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 第二部 玫瑰盛放 (1)
作者:亦舒
  我见到黄玫瑰的时候,她已经三十岁了。

  黄家有丧事,她自外国回家,事后并没有走,留了下来,想装修房子,故此托她哥哥找人帮忙。黄振华建筑师是行内著名的风流人物,后辈都敬佩他,他有命令,我无不听从。

  见到黄玫瑰的时候,我震惊于她的美貌。那是一个雨天,赶到黄宅的旧房子,因塞车的缘故迟了二十分钟,我又忘记带伞,冒雨奔上楼,淋湿半条裤子,急急按铃,门一打开,我呆住了。

  我相信我的嘴巴一定张得大大的合不拢,因为我一向不迷信美女,认为女人得以气质取胜,可是见到门内站的这个女人,我却惊艳,不能自恃。

  我应该怎样形容她呢?

  她当时很疲倦,一打开门便倚在门框,小脸微微向上扬,带种询问的神色,那皮肤白得晶莹,眼角下有一颗痣,眼睛却阴沉沉的黑,头发挽在脑后用橡筋束住,穿一件黑色绸长衫,襟前别一朵白花。

  她的美丽是流动的,叫人忍不住看了又看,她像是很习惯这种目光,只静静等我开口。过半晌,我说:“我叫溥家敏,黄先生叫我来的。”

  “啊,请进。”声线如音乐。

  我随她进屋子,她那件旗袍非常宽松,一路飘拂,旗袍的下摆贴着小腿,足踝精致如大理石雕刻,脚下一双紫色绣花拖鞋,绣着白丝线花。

  她坐下,将手摆一摆,非常优雅地招呼我随便。

  女佣人递上一盅茶,走开。

  她点支烟,吸一口,低下头,像是打量如何开口。奇怪,我们要谈的只不过是装修屋子而已,但她的姿态却婉转低迥,像是有千言万语的表情开不了口,整个人像一幅图画般好看。雨渐渐下得急了。

  屋内却是静寂一片。

  她用手托着脸,凝眸一会儿,然后开口:“大哥说,这屋子应当拆掉与建筑商合盖一座大厦。”

  她说完这一句话并没有继续下去的意思,没头没脑地停下来,我俯身向前细听下文,湿裤子粘在腿上,非常暧昧的一种感觉。

  雨哗哗地下,露台外的细竹帘子啪啪地扑着墙壁。

  我遭了迷惑,在这阴暗的老式厅堂内,我对着一个陌生美丽的女人……老式的水晶灯低垂,因风相碰,轻轻“叮叮”作声,呵,我居然巴不得时间可以静止,不再移动一寸,女人从来没有给过我这种感觉,我深深震荡。

  她抬起眼来,缓缓说:“我想把这屋子做些修改,但不知从何开始,溥先生,你要帮帮我的忙。”

  她站起来带我参观屋子的间隔,我随在她身后。

  老房子总共有十几二十间房间,她都带我走遍。我神思恍惚地跟在她身后,听得到她说:“你替我想一想,这里该怎么改建与装修,但这间书房请不要动。这间书房对我来说,有特别的意义。”

  我唯唯诺诺,她忽然转过头来,眼睛深如雨潭之水,她说:“我以前竟没有发觉,我在这间屋子内,度过了一生最快乐的时间。”声音底下有无限的忧伤。

  这样的美女竟有这么多的哀愁,我不置信。

  离开黄宅的时候,我已没有借口再留下来。

  见到黄振华,我无法控制情感,流畅地将我对黄玫瑰的感觉倾诉出来。

  黄振华背着我,仰起头看他写字间墙壁上挂着的一幅唐寅的扇面。

  过半晌,他转过头来,以大惑不解的声调问:“请你告诉我,玫瑰到底有什么好处,使得你们前仆后继地上前线去牺牲?她今年已经三十岁,且是一个孩子的母亲,你们想想清楚。”

  我愕然,这是怎么一回事?我不明白。

  黄振华随即摆摆手,“算了算了,她再美丽也与你这种后生小子无关。”

  我不以为然,“什么后生小子?我今年三十一岁,比她还大一岁。”

  “又怎么样呢?你已对她鬼迷心窍了是不是?”

  我觉得尴尬,“这——”

  他大力敲一下桌子,“玫瑰真是我心头一条刺!”

