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甜蜜 第三章
作者:谢谢


  秋风夹着细细的雨丝迎面而来,冷意带着湿气,给寂寥的山道平添一股凄清之意。

  崇岳打开手中的黑色大伞,缓步走向墓园。

  一开始他没有发现,空荡荡的墓园已有人先他一步而来。

  这么早,这样的天气,又是孤身的一名女郎。

  她虔诚地跪在一座基前,雪白的面颊微染着水珠,黑发略湿地挤在肩上,侧着的身影一动也不动,如同一座石雕。

  她低垂脸,双掌合十,仿佛在析求些什么,这样的姿势看来已经维待了一段时间。

  崇岳转手轻脚地从她身后走过,不顾发出一点声音惊扰她的祝祷。

  不论她祈求什么,但愿上苍都不教她落空。

  想到这儿,他不禁苦笑起来,他今天来上父亲的坟,愿望是不是也能不落空呢?

  经过无数名医的会诊,小葳的双腿仍是毫无起色,他在离清明尚远的日子先来上是无可奈何,只能期待奇迹出现。

  他在坟前站立了一会儿,转身下山时,那名女郎已经不见了,他有些失望,皮鞋踏地声在石阶上声着,像是在嘲弄他的失意。她没有带伞,山下也没有看见计程车,这样偏僻的地方若有公车,怕也是久久一班,原先他是想送她一程的,一个单身女子在荒郊野外总是不安全。

  突然,马路上传来一阵车声,是那种拔掉消音器的机车噪音,显然还不只一辆,闻声,崇岳快步冲下山。

  方才那名女郎……

  三名头发五颜六色的少年坐在机车上将女郎团团围住,嘈杂的声音几乎让他听不清楚他们的谈话,他隐身在树后,想要先弄清楚整个情况,这些人是她的旧识或是图谋不轨的陌生人?

  “小姐,长得不赖哦!怎么一个跑到这种地方?小心被大野狼吃了!怎么样,我们三个护花使者就让你搭便车护送你下山吧!”

  “我不是一个人,我男朋友和他的保镖在后头收拾祭品,马上就来了,你们最好赶快走吧,我男朋友脾气不太好,又是空手道黑带高手,我不想待会儿他跟你们打起来误伤人命,害他吃官司。”念愚力持镇定,不让声音露出一丝惊慌,不过唇上的抖的却怎么也掩饰不了。

  三人互相看了看,笑了起来。

  “小妞,你可真会瞎掰,别指望有人会来救你了,乖乖跟我们走吧!你放心,我们很懂得怜香惜玉的,像你这样漂亮的妞,我们会好好疼惜的。”穿着迷彩T恤的少年边说,边伸手摸了念愚的下巴一把。

  她偏开头,躲不开那不怀好意的手指,知道今日在劫难逃,能拖得一刻是一刻,她敏捷的伸出双手,往离她最近的少年脸上用力一挥,尖利的指甲在他颊上留下一道斑斑血痕。

  三名恶少咒骂者,蹲下机车要来抓她,她趁着空档脱出,分不清楚方向,只想赶紧跑开。

  她踉跄地跌人一堵宽厚的胸膛,一个低沉悦耳的声音在头上响起。

  “亲爱的,别怕,我来救你了。”

  亲爱的?她愣了一下,抬头看着声音的主人。

  太过锐利的双眼,太过挺直的鼻梁,构成一张太具个性而充满棱角的脸孔,略湿微卷的黑发有几错落在宽广的额前,嘴角弯起带着温存安抚的笑意回望着她。

  这平空出现的男人,教那三个恶少有些顾忌。

  原来这小妞当真有一个男朋友?

