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楼辔刚一个人在家。
就跟平常要到菁英补习班的日子一样,六点半起床,早餐内容维持跟在美国生活时一样的咖啡、土司,然后……开始洗衣服。
没错,单身优质男在星期假日的早上,一个人在阳台洗衣服。
人真是很奇怪的动物,女生洗衣服大家会说贤慧可爱,男生洗衣服就会觉得怪怪的,其实差别应该不是那样大才对,因为不管他眼神再怎么深邃,下巴再怎么刚毅,说话的声音再怎么低沉好听,身材再怎么强健顽长,他还是得负担一样的家务事。
中学时,他是校园中很有名的「沉默的中国人」。沉默的中国人此刻把洗衣篮内会褪色与不会褪色的衣服分开。
大学校园像是小型联合国,他不是唯一的中国人,因此大家改叫他一匹狼。一匹狼现在正在视衣服的多寡倒洗衣精。
进入社会后,他变成外国同事口中「胸有成竹的楼先生」。胸有成竹的楼先生此刻盖上洗衣机的盖子,打算趁著好天气把该洗的东西都拿出来洗。
生活是很公平的。
即使是大帅哥,还是要自己洗衣服、自己扫地、自己倒垃圾。
洗衣机哗哗的搅动著。
楼辔刚走人客厅,一眼瞥见玄关上一张DM--昨天晚上,央樨接了电话缓匆匆离开御苑空中厨房,走得太急,留下了进餐厅之前在便利商店拿的DM。当时他瞥了一眼,是旅欧钢琴家季圣仪的演奏会。
据黄心莹说,央樨很喜欢听钢琴演奏。
她是那种就算生病身体不舒服,还是会来上课,但如果欣赏的钢琴演奏家巡回到台湾,就会忍不住调课的人。
「央樨最喜欢的就是季圣仪跟阿格丽希了,阿格丽希来台的时候,她高兴得不得了,还留下所有的剪报,现在好不容易季圣仪也要来了,她怎么可能抵抗得了。」黄心莹如是说。
跟王照彬与黄心莹吃完饭后,他特地在便利商店停了一下,拿了一份一样的DM,上面有表演地点以及购票方式,还介绍了钢琴家的得奖纪录,灌录过的音乐专辑,当然,不能免俗的印上一张他坐在钢琴前面的照片。
楼辔刚根本不知道自己拿这张DM要做什么,他只打算喜欢沈央樨,并没有打算追求她。
这样说来也许很诡异,但目前为止,他的确是这么希望的。
总觉得一见锺情太可笑,所以,他很自制的不想让自己变成喜剧演员。
什么时候会破功?他自己也不知道。
晒好衣服,他煮了一杯咖啡,打开电脑,打算回电子邮件--即使已经行之有年,不过他还是觉得网路很了不起,方便、确实,而且可以跨越距离,最重要的是不会扰人。
有空的时候再回,没空时放著也不会不见。
连上网路,他顺道打开了ICQ与即时通,虽然他也不知道星期天早上九点会有谁在。
有楼辔琪寄来的信。
他才刚点开信箱,一个讯息视窗就跳出来。
「早安。」附赠笑脸一个。
帐号是……沈央樨的。当初他到补习班时,有跟老师们交换信箱和即时通帐号,方便沟通。
他很快的回覆讯息,「早。」
他的线上名单并没有变化,她应该是开隐形,所以他正常登人后却不见她在线上。
隐形有好处,别人看不见她,她却可以看见别人。
说起来也许有点好笑,但楼辔刚竟因为隐形状态的她主动出声而觉得有些高兴。
「你昨天把钢琴演奏会的DM忘在餐厅里了。」他提醒她。
「我回到家才想起来。」
「黄心莹说你很喜欢那个钢琴家。」
「我曾经是他的学生。」
「没听你说过。」
「那是因为我没提过呀。」又是一个笑脸,「算算也好几年不见了,这次他回台湾,也不知道有没有时间能跟我碰个面,怎么说他都已经是巡回世界的大忙人了,我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撒娇啊,又不是小孩子。」
沈央樨与钢琴?