  我瞪大眼睛看牢他,黄振华是建筑师中的美男子,风度翩翩,才识丰富,一向是女性们崇拜的对象,不知为什么,他一直孤芳自赏,到三十多岁才结婚,现在头发有点斑白,更加有一种中年男人的魅力——事业有成就了,又正当盛年,非常有风度,同性见了,都从心中佩服,我从来没见过他失仪,但今天他却语无伦次,大发牢骚。

  显然他也觉得自己失态,咳嗽一声。

  我说:“我没想到她那么年轻。”

  “她是我的小妹。”黄振华说。

  这时候黄太太推门进来,见到我便笑说:“怎么?家敏,你去过老房子了?”

  “是。”

  “你觉得如何?”她笑问。

  “很好的一座房子,大有作为。”我说。

  她点点头坐下来。黄太太是一个优雅的女子,城里那么多女人,就数她有格,她与黄振华真是天作之合,无懈可击,一对壁人。

  我说:“我见到了屋子的女主人。”。

  “玫瑰,你见到玫瑰了?”她问,“是的,她现在是房子的女主人,母亲把老房子传了给玫瑰。”

  黄振华说:“最理想的做法应是拆掉它盖大厦,以母亲的名字命名。”

  黄太太温和地笑,“玫瑰做事全凭感性,不可理喻。”

  我希望从黄太太那里得到有关黄玫瑰的消息,因此说:“我们出去吃杯茶。”我挽起她的手臂。

  黄振华笑道:“你这小子,当着我面与我老婆啰嗦。”

  我说:“我承认自己是你的晚辈,不错,我在你附属的写字楼工作,但我不是一名小子,我已经三十一岁,记住,黄先生。”

  黄振华笑说:“是,我会记住,溥先生。”

  黄太太问:“你跟我喝茶作什么?”

  “我有话要跟你说。”

  黄振华说:“家敏,记住我方才说的话。”

  我说:“我已经三十一岁了。”拉着黄太太出去。

  黄太大一边问一边笑,“你这孩子是怎么了?今天巴不得把出生纸粘在额角头上,每分钟都告诉人你已经三十一岁。”

  我把她拉到附近的茶座坐下。

  “有什么话,说吧。”她很爽快。

  “关于黄玫瑰——”

  “玫瑰?”她凝视我,神色略变,“玫瑰怎样?”

  我笑问:“为什么一提到玫瑰,你们的表情就像说到洪水猛兽似的?她是一个可怕的女人吗?”

  “不,她是个可爱的女人。”黄太太吁出一口气,“太可爱了。”

  “我也如此认为,我一生中没有见过那么美丽的女人,一件普通的黑色衣服,穿在她身上,风情万种……”

  “咪咪呢?”她忽然问。

  “咪咪?咪咪跟这有什么关系?”我不以为然。

  “你应当记得咪咪是你的女朋友,家敏。”

  我说:“我们只是很谈得来的朋友。”

  黄太太说:“家敏,说话公道一点。”

  我心虚了,“可是……可是……”

  “家敏。”黄太太的手了解地放在我肩膀上,“家敏。”

  “玫瑰已经结了婚吧?”我终于再抬起头来问。

  “早结了婚。有一个女儿。”

  “几岁?”我问。

  “快八岁。”

  “长得好吗?”

  “跟玫瑰一模一样,”,黃太太微笑,“这里有一颗痣。”她指指眼角下。

  “是的,”我如着魔一般回忆,“一颗蓝色的痣,像是永恒的眼泪。”

  黄太太承认,“她确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曾经一度她想放弃这项事业,但她现在回来了,母亲去世后,她再没有顾忌,她告诉我,她决定离婚。”

  我说:“啊,她丈夫是个怎么样的人?”

  “非常普通的一个人。”黄太太说。

  “怎么会!”我诧异。

  黄太太长叹一口气,“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我回味着这句话,然后问:“那么你呢,你与黄先生呢?”

