像天仙,挂点以后基本上都是一样的,一条白布加上福马林的气息而已。
这时,男人用着清冷如水的嗓音说着,“桑歌,我可算找到你了。”
蒲梓伶一瞬间又被他这副嗓子给弄怔了,怎么会有人的声音会这么好听又诱人?而且重点是……他刚刚说了什么?找到她?!
他明明是国公府的三少爷,为什么要找她一个已经赎身出府的奴婢?
觉得她傻愣的模样太过有趣,欧阳霄淡淡一笑,“我被逐出国公府了。”
他说得云淡风轻,像是只不过是出府游玩一趟而已。
蒲梓伶几乎是反射性地开口问:“怎么会这样?三少爷不是才要下场准备考举人……”
“我没去考试。”
蒲梓伶觉得这又是一个颇大的冲击,整个人怔住了望着他,眼里全是不可置信。
虽然她跟眼前的男人没有任何多余的关系,可因为那一件事,她还是忍不住对这个男人多上几分心。
毕竟她身为一个丫头,身不由己也就罢了,可他明明就是国公府的少爷,却因为不受重视,又拥有一副美貌,而差点被自己的亲人当作交易筹码,成为娈童,想想的确也是够可怜的了。
可也只是多那几分同情罢了,要她追根究底的追问他到底发生什么事,也不到那种程度,她现在在意的只有—为什么他要说找到她了?
蒲梓伶知道自己和原主的个性截然不同,相处久了一定会露馅,所以她果断离开国公府且退婚,因为原主跟这两个地方的人相处的时间太长了,她不想再有所牵扯。
她可不想哪一天因为被发现自己和之前变得回然不同,而被绑上火架还是沉了塘。
可没想到,明明都已经躲得远远了,眼前这个男人却又不知道怎么的冒了出来。
蒲梓伶在心中长叹了口气,觉得自己的运气是不是已经在穿越前全用光了?要不然也不会穿越到这副身子不说,身后还跟了一串的麻烦。
“那三少爷接下来有什么打算?”蒲梓伶想着既然碰见了那就问一句吧,什么都不说也显得怪异。
听了她的话,欧阳霄显得很开心,眼角本来就有点微挑,因为这青涩的笑,轻眯起眼让眼角挑起的弧度更明显了。
“我想着我身上的体己不多,打算先置产,然后再图以后。”
蒲梓伶点点头,觉得他虽然是国公府的少爷,但似乎也不是五谷不分的纨裤,起码还知道要怎么生活。
“那很好,等三少爷安顿下来后,就能够好好读书了,错过这次科考也无妨,下次考试肯定没问题的。”
欧阳霄眼里滑过一抹暧昧不明的神色,随后也跟着笑笑,“那都是以后的事了,桑歌,既然你也出了府,要不要到我那里去?我那里还缺个人帮我打理宅子。”
蒲梓伶挑了挑眉,玩笑道:“三少爷该不是为了找我帮你打理宅子,所以才追着我来的吧?”
欧阳霄眼神慌乱的飘移着,“我……我只是想着刚好我们差不多时间出府,彼此可以多些照应……”
蒲梓伶看着眼前容颜出色却又一脸腼腆的男子,心中一软,虽没有马上答应他,却也没有直接开口拒绝。
她现在身上的银子不多,更别提又要调养身体,又要存下一笔银两好迎接肚子里的新生命,活了两辈子,她还是第一次有这种被钱追着跑的感觉。
要不,就去看看?
似乎看出了蒲梓伶的心动,欧阳霄微笑着露出几颗小白牙,让俊美的脸上多了几分傻气。
“桑歌,一起去吧!就在离这不远的地方,山清水秀,着实是个好地方,再说了,你要是跟我走帮着我打理屋子,我还能够给你每个月的月例银子。”
银子,无疑是现在最能够打动她的理由了,蒲梓伶眼睛一亮,重新打量起眼前这个男子。
就算被赶出家门,欧阳霄也还是个少爷,手上的财产一定比她多,长相不是她自己打击自己,两个人走在路上,一定是他比她显眼多了,所以应该也不存在什么劫财劫色的想法。
想来想去,他的提议似乎没有拒绝的道理。
蒲梓伶不是个矫情的人,也不是真正的古人,倒也没有太在乎名节的问题—比起孤男寡女同住一个屋檐下,她这个身子未婚有孕早就不能谈清白了。
在她看来,就只是把这个人当作自己的雇主兼室友,想了想后,便干脆的点了点头,“那就麻烦三少爷了。”
欧阳霄抿着嘴笑了,“哪里麻烦了,要我说还是我麻烦你了,还有,我已不是三少爷了,以后就喊我的字子川吧!”
