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故事 第六章
作者:亦舒
  “拿到学位之后。”他的声音之中有种真实的悲尺。  

  “百灵呢,她是什么?”我问。  

  “她是电视机。”他说,“与我们完全不一样。”  

  我猛然笑了起来,“你家是开电器店的?”  

  “说实话没人要听。”张感触的说。  

  “怎么了?”我说,“可是你怎么会对我说起老实话来呢?”  

  “因为你我萍水相逢,是普通朋友,以后不会发生密切的关系。”他说,“我可以放心的说话。”  

  “很聪明,如果那女子有可能成为你的情人,千万闭住嘴巴,别说那么多话。”  

  “对了!”张说,“你知道百灵,她是不会嫁给我的,如果她与我结了婚,一辈子得做职业女性兼家庭主妇。职业女性对职业的厌倦是可以想象的,谁也不能够同时做两份那么讨厌的工作,她很喜欢我,但是我养不起她。”  

  “勤力点。”  

  “勤力有什么用?先天性的条件否定了我们,在这社会中,有些人一辈子努力,也没法子把自己从收音机变为电视机,生下来是什么,他还是什么。”  

  “话不是这么说,也有白手起家的人。”我说,“你可以约会百灵。”  

  “没有目的的约会下去?我觉得寂寞。”  

  他挂了电话。  

  街上阳光普照,我们朝西的窗子看出去,对面是人家朝南的露台。(没有三分福,难住朝南屋)阳光满满的,异常的寂寞。  

  一本小说中描述的女主角在冬日的阳光中乘搭计程车,司机开了无线电,播放《田纳西华尔兹》,佩蒂佩芝那种装腔作势的声音在那一刹那表演了效果,她哭了。  

  我觉得真是好,这种没有怨言,想哭便哭的眼泪。  

  我不介意上班,大家都熟络,回去做那些熟悉的工作,与不相干的人说些笑话,但是要上班的都是收音机,我们都想做电视机。  

  疲倦,仙人掌都会枯死。  

  他会把我救出去,真的,他可以,我这种天生贪慕虚荣的女人,无可救药。  

  有人按铃,我只道是百灵回来了,这冒失鬼忘了拿锁匙,巴巴跑去开门,门外站着的是他。  

  我问:“你怎么来了?”非常的惊讶。  

  “来看你与你居住的环境。”他站在门外微笑。“你知道我一定在家?”我问。  

  “你会在家等我的电话。”他还是微笑。  

  他占上风已久,我非常的习惯。  

  “不,我打进来过,但打来打去不通,于是只好亲自来,与谁讲那么久的电话?”  

  “朋友,”我说,“你请坐。”  

  他坐下来,我发觉他在吃口香糖,慢慢的在嘴中咀嚼,这一定是谁给他的,他从来不吃口香糖,但是他缓缓地动着嘴角,非常悠闲,有一种吸引力。他是忙人,在公司里跑来跑去、皱眉头、发脾气,很少见到他现在这么松弛。  

  我把咖啡放在他面前,他喝一口,赞道:“很少会喝到这么理想的咖啡了,只有你做的,丹。”  

  我微笑,“只有你懂得欣赏,我不大做给用白糖喝咖啡的人尝。”  

  “我们一块住的时候,你可以做各式各样的咖啡给我喝,我们永远不会吵架,我将尽我的力如你的心意,我们在状况最佳的时候见面,心情不妥各自藏起来,这不比一般夫妻好吗?牛衣对位,吵闹,噜嗦。”  

  “你的口才很好。”  

  “说‘好’吧,丹。”  

  “好。”  

  他一怔,有一些惊讶,我奇怪他居然有这一丝惊讶。  

  他在口袋中掏出一只丝绒盒于,他狡黠的笑,“钻石来了。”  

  我打开盒子,是一套方钻耳环与戒指。  

  我笑说:“很小。”但是随手戴上了。  

  “很适合你,你很漂亮。”他拉着我的手。  

  “我刚把自己卖了出去。”我看着他,“卖了个好价钱。”  

  “当然你是爱我的,是不是?”他很认真。  

  我垂下眼睛,“时间太久了,我也不知道了。”我说,“但是我始终有一个感觉:你是会回来的。我在这方面并不是一个老式女人,但我不认识比你更好的男人。”  

  “但你是爱我的。”他固执的说。  

  “我想是的。”  

  他把头靠在我肩膀上,满意的闭上眼睛。  

  忽然之间我知道自己是谁了,可笑的是,我居然还有归属感,三天之前还在那里争面子——要不我全部得到他,要不一点也不要,现在屈服得心甘情愿。我孤独得太长久,大无所适从,太劳累,他又表现得这么温柔,用万般的好处来打动我……即使是个圈套还是给足面子。  

  我心中的平和越来越浓,各人的经历不一样,即使做他的情妇,即使他一个月只来看我一次,一个月也还可以见他一次,长年累月的想念他,忍无可忍的时候大哭一场,满马路没有一个比得上他的男人,实在已心灰意冷,与他生活……也只有这个选择。  

  嘿!情妇。  

  他像是在休息,缓缓地问:“明日替你去开个支票户口,你可以装修房子。”他伸手进口袋,把连着地址牌的锁匙搁放在桌子上。  

  “屋子是我的?”我问,“你什么都带来了?你知道我会答应?”  

