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写小说最困难的一关就是故事的起头了。
或许不是每个人都这样,但是以我来说,有了灵感之后,到开始设定故事大纲、落笔写下第一句话,短则一个礼拜,长则半个月、一个月的,总是操死我不少脑细胞。
不过,我有个朋友能够不用找灵感、不写大纲,只要一支笔拿起来就能振笔疾书,最高纪录只花了八、九天就完成了一本十万字的小说,简直不是人──是神哪!
像那种「快手」,当然天生就是吃这行饭的料,至于像我这种「龟速型」的慢手,还敢全职在家写东西养活自己,肯定是天生有「自虐倾向」的傻蛋一个吧?
嗯……好像有点Blue喔?大概是因为天气太冷了,冷得平果的十根手指头都快不像是自己的,好像夹着十根冰棍在打键盘一样,加上两排牙齿抖得喀喀直打架,益发觉得夏天没冷气、冬天也没暖气房可待的自己还真是惨兮今呢!
更惨的是,我肯定是冻疯了,竟然夸下海口要写出一个五本的系列,大点艾家五兄弟的鸳鸯谱。
搞系列嘛,里头的主角都得来个「连连看」,这可是要考记忆力的。两本OK、三本还好、四本自找麻烦、五本以上──呃,应该算是神经失常吧?
唉,平果可是出了名的少根筋的傻大姊,会做这种搬石头砸自己脚的蠢事算家常便饭啦,只可怜我的脑细胞又不晓得要被自己整死多少,搞不好会越来越白痴──
「嘻,不用担心啦,妳本来就已经白痴到一个极致,没办法再白痴下去啦~~」
……
好了,耍白痴告一段落,因为刚刚我某个可爱的家人冒出的某句话,现在平果得去处理一下「家务事」,下回见喽!
「我说过不要再说我白痴,你欠K呀!白痴也是有自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