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 别离
作者:亦舒
  康乃明跟我说:“我决定到加拿大升学读硕士。”  

  我很惊异。我以为我们两人的关系已经下了定议,再也不会有更改,没想到他会有这个新花样。  

  “几时决定的?”我问。  

  “就是这一两个礼拜,我与爸妈商量过,他们都觉得再读深一层比较好。”  

  我维持沉默。我是最后知道的一个。  

  “你放心,茱莉,我两年就回来的。”他安慰我。  

  我忍不住笑,“我有什么不放心?你管你去,我自在香港做我的工作,我为什么不放心?”  

  “你不怕我认识别的女朋友?”乃明诧异,“妈妈说你会是第一个反对的人。”  

  “你妈妈并不见得十分了解我的为人。”我冷冷地说。  

  乃明有点兴奋,他并没有发觉我声音中的寒意。  

  “茱莉,为什么你不到加拿大来?我们一起念硕士。”他说:“你说如何?”“我对加拿大这地方没兴趣。旅游倒是不错,去读书冰天雪地的,捱那么几  

  年,早已人老珠黄。乃明,人各有志,我认为香港大学的文学士已经足够。”  

  “那么你来探望我。”他笑说。  

  “偌大的旅费。”我微笑,“我情愿再上一次欧洲。七年前我到过加拿大,只觉得每个城市都差不多。”  

  “那么我暑假回来探望你。”他说。  

  “也好。”我说:“先谢谢你。”  

  “茱莉,这次去我很不放心你。”他忽然说。  

  “话怎么反过来说?”我问:“你不放心我?”,  

  “像你这样的女孩子在香港并不多,气质好最难得。王老五们不是不肯结婚,而是才貌双全,脾性高贵,家庭背景健康,又没有纠缠不清历史的女孩子太少。”  

  我又失笑。  

  其实我心中十二分气苦,根本没有任何地方是值得笑的,但我反而觉得滑稽——与乃明认识四年,自大学开始到现在,他却说走就走,没有一点交待——就这样?  

  “我一定写信给你。”他说。  

  但是我不相信信件,写信是最虚伪的事。  

  “我们可以通电话。”他说。  

  我点着头。我什么都点头。  

  我知道会发生些什么。开头是三天一封信,后来是一星期一对,再后来是一个月一封,再再后来……就没信了。这种事见得太多,听得太多,自己一旦遇上,也没有什么埋怨,仿佛已是个现成的过来人,没有大大的惊异。  

  “我不舍得离开你。”乃明说。  

  我说:“是吗,那么就留在香港吧。”  

  “可是我的学业——”  

  “如果学业较为重要,何必以我为念?”  

  “茱莉,你还是不高兴了?”  

  “没有,我很高兴,男儿志在四方。”我说。  

  “我们或者应该先订婚再说上”  

  “不必。”我断然的说。  

  ——订婚。他在加拿大如果找得到更好的,马上可以解除婚约,如果找不到,则可以回来娶我。  

  ——不必了。他既然选了学业而没有选我,很好,我尊重他,但是我不会做望夫石,日日夜夜盼他回来,现在年头不一样,女人们都学坏了。  

  “我们明天再见面。”他说,“我来接你。”  

  “恭喜,我很替你高兴,想做一件事而有能力达成理想,这是最幸福的。”  

  “茱莉,我会回来的。”他说。  

  这句话令我想起二次世界大战的蒙哥马利元帅。不知为什么,我又笑了。  

  待我上了楼,进入屋子,放下手袋,我才真正的生气,把鞋子摔到老远,坐下来,用手掩住脸。  

  乃明要离开我了。四年来我一直以为我们会结婚的:等两个人的收入都好一点的时候,等时机成熟,等我们性格稳定,等……再也没想到会变成今天这样。  

  他走后回来的机会有多少我不管,他一走的意思是我得另外找一个人来代替他,一切要从头开始,我白白在他身上浪费了四年的感情。  

  也许话不能这么说,他曾经带来不少快乐的时光。爱情……爱情是一刹那的欢偷,得到过,就不应再有抱怨,有些人一辈子也没享受过男欢女爱,因此标榜友情,朋友与朋友间算什么,完全是另外一件事哪。  

  失去乃明……我不认为可以再找回一个乃明,女人老得快,这几年一过,再多的金钱,再成功的事业,都变成一大堆累赘,我实在不愿意乃明离开我。  

  我一夜没有睡好,倒点酒喝了还辗转反侧。  

  第二天电话在耳边一直响,我自梦中取过话筒,那一头是乃明。  

  我忽然想到他这一走再也不会打电话来,心头一酸,两行眼泪不由自主淌下来。  

  “喂,茱莉猪!”他在那边说。  

  因为我比他贪睡,所以他一直叫我茱莉“猪”,大清早听到这个称呼,我的眼泪更加急流。  

  以后我要买一个闹钟,以后他不再会打电话来叫我起床,以后我得自己买一辆小车子开着去上班。  

  “茱莉——?”  

