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我真想试试一个人住的滋味,最好前后左右方圆十公里之内没有半个人认识我,就我和一整个城市的陌生人。
即使孤单也无所谓。
真的,我是说真的。
唉,也许没人能了解我为何会有这样怪异的想法,但只要想象一个孤僻爱静的女孩,却从小到大都过着热闹得像过年似的日子,应该可以稍微体会她为何老是想投奔荒岛去当鲁宾逊。
只可惜,一个人住这种事情是个在三年之内都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唉,我才刚刚满十七,刚刚升上高一,刚刚展开与以往截然不同的新生活。然而,这些「刚刚」,在昨天的开学典礼之后,全都成了梦幻泡影。
一切都得拜我亲爱的妈咪所赐,认真算起来,我这一生中的所有「悲剧」,都由她而起。
第一,我的名字是她取的。
不论我爹如何抗议力争,不论当时的我哭得多么声嘶力竭,妈咪凭着「孩子是我熬了三天三夜才生出来」,这个天大地大的好理由一意孤行,于焉造成了我生命 中的第一个悲剧。
我爹姓田,于是我也得姓田,所以在妈咪「创意」取名后,我变成田恬。
当然,我绝对会有个跟着我一辈子也甩不掉的昵称绰号小名叫作「小甜甜」。
God!天知道我有多恨这个名字!要是长得甜美天真活泼可爱,被人叫作小甜甜自然不是件坏事,名符其实兼问心无愧嘛!
可是,人家我田恬和小甜甜可是八竿子打不着半点关系。
本姑娘身高一七O,体重四十八,正面看是一片竹,侧面看是一扁竹,和卡通里那个满脸雀斑、圆滚滚的金发小甜妞根本没半点相像!
要说有什么地方是我赢过她的话,大概就是皮肤了吧!从小到大,我可是连半颗痘子都没长过的,「每天只睡一小时」那个晶莹剔透的广告实在应该来找我拍才是。
第二,我妈除了我就没别的女儿,也没别的儿子,再来她不喜欢狗不喜欢猫不喜欢养鸟养乌龟养蜥蝪,所以我是她唯一宝贝心肝兼非常有趣的玩具。
撇开母女关系不说,假如我只是个陌生人的话,我铁定绝对百分之三百会认为我妈有虐待狂,而且以欺负女儿为生平最大乐事。
我妈的嗓门不大,一点都不大,真的。
住在「宁静社区」中,她的声音格外具有扩散力,让人想不听都不行。
在巷口听到她在巷尾说话没啥稀奇,大概在叨念我昨天晚上又踢了被着了凉之类的小琐事,没啥好大惊小怪。
如果在三条街外仍听得见她的声音,那表示她当天心情不错,也许是我拿了个什么小考成绩单回家,分数刚刚好给它爬过及格边缘。
如果不幸,隔了五条街还听得见她吼声的话,那很可能是我不小心摔了一跤,在手肘或是膝盖割了道口子之类的。
总之,街头巷尾,无不以我妈的嗓门来推测我家发生的各种状况,久了,各门各户竟也成了铁口直断,只差没出来摆摊子算命。
最糗的一次,是十二岁那年,月事初次来潮,我偷偷拿着沾了血的底裤,想独自一人清洗湮灭证据时,不巧被我老妈看到了。
而我那神经大条的宝贝老妈,完全没想到我是「那个」来了,还以为我严重内出血咧!
「血!好多血!」她当场吓得花容失色,摀着额头一副快昏倒的模样,扯直喉咙尖叫:「孩子的爹快来啊!咱们的甜甜流了好多血!快叫救护车啊!」
噢,当时真想死!平常受个小伤就搞得鸡犬不宁,那次更是弄得整邻整里的人都探出头来,交相询问田家又出了什么奇事。
等街坊邻居知道田家大小姐终于「转大人」了,便纷纷送来一箱又一箱的贺礼,堆在我家像山一样高。
我的成人礼,就在人尽皆知的情况下,开了个轰轰烈烈,妈咪后来是逢人就说,我本人则羞愧欲死,走在路上连头都不敢抬起来。
想起这些往事,每每让我欲哭无泪,妈妈虽是爱我的,但爱之适足以害之,这点她怎么样也不会懂得。
她以独裁的方式来爱唯一的女儿,全然不管我接受还是不接受。
「恬恬,恬恬,哟呼,我买了早餐给妳!快下来!」
听见这个声音,我原本就疼的头开始剧烈疼痛起来。
为什么我连重感冒得头昏脑胀的时候,都没法摆脱这家伙的骚扰呢?