  空手道黑带?还外带一个保镖?三人四下张望着,想找出那名保镖躲在哪儿。

  没有,四野寂静,别无他人。

  假的!三人亮出小刀朝崇岳和念愚逼近,瞧这男人西装笔挺的模样,像是个坐办公桌的,没道理他们三个会对付不了他一人。

  崇岳将她护在身后,念愚只见他挥出三拳,转眼间那三人已躺在地上哀号。

  夺过三人手里的小刀,崇岳将三辆车的车论—一刺破,他可不想回去的路上,还受到飞车党的骚扰。

  “亲爱的,你弄错了,我学的贻拳道,不是空手道,搭我的车下山好吗?”由不得她反对,他自顾自拉着她的手走向在路边的车子。

  念愚也没有拒绝的余地,那三名少年只是躺在路边,可不是死了呢,而那从来不准时过的公车或者还在发车站。

  眼前这人虽也是陌生人,但该不是坏人吧?考究的衣着并不能说服她,世上的衣冠禽兽,她见的还不够多吗?不过依他刚才肯出手相救的行径和端正的面相看来,他应该是好人吧?于是她由他拉着手坐进车子。

  车子平稳地往山下驶去。

  雨停了,带着湿意的微风从窗口吹,路旁的芳草绿树犹带水珠,鲜翠欲滴。她的头发还滴着水,在他眼中看来一定是凌乱为堪,身边没有发梳镜子,她只得用手指爬过,希望自己在他面前不要太狼狈。

  看出念愚的窘迫,崇岳取出一条干净的毛巾和一把小木梳递给她。

  “谢谢。”她接了过来,低声道了谢,便专心地擦起头发,整理妥当后,她犹豫着该和他说些什么。人家救了他一命,就只有一句谢谢吗?夜巴黎的卡门或许十分善于交际,平常百姓的江念愚却是个个性保守、行事拘谨的女子。

  她低头凝视着手里的发梳。这该是他用过的吧?而她却毫无顾忌地拿来梳理自己的头发,和一名还是陌生人的男子处在这样一个几乎密闭的空间,仿佛坐在这儿的已不是往日的自己了。

  “你还在念书吗?”他打破沉默猜测道。“她穿着白衬衫牛仔长裙,简单清爽的衣着不似上班族,不过眉梢眼角却又带着沧桑,不若学生的单纯和无忧。

  “嗯。”她简单应了一声,不想谈论自己。她的过去不堪一提。

  她的冷谈不曾教他却步,“你吃过早饭了吗?愿不愿意和我一起用餐呢?这附近有一家餐厅卖的清粥小莱很不错。”

  她正想回答她不饿。车祸之后,她通常三餐作两餐随意打发掉,一个人吃饭太寂寞,太没有味道,可是他说的“清粥小菜”四个字吸引了她,从小她就爱吃稀饭,吃了十多年,怎样也不腻,以前,她每天都要喝过两碗稀饭才上学的。

  好想念妈妈煮的稀饭的味道。

  她不知不觉的点点头。

                    

  车子在早安小馆的门口停下。

  崇岳点了一锅白粥和满满一桌的小菜。

  念愚捧着碗一口一口吃着粥,对那些小菜却碰也不碰一下。

  这粥和妈妈煮的味道有七分相似。

  吃着吃着,她眼泪不知不觉顺着脸颊一颗一颗滑进碗里。

  他拉起一张面纸去擦她的泪水,“怎么啦?吃饭呢,开心点,要不然会消化不良的,还是你觉得稀饭不够咸,需要用泪水来调味?桌上有一碟豆腐乳,够咸的。’他边说,边往她的碗里夹了一小块豆腐乳和一筷子空心菜。

  她抬起被泪水浸湿的晶亮双眸望着他,那温柔关怀的声音抚触过她的心,让她渐渐收起泪水,唇边绽放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谢谢。”

  他不爱听她说这句话,认识没两个钟头,她一直在道谢,仿佛除了这个再没别的好说,她的笑容虽是淡淡的,他却懂得了为何一笑可倾城。

  她低头将那碗稀饭连同碗里的小菜吃个精光,又添了一碗。

  望着她一口一口品尝着粥的模样,这最简单的食物仿佛是人间美味,他不由得也跟吃了三大碗。

  吃完走出餐馆,崇岳提议着,“这儿离公园近,一起到那里走走好吗?”