  她微笑,“我算得是一个幸运的人,但家敏,我们也有我们的故事,说不尽的故事,”那微笑有点苍凉的意味,“我与他都迟婚,都是经过一番来的,最后虽然得到归宿,因为太知道身在福中,幸福得非常凄凉,像我,老有种不置信的感觉,十年了,天天早上起来,我都凝视着黄振华的脸,不信自己的运气……”

  我侧耳聆听,非常感动。

  “这世界并不是我们想像那样,”她说,“振华来了,但是来晚了十年,其中夹着十年的辛酸,说也说不尽,你与咪咪不一样,你们早已定下终身。”

  “不,黄太太,”我不由得不坦白地说,“当我第一眼看到玫瑰的时候,我与咪咪之间已经完了。”

  黄太太震惊:“家敏!”她几乎没落下泪来,那种大祸将临的神色,我在黄振华的脸上也曾经见过。

  我问:“为什么你们不让我接近玫瑰?”

  “谁也没有不让你接近她,”黄太太说,“但这种一见钟情的事是怎么发生的?我懂得她长得美,但这城里的美女多得很……”

  “她是不同的,她最美的地方是她的彷徨,她并不信任她自己的美,所以更加美得不能形容。”

  “也许是,但是家敏,你三思而后行。”黄太太说。

  “我知道。”我说。

  “家敏,有什么事跟你大哥商量一下。”

  “他?”我笑,“他懂得什么叫感情?”

  黄太太微笑,“不一定是要在女孩子堆中打滚的人才懂得感情。”

  “这我明白。”

  “家敏,你是聪明人。”黄太太说,“不要为了一时的冲动而伤害咪咪。”

  “我晓得。”

  她忽然难过起来,“不不,你并没有把我们的话听进去,你已经不再在乎咪咪想些什么,我见过这样的例子。”她转头走了。

  回到家中,大哥在书房中练习梵哑铃,我忽然顽皮起来,“咚咚”地大力踢他的门,嚷着:“SHUT  UP!”开心得要命。琴声停了,门被打开,大哥皱着他双眉,“你回来了?”他低声问道。大哥的声音永远低不可闻,我一生中从未听过他提高一次声线。

  “大哥,让我告诉你一件事。”我说。

  “你有什么事?”他放下琴,点一支香烟。

  “今天我看到一个美女。”

  大哥轻笑,“美女——凡是平头整脸的女人,对你来说,都是美女。”

  “不不,这是真的,”我申辩,“真的是美女,我马上被她迷住了。她一抬起头,目光射到我身上,我便像中了邪似的,真可怕,我完全不能自己。”

  大哥既好气又好笑,“你一向不能自己。”

  “大哥,这次是真的。”

  他颔首,“我相信你。”

  “喂,大哥,你别皮笑肉不笑的好不好?”

  “你说完没有?说完了我就继续练琴。”

  “大哥——”

  “我懂得她是个美女。”他笑着按熄了烟。

  “你这个怪人。”我骂。

  “家敏,你也三十一岁了,长大吧。”他关上书房门。

  “大哥,喂喂,大哥,溥家明!”我擂着门,“陪我吃饭。”

  他没有出声,又练起梵哑铃。

  梵哑铃乐声像人的声音,永远在倾诉一些说不清的爱情,哀怨得令人心酸。

  佣人摆出饭菜,我喝汤的时候,大哥出来了。

  我问:“今夜又不出去?”

  他摇摇头。

  “你干吗?”我不以为然,“练古墓派功夫?”

  “你又干吗?练唐璜功?”

  我哈哈大笑,可爱的大哥。

  “最近办什么案?”我问。

  “一般刑事案。”他不愿多说。

  “大哥,我说今天哪,有个派对,要是你去的话——”

  “我不去。”

  “你想证明什么?”我问,“溥家明,我可以老老实实地告诉你,要是你坚持不出去走动走动,那个女郎是不会找上门来的。”

  他谈淡地笑,“这种事根本可遇不可求。”

  “我也相信,但你连人都不见——”

  “吃你的饭。”

  “是,大哥。”我笑。他又燃起一支烟。

  “你已经有白头发了。”我惋惜。

  他顺手摸摸头发,不响。

  “大哥,”我说,“外头有很多漂亮灵巧的女孩子,愿意为你解除寂寞。”

  “我的寂寞又不是上大人孔乙己,这样容易解决?”

  我喃喃说:“恐怕现在连懂得上大人孔乙己的小姐也不多了。”

  “你呢,”他微笑,“你还跟咪咪一起?”

  “大哥,我今天见到的那个女郎——”

  “咪咪已经不错了,”大哥说,“家敏,三十岁应该成家立室,咪咪的那份活泼我很欣赏,你别多花样。”

  “可是今天这个女郎——”我低下头,“大哥,她不是普通女孩子可以比拟的。”

  “她有三只眼睛?”