老实说,楼辔刚真的有点意外,也许,是因为她太美的关系吧--纤细、优雅,不管什么时候,都给人一种小名模的亮眼感觉。他承认,他很少将美女与才女划上等号。
有点意外,但也不全然那样意外。
她的手指很修长,是一双适合弹琴的手,只不过……
「跟那么有名的人学过钢琴,怎么没有选择走音乐的路?」他知道央樨是台湾大学外文系的学生,成绩在系上数一数二。
「考术科的时候太紧张了,弹错了一个音。」
「没考虑重新考-次?」
「没有,总觉得那样浪费时间。」
「真心喜欢,就不算浪费,不过,这是我个人的感觉。」
「其实……你不要觉得我在秀喔……我高中的时候得过全国大赛第一名,然后拿到代表权参加维也纳钢琴大赛,那次我得到第四,我觉得我在钢琴上是有实力的,但是居然在考试的时候弹错音,那首曲子我从小到大至少弹过五百遍了,因为这个关系,我觉得就算我再考一次,结果也还是会一样,而且老实说,我现在还满庆幸自己是外文系毕业的。」
「工作的关系?」
「当然啦。」
「我统计过,在补习界钟点费前十名的老师里,只有你还不到三十岁。」
「所以我很庆幸啊,当年那个弹错音事件虽然让我觉得有点可惜,但因为现在过得很好,所以并不算太遗憾。」
看著萤幕上的绿色细明体,楼辔刚的唇角不自觉的露出一抹笑。
「因为现在过得很好,所以并不算太遗憾。」真是很可爱的句子呢。
知足,但又不否认那的的确确是一桩心事。
至於她说要他不要觉得她爱秀,其实不会。
如果她真的爱秀,他早在回到台湾的第一个星期就会听说,甚且,有可能再回台湾之前,消息就从王照彬那里流过来了。
补习班是靠嘴巴与人口吃饭的地方,话题流动得特别快,一点芝麻蒜皮小事都可以听说。
「现在还弹钢琴吗?」
「不弹了。」
「怎么?心里阴影?」
「不是……你知道我家开花店吗?」
他觉得奇怪,不知道弹琴跟花店有什么关系,不过他的个性向来不会急,於是便顺著她丢出的问题回答。
「知道。」顺便送出花坊的名字,「星星花坊。」
「升大二的那个暑假,我爸回大陆去了,店里剩我跟我妹,我妹那时在玻璃屋修剪花枝,只剩下我在店面顾店,忽然有人进来抢劫,因此我就受伤了,害我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连二十岁生日都是在医院过的,刚开始没人敢跟我说以后不能弹琴,是我自己发现不管再怎么做复健,我的左手永远没有办法跟得上右手……」
楼辔刚皱起眉,她居然受过那样的伤害!
说心痛很奇怪,但此刻,他心中的确有种接近疼惜的情绪,当时,她所受到的冲击一定很大。
因为意外,她过去所花的时间都成了白费。
「不过,」央樨的讯息很快又传过来,「我只是在说一件往事而已,可没有要你同情我的意思喔。」
他停了一下,「我懂。」
送出这个讯息后,她却久久没有回应。
「沈央樨?」
「我还在。」
「怎么突然不说话?」
「因为我突然发现自己说太多。」
他打了一个问号。
「钢琴的事、受伤的事,我已经好几年没提起了,总觉得过去就过去,没有必要t直说,可是……现在想起来,我居然跟一个不喜欢我的人说这些,所以我在想自己是不是有点错乱。」
他哪里不喜欢她了?
他原本有一年的有薪假可以让他旅游各地,他却选择窝在台北这座拥挤的城市,为的只是今天春天时,她那带笑的一眼。
除了淡淡的初恋外,他没有真的喜欢过谁,也不知道喜欢一个人该是什么样子。在商场上他心机算尽,但在爱情上,他却无计可施。
女生所定义的「好」、「温柔」、「眷恋」究竟是什么样子?他对她甚至连一点了解都没有,他不想莽莽撞撞的凭著本能接近,也许是太过小心吧,反而造成反效果,她居然以为他讨厌她。
「我没有不喜欢你。」
「你没有不喜欢我?那你为什么每次见到我都没有给我好脸色?」
「我的脸本来就是这样。」
「你女朋友受得了你啊?」
「我现在没有女朋友。」
「哎呀,我不能跟你说了,今天还要去农场看花、批花,再不出门怕回来会太晚,下次有碰到再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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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著电脑萤幕,央樨露出一抹狡猾的笑意。
校花可不是白当的,男生的心理她清楚得很,对於楼辔刚这种香田监察官类型的,就要用可怜的往事来打动他,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看,果然上钩了吧。
那闪亮的电脑萤幕上写著「我陪你去」。
哼哼,楼辔刚啊楼辔刚,要不是你昨天在御苑空中厨房露出那种不是很想看到我的样子,我实在也不想使出这一招。
不想看到我是不是?我就让你脑袋里都是我……
「沈央樨,你又在想什么鬼主意?」袁希珩略带笑意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一脸狰狞。」
「你管我。」
「你就不要让央柰看到你这副准备大开杀戒的样子。」
「放心,在她面前,我永远都是温柔的央樨。」她关上电脑,伸了一个懒腰,附带甜蜜笑容一个。
今天沈老爹跟几个朋友去阳明山玩乐,她要去批花,不放心留央柰一个人顾店,所以前几天就跟袁希珩说了,要他今天过来星星花坊--自从那年央樨因为独自在店面被抢受伤后,他们都很小心避免旧事重演。
「央柰呢?」袁希珩问,花坊不大,他没见到人。
「在楼上,据说你的资深助理丢了个很特别的案例给她,她正在埋头苦读中。」大樨一笑,「你等等,我上去叫人。」
美丽街整条街全是三楼式的建筑。
沈家一楼是花坊,二楼是沈老爹的房间以及琴室,三楼则是姊妹共用的地方,一问和式卧房以及小起居室。
其实她们可以一人一间的,但也许是没有母亲的关系,直到现在她们都还维持著这种亲密。
央樨拉开和室门。
央柰伏在桌上,很努力的读著什么--中文系毕业的律师事务所助理,她在工作上必须比别的同事花更多时间才行。
以央柰那种三分钟都坐不住的个性来说,若是以前,老早就换工作了,不过这次不同,因为她的上司是袁希珩,即使做不到一百分,但也不能太离谱,爱情的催动力量惊人,二十五年来,央樨从来没有看见自己的妹妹这么认真过。
「央柰,袁希珩来了。」
「喔。」央柰收拾好桌子,离去之前又问:「真的不用我陪你去?」
「不用。」
央柰下楼去。
央樨打开衣橱,嗯,这件太华丽,容易让人以为是拜金女,唔,这件太休闲,有违她刻意营造的良好气质,哪,这件好像又有点可爱过头,怎么说她都二十五岁,哎,这件穿起有点胖……咦,等等,她在做什么啊?
