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楼下的男人是谁啊?我可是在楼上都看到了哦~」
一进门,唐可莲就被室友逼问。
「是我们公司的总经理。」她没好气的回答,心情还停留在刚刚的挫折中。
「哦哦~是总裁啊?」朱怡珊眼睛为之一亮。
唐可莲白了她一眼,「总裁跟总经理的差距大概是B1到十三楼的距离。」
「不是都一样吗?」看来这姊妹淘看的书应该也是一样的。
「差、很、多!」
「不过他长得很帅耶。」她坐到唐可莲身边,「你该不会是喜欢上人家了吧?刚刚你看他的那个眼神充满了爱慕呢。」
唐可莲睇了眼桌下——没藏好的望远镜。
难怪姊妹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只差没听见那有如强烈台风般的心跳声。
「其实……我也不知道。」她噘起嘴来。
「不过说真的,可莲你前阵子才刚逃婚,现在这么快就移情别恋……」
「嗯……我知道这样不好。」唐可莲微微颔首,「只是,其实你知道吗?我跟他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在我逃婚的当天。」
「我那天怎么没看见?」朱怡珊也是当天的伴娘之一。
「是我在跑出去的时候撞上了他。」她接着说道:「那天会让我有这么强烈跑出礼堂的原因,说真的我也不知道,一开始我只是想躲回房间,可是一不小心就走错来到大厅。」
「一点也不意外,你这大路痴,我看你就只对这城市的路熟而已。」朱怡珊在一旁笑道。
「当我一见到那男人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不应该留在那里……」脑海中有时仍会不断重复着当天见到方孟修的那—刻。
「嗄?虽然你一直没告诉我关于你毁婚的真正理由,不过你该不会是说,因为这男人的关系吧?」朱怡珊一脸错愕。
「有的时候你会不会有那种感觉,就像是一道菜、一本书或者是一个人,只要当你一尝到、一看过、一遇见后,就知道那是自己最喜欢的,不会想要错过的。」
「这……基本上,我跟我那口子算是青梅骑竹马,所以比较没有那种所谓一见钟情的感觉吧。」
「不是说夏娃是用亚当身上的肋骨做成的,当我一见到他的时候……」唐可莲害羞的低下头,「我……就知道找到自己的亚当了。」
「哇,真的假的啊?」
「唔。」她害羞的点点头。
「也对,我都忘了你以前读过天主教学校,难怪会这么想。不过话说回来,那你对郭明轩的感觉又是什么?」
「从小,我爸妈他们就一直灌输我,女孩子长大之后,就是要找个有钱的老公嫁了,久而久之,我也一直是这么以为。当我毕业进入郭氏集团工作后,认识了明轩,他对我一直很好,我也一直以为那种感觉就是喜欢、就是爱。」
「所以你也就答应了他的求婚?」
「嗯。」唐可莲看向窗外,月眉微蹙,「可是你一定不会相信,当我一遇到那男人之后,我才明白对明轩的那份感觉……并不是爱。」
「嗄?这……是有点难以置信。」
「真的,我跟明轩之间……就连接吻也不曾有过。」过去她觉得这是羞于启齿的话题,因此也不曾和姊妹讨论过。
「嗄?!」朱怡珊眉毛轻挑。「不会吧!」
「如果我们彼此是相爱的,怎么连个吻都不曾有呢?」曾有一度她怀疑是自己的女性魅力严重不足。
「那你不就还没那个……」言者话中有话。
「哪个?」唐可莲不解的看着她。
「就H啊。」
「H?」她狐疑的眨了眨眼。「那是什么?」
「吼,这是日语转过来的术语,就是指翻过来滚过去。」或者翻译成好色。
「在哪里翻啊?」看着室友手上比着奇怪的手势,她还是不解。
「在床上、床上啊!唐小姐。」这时,朱怡珊像是想到什么又开口补充,「不过,我跟我那口子是不限于床上翻的啦……」
听她这么一说,唐可莲的脸比刚炒好的栗子还要红。一看到她的脸,朱怡珊的表情比刚刚听到逃婚的原因那段还要夸张。
「不会吧,还没有?」
「这……会很奇怪吗?」
「是不会很奇怪啦,大概跟熊猫一样稀有吧。」她摆摆手,「啊~别管我、别管我,你继续说。」
「哦~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当我知道明轩他,他并不爱我之后,也就不再有那么心痛的感觉……」提起郭明轩,唐可莲心中还是有块疙瘩存在。
朱怡珊坐近她的身边搂着她的肩膀。
「别再想郭明轩了啦,姊妹。你现在应该要高兴才对,怎么还露出这样的表情呢,现在你不就遇上了自己的Mr.Right了吗?更要好好珍惜才是,要知道不是每个女人都能遇上。」
「可是……我现在的身分是一个逃婚的女人,你看我们之前看电视看到那种有未婚夫的女主角,不是都先骂她个狗血淋头吗?」
「傻瓜,那是电视啊,你现在是在过自己真实的人生,这跟那又不一样。」朱怡珊笑道。
「但是我很怕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或许对方根本就不这么认为,而且,而且他也知道我是从婚礼上逃走的女人,如果我又这样随便爱上他的话,会被说成水性杨花的女人也说不定。」现在唐可莲的心中还真的是心有千千结,剪不断、理还乱的少女情怀。
要怎么揣测,喜欢的他是不是同样也喜欢自己?要怎么明白,他对你的感觉是否也是一样?要怎么知道,他到底……爱不爱你?