  “是,我半小时后马上好。”我说:“楼下见。”  

  等乃明来接我的时候,我的气已消一半。  

  “你几时走?”我问。  

  “九月。”他说。  

  我点点头。“我们还有三个月。”我说:“乃明,这三个月里,我们不要吵架,我们不要见其它的人,好不好?”  

  “茱莉,你怎么了?”他拍拍我的脸颊,“我们之中不是有人患了绝症吧?只剩三个月,什么意思?”  

  “真的,”我微笑,“以前我不懂事,闹意气,现在我都要补偿你,我想给你留一个好印象。”  

  “茱莉,你说这种话,真叫我难过。”  

  “幸亏是夏天,我们下班可以去游泳,我发誓会学好滑水,我不会令你失望。”“一定。”他说:“你一定学得好。”忽然之间,他的眼圈也红起来。  

  我们两个人居然相敬如宾起来。以前连吃中饭的地点都可以争论半日,现在我觉得时日不多,不如相让于他,于是尽量顺从。  

  而且我表现得很愉快。既然这一仗输了,索性输得漂亮点。要哭,回家伏在枕头上哭,不要在他面前淌眼抹泪的作怨妇状。天下没有二十三岁的怨妇,三十三岁也不必做怨妇,在二十世纪,这个名词应该早被废除。  

  我们更加接近,更加亲热起来,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竟有这么好的忍耐力。我爱他。我爱他超过爱我自己,所以我不再计较“得”与“失”。我原谅他。  

  因做得这么自然,连自己都苦笑。  

  我们合资买过只快艇,叫“明莉”,他叫乃明我叫茱莉,两个人的名字中各取一字。他滑水时我开船,他开船让我滑水,虽然简陋,但其乐融融。  

  现在这只快艇需要处置。  

  他说:“留给你用。”  

  “我一个人有什么用?卖了它吧。”  

  “我不舍得。”他说。  

  一只快艇不舍得,倒是舍得我。我鼻子发酸。  

  “留着也没用,我一个人难道还驾着它出海不成?”我说。  

  “我会回来的!”他跳起来。  

  “等你回来,它早生了锈,漏了底,”我笑,“还管用吗?回来再买新的好。”  

  他颓然,“说得也是。”  

  于是我们决定卖掉它。  

  真是伤心事。我忍不住有一丝黯然。  

  乃明说:“回来我们买一艘更好的。”  

  “对。”我说:“不打紧。”  

  那夜我哭了。一个月过去,时间越来越短,我们相处越来越和治,我伤透了心,却闷在里面不发作,长着一脸的小疱。  

  乃明说:“你怎么皮肤不好?”  

  “老青春,要不就是更年期。”我笑说。  

  “菜莉,你会等我的吧?”他问:“会不会?”  

  我抬头问:“你说会不会?”  

  “我不知道。”他说。  

  “我也不知道,”我坦白,“日子那么长,谁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事,你要我怎么样?日日坐在家中等你的电话?”我看着他。  

  “我希望是,谁不自私呢,但是这种要求,我怎么提得出来?”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我笑。  

  “你的心情真好!”他自我一眼。  

  他还发我的脾气!发脾气的那个似乎应该是我。  

  “茱莉,对不起。”他说:“茱莉——”  

  他说不下去,我也知道话已说尽了,这两个月来,是我挖空心思在讨好他,因为正如我说,我想给他留一个好印象。像我们这种年纪,人在人情在,爱情一分开便不再是爱情。两年。念完硕士他尚可以念博士,博士念完,女朋友也老了,更加笃定,索性再拖一年研究院,然后挑一个十多廿岁的女孩子娶了她。这种事在小说中读得太多,尤其是台湾小说。我不会做这种悲剧的女主角。  

  我与乃明在一起快乐过就足够,时间就算不与他在一起,也是要过的,我不能说他耽搁我。  

  但是在香港守着,为他立贞节牌坊,又是另外一件事。我不是十六岁的女孩子,过了十八,还有二十,过了二十,还有廿二,我不能像她们那样牺牲,我自爱得要命。一段爱情,如果要死的话,挽救无力,我只好让它死,去寻找更新的。我的时日无多。  