她是为了要钓他才刻意妆点的,可不是在乎他喔。
嗯,对,她才不在乎呢。
这是她一个人的游戏,她非得高分获胜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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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街
楼辔刚的车就停在十字路口,看到那块绿色的街牌名,忍不住露出一丝笑意。
美丽街?他不知道台北有名字这么可爱的一条街道。
他看了一下手表,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十分钟。
他不知道央樨会不会准时出现,他并不喜欢女生迟到,但如果是她,他可以理解。
他给了自己一个很好的理由--因为她的脚伤才刚痊愈。
十一点五十四,一抹白色的影子转出了街口。
左看、右看,再一次左看、再一次右看,他连忙发动车子,朝她站立的地方驶去。
与教课时不同的是,今天她穿得很简便。
白色衬衫配牛仔裤,没有化妆,还戴著眼镜,非常的素净。
她坐上了副驾驶座,笑说:「我刚刚还担心你会不会认不出我来,原本还考虑要不要打电话给你说那个戴眼镜的女生就是我。」
「告诉我农场怎么走吧。」
「先直走,要转弯前我会先说。」
一个小时后,车子在她的指挥下,上了山路,山路也就没有什么好说明了,就那么一条,直驶到底就对了。
很难想像,几个小时前他还在电脑前想著下一次的广告文宣,没想到现在居然与央樨在前往农场的路上。
「我陪你去」是他毫不犹豫就作出的决定。
原本就喜欢她了,在听到她那些事情后,怜惜之情更是油然而生。
就像王照彬说的,央樨是公主型的女生,但是那种公主并非骄纵,而是让人想保护。
虽然她并不柔弱,但是却有种让人想为她做点什么的特质。
「哎,我们要这样一路不讲话吗?」
「我不是很会说话。」
央樨噗哧一笑,「我也猜你会这样讲。」
「那你还问?」
「不多聊,我要怎么归纳出你的生活模式呢?」
车子一路蜿蜒前行。
也许是往山上走,感觉上渐渐没那么热,树叶掩映之间,居然还有那么一丝丝的凉意。
楼辔刚对台湾不熟,但见这条路上全是花卉农场的指标。
「我今天要去看花苗,看中意的会先订下来。」央樨的声音软软的响起,「我家花坊后面有个玻璃屋,会养一些比较娇贵的花,因为要耗费的心血很多,所以花苗就要仔细挑,要不然养到大了,才发现花枝或花形不好,也不会有人要。」
「家里开店很辛苦吧?」
「不会啦。你呢?是长大才到美国的吗?」
「不是,我在旧金山出生的,家人现在都还在那里。」
「跟我说一些你在美国的事情好不好?因为我今天早上跟你说太多了,总觉得自己现在对你来说是本摊开的书,你知道我这几年不曾跟任何人开口的事情,所以我不想对你一无所知。」
楼辔刚难得的笑了,「这是你答应让我陪你选花苗的原因吗?」
央樨顿了顿,素净的脸上泛著甜甜的笑,「一半啦。」
「其实,我在美国的生活很平凡。」
「嗯。」
「我家是三代移民,我打小都在加州念书,其实比起台湾,加州比较像我的故乡。」他一面开著车,一面满足她的疑问,「爷爷以前是国文老师,所以比起那些只说台语的ABC来说,我们更像中国人,说中文,也念成语。爷爷奶奶生了一个儿子、六个女儿,我父亲只生我跟妹妹。」
她笑了起来,「单传的压力很大吧?」
「老实说,我大学毕业后,姑姑们就常常催促我参加中国同乡会的聚会,中国同乡会什么都少,就是喜欢帮人作媒的人特别多,我的最高纪录是一个饭局内认识七个女生。」
「七个。」她的表情有点微妙,「都不喜欢?」
「不是我欣赏的类型。」
「那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
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啊?
他喜欢大方、聪明、工作能力很好,但是没有气焰的女生。
活泼,但不粗鲁。
可爱,但不娇弱。
能独立自主,但不会拒人於千里之外。
以前,他没想过这个问题,是真正认识她之后,他内心喜欢女孩的类型才渐渐有一个形象出来。
并不是他的预想,而是她的样子。
不只是美丽的五官,包括她的言语、她的反应、她的生活态度。
完完整整的,她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