  “不,大哥,你不明白,她——”我说不下去。

  想到黄玫瑰,我再也不能够活泼起来,她的倩影渐渐化成一块铅,压在我心上,我非再见她不可,为了我自己,否则我寝食难安。

  大哥离开了饭桌。

  我握着拳头,准备明天再去见我心目中的女神。

  女佣人进来,对我说:“二少爷,戚小姐有找。”

  “呵。”我忘了约好咪咪。

  一取起话筒,她就骂:“你的魂到哪去了你。”

  “是。”我苦笑。

  那是一个叫玫瑰的角落,我灵魂在那里。

  “现在怎么样?”她问我,“你还来不来?”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她问,“你声音听上去不对劲,我来看你,你不是不舒服吧?”

  “我是有点不对劲,”我乘机说,“你别来了。”

  “我马上来。”她已经挂了电话。

  我很唏嘘,我这颗无良的心,怎么会变得这么快,如今心中已无咪咪的位置。怎么可能,就在前天,咪咪尚是我生活的中心,一切环绕她为主,如今我已另外找到了太阳,脱离了咪咪的轨道。

  我用手撑着头,想到国语言情片中常出现的一句对白:我们活在两个世界里。

  当夜咪咪来了,穿着她一贯钟爱的粉红色,咪咪是一种单纯粉红色。

  她坐在那里叽叽呱呱说了很多话,那些以前我认为很有趣的琐事,现在只在我耳畔浮动,我神思着今晨见过的黑衣玫瑰。

  水灵的眼睛,略为厚重的嘴唇,与那颗永恒的泪痣,欲语还休的神情,我的精神飞出去老远老远,再也控制不住。

  我说:“咪咪,你该累了,回去吧,我送你回去。”

  我得与她冷淡一段时期,再把真相告诉她。

  咪咪十分不愿意地被我送回家,而我——

  我在床上辗转反侧。

  第二天早上,我直接赶到黄宅去。

  大太阳天,女佣人来开门。玫瑰在客厅中用法文说电话,抬起头来用眼睛向我打了一个招呼,我感到震荡。只要接近她便感到满足,我缓缓散步到露台去。

  她明快地说,“……是,八月二十四号,杜鲁福的影片,非常值得一观,‘祖与占’太好了,‘柔肤’不能放弃,索性连‘一个像我这样美丽的女孩’也看了吧,是(UNEBELLE  FIL  LE  COMME  MOI),据说本港是第一次放映……”

  “……晚上演‘四百击’……只好买一条法国面包带进去吃,是呀,没时间吃饭。”她轻笑着挂了电话。

  我神魂为之倾倒,靠在露台上的一只大金鱼缸边,低眼看到金鱼向我游近,啜吻水面。

  玫瑰已经走到我身边,她说,“这些鱼养得熟了,就像孩子们一样,净爱讨东西吃。”

  我侧身看她,她的长发柬在脑后,鬓角长长地衬在雪白的皮肤上,仍然没有化妆,那种白色半透明,不像人的肌肤,像瓷器。

  我喉咙干涩,全身被汗湿透,衬衫贴在背部,隔很久我才说:“看杜鲁福的电影,不叫我?”

  她诧异,“你也喜欢杜鲁福,家敏?”

  我欢愉了,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有这么动听。

  家敏,她如此亲切地呼唤我。

  “我不介意,我最喜欢‘亚黛尔H的故事’。”

  她微笑,在那笑容里,我隐约看到了黄振华。

  “过来坐,这么早,吃过早餐没有?”

  她招呼我。桌子上摆着一份简单的西式早餐,餐具却是白地起金边的罗臣科,刀又全属银制,她取起茶杯说:“我节食已经有三年了,有一个时间,在养了孩子之后,胖得简直不像话,吓死自己,到最后不得不咬紧牙关,下个狠心——到现在我已三年没有喝过加糖的茶,多可怕。”她轻笑,“女人对自己如果不狠心,男人对她们就会狠心。”

  我畅意地看她的姿势,听她说话。

  “你今天来是告诉我,你已决定替我改造这间屋子?”

  “啊,是,黄先生已将屋子图纸给我,但我恐怕你要暂时搬出去住呢。”我说。

  “自然,这里恐怕会拆得像防空洞。”玫瑰笑。

  “你全权交给我装修?”