  “像你这样的女孩子,虎视眈眈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他说来说去是不甘心。  

  也算难得,虽然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不大重要,但总算有点地位。  

  我拍拍他的肩膀。  

  “你以后怎么上班?”乃明问我。  

  “与白色武士骑一匹马。”我眨眨眼。  

  “别这样好不好.”他真的生气了。  

  “我的梦幻车是雪铁龙戴安。”我说:“香港没货,我将设法去订一部,天天开着车子上班,开销直线上升,只好在衣饰上头节省,真惨,我是这次最蒙损失的一个人。”  

  “你知道就好。”他拧我的面孔,“你舍得我?你舍得不跟我到加拿大去?”  

  “乃明,我父母只有我一个女儿,我已在香港大学毕业,找到一份很好的职业,我最喜爱曲嗜好是阅读中文书藉与沙滩游泳,你想想,叫我搬到加拿大,我会不会快乐?”  

  “与我在一起还不快乐?”他抢白我。  

  “如今的女人很难侍候。”我狡猾的说。  

  “茱莉,你不爱我。”  

  “不,我很爱你,可是人的生命中,有很多事是比爱情重要的。”我说:“以前我们女人生命中只有男人,现在女人也有自我。乃明,对不起,我觉得加拿大简直是个沙漠,就算升学,我也选欧洲,不能跟你跑。”  

  他沉默。  

  他问我:“你想我留下来?”  

  我摇摇头,“这完全是你的自由,我不会要求你留下来,伯母说得对,多几个头衔,只有好处。,将来社会人浮于事,竞争剧烈,做男人要负责家庭,比做女人又辛苦很多,没有真才实学,如何为妻女争气?大丈夫……感情算什么?我又有什么理由叫你留下来?我并不是那种自私没出息的老式女人。”  

  他说:“如今感情真正贬值了?”  

  “不不——”我觉得很累,说不下去,又作最后的努力:“我并不是那种甘心作一辈子小家庭主妇的女人:与公婆夹着住,教书赚三两千块钱,开部日本小车,周末与亲戚搓小麻将,养一个儿子,再生一个妹妹陪他,乃明,人各有志,我希望到老都有伴侣陪着坐咖啡店,在沙滩上散散步。我怕你一去加拿大,便入了那个辙,壮志消沉,入了人家的国籍,享受人家的福利服务,未老先衰。我不会快乐,乃明,即使我爱你,我也不会快乐。”  

  他看看我。  

  “乃明,正因为我爱你,我不会改变你,我自己认为我是个有见识的女人,我要嫁也不嫁老婆奴,既然我们的志趣分歧——”忽然我哽咽起来。  

  他把我拥在怀里。  

  这是我们交往四年来,我第一次对牢他哭。  

  “我会回来的,”他喃喃的说:“你不需要一日煮三顿饭,为这种微不足道的事营营业业,我们把时间用来阅读,旅行,进修,我会回来。”  

  麦克阿瑟终于走了。  

  我并没有去送飞机。想象中飞机场内挤满亲友,大哭小号,喧闹万分。我要上班。刚巧那是一个大忙日,等我抬起头来的时候,他的班机已经到东京了。  

  那日我自己开车回家,很久没开车,挣扎好久才到达家中,倒在床上,才知道什么是寂寞。我自小一直有男朋友相伴,乃明在芸芸来生中打胜仗,成为我的爱人,四年来我们相处得极佳,这是我生平第一个弧独的周末。  

  父母知道乃明到加拿大去,简直视他如逃兵。  

  母亲说:“要结婚的话,马上可以结,不必拖你拖四年,他拖四年,我女儿都成老太婆了。”  

  第二个月便有男同事约会我。我立刻赴约,并没有耽家中,因为我“只”廿三岁,所以他们对我都很客气。不过大多数一听见我独自租公寓住,便觉得“她已不是处女”,面露不欢之状。  

  我写信给乃明也有提及。  

  当天气转暖,乃明的信一日比一日来得稀疏,因为我早有最坏的心理准备,一切尽在意料中,故此也没有什么话说。周末仍然忙着赴约,周日忙着做工。  

  母亲问。“乃明信中说什么?”  

  “大多数是他在学校中的琐事,十分幼稚,我也没什么心思回复他。”我说。  

  “有没有新的男朋友?”母亲问。  

  “有。”  

  “有没有可以托以终身的男朋友?”母亲问。  

  “怎么托法?”我笑问:“全托?半托?”  