  念愚点点头,跟着他走进公园。

  这儿也值有成排的台湾栾树,只是花开得较晚,不似山上已是缀满一树。

  两人寻了一处僻静的角落坐下,阴郁的天空被一枝灰色的画笔一扫而过,透不进一丝阳光。

  “愿意说说你的心事吗?或者我能帮得上忙。”不忍她肩上仿佛压着千斤重担,崇岳顾不得交浅言深地开了口。

  “除了上帝,谁也帮不上忙,我上山寻找了一个奇迹,可是奇迹并不是我这凡人所能遇见的。”

  “是啊,对于人力无可挽回的,我们也只能仰赖奇迹,不是吗?”他有感而发,不再追问。若是一年前,他有自信,只要她开口,没有什么是他不能帮她解决的,但现在他知道人类若是挑战命运,往往是一场打不赢的战争,人定胜天,真是成语字典上的一句笑话。

  “是的,否则又能如何呢?”

  “是不能如何,但是你可以暂时将它忘记,至少在今天别去想它好吗?就像郝思嘉说的,一切都等明天再去想吧。”

  听着他的话,她脑海中出现的不是电影中的经典画面,而是身边这位不知姓名和身分的男人。她奇怪自己竟会和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共进早餐,又一起走进此刻空无一人的公园,若他是一匹披着羊皮的狼……

  可是他救了自己一命,他若有任何不良企图,不用等到进城的……

  见她沉默不语,他再接再厉,怎样也不忍心见这样一个清丽的可人儿脸上烙印着忧愁。

  “让一个或许和你同病相怜的人陪你去散散心好吗?你今天要上学吗?有几堂课?可以不去吗?”

  一连串的问句提醒了念愚,是该到学校去了,她早上有两堂课,她还得拿课本,可是此时,她一点也不想拒绝他。

  “天气不大好,大概还要下雨的。”她低喃着,说服自己保留一点理智。

  “这样的天气刚刚好,不冷也不热,下雨天不是更有诗意吗?我以为女孩子都爱在雨中漫步。”

  “这是经验谈吗?你常常在车上准备一把雨伞,以便一有机会就来一场雨中漫步,或者顺便写上一首雨中情诗十四行?”

  “唉,你如果指望我能因为下了几滴雨就写出一首诗来,注定是要失望的,恐怕就算来了个强烈台风,我都挤不出一句来。我的文学造诣大概和学龄前的儿童差不多,他们可以琅琅上口的唐诗,说不定我还背不完呢!嗯,‘床前明白光’的下一句是什么呢?”

  “小朋友,那么今天是你把唐诗三百首背会,你还敢找我出去走走吗?”

  “虽然这似乎是不可能的任务,若有一个好老师在身边,说不定是可以做到的。你知道,这怪不得我的,我的房间没有李白的家那么罗曼蒂克,月光是透不进来的,我怎么会知道月光看起来是什么样子,我这种老实人当然是眼见为实罗!”

  “你这人或许写不出精练的诗句,散文一定一写就是一长串,像老太婆的……嗯,像某种骨董店的‘文物’一样。”

  “承蒙谬赞,原本我字字珠玑。”

  “什么猪?什么鸡?原来你家是开农场的!我这城市乡巴佬可是只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走路。你们家的动物都是像你这样的吗?”她模仿一个知名广告的对白,沉寂已久的活泼个性在这风趣温柔的男人面前完全展现。

  “那可不一定!”他也装模样地回了一句。那个广告他也看过的。

  “不一定?你是说你家养的各色的动物都不一定不像人样?还是你家的人都不一定没有动物像?”

  “亲爱的,你喜欢怎样的,我就是怎样的!”