  “全权,除了那间书房。”

  我想问什么,但终于忍住,怕得罪她。

  我说:“我把图样设计好了,交你过目。”

  “你对旧书画熟不熟?”她问。

  “我有个大哥对这类东西很在行,怎么?想买点字画?”我非常乐意帮助她,“黄先生写字间那张唐寅是他的收藏品。”

  “恐怕很贵哩。”她说。

  “我们可以去看看。”

  “我知道,”她笑,“集古斋。”她绕着手,靠在门框边。

  这是她喜爱的姿势,额角与肩膀靠在门框,绕着手,一副娇慵相,这种姿势令我心神恍惚。

  “你想去瞧瞧?”

  “自然,”她说,“我去换件衣裳。”

  她不愧是穿衣服的高手,虽是孝服,一式黑色,因她的身材,也显得舒服熨帖,十分美妙,长发编成一条粗辫子,脖子上一串圆润的淡水珠。

  我的心一直跳,双手插在袋中,跟在她身边。

  “你开什么车?”

  “不下雨的时候开一辆摩根跑车。”我说,“今天不下雨。”

  她说:“这样的天气用开篷车,也未免太热了。”

  我涨红了脸。

  她微笑,“下雨呢?开什么?”

  “开日本小车子。”我问,“你呢?”

  “我一年四季都开一部雪铁龙。”她说,“坐我的车子吧。”即使是一个命令,也千回百转,说得似恳求。

  我无可抗拒,身不由己地踏上她的车子。

  我们在集古斋逗留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尽我所知,一件件解释给她听。

  她问:“为什么在那么多名家当中,溥心畲的画那么便宜?”

  “这可是要问专家了,我也不清楚,他的作品不错,可以买。”

  “用来装饰公寓?大哥会说我不敬。”她笑说。

  我们又去逛了一条街,她买了两盏很漂亮的旧水晶灯,说:“配家里那两盏,就比较壮观,你拿主意,看用不用得着。”

  我明白她的意思,她想把屋子重新装修,但又要保存原来的样式。换句话说,她要一间来自旧的新房子,配件比以前更古朴更精致。

  我十分得意,懂得一个美女的心确不是件容易的事呢。

  我开车送她回家,约好一个星期内给她看看草图,一方面又找借口在下班后见她,只说约她去朋友家看画。约女孩子我从来不紧张,但这次却舌燥唇干,手足无措。她一点头,我便会雀跃,她如果摇头,我便如被判死刑的囚犯。

  她答应了我。

  我脚踏在九霄云中,不能自己。

  回到家中,我和衣躺在沙发上,呆呆地想方才的情况,每一分钟都值得回忆。

  我怵然而惊,啊天,我明白了,我在恋爱,我已经爱上了黄玫瑰!

  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我鼻子发酸,我不是一个没有经验的男人,我认识过无数的女子,从她们身上,我得到信心,我懂得自己是个具条件的王老五,无数丈母娘心目中的乘龙快婿,我在她们之中选了咪咪,一个无论家世学历外型都配得上我的女孩子。

  但从头到尾,我并没有爱过她,我们在一起愉快和洽,但我们没有恋爱,爱情是另外一件事。

  现在我知道了,爱情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件事。

  我转个身,石像似地躺在沙发上,一条手臂压得渐渐发麻,但是不想转动。

  我尝到这种滋味了,可怜的我。

  我将脸埋在双手中,可怜,昨天之前的我还无忧无虑,无牵无挂,现在我的呼吸却似乎像一条线般悬挂在玫瑰的手中。多么不公平,但我却为这种痛苦欢愉。

  大哥下班回来了,如常深色的西装,他将公事包轻轻放下,见到我躺在那里,诧异问:“怎么没出去?”

  我不响。

  他打量我,“你怎么了?”

  我仍然不响。

  女佣人过来,“二少爷,电话。”

  我呜咽道:“我不听。”

  “家敏,”大哥笑说,“你怎么了?”

  “二少爷,是一位黄小姐。”女佣人又说。

  我整个人跳起,扑到图画室去,膝头撞倒一张茶几,我抢进去抓到话筒,听到玫瑰在那边“喂”的一声,我已经心酸得伏在桌上,紧闭眼睛。

  “是,是我,有什么事吗?”我柔声问。

  “明天那个约会——”玫瑰说。

  我的心吊了起来,她要推掉我了,她要推掉我了。

  “我想顺便带两幅字去给那位罗老先生品题一下,你说是否方便?”