  老人家若无其事的说:“当然全托,否则还要你贴他?告诉你,你家可没有楼宇剩下让你收租渡日,你所有的也就是你自己。”  

  “全托很贵。”我吐吐舌头,“恐怕他们负担不起。”  

  “负担不起,出来约会女孩子干吗?揩油?”母亲大发雷霆。  

  “大家挑呀,挑得头昏脑胀,眼花瞭乱。想想还是从前盲婚好得多。”我笑。  

  “你还是喜欢乃明,是不是?”母亲问。  

  “是。”我承认,“乃明的收入也不多,家境平常,人也自私,脾气也不佳,不知怎地,我们两个投缘。”  

  “乃明大方。”母亲说:“一个男人只要大方。”  

  是的。我想;这是事实。开头的时候他并没有计较得失,可是他得到的比谁都多。  

  “快暑假了,也许乃明会回来。”母亲说。  

  “回来也不过是一,两个月,转眼间又走,我一不是他冷宫里的妃子,二不是王宝钏,我还望穿秋水呢,我不相信我会这么没出息。”  

  “你与他斗气?”母亲问。  

  “没有,”我说:“我根本没落希望在他身上,如果我对他还有思念,做人就很痛苦。”  

  乃明暑假并没有回来,他到南美洲去玩,寄很多明信片回来,照例为“希望你也在这里。”真是无聊,渐渐我也不在乎他的缺点,反正在香港我也有别的伴侣。  

  过了暑假,我们一直没写信,圣诞节我给他寄了卡片去,就是这样。  

  假期除出睡觉,就是玩耍,我买了六件漂亮的长裙子,加上去年的银狐,哪里都去得,我成为“社交名媛”。母亲摇着头叹着气。  

  我玩得兴高彩烈,真奇怪,怎么会凉簿至此?那时候为乃明流的眼泪呢?到底四年的交情,怎么一转眼就忘了?怎么会这样?人家说年轻的女孩子是最残忍的,如今想来真正不错。  

  “那个时候,真不知道为何会为他与家人闹得天翻地覆,跟足他三年。现在?现在给我三百万也不干,倒不是看着他恶心,而是没兴趣,毫无反应。”一个女朋友说。  

  由此可知簿情寡义的不止我一个人。  

  从十二月廿四至一月三日,连续一个星期我都出去跳舞吃饭,不是在别人家中开派对,就是在夜总会中喝香槟,忽然之间我觉得自由。  

  各有各的好处,跟牢一个男朋友,有种亲昵,熟络,安全。常常与不同的人约会,自由,轻松,没有责任,享乐的时候是完全观感上的,毫无心事。  

  心底下我会闪过乃明的影子。在很底下,很黯然的,然那——像在大雨中看到男孩子为他的女朋友打伞”半边肩膀淋得湿透——像夜半梦回,有心事要说,不知道找那一个才好。  

  一月五日,我正在梳洗预备上班,电话铃响起来,我去接听。那边是乃明。  

  “乃明?”我一嘴的牙膏泡沫,“好吗?”  

  “为什么一连七八天都找不到你的人?”  

  “什么意思?”我愕然。  

  “我日日夜夜打电话给你,没人接听,你的节目这么多?”  

  “你怎么了?你发神经?你有什么资格质问我?”  

  “我没有资格—?”  

  “当然没有!你走之前又没有搁下三年的米饭钱给我,我干么要听你的?你真好意思,前年九月去的,到今年一月份才打电话来,我见了你面还未必把你认得清楚呢,真滑稽!”我怒气冲冲的放下电话。  

  走到楼下看见小张站在那里。  

  “小张!”我诧异,“你?”  

  “是,来接你上班。”他说。  

  “我自己有车,你何必麻烦?”我笑。  

  “这是早上唯一可以看到你的机会。”他坦白的答。  

  “真的?”我把手臂伸进他臂弯里。  

  百步之内,必有芳草。  

  我现在心情不一样。我问:“小张,假使很远的地方,有个朋友打电话来质问我假期在什么地方玩,我该怎么答?”  

  “很远的地方。多远?”小张问。  

  “加拿大。”  

  “朋友是男是女?”  

  “男人。”  

  “叫他去死。”  

  “为什么?”  

  “他管你去过什么地方?你有没有管过他?如果他要管你,叫他娶了你,管你一日三餐房租零用。”  

  “你说到我心里去了。”我说,。  

  “他那么紧张你,为什么要离开你到别的国家去?”  