觉得直接叫字似乎太亲近,蒲梓伶犹豫了一瞬,想着之后要怎么称呼较好,但也没有直接反驳,只说:“那以后也别喊我在国公府里的名字了,喊我梓伶便成。”
“梓伶,好名字。”他倒是一点也不在意礼数,说让他喊就真喊了,笑得见牙不见眼的,看起来有些傻,却还是俊美得差点晃花了人的眼。
或许笑容最容易感染人的情绪,蒲梓伶沉郁了两天的心情也不禁开朗了起来。
有一个看起来很可靠的人一起搭伙生活,以后的日子应该是会越来越好的,对吧?
但两天后,蒲梓伶就想把因想得很美好而答应欧阳霄邀约的自己狠狠打上一巴掌。
她冷冷地回头看着一脸困窘的欧阳霄,他还穿着一身书生袍子,站在他们租来的马车旁,连拉车的马都看似不屑地直朝他喷气,更显得他一副小可怜的样子,让她本来想说的话卡在喉咙里,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眼前这副景象实在是让她有点无言。
房子是有,可是摇摇晃晃的,看起来就像是要垮的样子,屋顶是铺了稻草,但是显而易见因为年久,一阵风刮过,稻草也随风飘扬,中间夹杂了虫子什么的太过恶心,她就忽略不提了。
再说地吧!除了前后那跟小花园一样的菜园,旁边的水塘和水井,还有来路外,屋子后头是一座荒山,山上是浓密的树林,跟屋子周边的树林似乎是连成一片的。
两人沉默地看了半晌,她才轻声问道:“这就是你说的屋子和田地?”
欧阳霄白净的脸上浮现了一大片的红晕,看着那摇摇欲坠的屋子,他语气带着羞惭,呐呐低声解释着,“我也不懂,就托了中人帮我置产……”
“那你是怎么跟中人说的?”
“我就说想寻一处屋产,地方大一点、清幽一些、经济实惠……银子不是问题。”
他的声音越说越低,头也跟着垂了下来,就像受了委屈的小动物一样,让蒲梓伶觉得额头的青筋都要跳出来了。
明明都已经考上了秀才,代表脑子还是有的,怎么能够对一个中人说什么银子不是问题?!
这根本就是对人说:我就是肥羊,赶快来宰我啊!
不过契书都已经签了,看来是没有反悔的余地,蒲梓伶也只能拎着契书眯着眼继续问道:“那这些总共花了多少银两?你身上又剩下多少银两?”
“这里花了两百两……很实惠的,中人说我们看到的这一片山头还有边上的树林都是咱们家的了,这池塘可以养鱼,山上也可以种果子,能够有出产的……”他叨叨念着中人说服他的话,然后偷瞧着蒲梓伶的脸色。
蒲梓伶冷冷地打断了他,一眼就识破眼前像只小兔子般的美书生的心虚。“直说吧!别跟我说这地里能够生产些什么,我就想知道你手上还有多少银两。”这可是攸关了他们两大一小接下来的经济生活水准。
“二十两。”说完,他可怜巴巴的望着她,不敢错过她脸上任何一个表情。
蒲梓伶定定地看着他,然后深吸了一口气,觉得还是不能够压制住体内的怒气,忍不住又多吸了几口气来平复心里那股说不出的哀怨。
二十两?!一间根本就需要拆除重盖的屋子,还有一大片野地,再加上一个有如单纯小白兔的蠢书生要一起生活……她觉得眼前一片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