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癖v.S.同性恋
左晴雯
喜欢喝酒的人或多或少都有过酒醉的经验。
不论是借酒狂欢或借酒浇愁,只要过量必逃不了酒醉的命运。
如果只是酒醉吐一吐、睡个觉,外加头痛个几天也就没事了。
可是加果有奇怪的酒癖,喝醉了以后会乱发酒疯,甚至做出一些令人啼笑皆非
的荒唐事,而当事人却不自知,那可就没那么简单,醉过就算了。
咱们《噢,狼来了!》这个故事的男主角安承羽,就是个有「奇怪酒癖」的家
伙。
由于他老爸「神枪手」安凯臣有「双重人格」,所以晴雯就让咱们的男主角有
「奇怪酒癖」,这算得上是变相的「子承父志」吧?
而且这「双重人格」和「奇怪酒癖」还有某些共同点呢!
共同点一:
他们都不知道「另一个自己」所做的好事。
共同点二:
他们喜欢的女子都是他们那「奇怪特质」的受害者。
其它的嘛:就请你们自己去发掘了。
再来谈谈同性恋的话题。
不知你们对同性恋有什么看法?
是觉得事不关已,不予置评?还是认为恋爱自由,根本无所谓?或者强烈排斥
,感到恶心?
随着时代变迁,我们的世界和社会所能包容的事情已愈来愈多、愈来愈广泛。
对于同性恋也是如此。
根据文献所载,在十九世纪的英国社会认为同性恋是有罪的。
即使是贵族阶级,只要被举发是同性恋,便会被判罪撒去贵族的头衔、查封私
人财产、贬为平民,身败名裂。
贵族下场都已如此,一般平民更不必说。
现今的社会,虽然已对同性恋较为宽容,但不论东、西方世界,接受度还是很
有限,以至于同志爱人们很难像一般情侣般,光明正大地走在阳光下,接受亲朋好
友的祝福。
以晴雯个人的观点而言,是觉得同性恋和一般恋爱一样,只是一种互相喜欢对
方的感觉,和所谓的社会道德应该没什么关系。
这就好比;有人爱吃鱼,有人爱吃肉,也有人爱吃素一样,实在没什么对与错
、应不应该、道不道德,或者有没有罪才是。
纯粹只是一种恋爱的心情,只不过他们爱上的正巧是同性罢了。
所以,我们何不给同志们更多的接纳和自由,让他们也能好好的谈一场恋爱呢?
我相信在我们芸芸众生当中,一定有很多人都有过单恋或恋爱的经验;而且每
个人在面对这份感情时,都希望能无波无浪,为周遭的亲朋好友接受、祝福,是吧?
将心比心,同志爱人们也是一样的。
所以,我们何不以平常心去对待他们、祝福他们呢?
这些年来,睛雯也或多或少接到一些男、女同志们的信,虽然晴雯很忙,没办
法每封信都回,但是每每收到同志们的来信,和收到众家帅哥美女的信一样,都会
好开心哩!
嗯,好象扯太远了,再回到咱们的故事来吧!
在这个《噢,狼来了》的故事中,晴雯也有涉及同性恋的话题。
不过这纯粹是因应故事所需罢了,诸位英雄美女看一看就算了,不必太过严肃
,否则就失去看小说的乐趣了,OK?
那--咱们就看故事去,GO!
P.S.来信请寄--「台南邮政信箱1524号 左晴雯小姐收」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