  “去看那屋子再说,”他又掏出一串锁匙,“车于,停在楼下。赶快去考一个车牌,我不敢叫司机侍候你,怕你勾引他。”  

  我笑,“真像小说与电影中的一样,钻石、屋子、汽车、银行存款都有了。”  

  “很多丈夫也不过如此表示爱妻子。”他看我一眼,“如果爱一个人,当然希望她衣食住行都妥当。这又有什么好多心的?”  

  “如果我是你的妻子,那是我命好,名正言顺的吃喝花,但做情妇,”我耸耸肩,“也是我的命,管别人怎么说。”  

  “告诉我,几时辞职?”  

  “辞职?”  

  “当然,不然你老在酒店里……”  

  “是的,辞职……”我终于有时间可以做我要做的事了。  

  但是百灵呢?我要搬离这里,她与谁来往这间屋子?我现在已经升为有闲阶级,她是职业女性,靠月薪生活,我不能帮她。  

  “去看看房子。”他说,“我先走,有发展告诉我,我在公司里。”  

  我说:“你放心,我不会找到你家中去。”  

  他笑一笑,“已经有醋味了。”  

  我也笑,“你放心,我会尽责的,当然职责包括吃醋在内。”  

  他走了。  

  我的笑容渐渐收敛。始终没有告诉他我多么想他,他永远不会知道。  

  我蹲在门边,悲哀袭上心头,忽然想哭。蹲了一会儿,百灵回来了。  

  她捧着三盆仙人掌,兴高采烈地走进来。  

  大多数的时候,她是很快乐的。有没有杰都一样。那男孩子是如此微不足道,真令人惋惜。  

  我得告诉她,我要搬走了。这里的一草一木,我都不要动,让它留在那儿。  

  我苦涩地开口:“我要搬走了。”  

  百灵抬起头来,“什么?”  

  “搬家,我把自己搬走,你知道,光是人过去。”  

  她放下仙人掌,看了我很久,“是吗?你答应他了?”  

  “是的。”  

  “很好,”她耸耸肩,“你连牙刷都不必带过去,是不是?”  

  “是的,一切都是新的,包括牙刷在内。”  

  百灵说:“至少你可以带我去搜购,我喜欢看人买漂亮的东西——即使我自己不能买。”  

  我静默。  

  没有猜想中的愉快,原以为看见有什么可以买什么是人生最大的乐趣,但是想象不是那么一回事。  

  我们以后一个礼拜都花在购物上,我写了辞职信,递上老板,这封信起码要在一星期后才会被读到,他出差去了,我在顶他的位子。  

  我们从床开始,墙纸、灯、地毯、窗帘、杂物,全是最好的最贵的最雅致的,一张法国十九世纪式的绒椅子买了六千五百块,百灵不置信的看我一眼。  

  她劝我,“现款是最好的。”  

  “那种每天量入为出的现款,我已经厌倦了。”我说。  

  “他会不会埋怨?”百灵问。  

  “我想不会。”  

  我们继续买水晶玻璃古董镜子,银的餐具,波斯地毯,手制床罩,货色一堆堆地被送到新居,墙纸开始被糊起来,预期一个月后可以搬进去。  

  百灵说:“惟一的遗憾,屋子还是大厦中的一层,到底他有多少钱呢?”  

  “我不知道,不多也够我们花的。”  

  然后我们去买私人用品,一整套一整套的化妆品,内衣,睡袍,一打打的买,衣服全是圣罗兰,不管实际不实际,有用没有用。我没有用支票,把现款一叠叠地塞在口袋中,只穿一条牛仔裤一件T恤,仿佛一切从头开始。  

  百灵帮我数钞票的时候有种温柔的神色,一张一张地数,好像钞票是婴儿的手,柔软的。动人的,她并没有问我的感想。  

  走累了我们喝茶,她说:“真没想到,半年前你搬来与我同住,现在这么快要搬出去。”  

  “你的房间会空下来。”  

  “是的,我登广告好了,很快会有单身女孩子搬进来。这次——要租给一个空中小姐。”  

  “百灵——”我把手放在她的手上。  

  白天我忙得比谁都厉害,把所有的工作结束下来。预备交给老板,我不愿意离开这些文件夹子。有它们存在我方是有真实感的,人们看见它们会想到我,所以我是重要的,但是现在我搬到新居去……  

  他打来电话,笑道:“哗,你真会用钱。屋子好吗?”  