这位大呼小叫、乱没礼貌的小子是谁?正是上陶下斯,陶斯是也。
我可没胡扯,这位状似流氓的少年的确是我的青梅竹马陶斯。
什么?有陶斯怎不见安东尼?哈,的确有一个叫「安东尼」的家伙,正好也是我的青梅竹马。幸好安东尼今天没来,不然我真会被这两人搞疯!
陶家和安家的两位大少爷,生来好像就是要克我似的,从来不肯让我平静过日子。有时我会乱想,或许前世得罪这两个混世魔王,今生他们才这样纠缠,我的人生之所以悲惨至斯,这两人定得负起大多数责任。
刷啦一声房间的窗帘忽然被拉得大开,阳光晒上我不愿张开的眼脸。
我往被窝里缩了缩,假装刚刚什么事都没发生,睡着的人是什么也听不到的,听不到听不到听不到……
「陶斯啊,我看你今天自个儿先走吧!咱们家甜甜身体不舒服歇个它一天,你得记得替咱们家甜甜跟老师说上一声,啊?」
妈妈的京片子又滑又溜地从我房间的窗户往下窜,传到那倚门而望的少年耳中后,再快速地蔓延整条街道,之后响彻整个宁静社区。
我的天,这还用的着说吗?老师就住在距离我家不过十公尺远的「束修新村」。
大清早除了虫鸣鸟叫之外就是我妈的嗓门声,他哪有可能不知道大名鼎鼎的「小甜甜」要请假?
就算整个头埋在被窝里,也遮不住我悲惨的命运。
才一天耶!我才刚刚开学一天,刚刚踏进新学校,刚刚开始以为事情会和以前有所不同……可结果……
如果我能有个阿拉丁的神灯多好?只要拿着菜瓜布帮它东搓搓右洗洗,啥咒语都不用念,不管怎么样的愿望都会「登登登登」的实现。
狂想。痴想。妄想。
卡通里的小甜甜希望能和安东尼或是陶斯在一起,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现实生活中的田恬,却只希望拥有平常人的生活。
这样的愿望,算是奢求吗?
***
是梦,这个梦才刚做,我就知道是梦了。
因为知道是假,所以我也不想梦的太投入,梦境一旦过于认真,就会失去原有的味道。
梦,还是朦朦胧胧的好。
梦中的我是个小不点,有多小自己也说不上来。
从小我就干、瘪、瘦,头发却又浓又粗又黑,偏偏妈妈特别喜欢把我的头发高高绑成两大丛,活像头上插了两枝扫把。因为绑得紧,我的眼睛被拉成凤眼,以致不论何时看起来都像在瞪人,一副凶狠样。
我正和两个小男孩玩在一起,一个有着满头卷发,另一个则是直发服贴。
这两人是谁?我想起来了,他们是纠缠了我十数年的安公子与陶公子。
唉,竟连作梦也不放过我,我到底是造了什么孽?
我的魂魄彷佛附在幼小的自己身上,和陶斯与安东尼玩耍着,一瞬间,我好似又能感受到那种纯粹的、无须为许多琐事烦心的童年。
忽然,不知为啥,陶斯和安东尼竟打起架来,他们拜纪虽小可是力气好大,拳头脚尖都招呼在对方身上,一下子他们脸蛋破相,浑身挂彩。
小小的我很是着急,过去想排解的时候,他们两人用力推开我,我整个人失却平衡,头往地上磕去,撞击地面时,「喀」地响了好大一声。
我一点都不觉得痛,撞得那么用力,却一点感觉都没有,因为是梦吗?
可是我看到了血,浓稠的血,在我面前不断扩散。
「会死的,这样流下去,会死的!」我在幼年的自己体内吶喊,求助地望向那两位肇事的公子,却见他们一脸茫然,不知所措。
越来越昏沉了,梦中的我会不会就这样死去?如果小时候的我就这样去了,那现在的我算什么?一抹根本不曾存在的幽魂?
然后我感觉自己腾空了,是灵魂出窍吗?不,是一双有力的臂膀抱起年幼的我,那人的怀抱是如此温暖,我彷佛飘荡在大海间,载浮载沉。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好似被人捧在手掌心,温温柔柔地怜爱着。
从来没人这样对过我,从来没有……眼眶骤然湿热起来,不是小时候的我想哭,而是现在的我……
忽然间,我越变越轻,终于轻的飘离幼小的自已,在远方看着那人的背影,带点孤寂的背影,在黑暗中,踽踽独行。
我想唤他回头,可是我想不起他是谁,叫什么名字。
一个我应该刻骨铭心的人,却被我深深地埋葬在遗忘的过去……
***
「田恬,妳的脸色真难看。」
一只大手猛然拍上我瘦弱的肩头,令我差点呕血,来人带着口香糖的吹泡声说:「不要怕,老实告诉我,是不是那两个不要脸的家伙又来烦妳了?」
唉,如果那两位公子是烦人的大麻烦的话,我身边的麻烦何止他们!
