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到“悟森工坊”拜访的老客人都受到非常周到的招待。
有位面生的年轻小姐,一会儿搬椅子、一会儿倒茶、一会儿端点心,行动迅速确实,给人感觉精力充沛。
“哎呀,这位小姐,你是新进的团员吗?”
“呵呵,不是不是,我是来客串的。”
“你别一直忙来忙去,休息一下,坐下来一起聊聊啊。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陶菲菲。”
“菲菲?这名字很可爱,很适合你呢。”
聊到后来,老人家们见她笑容甜美可亲,越看越喜欢,有时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我儿子年纪跟你差不多,现在还是单身,能不能介绍你们认识一下?”
她会笑着摇摇头,回答:“对不起,我有男朋友了。”
今天,又有同样的问答发生。老实说,这样的情形无论来几次她都不厌其烦,比较麻烦的是要设法压抑濒临满溢的虚荣心。
面前的访客有三位,一对银发夫妇,另一位是落单的男子。
陶菲菲下班后来找高悟森,路经会客室见到有人,因为知道大家现在想必都在忙而抽不开身,便跟之前几次一样主动开始招呼他们。
当中的那对夫妇很热情地跟她攀谈,落单的男人则低垂着头似在假寐,他戴着顶鸭舌帽,长相看不清楚,只看得出他留有落腮胡,年纪应该也不轻。
那位太太得知她有男友,感叹道:“真是太可惜了,多希望你是我的准媳妇。”
陶菲菲附和:“我也希望你是我男朋友的妈妈。”
“怎么,他妈妈跟你处不好啊?”
“那倒没有。他妈妈很早就过世了,只是他爸爸……唉!”她一想起来,忍不住要抱不平:“他爸根本就是个神经病,居然让他吃那么多苦、经历那么多风浪,搞得他未老先衰麻木不仁,年纪轻轻就比入定老僧还心如止水。”害她这个女朋友当得这么辛苦。
“真的啊?”她愤慨的语气使对方有点惊讶。
“真的!”她用力点头,还没数落更多,会客室的门开了。
“咦!菲菲你来了。”来人见到她,面露微笑。“又要你帮忙招呼客人。”
“王叔,”她站起身来,笑容可掬。“应该的啦!”
王叔笑着对她一颔首,看向在场的客人。“陈先生、陈太太,好久不见了!”目光一偏,打量剩下一人,有些怔愣。“这位是……”
“哈!认不出我了吗?”那人蓦地出声,声音出奇宏亮,蕴满笑意。
王叔显然认出那声音,先是大吃一惊,呆了几秒之后大喜过望,抢到门口拉开门,朝正在外头走廊上跟人议事的高悟森大喊:“高少!高少!快来!”
片刻后,高悟森出现门边,问道:“什么事?”
王叔笑指指那人。“看看谁来了!”
此时,那人站起身,总算摘下头上的鸭舌帽,露出一张略带皱纹的黝黑笑脸,挥挥手,中气十足地喊:“哈罗!”
“爸!”高悟森喊出的称谓让在旁的陶菲菲瞬间傻眼。
什么?!他他他他他刚刚叫他什么?是她听错了吧?!
“你出发之前怎么都不通知我们这边一声?”王叔问。
“我本来想去法国拜访皮尔他们一家,看日期今年的艺术剧差不多要上档了,想想也好久没回台湾了,就回来看看喽。”
果然是老脾性,完全不按牌理出牌。王叔笑着摇头。
“高老,真是好久不见你了!刚刚在旁边看到我们也闷不吭声,是不是忘记我们了?”在旁的陈氏夫妇开玩笑地责怪。
“怎么可能。是想一起给你们惊喜啊!”他哈哈大笑,目光转向一旁的陶菲菲。“话说回来,小王,你是从哪找来这块宝的?她比你还适合当客服哪。”
完蛋了完蛋了……这三个字不断在陶菲菲心中无限回响,此时此刻,她只希望自己从人间蒸发,当场消失。她脸色苍白、额冒冷汗,干笑数声,语无伦次地抢话:“我、我是路过、路过而已!王叔,高……高先生,你们慢慢叙旧,我有事先走了。”
高悟森狐疑的瞅她。那句“高先生”是在称呼他?