  虽是说笑,那亲昵的称呼仍教念愚羞红了双颊,原本太过苍白的容颜妆点上淡淡的颜色。

  一开始帮她解围时,他便是这么称呼自己,那时他扮演的角色是她凭空捏造出来的男朋友,又在危急当口,一时也不觉得如何,此刻她有心情来和他计较了。

  这是他习惯吗?还是口头禅?

  “你怎么可以喊我……亲爱的?我们才刚刚认识!”她气急败坏。

  “我们已经认识两个钟头又……”他看了一眼手表!“三十五分钟了,怎么能说刚刚认识?亲爱的!”

  她越是羞,他越想逗她,那染上红彩的双颊如初绽的玫瑰,绚灿得教人睁不开双眼,又怎么也舍得闭上。

  “那是一百五十分钟,九千三百秒,你知道。”

  她不知道,她只知道他的算术很好。

  “总之,不许你这么喊我!”她的语气有些撒娇。不许?唉!她简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了。

  “但是,亲爱的,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啊!”他状似无辜,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她责怪地瞪他一眼。还说!

  “那你就继续不知道下去好了,登先生!”

  “登先生?”他满脸的疑惑。

  “是啊,姓登,名徒子,字轻薄,号无赖,此号人物不正是阁下吗?”

  这小妮子拐弯抹角地骂起人来了,他还是生平第一次被冠上这样的恶名,登徒子?

  他带着一丝邪气盯着她,“那么我是不是该做些什么才能名副其实?”

  她闻言,像弹簧弹了起来,跳离他身边。

  他哈哈一笑,伸手将她拉了回来。“骗你的,我额头上有写着‘恶人’两个字吗?”

  是没有写着那两个字,但是写着另外三个字啊!她在心里嘟嚷,却忘了要把被他紧握的手挣脱出来。

  见她眉梢眼角不留一丝抑郁,他收起玩笑的态度,不再逗她。他可不想在她面前坐实了登徒子三个字。

  “诚挚地邀你上阳明山一游,赏光吗?”他正经八百的说。

  她轻而易举地被说服,想要和他在一起的念头远远超过旷课的罪恶感。

  于是车子往抑德大道开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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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天的阳明山少了满天暄闹的杜鹃和嘈杂和游客,雨水洗过的山林格外有一种世外桃源的味道,远处的峰峦叠翠,发墨似的颜色,像是走进席德进的山水画,有一种说不出的空灵。

  崇岳牵着念愚的手,雨人漫无目标的闲逛,虽然住在离阳明山不远,说真的,因为工作繁忙,这座近在飓尺的国家公园,崇岳已经有好几年不曾来过,若无路标指引,还真的会迷路,也幸好两人没有什么非到不可的景点。

  像这样毫无计划的行事,真不是他的作风,除了早上出门前打过电话告诉秘书要晚点进办公室之外,他没有跟公司或家里联络,从七岁以后。他不曾有过这样不负责的行为。

  生平头一回他知道抛开所有的责任和压力,和所喜爱的女子在一起是这样一件快乐的事。

  中午他们就近找了一家小餐厅用餐。

  餐厅没有任何华丽的装饰,是一间朴拙的木屋,清一色的原木桌椅与格子桌巾,很有乡村风味,卖的是地道义大利面和香醇的咖啡。

  阳台之外是深幽的山谷,一道清溪境蜒流过,若是走到水边,说不定还能见到随波逐流的花瓣。

  将雨未雨的天气让其他的客人留在屋内,阳台上的这一方天地成为他俩所独享,山岚雾露雾飘过眼前,人耳的是念愚低柔的嗓音应和潺潺的水声。

  “谢谢你带我来这儿,真的很美。”她浏览着清新的山色,深吸了一口气。

  重复着她的话,他专注的眼神停在她的发梢眉眼。“真的很美。”