伸出手指数一数,这些麻烦啊--咦?我的坏习惯又来了,自有记忆以来,有事没事我都会伸出手指数一数,到底在数什么,我自己也不清楚。
「南生,妳想得太多了。」我用加菲猫的眼神瞪了来人一眼。
何南生,我的死忠兼换帖,身高只比我多上两公分,体型却比我还魁梧,常以我的保护者自居,真不知我哪儿给她柔弱的感觉了?
「啧,妳的黑眼圈好厚唷,活像被揍了一样!」南生叉腰审视我。
「唉--我没怎样啦,不过作了个怪梦!」我翻翻白眼。
「什么梦?快快说来!」南生一屁股坐在我桌上,长腿往隔壁桌子一搁,运动鞋上的泥土瞬间掉的满桌都是。
这张桌的所有人,是家长会长的女儿钱伊莎,担任学生会副会长,本校著名人士之一。
「南生,妳还招惹她不够啊?」我摆出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
南生和伊莎,可以说是宿命的死敌,从一开始认识就仇视彼此,而且每下愈况,终于搞到水火不容的地步。而坐在南生与伊莎中间的我,成了名副其实的无辜受害者。
依我平凡的处事原则,我不愿和人争吵,更别提像伊莎那种目中无人的千金大小姐。但南生偏偏就喜欢隔空和她挑衅,两人彼此过招,铅笔橡皮擦等暗器飞来飞去,倒霉的我常常无故受到波及。
「怎样?我就是喜欢惹她!」南生摆出一副流氓样。「这辈子绝对不放过她!永、永、远、远--」
我听得毛骨悚然,如果被南生纠缠一辈子,搞不好活不过三十!愿上天怜悯伊莎,虽然我也不怎么喜欢她,但就像知道某人会短命时,总会不由自主地帮她难过一下。唉,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可怜亦复可悲唷!忽然我的后脑勺被人给用力K了一下。
「唉唷!要死了--」我抚摸着脑袋,克制自已污言秽语的冲动,瞪着那位一脸正气的偷袭者。
说真的,我老早就想写一份自白书,说明某天我如果不明原因无故死亡,那一定跟南生的铁沙掌脱离不了干系!说不定,我会比伊莎还早死,唉……
「你发呆个什么劲儿?都还没告诉我那个梦呢!」
「被妳一打我都忘光了啦!」换言之,这都是妳的错!死南生,纤悔去吧!
「这样就会忘,一定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梦啦。」南生自我辩解。
哇咧,真是毫无自我反省能力的家伙!偏偏我身边的人,个个都是一个样,我怎能不命苦。那种梦,我怎可能说忘就忘?
「来,帮我看一下!我的额头上有没有疤痕?」我拨起额前的发丝,要南生相一相。
「哪种疤痕?」南生靠过来,仔细地观察着。「烫伤、烧伤、割伤、裂伤、砍伤、挫伤、撞伤……妳要我看哪一种?」
她还真能拗,我的头要是受过那么多的伤,那岂不老早就「趴带」了?
「是撞伤啦!就是那种不小心跌倒撞出来的伤口,到底有没有?」
「唔……」南生一副用心的模样。「没耶,妳的额头好得很,半点疤都没有。」
这么说,昨晚所作的梦,并不是我的儿时记忆喽?我一点也记不得陶斯和安东尼曾害过我跌倒,如果是真的,那他们一定会被陶爸和安爸揍个半死,这种事我不可能毫无印象。
正在思考的时候,我忽然听见一阵赞叹声从四面八方靠拢过来,想都不用想我就知道谁出现了。
现在是早自习时间,班上同学都在温习功课,念起书来大有天塌下来也不为所动的架势,会发出这样「饥渴」的呼唤,想必是安大公子又大驾光临了。
情况一定是这个样子的--
安东尼那修长的身躯,会像一阵风似地出现在教室门口,约略停个数秒,然后缓缓抬起他的右手,轻轻拨着额前的卷发,一双大而明亮的双眸,彷佛在寻找爱人似地,流连在教室中。
而教室中自习的女孩们,莫不盼望这双醉人的眼睛能停驻在自己身上,短短的凝视,剎那即永恒……
安东尼这个死三入!明明要找的人就是我,也老早就知道我坐的位置,每次出现时,却照例把那双贼眼往我同学身上搜一搜,目的就是为了巩固他校园偶的地位。明知这样会害的女生们春心荡漾无法自持,却老爱玩这种把戏,故作风流,真是太要不得了!