  “而且他已经有三千日没有见我了,头尾跑掉两年有余。”  

  小张说:“这人脸皮一流的厚。你仍然爱他吗?”  

  “不可能,如果他不做类似的傻事,情有可原,将来大家见面,还是朋友——本来我想给他留个好印象,但他没有给我下台的机会。”  

  “感情最容易变酸,比乳酩还容易坏。”  

  “说得没错。”我很惋惜。  

  “你们在一起很久吗?”小张想打听什么。  

  “二千年了。”我狡猾的笑。我恢复了一贯的聪明调皮。  

  小张看我一眼,“人家都说追求你最难,因为你自己什么都有。”  

  “我没有丈夫。”我笑说。  

  “这谁不知道!”小张笑。  

  乃明的电话绝了迹。又过一个星期,小张送我下班,在门口下车,我向他道再见的时候抬起头,仿佛看见乃明站在我家门。  

  我以为眼花看错,人有相似,物有相同,小张向我扬扬手,说“明天见”,开走车子,然后我看清楚那人真是乃明。  

  “茱莉。”他走向前来叫我。  

  “你怎么忽然回来了?”我一点惊异也没有。  

  “我想念你。”他说:“回来看你。”  

  “是吗?”我淡淡说,“你应该先打个电话来,我今天在公司做足一天,累得很,不想出去。”  

  “那么我陪你休息,我想与你说说话。”他说:“刚才那个是谁?”  

  “同事。”  

  “你自己不是有车子吗?”他喋喋不休,“为什么不坐自己的车子?”  

  我站在门口跟他说:“我高兴做什么,是我家的事,好不好?”  

  “你怎么变了,茱莉,为什么还不上楼去?我们在这里要站多久?”他问。  

  我端详他,我发觉我并不认识他。这个乃明不是二十八个月前的乃明,现在他只是一个自以为是的男人。  

  “我不打算与你上楼。”我说。  

  “为什么?”他瞠目。  

  “我的公寓不是你的休息室。”我说。  

  “茱莉!”他拉住我。  

  我挣脱,“放开我——”  

  这时候小张的车子忽然兜回来,停下,他自车内探头出来:“你没听见?她叫你放下手!”  

  “小张!”我如遇见救命王菩萨似的奔过去。  

  他推开车门,“上来。”  

  我跳上他的车子,关紧门,我跟乃明说:“你走吧,我不愿意见到你。”  

  “你——”他愤恨的追上来。  

  “你如果早一年半载来,我的态度又不同,现在太迟了,因为你只顾到你本身的需要。你得到过机会,机会错过之后永不回头,你走吧。”  

  小张等我把话说完,就开动车子。  

  我把脸埋在手中。小张问我:“上哪儿去?我们去喝杯咖啡好不好?”  

  我点点头。  

  坐在咖啡店里,小张善解人意,不问也不出声,只是陪着我。  

  隔了很久很久我才说:“你会觉得我很冷酷吧?”  

  小张说,“不。”  

  “为什么?”我抬起头。  

  “是他先离你而去的,当时他并没有理你的死路,你生存下来是你的本事,你们之间的事当他离开的时候早已告一段落,他这次回来见你,不外是因为他没有见到更好的女孩子,至于你,你回不回到他身边,完全是你的自由与选择。”  

  我很感动,觉得他非常明事理,并且能够在短时间内把一段复杂的事分析得  

  “再且你一定经过一段伤心的日子,”小张说“他知道吗?他在乎吗?感情不能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正如你说的,他有过他的机会,他错过了,没得好怨。”  

  他看我一眼,说下去:“我陪你回去,如果他还站在那里,或是骚扰你,你尽可以报警。”  

  “是的,”我说“我对他再也没有感情。”  

  小张送我回去。乃明并没有站在门口。我松口气,奇怪,以前那么使我跳跃兴奋快乐的一个人,现在使我这么厌恶,真是奇怪。  

  我上楼,与小张道别。  

  以后我都没有见过乃明,他也许回加拿大去了,也许没有。在他离开我之前,他应该考虑到这个后果。  

  因为我对他好,他就认为我是他家客厅家私的一部分,太可笑。  

  我所遗憾的是:我曾经尽力想给他留一个好印象,而他还是恨我了。  

  我跟小张说:“男女之间没有爱,仍可以做朋友吗?我不相信。”  

  他但笑不语。  

  我则低下了头,我与康乃明的故事,至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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