  我一颗心又回到胸膛,“当然方便。”

  “那么好,明天见,家敏。”

  “明天下午四点我来接你。”

  “谢谢你,再见。”她挂上电话。

  我的脸贴在冰冷的桃木桌面上,呵我这颗心,我忍不住流下眼泪。

  大哥的声音,“你怎么了,家敏,说完电话就挂上才是。”

  我没有张开眼睛。

  “黄小姐是谁?”他坐在我身边。

  “黄玫瑰。”

  “好有趣的名字,人是否如其名?”

  “嗯。”

  “一种俗艳?”

  “如果不是人们太爱玫瑰,它应该只艳不俗。”我说。

  “我从没见过你这般神魂颠倒,历年来你女朋友换得似走马灯,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

  “这次该死,”我又流泪,“这次我爱上了她。”

  大哥点点头,“时辰到了。”

  我不响。

  “是黄振华的妹妹么。”

  “是。”

  “黄振华有年纪这么轻的妹妹?”大哥问,“他从来没提过。”

  “她一向在外国,结婚已十年了?”

  “啊。”大哥说,“这倒不是问题,有孩子也不打紧。”

  “当然不要紧,但以后的日子我该怎么过呢?”我说,“见她一次之后更想再见她,能够握到她的手,又想进一步拥抱她,以后我将永永远远活在矛盾的日子里,患得患失,紧张莫名,我完了。”

  “那么离开她,”大哥说,“你跟咪咪在一起快乐得多。”

  “不是这样的,”我说,“与咪咪在一起,没有太多的痛苦,但是也没有极端的快乐。”

  “那么勇敢点去接受这份事实。”

  我不响。

  “吃饭吧。”

  “吃不下。”

  “整日情思昏昏。”大哥说。

  “你少取笑我。”我说。

  第二天,我呆坐写字楼中,想到的无不是玫瑰的一言一语。自黄振华处取了老房子的蓝图来细看,我要为她把这房间装修得美轮美央。

  下班时间我赶到黄宅去接玫瑰,因她取笑过我那辆摩根跑车,因此我开了哥哥的麦塞底斯。她并没有叫我等,我到的时候她已经准备妥当,穿一件白色衬衫,贴身的黑色细麻裤,细跟的黑色露趾鞋,手中拿着两轴画。

  到了那位老先生家中,她看画,我看她。

  她是一个绝顶聪明的女子,一点即明。

  在罗老先生与她的对白中,我知道她在美国的十年,读了三张文凭:法律、纯美术及欧洲文学。她是个职业学生。我诧异于她丰富的学识,然而她一点知识分子的矫情都没有,纯真如一个孩子。此间有许多女子,念一科酒店管理便自以为受过高深的教育。

  老先生请我们喝中国茶,缓缓地冲出碧螺春,她笑道:“香港这么好,不舍得走了。”

  老先生凝视她的脸微笑。

  我说:“老先生善观掌相,玫瑰,你有没有兴趣?”

  她天真地摊出手。

  老先生不能推辞,略看一看,便不肯说话。

  玫瑰问:“是否有什么难言之隐?”

  “掌很好。”老先生说。

  玫瑰问道:“还有呢?”

  “犯桃花。”

  “桃花?”玫瑰看我一眼道,“是桃花运?我以为男人才有桃花运。”

  老先生哈哈笑,推开椅子站起来。我知道他不肯多说,不禁担心起来。

  玫瑰走到另一角落去看一扇螺钿嵌银丝屏风,我趁机问罗先生玫瑰的掌纹。

  老先生深深看我一眼,“有一种女子,任何男人都会认她为红颜知己,事实上她心中却并无旁骛,一派赤子之心。这位黄玫瑰小姐,便是这样,你莫自作多情。”

  我说:“我明白,但已经来不及了。”我惆怅,“我的追求有没有希望?”

  “我又不懂得计算流年。”老先生笑。

  “我们告辞了吧。”我说。

  老先生站起来送客,“你那两幅画我留下细看,一有眉目便通知你。”

  我与玫瑰向他告别。

  她问我:“什么叫犯桃花,家敏?”

