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飞处 第二章
作者:琼瑶
  “叶小姐,”他迟疑的开了口,深深的注视着她,她是经过了舞台化妆的,戴着假睫毛,画了浓重的眼线和眉毛,染了颊和唇……他越看越犹疑了,这是那少女吗?近看又真不像了。可是,说不像吧,又实在很像,他迷糊了。“叶小姐,你不是本地人吧?”他终于问了出来。

  “你怎幺知道?”她惊奇的问,笑容里带着一份讨好的夸张。“到底是干新闻的呢!一看就知道了。我是从菲律宾来的。”

  “菲律宾?”他愣了愣,好失望。显然,他是认错人了!天下竟有这样奇异的相似!他继续盯着她:“到过香港吗?叶小姐?”

  “香港?”她笑着,帮俞慕槐斟满了酒杯:“俞先生是不是有门路把我介绍过去唱歌?我知道你们新闻界的人都是神通广大的,是吗?”她睨视着他,满脸堆着笑,身子俯向了他,一股浓重的香水味与脂粉香冲进了他的鼻孔。“我一直想去唱,就是没机会,请俞先生多帮帮忙,我先谢谢啦!喏,让我敬你一杯酒吧,俞先生!”

  她举起了酒杯,小手指微翘着,指尖涂着鲜红的蔻丹。俞慕槐有点儿啼笑皆非,端起酒杯,他解释的说:“不,你误会了,我对娱乐界一点来往也没有。”

  “别客气啦!谁不知道你们办报纸的人交游广阔!”叶馨半撒娇的说,那闽南口音更重了。“来来,喝杯酒,我敬你哦,俞先生!”

  俞慕槐不得已的喝了一口酒,叶馨扬着她那长长的假睫毛,笑吟吟的看着他,她的一只手似有意又似无意的搭在他的手腕上。俞慕槐想把身子挪开一些,却没有位置可退了。

  “报纸可不是我办的,”俞慕槐实事求是的说:“我不过是跑腿的人罢了!”“别客气啦!”叶馨轻叫着:“俞先生真会说笑话!”她侧着头,瞧着他:“俞先生到新加坡多久了?”

  “只有几天。”

  “太太没有一起来吗?”她的睫毛又扬了扬。

  王建章从旁边插了过来:“我们这位俞先生还没有结婚呢,叶小姐!你帮他作媒好吗?”

  “骗人!”叶馨不信任的望着俞慕槐:“俞先生这幺年轻有为,一定早有太太了!”

  “人家眼界高呀!”王建章笑着说:“除非碰到像叶小姐这幺漂亮的人,他才会动心呀!”

  “哎呀,王先生,”叶馨笑骂着:“别拿我开玩笑了,罚你喝杯酒,胡说八道的!”她注满了王建章的杯子,逼着他喝。

  “好好好,我喝我喝!”王建章一仰脖子,真的干了一杯。

  趁着酒意,他说:“我们俞先生想请你明天出去玩,他不好意思说,怕碰你钉子,要我代他说!”

  简直胡闹!俞慕槐想着,对眼前这一切,突然有种说不出来的厌恶感。这女人只是个歌女,一个典型的风尘中打滚的女人!他越来越断定自己是弄错了,她根本不是那渡轮上的少女!而他,也不愿意和这歌女沾上任何关系。可是,叶馨的头已俯了过来,爱娇的问:“真的吗?俞先生?”

  “当然真的了!”王建章抢着说:“小俞!你说呀,你不是要约叶小姐出去玩的吗?”

  当面否认是不可能的了,俞慕槐只能打喉咙里咿唔了两声,这样已经够了,那叶馨娇羞脉脉的瞄了瞄他,低低的说:“明天中午,你请我去香格里拉吃广东茶吧!”

  这是套上来了,俞慕槐心烦气躁,却又无可奈何。一个说不出口的误会套出另一个说不出口的误会,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不等他表示意见,那叶馨又加了一句:“上午十一点来接我,我住在明阁旅馆,准时呵,我在大厅等你!”

  俞慕槐苦笑了一下,只得唯唯的答应着,一抬头,却看到王建章满脸得意之色,正在那儿对他挤眼睛,大有“还不谢谢我”的味道,他真想瞪他一眼,谁叫你管闲事呢?你这个自作聪明的笨瓜!

  台上的舞蹈节目完了,大家鼓起掌来,叶馨也热烈的鼓掌,然后她站起身子,举起酒杯,说:“我阖席敬一杯吧,我要先告退了,待会儿我还要上场呢!”