下一秒,只见她抓起包包,转身就要夺门而逃,他于是在半途拉住她。
“对不起,我、那个……再跟你联络。”她头垂得很低,低得快要碰到胸口,嘴唇颤抖,整张脸胀成深红色。
那不寻常的模样引起他在意。“怎么了?”
“我……我真的有急事,超级超级急的!以后再跟你解释啦!”她甩开他的手,气急败坏地说:“你不要跟来!我……我走了!再见!”说完飞奔出门。
“发生什么事了?”王叔也一头雾水。
高悟森越想越不对劲,不放心地说:“我去追她。”
“等等、等等!她到底是谁啊?”高父讶异极了的拦住儿子,没想到他会有此反应。
王叔笑吟吟地揭晓谜底:“你儿子的女朋友啦!”
话一出口,高父和陈氏夫妇同时发出一声惊噫。
然后,陈氏夫妇的表情变得有些尴尬,高父则蒙着脸开始发抖。
有必要这么激动吗?王叔错愕,直到他终于放声大笑才恍悟他原来是在憋笑。
他边笑边说:“不用追了不用追了,我知道她为什么会跑掉!”
*
陶菲菲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失魂落魄。
冷静下来之后,她脑中的“完蛋了”这三字进化成“真是白痴”这四字。
她干嘛跟他撇清关系、急着离开?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那是他爸——他爸耶!难道她可以一辈子避而不见吗?真是白痴透顶!
果然人在做天在看,都怪她在别人背后嚼舌根才会惨遭报应。
但是瞎猫碰到死耗子都没这么准,老天爷到底是不是故意针对她?说不定它现在正乐不可支地观赏着她的窘境,还跟旁边的神仙用蟠桃当赌注,赌她接下来会不会因为心神恍惚而又踩到狗屎……可恨啊!
好不容易他们的关系才有所进展,她竟在这个节骨眼上得罪他爸……“啊呜哇……这下真的game over了啦……”
脚走得好酸痛,心想得好哀痛,她索性在路口蹲下,把头埋在手臂中,心情烂得顾不得别人会注目,只想干脆吊蜘蛛丝一死了之。
“嘿!漂亮的美眉,在哭什么啊?让我来安慰你吧。”
一个轻佻稚嫩的声音钻入耳中,她抬起头来,慢慢转过身,打量眼前的人,不爽的同时,奇怪那嗓音为何会听来有点耳熟?
那是个身穿奇装异服的家伙。视线由下往上看去,先是一双黑色的银扣皮鞋,下身的褪色牛仔裤有五六个破洞不说,裤管管口形状歪七扭八破烂不堪,牵出一丝一丝仿佛被过钝的剪刀乱剪一通,上身套着一件无扣的黑色皮夹克,长度只到肚脐,夹克内衬了件五颜六色的T—shirt,活像从事油漆工作的工作服。
再往上看,他脖子上挂着银链,左耳至少有七、八个耳洞,戴满一串银环;一头中长发用发胶抓得冲天,发色染成刺眼夸张的萤光粉红,要是脸上再画个烟熏妆,大概就能在国外庆祝万圣节时出去挨家挨户讨糖了。
重点是,那张年轻白净的脸蛋——她百分之百认得!
她霍地起身,眯眼瞪他,不怒而威。
少年看清她的脸,嘴巴张大,似乎吓到了,转身拔腿就溜。
“往哪走!”她伸手扯住他衣领,制止他的行动,凑近他的脸,好温柔地说:“小弟,你刚才不是想把我这个‘漂亮的美眉’?怎么可以半途而废呢?嗯?”
“我、我认错人了啦!你是阿姨,又不是美眉!”