  我很尴尬,“我也不知道,恐怕是说你男朋友多。”

  她才说,“我并没有男朋友,我离婚也不是因为第三者。”

  “那是为了什么?”我禁不住问。

  “与他一起生活不愉快。”她说。

  “什么时候开始的。”我说。

  玫瑰微笑得非常凄凉,“认识那天开始。”

  “为什么嫁他?”我吃惊。

  “因为……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这句话好不熟悉,黄太太也说过的。

  “在那个时候,我并没有选择,我能够做的,不过是那样。”

  “他也同意离婚吗?”

  “我已下了决心,他不同意亦无用。”玫瑰淡淡地说。

  “为何拖了十年?”

  “因为母亲的缘故,为了使她开心。”

  “多么大的代价。”

  “我丈夫……他其实待我很好,我们两个兴致不同。”玫瑰就说到这里。

  与黄振华说到他的妹夫,他毫不掩饰他的感情,骂妹夫是“土蛋”。

  他说:“永远衣衫不整,穿那种样子暧昧的衬衫。人家领子流行大呢,他穿小领子,人家时兴小领子,他的领子忽然又大了起来,真恐怖。”黄振华自己的打扮是一等一的了,因此说到这里,忍不住紧紧皱住眉头,“裤子有点喇叭,皮鞋有点高跟,总言之,说不出的别扭,跟了玫瑰十年,连这点门道都没学会,真是一项奇迹,我衷心佩服他居然还照活不误。”

  我听得张大了嘴。

  黄太太笑说,“振华对他是有偏见的。”

  “更生,你说句老实话,方协文怎么配黄玫瑰,在一间美国银行任职,十年来就是坐那个位子——幸亏要离婚了,否则简直为‘鲜花牛粪’现身说法。”

  “振华!”黄太太微愠,“你说法好不粗俗。”

  我看着黄振华的郎凡丝衬衫、圣罗兰西装、巴利皮鞋,全身浅灰色衬得无懈可击,不禁笑了起来。

  然后我正颜说:“我预备追求玫瑰。”

  黄振华说:“单身男人有权追求任何女人,我只能劝你保重。”

  我低头说:“我追她是追定了。”

  “玫瑰,唉。”黄太太叹口气。

  “她并不是我的梦中女郎,”我踱步,“我做梦也没想到有那么可爱的女人。”

  黄振华摇摇头,“如出一辙。”

  “什么如出一辙?”我问。

  “没有什么?”黄太太说,“有件事我想说一说,方协文决定赶来挽救这段婚姻。”

  “什么时候?”我惊问。

  “下个月初,他已取得假期。”

  “有得救嘛?”我惊问。

  黄振华摇摇头,“玫瑰决定的事,驷马难追,她是一个凭直觉做人的人。”

  黄太太看着我说:“这也并不表示你有希望。”

  “我知道我的命运是悲惨的,我这颗心,迟早要被玫瑰粉碎。”

  “好了好了。”黄太太既好气又好笑,“你们这班猢狲,平日一个个孙悟空似的,活蹦活跳,一看见黄玫瑰,却不约而同全体崩溃,现世。”

  我叹口气,收拾文件。

  天气渐渐有点凉意,我驾车上班,扭开无线电听,红灯的时候头枕在驾驶盘上,无线电上在播放洛史超域的歌——“我不想说及/你如何碎了我的心/如果我再逗留一刻/你是否聆听我的心/噢呜,心/我的心/我的老心”

  想到玫瑰,我的心收缩。这样下去,我是迟早要得心脏病的,我苦笑。后面车子响号,我如梦初醒,再开动车子。车子不听使唤,朝玫瑰家中驶去。

  她来开门,见到我说:“呀,家敏,你时间怎么这样多?”

  我不知如何作答。

  她刚洗了头,长发都包在毛巾内,发边有水珠,穿一件宽松的白色长衣,脸上那一点点化妆品都洗掉了,却显得非常稚气,比真实年龄又少好几岁。

  “怎么样?”她笑吟吟问,“什么事?”