  “好,再买一些字画就可以了。”我说。  

  “我的天,对了,你买了什么灯?那种价钱?不全是水晶灯吧?”他不置信。  

  我温和他说:“查起帐来了,不,那些灯才便宜,余数我贴了小白脸了。”  

  他笑,“早知道娶个红歌女,不必听这些废话。”  

  “你让我跟你,那是因为你爱听这些废话。”我说,“昨天光在太子行里花了不少,单子在我这里。”  

  “我知道。”  

  “你知道?”  

  “我现在新屋子里,百灵告诉我的。”他说,“百灵送了你一只音乐盒于,原先要给你惊喜的。”  

  “屋子怎么样?”  

  “很素,到处只是净色,连瓷器都是蓝白的。”  

  我说:“那套茶盅与果盒是古董。”  

  “你上当了,”他笑了,“但是这一切如果能使你高兴的话——”  

  “我很高兴。”  

  “铜柱床是从什么地方买来的?”  

  “你出钱,我自然找得到。”  

  “可以下班了吗?”  

  “事情还没做完,跟百灵去吃饭吧。”我说。  

  “辞了职了?”  

  “辞了,百灵会将我的情形告诉你。”我说。  

  “丹,我喜欢你的屋子。”  

  “屋子是我的吗?”  

  “你到胡千金律师楼去找梁师爷,签个字儿吧。”他笑。  

  “谢谢大人。”我说。  

  那天下了班,连晚饭都没吃,便去买东西,都已经买成习惯,毛巾都挑法国货,雪白的,大大小小,厚叠叠。十多年来的梦想终于实现,买得那家小型精品店为我延迟半小时打烊,衣架都是自缎包的。  

  多少年来我希望一衣柜内只有蓝白两色的衣服,日日像穿孝,现在办到了。  

  现在要请一个佣人,事情就完了,那将是我的新家。  

  百灵比我先回家。  

  我问:“你们有没有去吃饭?”  

  “没有,我一个人先回来的。”她在喝茶。  

  我问:“你送我一个音乐盒?”  

  “是。”她笑了,“以后你想我的时候,开盒子,就可以听到一阂歌,会想到我们同处一室的情形,怎么样为了省电费不敢一晚开冷气。”  

  我微微地笑,心中一点喜意都没有。花钱的时候往往又有一种盲目的痛快,花完了也不过如此,这几天。我日日身上只穿有一条牛仔裤与一件衬衫。  

  “谢谢你。”我说,“我也想送你一件礼物呢。”  

  “如果真要送,请送我三十年用量的厕纸,我对于常常去买厕纸,实在已经厌倦了。”  

  “一言为定。”我们哈哈的笑起来。  

  我当然不能光送她厕纸。  

  第二天一早我到珠宝店去买了一只戒指送她,买好以后回酒店,老板已经在那里了。  

  “旅途愉快?”我问。  

  “开会开得九死一生,”他笑,“但新加坡妞却个个精彩得很。”  

  他坐下开始看信,没半晌他怪叫起来。  

  “这是什么?这又是什么?”他大声问。  

  “你左手是我的辞职信,右手是上级批准的回复。”  

  “放屁!”  

  “你不在,出差去了,当然由别人批准。人事部经理恨我恨得要命。”  

  “你转到什么地方去做?”他问,“那边出你多少钱?”  

  “一个男人的家。”  

  “你结婚了?”他诧异。  

  “不,”我但白的说,“他不肯跟我结婚。”  

  “丹!”  

  “对不起。”我说。  

  “丹,你不是那种虚荣的人。”老板说。  

  “当然我是,而且我非常的寂寞,我觉得属于他是件好事,至少是个转变。”  

  “如果你不爱他,你不会快乐,如果你爱他,你更不会快乐。”  

  “我辞职了。”  

  “我需要你。”  

  “登一则广告,你会找到一打以上的人才,都是年轻貌美,刚从大学出来的,”  

  “我希望。”他说,“你打算几时走?”  