放在心里的感情,永远都只是个问号。
「你不是说他是你的亚当吗?既然都这样了,你还怕什么?」一旁朱怡珊试着鼓励她。
到底还怕什么?回想刚刚方孟修整体的反应……
第六百七十二号夏娃小姐你好:
很高兴你捡至疑似我肋骨的物质并且归还于我,但经DNA比对之后证实,这根并不是属于在下的骨头,因此现在这根肋骨退还于你,也欢迎你可以寄更多疑似在下的肋骨过来,谢谢。
以上,第五百四十五号亚当敬上。
唐可莲摇摇头,努力把自己刚想到的画面一扫而空。
「没有啦,我只是怕……万一根本不是这样的话,那……」暧昧不明的感情让她心中感到一丝害怕。
「没问题!」朱怡珊用力的在她背后一拍,「我一定会在你背后打气的!」
「哎唷~是打人兼谋杀吧!」唐可莲差点因为这一下撞到茶几,「猪头珊你就不能小力一点哦!」
「哎呀,我帮你打气你居然敢这么说,你这可怜没人爱的稀有动物!」朱怡珊不客气的又在她背后拍了一下。
她不甘示弱的回嘴,「猪头三、猪头珊!」
「哎唷~你看看好口年呢,我们家的可怜没人爱~」
客厅内,两个女人拿着枕头开打起来。
*
清晨,鱼肚白的天空,从东方渲染般蔓延,划破夜的黑,直至蓝停留在最后的天际,方休。
昨夜,方孟修难得失眠。
不知是什么原因,让他的心情总是静不下来,一直期待着黎明,因为那就象征有人会出现在他家门口——有个女人。
「嗯……」他望着镜子中身材标准的男人,「该穿哪一件?」这可是第—遭,他为了不知该挑选哪件衣服而困扰。
「总经理每次看您穿这件阿曼尼,不知道的人都还把你当作来拍CF广告的模特儿呢。」
耳际想起了女职员的赞美,虽然早就习惯她们的恭维,不过似乎每次穿上眼前这件黑色的阿曼尼,总是听到更多类似的赞扬。
「那就这件吧。」他迅速的更好衣,看下腕上的手表,「差不多是时候,她也该到了。」
另一头,那位改写士为悦己者容的女人——
「好饿啊……」
六点尚未过半,唐可莲已经呆坐在住址上、总经理的家前。忘了老板约定的时间又深恐迟到,只好五点不到就起床准备出门。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七点。
看着从指缝中消逝的时间……
八点。
「方孟修,就算你是总经理,也用不着睡这么久吧!」
现在的她是又倦又累又饿,外加生理期又在昨晚降临,直到出门前才发现,两个女人都忘了买卫生棉。
原本想干脆请个一天生理假,但一想到上班头一天就请假,怎样也说不过去,只好抱着肚子、忍着痛,硬是来接老板上班。
只是谁想到大老板居然睡到八点还不打算起床上班,叫她是有苦难言。直到她打算横死街头的时候,熟悉的手机乐声从皮包中响起。
「喂~」她饿到没力的答话,「啊,是,总经理好。」
甫听到来话者的声音,唐可莲简直是从地上跳起。
「我在哪里?我在总经理的家门口啊。什么,没看到我?不可能啊,我从六点就一直坐在这里耶!嗄?真的没看到我,怎么可能……」
唐可莲翻出皮包内总经理留给她的住址,再确认一下眼前的门牌号码。
「我明明就是在二段的十三号啊,嗄?是三段的十三号!不会吧……」
时间,八点五十四分。
「不敢置信的蠢。」
身着黑色阿曼尼的方孟修,双手环胸的站在门口瞪着姗姗来迟的司机。
「总经理对不起,我看那纸条上写的看起来很像是写二段。」唐可莲边道歉边小跑步跑了过来。
什么心动、心痛个屁!精明如他,怎么可能会喜欢上这个迷糊到极点的女孩!连写这么清楚的地址都可以看错。
方孟修揉揉脸,「这一次,我可以原谅你,但是,下一次!」感觉得出来他现正咬牙切齿。
「我知道、我知道,绝对不会有下一次。」唐可莲拼命的鞠躬道歉。「请你相信我,我只会犯下不同的错,不是,是我不会再犯这个错了。」
他从胸前西装的口袋拿出一本黑皮笔记本。
「总经理这个是……」
莫非那就是传说中的死亡笔记本?
「从今天起,我会把你犯的错都写下来,我要看看你是不是真有本事都犯不同的错。」接着,方孟修便一板一眼的记录了起来。「迟到五十四、不,是五十五分钟……」
「哦~」她在他的背后吐舌头扮起鬼脸。
什么嘛,原来是个小气的男人。
「扮鬼脸并不会改变你犯的错。」车窗上的倒影将她的行为反射得一清二楚。「嗯,心胸狭窄,又可以在笔记本上多记一条。」接着又翻开笔记本洋洋洒洒的记着。「心胸狭窄、知错不改……」
「等等。」唐可莲不平的叫着,「这哪算犯错啊。」
方孟修抬起头瞧了她一眼,正色道:「注意一下你的态度,司机小姐。」随即转过身去。
她眯起眼睛,恶狠狠的瞪着他——的背影。
可恶,可恶!
人家还一大早忍痛就来等你,虽然弄错了,但是也用不着这样凶吧?哼!以为只有你会评分吗?告诉你,我也会!
方孟修,负一百分啦你!
「不上车,是要我开车吗?」
「对不起,我马上来。」结果,她还是只能乖乖听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