  随着他的赞美,她的脸孔热了起来,承受不住他的凝视垂了下来望着桌面,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的左手被他的一双大掌包团着。

  念愚轻轻地使力想要挣脱,但徒劳无功。

  “请你放开我的手,好吗?”她低声央求着。

  崇岳弃耳不闻,自顾自轻抚着她的手指,从拇指到小指全没放过,仿佛要看清上头的每一条细纹,抚遍她五根手指,他犹嫌不足,翻过她的手心,指尖随着她掌中的纹路游走。

  “我会看手相,你相信吗?”不等她回答,他继续鼓动如簧
  之舌,“你的感情线又深又长,这证明你的感情丰富,今年你会红星鸾动,就在秋天,你会遇见未来的另一半。嗯,最好是一个大你几岁的男人,七、八岁更好——”

  不等他说完,她用力拍口手。“今年秋天?哪一天呢?该不会就是今天吧!还有大师,你看的是我的左手!”

  “是吗?那么再让我看看你的右手了,加手不加价,便宜大放送,今天我就吃一点亏好了。”

  吃一点亏?她气恼地瞪他。这人得了便宜还卖乖!

  “别生气,要不然我让你看回来好了,还免费送你一只右手,如何呢?”说完,他当真把两掌平放在桌上,一副任君取阅的模样。

  念愚喜欢他的手。方才看他开车,大掌稳稳放在方向盘上,仿佛单凭这双手,便可将世界握在手中,给她一种无与伦比的安全感。

  现在这双手就在她伸手可及的范团内,她忍不住好奇,仔细地打量着。

  他的手掌厚实,十指修长,形状优美,足可充当展示男用钻戒的模特儿,右手食指的指腹较为粗糙,嗯,福尔摩斯由一个人的双手就可以看出他的职业与生活习惯,那她要来扮演侦探了。

  她猜他一定是个坐办公室的主管级人物,虽然这由他的衣着——深色西服、笔挺的白衬衫、相配的领带——就可看出,只是这双手泄漏了更多秘密。

  他掌心的纹路她看不出所以然,她对手相的了解和他一样半斤八两,大手上错综的网路或许记录着他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如今摊在她眼前,她却不能解读,不禁有一种人宝山空手而回的遗憾,她最在意的是在这幅地图中是否有她的位置?

  见她煞有其事的认真模样,崇岳不禁觉得有些好笑。命相与星座向来被他归于怪力乱神,他不相信她能在上头找出什么答案。

  “喜欢你所看到的吗?”

  “喜欢。”念愚愣愣地回答,一出口才发现不对,太坦白了。“我的意思是说你的手相,嗯,很有趣。”

  “那它当然也告诉了你,我今年秋天红鸾星动,还见了我命中注定相属之人罗!”崇岳忍住笑,以过于正经的语气说  。

  “命中注定”这四个字使她心中一动,只是不爱他用玩笑    的语气说出。

  在那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她曾经问母亲爱情是什么,竟能让她多年来一心一意、不曾动摇,母亲微笑地告诉她,当她遇见了便会认出来。

  爱情是什么?对于不曾感受到它的人,世界上任何一个聪明人,都不能让他体会爱情是什么。

  爱情是什么?对于已经体会到的人,毋需任何言语解释。

  这是在她一知半解的年纪所读过的小说中的句子。她颤抖了起来,如今已用不着任何一个字来说明。

  崇岳敏锐地感觉到她在发抖,“你会冷吗?我们下山去吧。”他脱下外衣被在她肩上。

  时序已人秋,白日渐短,山间的风一阵急过一阵,雨云一层一层地堆积,他暗骂自己,只顾和她说得高兴,丝毫没注意到天色的变化,这儿离他的停车处距离不远,若加紧脚步,或许躲得过这场大雨。

  崇岳匆匆结帐,拉起念愚就跑,但人算不如天算,走不到一半,大雨哗啦哗啦倾盆而下,一把伞连遮一个人都不周全,更别提两个大人,才走到停车场,崇岳已全身湿透,而念愚则湿了一半,因为打伞的人把伞全渡到她头上去了。