  我声音有点硬咽,我说:“想见见你而已。”我靠露台边坐下,任阳光晒在背上,将下巴托着。

  她温柔地解下头上的毛巾,任瀑布似的黑发撤落在肩膀上,用梳子缓缓梳直。

  她的黑发在阳光下发出五色的光。

  我听见自己细声地说:“玫瑰,我想我已经爱上你了。”

  她一怔,但不作声,一边将头发编成一条辫子,隔了很久,她说:“家敏,你的感情也未免太冲动了。”

  “我的感情?”我冷笑一声,“我的感情才不冲动,不然我早就结婚了,多少女孩子绕着我兜圈子,我也不见得是个守身如玉的男人,但这些年来我都未有对任何人动过真情,认为没有女孩子配得上我,直到你出现……我不会承认我感情冲动。”

  她微笑,“你说的话我都爱听,女人都喜欢听这种赞美,但恐怕你没有看清楚我的为人吧,我不是一个可爱的人。”

  “为什么如此说?”

  她轻轻吁出一口气,“我是一个结过婚的女人,孩子将近八岁,最近在闹婚变,我的性格自由散漫,不学无术,除了打扮花钱,什么都不会,我甚至不能养活自己,就会靠家人生活,我自觉是个一无是处的人。”

  我非常了解她的心情,她一向不知道自己的存在价值。

  “胡说,玫瑰。”

  “以前你们还可以说我是个美丽的女人,现在——”她伸伸懒腰,毫不遗憾地说,“现在我都老了。”

  我说:“但愿你会老,玫瑰。那就天下太平了。”

  可是远着呢,她并没有老,我可以想像她年轻时的模样。一只洋娃娃般动人,却毫无思想灵魂,但现在,她的一只眼睛就是一首引人入胜的诗歌。也许十年前认识她,我会约会她,但我不会像今天这样爱上她。她错了。

  她说:“家敏,我非常欣赏你的个性,但现在就谈到爱情,未免言之过早,我们做个好朋友如何?”

  “好朋友……”我喃喃地说,“我才不要做你的好朋友,一旦打入好友的族类,万劫不复。”

  “你是个任性的男孩子,要什么就要得到什么,这种例子我也见过。”

  我睹气,“你一生就是忙着被爱,请问一声你可爱过人?”

  “也大小觑我了。”玫瑰静静说,“当然我爱过人,而且没有得到他。”

  我大大吃惊,“你没有得到他?”这是不可能的。

  “你以为我是什么,无往不利的神奇女侠?他不是不爱我,但是他过于自爱自私,他情愿被爱,而不愿爱人,因此与别人结婚了。我效法于他,但不久就发觉爱人尚有一分痛苦的快感,但被爱除有窒息感以外,就净得沉闷,我决定离婚。”

  我呆呆问:“那个男人……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我说过了,一个极端自私的人。”她说。

  “他干什么?”我酸溜溜问。

  “家敏,我约了朋友,现在要出去一下,送我一程如何?中午约了大哥吃饭,你要不要来?”她站起来。

  “玫瑰——”

  她握住我的手,“我明白,”她温柔地说,“我全明白。”

  她不说还好,说了我益发心酸,她在过去那十年中,不知应付过多少向她示爱的男人,这种温柔体贴的安慰之词是她一贯的手法,我做梦也未曾想到骄傲的我也会沦为那些芸芸众生的一分子,我为自己伤心。

  在车中她问道:“我那大哥最近在做些什么?”

  “跟公务局打官司争地。搅脑汁将国际银行改建,但电脑室搬之不去,夜夜为它失眠。还有设计新机场……”

  “可怜的大嫂,嫁给一具机器。”她笑。

  “黄太太跟他很处得来。”我说。

  “更生姐有英雄崇拜,”她说,“女人都有这样的幼稚病,于是男人们都跑去做建筑师律师医生,诗人们酸溜溜地低毁女人拜金。”

  她说:“其实不是这样,男人身任要职时的工作满足可弥补其他性格上的缺陷,女人不能抗拒。”

  我很倾心她这番新鲜的论调,多么聪明的女郎。

  她说下去,“其实我大哥有什么好处呢?他的优点全部都写在一张名片上。遇到更生姐,实是他毕生的幸运,我或是城中唯一不崇拜他的女人,故此我将他看得一清二楚,大哥除了那一门专业本领与数个衔头,什么都没有。”

  我不服气:“他还是黄振华,著名的黄振华建筑师。”

  “那不是已经印在名片上了吗?”她笑。

  她下车时拍拍我的手背,“好好做事。”当我是一个孩子。

  我握住她的手一会儿,她随我握着,像一种好心的施舍。

  见到她不开心,见不到她,亦不开心。我这生这世就是这样过了。

  我看着她背影,才开车回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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