找死!她眼中火光一闪,心情正糟,他想被迁怒刚刚好!她伸手揪住他左耳就是一阵摇。“你这串环配叮当可真别致,是什么乐器?是不是这样演奏?啊?”
“哎唷!妈啊……这位大姐大,我真的是不小心认错人了,对不起对不起,我给您赔罪了,就请您大人大量放我走吧……”
“你认错人,我可没认错。”她轻拍他的脸颊,微笑着一字一字说:“我、最、亲、爱、的、小、痞。”
“拜托!我都认不出自己是谁了,你怎么认得出来啊!”小痞哀叫。
她轻哼。“你以为我从小看你这小鬼长大是看假的?”
“好啦好啦!表姊大人,既然我们都相认了,你可以放开我了吧?这样在大街上拉拉扯扯很丢脸耶。”
“什么?这样很丢脸?你把自己搞成这副德性就不丢脸?”
“我这是为了掩人耳目啦。”
她惊异瞠目。“你在说什么啊?”
“哎呀,你不懂啦。”他颇为得意。“像我穿这样走在街上,牵着小孩的妈妈都会跟小孩说:“嘘,不要看。”大家都不敢多看我一眼呢。”
“我看你是头壳坏去了!”她狠狠赏他个爆栗。“说!为什么你会在台北?”
“我离家出走啊。”
他说得轻松,她听得呆愣。“干什么!?小鬼,你的叛逆期还没过吗?”
“我才不是叛逆期的一时冲动!是爸妈都不了解我的志向,我不要再待在那个沉闷封闭的家埋没我的才华,我要展翅高飞!”
拜托!她翻白眼。“翅膀都还没长硬,小心坠落啊你。”
“才不会。”他拍拍胸口。“我有很多好伙伴,我们有青春有热血!”
“顾好你的头颅最实际。”她皱紧眉头。“你离家多久了?”
“今天第二天。”
她眉皱更紧,可想而知老家那边现在肯定乱成一团。“你住哪里?”
“我网友家里。”他咧嘴笑。“我们这个乐团的人都是在网上认识的,他是我们团上的贝斯手,人很好喔。”
又是乐团!他爸妈的忧虑果然不是无缘无故的,看他玩物丧志到这地步。她咬牙命令:“现在立刻去把你的随身行李拿回来,跟着我走。”
“干嘛?”他一脸戒备。“姊,你不要当小人去告密喔,也不要把我遣送回去,否则我会恨你的。”
妈啊!“你这小鬼,真的很会惹麻烦!”她的拳头快痒得受不了了。
“我才没给你惹麻烦好不好!要不是我们不小心在街头碰到,我才不打算通知你呢。不然你就当没见过我好了!”他忿忿说完,转身就要离开。
她拉住他,眼见道理一时讲不通,只得说:“你别麻烦人家,搬到我家来住。我不会告密,只会报平安,而且保证你不会被强制带回去,这样行了吧?”
“真的?”他偏头瞧她。“姊,‘一言九鼎’这句成语可是你教我的喔。”
“你这死小孩,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了!?”
“明明就有。你以前还跟我说小孩子是从桃子里蹦出来的。”
“你给我闭嘴!”她尖叫一声。
深知那是她发飙的前兆,他这才乖乖闭嘴,领路带她前往网友的居处。
路上,她没好气地问:“你从哪学来那种不入流的手段,跟人当街搭讪?”
“姊,你过时了啦!现在大家都嘛这样泡妞,来电就在一起喽!”
她冷冷道:“怎么,你对我的背影来电?”
“呃、呵呵……”他一时语塞,赶忙转移话题:“对了,姊,你怎么瘦了?”所以他才认不出她的背影。“伙食不好哦?”
“我业绩压力大啦。”随口乱掰。
“是喔。”他又想到一个问题。“那你刚刚蹲在街上在干嘛?肚子痛哦?”
她抿紧唇,加快脚步。“笨蛋,不准问!”
死小孩,哪壶不开提哪壶,又提起她的伤心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