  “你先到前座去,我到后座换件衣服。”他将她送进前座,转身到行李箱取出一套休闲服。

  “这件上衣给你穿,我看你的衣服也湿了,而且这一件比较保暖。”他递给她一件深色的马球衫。

  “那样你不就没得换了?”她迟疑着没伸手接过。

  “我换长裤就好了,汗衫拧一拧就可以再穿了。”

  “那样你会感冒的。”她犹豫,共穿了一套衣服的亲昵感让她有些手足无措。

  “我不会,倒是你再穿着湿衣服才会感冒。”他坚持着,将衣服放在她手上。

  “那麻烦你转过头去。”她解开第一颗扣子。

  “嘿!我刚刚换衣服时可没要你转头呀!”他开玩笑地说。

  “我的眼睛并不长在脑后。”她伶俐地回嘴。

  “我的倒是。你相信吗?”

  “相信什么?”

  “相信我的眼睛长在脑后,所以我不转头。”

  她停下手上的动作,从后视镜瞪着他,无言地抗议。

  “好、好,我做个君子,转过头,闭上眼,坐到最旁边的座位,你赶快换衣服吧!”

  待他真的照做,她才伸手去解第二颗扣子。

  换好衣服,两人一时无言,为大雨所困的车似一座海上的孤岛与世隔绝。

  望着窗外绵密的雨幕,她打破沉默,开口问道:“我们还不下山吗?”

  “雨势太大了,山路又湿、又滑、又弯曲,视线不良,太危险,我们等雨小了点再下山好吗?对不起,害你和我困在这儿了。”

  “哦。”她简单应了一声。

  “车上有几张CD,你可以选一张喜欢的放来听。”

  她大略看了看,选了一张“窗外有蓝天”的配乐交给他,不久整个车厢被优美的音乐包围。

  “你喜欢这部电影?”

  她调低音量,以便听清楚他的问话。

  “到后座来好吗?这里位子比较大,我们也比较方便谈话。”他催眠的嗓音盖过美妙的旋律。

  残存的一丝理智告诉她那样不妥当,左手却已推开了门。

  等她安稳地坐定,他重复方才的问题。

  “是啊,佛斯特的小说,我每一本都喜欢,电影也是。”

  “就算他是同性恋者也无所谓?”

  “我喜欢的是他的书,没必要包括他这个人啊,何况他的恋爱对象是男是女,完全是他个人的自由,不需要他人的了解或认同,难道你会因为轻视华格纳的为人,而拒绝听他的音乐吗?”

  “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他的大名我如雷贯耳,他的音乐我却一窍不通,但愿不会让你太失望。”

  “不失望。你有这张CD,是因为喜欢这部电影或者是纯粹喜欢它的配乐?”

  “艾佛利的电影我每一部都喜欢,电影的配乐也都很出色。”

  “但是最喜欢的是窗外有蓝天?”她怀疑地问。

  “很奇怪吗?”

  “是很奇怪。我以为男人都不看这些文艺片的。太过……嗯,感情用事,你们喜欢的应该是‘越战猎鹿人’、‘教父’之类的电影。”

  “这回真的要让你失望了,对于冠以暴力美学头衔的电影,我毫无兴趣。”他开玩笑地问,“这样你会认为我很没有男子气概吗?”

  “但是你是跆拳道高手,这不是有点矛盾吗?”

  “一点也不。如孙子岳法上面说的:毋侍敌之不来,恃吾有以待。反对并不因此否定暴力的存在。佛斯的小说改编成的电影,你最欣赏哪一部?”

