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冤家 尾声
Dear  Josh:

  我现在要告诉你一件可能会令你大惊失色的事,不,如果我那个一向骗死人不偿命的弟弟这回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你除了震惊之外,应该还会有一点点高兴……不对,你应该要非常高兴才对——

  Anyway,我要告诉你:我、爱、上、你、了!

  呃,有没有被我吓了一跳呢?我希望没有,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女人会希望自己的表白换来的是对方的惊吓及晕倒。

  如果没有浪漫的烛光与鲜花映衬,至少也要有个柔情蜜意的眼神来回应……我在说什麽?又离题了!你肯定又正在大翻白眼,心想这女人根本学不会经一事,长一智,中言情小说的毒依然如此之深。

  相信我,其实言情小说没有教会我太多东西,如果有,今日写给你的这封信应当感人且缠绵无比,绝不会如此可笑而白痴。

  我会告诉你自己有多麽爱你,从好久好久以前开始,也许从高中时代,你嘲笑我制服总是起皱时就开始了,然後一直持续到如今。

  我会告诉你,自己是多麽珍惜与你在一起的每一个片刻,你的E-mail更是我每日生活的泉源,是支持我能以一张笑脸面对这个世界的精神力量。

  我会告诉你,每一回你来台湾,我是多麽地兴奋莫名,而每一回你走,我又有多麽失落惆怅。

  我还会告诉你,这次因为假扮你的情人,能够光明正大地抱你、亲你,甚至与你一夜缠绵……我有多麽开心,因为这些其实满足了多年来我藏在梦里最深处的渴望。

  是啊,我其实是渴望你的,就像我渴望小说里的每一个男主角,像我渴望TWW里和你同样有对迷人酒窝的Josh一般……

  我渴望著你。

  我渴望跟你说话、渴望见你,更渴望拥抱你、亲吻你。

  God!I  wanna  kiss  you  so  much!

  你千万不要说自己被我吓到了,我不相信你对我没有相同的渴望。至少,在我们几次亲热的经验里,你都是采取主动的那一方……除了那一夜。

  好吧,我承认那一晚我有点失去控制,虽然醒来以後几乎失去了大部分的记忆,不过我还记得自己是那个坚持要做爱的一方。

  我知道你也记得,只是你绅士地没有说破这令我难堪的一点。

  说实在话,乔书,虽然你有许多地方不符合小说中白马王子的形象,可就温柔体贴这一点,勉勉强强还算及格啦……

  Shit!我究竟在说些什麽?这封信怎麽被我愈写愈不浪漫?

  总而言之一句话,我爱你,我想嫁给你。

  我想能够嫁给你一定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一件事。相信吗?你对我而言,比那些小说中的男主角好上千倍、万倍。

  因为那些男主角爱的都是他们的女主角,而你,爱的是我。

  所以,如果你的求婚依然有效的话,我想再回答你一次——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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