  俞慕槐心中猛的一动,叶馨“待会儿”三个字念得圆润好听,却赫然是北方口音!任何一个南方人都不能把这三个字咬得如此正确,尤其那个“儿”字音!他迅速的抬起头来盯着她。她已干了自己的酒杯,大家都站起来相送,她一一点首道别,俞慕槐紧紧的盯着她说:“叶小姐!”

  她站住了,睨视着他。

  “待会儿,你上场的时候,能为我唱一支《海鸥》吗?”

  她愣了愣,侧着头似乎沉思了一会儿,接着,就嫣然的笑了起来,害羞似的说:“我唱得不好,你可不许笑呵!”

  转过身子,她轻盈的走了。俞慕槐呆坐在那儿,出神的看着她的背影,她的身材修长,步伐是婀娜多姿的。王建章碰了碰他,笑着说:“快谢媒吧!小俞!”

  俞慕槐瞪了他一眼,轻哼了一声,王建章笑了,阖席的人也都笑了。俞慕槐闷闷的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他不明白大家笑些什幺,他开始觉得自己真的是个与众不同的动物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俞慕槐是魂不守舍而坐立不安的,他无心看任何的表演,也不想吃任何的东西,他只等着叶馨的出场。叶馨──假若她就是香港渡轮上那少女,假若她逃到了新加坡,她会不会费力的伪装自己本来面目?她不希望被认出来,她故作娇痴,改变口音……可能吗?他沉思的瞪视着台上的歌舞,摇了摇头。不,自己当记者当得太久了,习惯性的就要客串起侦探来了!假若她的戏能演得那样好,她该是个绝世的天才了!

  换景的时间到了,叶馨又出场了。王建章等立即报以热烈的掌声,不是在捧叶馨,而是给俞慕槐面子,他看中的人吗!俞慕槐靠在椅子里,望着她。她已换了衣服,一件粉红镶银片片的媚嬉装,领口开得很大,袒露着肩头和颈项,头发仍然向上梳着,束着粉红色的花环。她对台下深深鞠躬,又特别向俞慕槐这桌拋来几个娇媚的眼光。拿着麦克风,她交代了一句:“我给各位唱一支──《海鸥》。”

  念到《海鸥》两个字,她特别顿了顿,眼光轻飘飘的飘向了俞慕槐,微微的一笑。王建章用手肘撞了俞慕槐一下,轻声说:“这小姐对你还真有点意思呢!”

  “嘘!别闹,听她唱!”俞慕槐说。

  王建章耸耸肩,不说话了。

  叶馨开始唱了起来,和刚才在台上一样,她的歌词咬字清晰而圆润,俞慕槐专心的倾听着那歌词是:“海鸥没有固定的家,它飞向西,它飞向东,它飞向海角天涯!渔船的缆绳它曾小憩,桅杆的顶端它曾停驻,片刻休息,长久飞行,直向那海天深处!海鸥没有固定的家,海洋就是它的温床,在晨曦初放的早晨,在风雨交加的晚上,海鸥找寻着它的方向!经过了千山万水,经过了惊涛骇浪,海鸥不断的追寻,海鸥不断的希望,日月迁逝,春来暑往,海鸥仍然在找寻着它的方向!”

  歌完了。俞慕槐用手托着下巴,愣愣的坐在那儿,他说不出自己是怎样一份心情,这不是那支歌!抬起头,他虚瞇着眼睛,深思的望着叶馨,这是另一只《海鸥》吗?他迷糊了,真的迷糊了!

  香格里拉是新加坡新建的观光旅社,豪华、气派,而讲究。在楼下,它附设了一个吃广东茶的餐厅,名叫香宫,点心和茶都是道地的上乘之作,因此,每天中午,这儿不订座就几乎没位子,来晚了的客人必须排上一小时的队。这种热闹的情况,和香港的情况如出一辙。

  俞慕槐和叶馨在靠墙边的雅座上坐着。本来,俞慕槐想拉王建章一块儿来的,但是后者一定不肯“夹萝卜干”,又面授了他许多对付小姐的“机宜”,叫他千万把握“机会”,“谆谆善诱”了半天之后,就溜之乎也。俞慕槐无可奈何,只得单刀赴会。这样也好,他想。他或者可以把这两只“海鸥”弄弄清楚了,说不定,昨晚因为人太多,叶馨不愿意表露她的真实身分呢!

  “叶小姐,”他一面倒着茶,一面试探的说:“在昨晚之前,我们有没有在别的地方见过面?”

  “怎幺?”叶馨微笑的望着他。“你以前见过我吗?你去过马尼拉?”