终于,他和教室内所有女生眼神交流过一次后,才熟练地将目光往后排一移,和我对个正着。
「舔--甜--」他用那清亮的男中音,温柔地呼唤着。
我的鸡皮疙瘩霎时全体竖起,虽然已听过无数次这种叫唤,但仍不免浑身战栗。他的声调,彷佛隔着千山万水,恨不得能即刻飞过来似地深情无限。
恶心,真是太恶心了!南生一把抓过垃圾桶,大呕特呕起来。
安东尼如弱柳迎风般,仪态曼妙地向我走近。之间,当然不忘响应四周倾慕的眼神,那一颦一笑,若即若离,拿捏的恰到好处,令那些女孩子们,看也不是,躲也不是,羞得双颊绯红。
其实如果不看他那招蜂引蝶的行径,安东尼堪称得上是个美少年,唇红齿白不说,光那双大眼睛就足以勾魂摄魄。
但,男孩子长这么美做什么?社会以两种方式来评断人:外貌与能力。男人用能力,女人用外貌。所以说安东尼长得这么美,其实用处不大,顶多让他骗骗小女生罢了。
安东尼在我面前停步,微弯下腰,双手放在身后,脸上绽放出最最甜美的笑容,再唤了我一声:「舔甜--」
哼,装可爱!这是他独一无二的叫法,脸皮没他厚的人,还真叫不出来。
「啥事?」我没好气地说。
「今晚我家请客,妳一定得来唷。」
「为什么请客?」安妈的厨艺一流,我光想象就口水泛滥。
「呵呵--」安东尼抿嘴一笑。「这要保密,总之晚上来就知道了。」
「田恬,我也要去!」南生突然靠过来,满脸讨好的神色。
我尚未做回应,就听见安东尼用细细的嗓音说:「不行!」
「为什么?」南生挥舞着拳头,逼近安东尼,似乎想将他生吞活剥。
安东尼只是微一仰身,就躲过迫近的南生,又得意又残酷地说:「不行、不行、就是不行!」
南生最是抵挡不过美食的诱惑,为了这个,甚至可以拼命。我每天的便当,就是她帮我去买的,只要南生出马,我绝对不会吃到冷便当。所以我老妈也就安心地将填饱我小肚的责任,交给这有「食兽」之称的何南生。
「田恬!」南生看着我,绝望地喊:「好歹我也帮妳买了不少便当,带我去吧!该是妳回馈的时候了!」
「为什么南生不能去?我想安妈不会反对的。」无奈的我只好跟安东尼这奸滑小子周旋。
「今天的日子不同,只有我们三家的人能来,外人……」安东尼笑得更是诡诈,有意无意瞄了南生一眼。「咱们不欢迎!」
「哇--」铁汉般的南生大哭起来,居然只为了吃!「我不管啦!人家要吃安妈的料理!」
她躲到我的怀中来哭,双足乱跺,间或踹向安东尼,却被他以凌波微步逃过。原来南生的哭根本是假,意欲松懈安东尼的戒心,可惜安东尼比鬼还精,瞒不过他去。
「舔甜,今儿晚上见喽!呵呵--」一声轻笑后,安东尼人已不见,只留余音在教室中绕梁不已,着实恐怖。
「喂,人滚了,擦干妳的眼泪,该下戏啦!」南生还赖在我怀里不走。
「田恬……」她这才慢条斯理抬起头来,当然连眼泪都没有。
「明天等着吃『菜尾』,这总行了吧!」我一把推开她,搁下这么一句。
「田恬妳最棒了!」南生搂着我的脖子跳上跳下,撞的我下巴好痛。「虽然妳的胸部还是很平,靠起来一点都不舒服……」
如果我会期待南生嘴里能吐出什么好话,那简真只有蠢笨能形容了!
***
「恬恬,回家喽!」陶斯斜倚在教室门口,准备「抓」我回家。
他的身材很修长,头小小的,比例很完美,光看就像一幅图画,即使身上穿着制服,仍像个模特儿一般。他的皮肤黝黑,和安东尼形成对比,五官的线条颇粗扩,可凑在一起却又显得非常性格。
陶斯和安东尼全然不同类型,如果说安东尼是汪冰水,那陶斯绝对是盆热火。
早上安东尼来,下午陶斯来,班上的女生还真有福气。
我知道陶斯打算把我直接拎到安家去,哼,怎可让他如愿?南生这家伙不顾朋友道义,老早跷头打工去了,趁着班上女生蜂拥而上团团围住他时,我得赶紧落跑,此时不溜,更待何时?