  “我不欣赏哪一部,我以为欣赏是影评人的用词。我喜欢的是我觉得最好看的那一部,未必是评论最佳或是得过最多奖的,比方说更早期的墨利斯。”

  “墨利斯?那不是一部同志电影吗?你最喜欢这部电影,而不是最欣赏?你不会是要告诉我,你也是同性恋者吧?”他挑高了眉。

  “我不是吗?”

  她反问似的回答,让崇岳的心情跌到谷底。

  “长这么大,我还没遇见过特别吸引我的男性或女性,所以我也不能肯定。”今天之前不能。她在心里加上一句。

  “你愿意试看找出一个答案来吗?我自愿当你的试验品。”

  “试验?怎么试验?”她觉得这其中有一个很大的陷阱。

  “吻我!你若不喜欢,不就能证明你是同性恋?”

  不喜欢他的吻就是同性恋?真是标准的大男人的说词!

  “这是什么逻辑?说不定我只是不喜欢‘你’的吻,可并不排斥其他男人。”

  “从另一方面来说,你若是喜欢,不正好足以证明你的确是异性恋?”

  说的有理,可有什么必要她非得在这个时候寻个水落石出?“我没有必要证明什么——”

  “但是,我得要知道,现在!”

  那最后一个字胶着在她唇间,没来得及发出。什么时候,他竟像一个游击队员掩近她身边?

  在他越来越狂热的吻中,她再也没有心思发出任何疑问,火般的双后在她唇上碾压着,不留一丝空际,那火焰燃尽所有的空气,她几乎不能呼吸。

  一直等他略略放开她,换气的空档,她才寻回了声音。

  “你已经……证明了……够了,放开我吧!”话虽这么说,喘着气的她双手却违反意顾,悄悄向上留住他的颈项。

  “不够的!怎么都不够!”

  他回到她唇边语着,双手加人战区,从她白嫩的玉颈蜿蜒而下继续扩大自己的占领区,一时也不放过,片刻间,那件她不久之前才穿上的上衣被仍在一边,不知厌足的双手轻而易举攻城掠地。

  她全面弃甲投降。

                    

  “告诉我你的名字,我要知道你的每一件事。”崇岳命令地低语。

  “名字有那么重要吗?我喜欢你喊我亲爱的。”念愚喃喃地应着,声音中有一丝疲累和许多满足,她紧靠在他怀中。

  “好吧,亲爱的,你早晚要说的,雨小了些,我们下山去吧,免得你着凉。”他边整理着两人的衣着,边说:    “我的住处离这儿不远,咱们先上我家去换件衣服吧,然后再进城去吃晚,好吗?”

  “不了,天都黑了,改天再去你家,我得回去了,麻烦你先送我回去,好吗?”她看了一眼手表,再不回去看护就要下班了,回到现实,她和他所能拥有的不过是这一天,再没有以后了。

  车子回到热闹的街道,雨雾中缤纷的街灯和此起彼落的喇叭声,仿佛是另一个世界。

  她打量车外的状况,等待一个可以脱身的机会,不需要留下姓名地址,彼此后会无期。

  趁着车子困在红灯前,她迅速打开车门,不留一句话,穿守外侧车道,窜进街边一座小公园,让凌乱的树影掩去自己的形踪,他的呼吸淹没在喇叭声中,终于听不见。

  一棵高大的阿勃勒寂寥地垂下最后一串不合时令的黄花,退去彩妆的纤细身躯在风中颤抖,念愚穿过公园往另一条行道走去,街角那儿有一家明亮的药房。

  有一件事是她不得不做的。

  推开药房的玻璃门,门后的风铃声似丧钟。

  柜台后穿着白色制服的药剂师微笑着打招呼,她说明自己想要的东西,付过钱,要了一杯开水,在药剂师讶异的目光中,将药丸吞了下去,她不要给自己心软的机会。

  今天是危险期,她不知道自己能拥有一个孩子的机会是多少二分之一?还是三分之一?如今只余个零。

  这便是她爱情的历史,在同一天得到,又在同一天失去,短促得填不满一页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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