  “现在。”  

  “丹!别这样没良心,你在这里蛮开心的,”老板失望,我扭开了收音机。  

  无线电里唱:“日复一日,  

  我得对住一群  

  与我不相属的人,  

  我并不见得有那么强壮,  

  ……想跨过彩虹……”  

  无线电是古老的,悠扬的,温情的。  

  老板一脸不服气。  

  “所以你干脆穿上牛仔裤来上班,混蛋!欺人太甚!”他敲着桌子,“没出息。”  

  我微笑着看着他。  

  “你爱他,是不是?”老板问。  

  “不,我爱自己,我决心要令自己享受一下。”我说,“我喜欢做悠闲的小资产阶级,做工我早做累了。”他沉默下来。  

  “我的确辛劳工作过,”我说,“每天下班拖着疲劳的身子回家,第二天又起床,但白的说,我有什么人生乐趣?那几千块钱的月薪要来干什么?想一件银狐大衣想了十年,手停口停,动不动怕炒鱿鱼,老板的一个皱眉可以使我三日三夜不安。要强迫自己学习处世之道,阿狗阿猫都得对着他笑,为什么?扑着去挤车子,赶时间,换回来什么?我有理想,我的理想太高大远,与现实生活不符,我没有一个富有的父亲,我无法突破,你也听过:自由需要很多金钱支持,你能怪我吗?”  

  “他有钱?”老板问。  

  “不错,通常有点钱的男人从来不会看中我这种女人,”我苦笑,“我多年前认识他,我要他娶我,他不肯,与别人结婚去了,三年后又来找我,这三年我老了十年,我们的外表不能老,因为还得见同事见老板,但是心却比家庭妇女老十倍。”我说。  

  “你会快乐吗?”  

  “不知道,我不会有什么损失,晚上他不回来也是应该的,我不过是他的情妇。”  

  老板细看我,“如果我能供养你,我也会要这样高贵的情妇。”  

  “算了,我的薪水已经加得太高,有不少人妒忌。”我笑,“说不定有人说我跟你有什么关系。”  

  “他干什么?”  

  “做生意,他妻子的家族在马来西亚很有势力,是做锡矿与橡胶的,每年给税好几百万。”  

  “到你五十岁的时候,他还会喜欢你?”老板问。  

  “男人的本性要在月人三万元以后才看得清楚,现在我要是嫁一个小职员,到我五十岁。要不已经挨得一头自发,要不他发财了,找小妞去。有哪个男人发了财不心痒难抓?越是蹩脚的男人越坏!小职员对着老婆不外是因为他没有地方可去!”  

  “你看透了人生?”他看我一眼。  

  “也该是时候了,你看看,老板,这间酒店上下三百多个员工,有谁可以嫁的?”我问。  

  老板说:“你在为自己找藉口。”  

  “或者是的。”我忽然发现声音中有无限的苍凉。因此住嘴不语。  

  “穿白衬衫……”老板喃喃的说,“为了什么?”  

  “这件自衬衫是圣罗兰的开丝米羊毛,时价一千三百五。”我说。他摇头,“看不出。”  

  “有钱就有这种好处,”我说,“你看不出是你的损失,从今以后我再不要做一个顺眼的人,有谁看不顺眼可以去死。”我很起劲的仰起头。  

  “今夜做什么?”老板问我,“与情人一起吃饭?”  

  “没有,自己吃饭。”我说。  

  “快把功夫赶好。今天你还是我的助手。”他笑了。  

  我也笑一笑。现在工作得特别用心,知道工作有做完的日子,当然可以放心做,如果一直做下去,绵绵无尽期,那可怎么做得完,也不必用心。老板很快发觉了我的真正工作效率。他看着我在说:“你这只母狗,你知不知道,如果你用心工作,五年后你真可以做我的职仿。”  

  “可是花自己赚回来的钱,有什么味道?你不会明白的,下等女人,没有本事的女人,不像女人的女人。才会要靠自己的月薪过活。”  

  “什么哲学?”老板吃惊。  

  我很愉快,如果这份工作不是太过闷,真会想继续做下去,一直做下去。  

  但是他不会允许,他已经把我的时间买下来了。  

  我拨了几个电话,联络到图画老师、法文老师。插花老师,都是些“名媛”做的俗事。  

  终于我不再“出人头地”,终于我达到了做女人的目的,但是满足吗?  

  下班到新屋去,忙了一夜,所有的装修进行得已经差不多,我把纸包纸盒一件件拆开来,把东西一件件取出,摆满屋子,样样都是新的,从一个二尺高的钟摆钟,到一连串水晶的摆设,一样样的排好,放在架子上。  

  大黑了,点起蜡烛,在灯下,我坐在沙发上,看着这些东西。得到了,也不过如此,因为已经得到了。  

  吹熄烛火我才走的。  

  百灵问:“你看见那只音乐盒子没有?”  

  我摇摇头,我真的没有看到。  

  她扬扬手,“你那间屋子里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她无可奈何,“简直数不清楚。”  

  我说:“我买了只戒指送你。”  

  “你又不是男人,送我这种东西干什么?”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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