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看见有人在序文中说,本书是要献给某某某的,而娃娃今日也要说了──
这本书,仅献给一位小名狗狗(本名晴阳)的九岁小朋友!
为何要献给她?
因为她是娃娃最最年幼的小书迷,对于娃娃的每本书名倒背如流。
别怪娃娃摧残民族幼苗,请看清楚,娃指的是对「书名」倒背如流,换言之,对于阅读内容请再稍候几年,不过她已开始帮忙写恶搞文了,《帮主千秋》中的猫狗大战,即是出自于她的手笔。
为何要献给她?
话说那日苦命娃正在为「千金骄女」拔白头发时,电话一响,娃娃一接,是把好听极了的女音,原来是传言中的「美音天后」郑小姐。
一听是郑小姐,娃娃二话不说立刻在电话这头立正站好,郑小姐说明来意,「甜蜜口袋」准备出套书(举国欢腾!放炮!),所以咧,问小笨娃有没有兴趣。
兴趣?!当然有啰,这么值得狂喜的事怎么会没有兴趣呢?
但回到了现实面,娃娃看见了正躲在电脑中对着娃娃恶笑的「千金骄女」。
「我想参加,但怕时间不够。」老实作答,因为骄女连个影子都还没有。
「那么……」郑小姐很好商量的,「妳先考虑考虑再回答我。」
「可以先知道一下套书的主题吗?」
答案揭晓,这是一套以男主角有着形似于某种狗儿神韵的现代稿,当时娃的选择尚有德国狼犬(酷)、阿富汗猎犬(傲),以及黄金猎犬(博爱)三种。
娃娃请郑小姐给两个钟头时间做考虑,然后打了电话到台中请教军师。
电话那端的狗狗一听见主题,二话不说先兴奋狂吠三声,接着要求娃娃非接下不可,且还指名要那德国狼犬(她的最爱)。
「但……」行事向来量力而为的娃娃犹豫了,「就怕不能够及时交稿,拖累了整个套书的进度。」
「不会啦!」电话那端的狗狗小妹谄媚地笑,拚命地奉承,说以娃娃的实力,先写「骄女」再赶「狗男人」绝对绰绰有余,认识这么久以来,娃还是头一遭如此得她肯定,不愧是狗之一族,狗腿至极!
娃去电郑小姐,这才知道了德国狼犬已经被挑走(真热门呀!),退而求其次选了阿富汗猎犬,因为娃娃目前已被一位博爱型的男人(洛伯虎)给整得死去活来,暂时不敢再碰了,但也幸好选的是阿富汗猎犬,到处搜集资料之后,才知道此狗来历不小,有型有款极有得发挥!
确定接下任务后一夜未眠,总觉得忐忑不安,次日再打给了郑小姐商量,最后是在众编编的体谅下决定将「千金骄女」出书日压后(原本是九月底),让娃安心地先写套书再碰「骄女」,发展至此,一切终于尘埃落定。
所以啰,如果这会儿您仍在期待着「散姻缘」的完结篇,那么,呃……请继续给他期待下去了呗,期待啥?呜呜!当然是期待娃娃的任督二脉被打通,想好该如何收尾了咩!
要感谢狗狗小妹的另外一点,是她爱狗成痴,即使小时候曾被野狗咬过三次,却仍不改其狂热,走在路上只要一见到狗立刻上前去打招呼(学狗叫),对狗比对人还亲热,而开间宠物餐厅,正是她对于自己人生的终极目标,所以哩,本书女主角祁小艾,正是以她的性格来塑出雏形的。写作期间,狗狗小妹更是三不五时提供意见,说得好听是提供点子,事实上是企图影响娃娃写作方向,幸好娃娃理智尚在,没忘了这是本言情小说,总算没把它给写成了「爱狗手札」。
大概是太久没碰现代稿了,「狗男人」写得挺顺手的,甚至还让娃娃被勾出想写宁雪和J.C.,或是国安局新进探员斯庭耶的故事,OK!说做就做,那咱们下一步……
就在此时长鞭挥来,小编冷冷出声了──
「别给我在这里装傻!『千金骄女』没写完前,一切免谈!」
咻咻咻咻,鞭声霍霍,呜呜呜……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小编的记忆力要这么这么地好?难道就不能和娃娃一样,把它给熊熊忘掉?然后读者也忘掉,大家统统都忘掉,这样不是很好?不是很好?
走笔至此,娃娃仰天恨吼,无语问苍天了,终于决定……
呃,要不,就先休息一下下了呗,呵呵呵,暑假嘛,天气太热,台风又快要来了,这种时候是不适合开感情大戏的啦,您说对不对?对不对哩?明察秋毫的亲亲小编大人哪!
对了,本期的「恶搞剧场」是由亲亲寒色所执笔的「古墓少主幕后特辑」,这位明日之星文笔极佳,内容保证精采,准备笑破肚皮了吧!
呃,附带一点,如果有兴趣想写恶搞文的小朋友,欢迎E给娃娃瞧瞧,过稿后便有机会上娃娃的书宝宝留作纪念喔!
想找娃娃吗?请e-mail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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