我抓起书包就想走,陶斯一发现我的意图,扯大喉咙嚷嚷起来。
「妳好胆别走!」他拨开众女黏上来的手臂,极力想冲破人网,忿忿地骂道:「死八婆,别拉我!」
陶斯一向对女生很粗鲁,丝毫没有怜香惜玉的天性,偏偏那些女生就是犯贱,陶斯越是酷酷的不甩人,她们就越觉得他帅,能被陶斯毒舌讽刺的女生,还会沾沾自喜上半天。唉,世道不好,什么怪事都会有!
陶斯毕竟人高马大,很快就冲散人群,真往我这边杀来。我连忙脚底抹油想逃,我的脚也不短啊,不见得会输他。
可是陶斯的爆发力非比寻常,只听他怒吼一声,瞬时窜到我身旁,大掌伸出来马上要抓住我细弱的手臂。
唉,今天又逃不掉了!就在我即将束手就擒时,一阵浓香窜进我和陶斯之间。这种味道我已经闻了一天,早没感觉,陶斯却连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来者何人?正是大名鼎鼎,千呼万唤始出来的钱伊莎小姐。
其实钱伊莎真的是个大美女,身材窈窕不说,脸蛋也生得甜美可人,可真正叫人佩服的,是她惊人的勇气。
陶斯跑起来就像停不下的火车头,撞死人不赔命,而伊莎竟敢拿自己纤细的身子开玩笑,挡在我和陶斯之间。
糟糕,再不躲的话连我也会遭殃!我整个人往墙壁一点,四肢活像被苍蝇纸黏住,正好躲过即将到来的劫数。
不出我所料,陶斯根本不管眼前有谁,一劲儿往前冲,不知好歹的伊莎整个人被陶斯撞飞,彷佛断线的风筝般,轻轻飘起再重重落下。
「哎哟!」伊莎尖叫一声,臀部率先着地,犹如萎败的花朵摊坐在地,告状似地哀哀呼痛起来。
陶斯彷佛根本没听见,巨灵般的手掌扼住我的脖子,脸靠上来,咬牙切齿地说:「有种妳再逃啊!」
「喂,你刚刚撞上了人,当真没半点知觉?」我挤出一个温和的笑容,指指地上哀嚎的伊莎。
陶斯满头问号,我要他往身后看,他不解地问:「这家伙是谁?」
「我是钱伊莎!」她抬起盈满泪珠的双眸,饱含怨对地说:「难道你忘的了我?我可是家长会长的女儿,学生会的副会长,天资卓绝的优等生,容貌举世无双的大美人钱伊莎耶!」
陶斯根本不耐烦听她吹捧完,非常不客气地回了一句:「我管妳是谁?挡路是妳不好,被撞是妳活该!恬恬,我们走!」
我正看戏看得津津有味,他却扯着我的领子想走人,钱伊莎小姐当然不肯就此罢休。
「你撞了人至少该负点道义上的责任吧!如果我有什么损伤,我一定会告到你倒,到时咱们法院见!」伊莎一副立委质询的模样。
「谁理妳!」陶斯冷吟地撇下一句,拉了我就要离开。
「你好歹也扶一扶人家嘛!」伊莎情急之下失声大叫。
「做什么?自己不会站起来吗?」陶斯依旧没好脸色。
「我……我……那里好痛,站不起来。」伊莎满脸通红,看来不似作伪。
「哪里痛?」陶斯不耐地再问一句。
「那……里……」伊莎的声音细若蚊蚋。
「到底是哪里?不要龟龟毛毛的好不好?」
「屁股啦!人家的屁股好痛!」伊莎禁不起这么一激,吼了出来。
哎呀我的妈!我忍不住笑出来,伊莎恨恨地瞪我,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剥。
陶斯放开我,伸手拉伊莎一把,依旧不懂得怜香惜玉,弄得她哇哇叫痛。我正想趁机遁逃,陶斯眼捷手快地抓住我,断了我的生路。
「事情解决了,我们走吧!」陶斯对我露出颇为狰狞的笑容。
伊莎这时扯住他粗壮的臂膀,撒娇地说:「我不管,人家要你陪我去看医生!」
「无聊!」陶斯头也不回,冷冷地说了一句,然后扯着我就走。
别以为伊莎会觉得受伤,她根本就是故意惹陶斯生气的,因为陶斯愤怒着火的样子简真是无与伦比的帅!
在他强力束缚下,我努力回头一望,果然看见伊莎表情迷醉,满脸陶然。
唉,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到底是什么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