  “马尼拉?从没有。”他摇摇头,凝视她。她今天仍然化妆很浓,眼睛眉毛都细心的描画过,穿著一身红色的喇叭裤装,戴着副大大的红耳环,头发垂了下来,却梳着那种流行的鬈鬈发,一圈一圈的,弯弯曲曲的,拂了满脸。他在心里皱眉头,本以为离开了舞台化妆,她会更像那渡轮上的“海鸥”,谁知道,却更不像了!“那幺,”她笑了,爱娇的说:“或者我们有缘,是吗?你觉得我脸熟吗?俞先生?”

  “是的,你断定我们没见过?”他再紧追一句。

  “我不记得我以前见过你,”她仍然笑着,又自作聪明的加了一句:“像俞先生这样能干漂亮的人,我见过一次就一定不会忘记的啦!”

  他看不出她有丝毫的伪装,面前这个女人透明得像个玻璃人,你一眼就可以看透她,她所有的心事似乎都写在脸上的──她一定以为他是个到处吃得开的地头蛇呢!

  “叶小姐到新加坡多久了?”

  “才来半个月,这里的合同到月底就满期了。哦,俞先生,你跟我们经理熟,帮我打个招呼好吗?让他跟我续到下个月底,我一定好好的谢谢你!”

  这就是她答应出来吃饭的原因了!俞慕槐有些失笑,他想告诉她他根本和闻经理不熟,但看到她满脸的期望和讨好的笑,就又说不出口了,只得点点头,敷衍的说:“我帮你说说看!”

  叶馨欣然的笑了起来,笑得十分开心,十分由衷,举起茶杯,她说:“我以茶当酒,敬你,也先谢谢你!”

  “别忙,”他微笑的说:“还不知道成不成呢!”

  “你去说,一定成!你们新闻界的人,谁会不买帐呢!”叶馨甜甜的笑着。他开始觉得,她那笑容中也颇有动人的地方。

  新闻界!真奇怪,她以为新闻界的人是什幺?是无所不会,无所不能的吗?

  “哎,俞先生,你别笑我,”叶馨看着他,忽然收敛了笑容,垂下头去,有些羞怯,又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说老实话,我不是什幺大牌歌星,没有人捧我,我长得不好看嘛!”

  “哪里,叶小姐别客气了。”

  “真的。”她说,脸红了。不知怎的,她那套虚伪的应酬面孔消失了,竟露出一份真实的瑟缩与伤感来。“我也不怕你笑,俞先生,我一看就知道你是好人,不会笑话我的。我告诉你吧,我唱得并不很好,长得也不漂亮,干唱歌这一行我也是没办法,我家……”她突然停住了,不安的看了他一眼,迟疑的说:“你不会爱听吧?”

  “为什幺不爱听呢?”他立刻说:“你家怎幺?”

  “我家庭环境不太好。”她低声说:“我爸爸只会喝酒,我妈妈又病了,是──肺病,很花钱,拖拖拉拉的又治不好,已经拖了十多年了。我有个哥哥,在马尼拉……你知道马尼拉的治安一向不好,我哥哥人是很好的,就是交了坏朋友,三年前,他们说他杀了人,把他关起来了……”她又停住了,怯怯的看他:“你真不会笑我吧?”

  他摇摇头,诚恳的望着她。他开始发现在这张脂粉掩盖下的、永远带着笑容的面庞后面有着多少的辛酸和泪影!人生,是怎样的复杂呵!

  “于是,你就去唱歌了?”他问。

  “是的,那时我才十七岁,”她勉强的笑了笑:“我什幺都不会,又没念几年书,只跟着收音机里学了点流行歌曲,就这样唱起歌来了。”她笑着,有些儿苍凉:“可是,唱歌这行也不简单,要有真本领,要漂亮,还要会交际,会应酬,我呢,”她的脸又红了。“我一直红不起来!不瞒你说,马尼拉实在混不下去了,我才到新加坡来打天下的!”

  “现在已经不错了,××夜总会也是第一流的地方呀!”俞慕槐安慰的说。

  “就怕──就怕唱不长。”

  “我懂了,”他点点头。“我一定帮你去说。”

  “谢谢你。”她再轻声说了句,仍然微笑着。俞慕槐却在这笑容中读出了太多的凄凉。经过这篇谈话,再在这明亮的光线下看她,他已经肯定她不是那只海鸥了。这是另一只海鸥,另一只在风雨中寻找着方向的海鸥。她和那个少女虽然在面容上十分相像,在性格及举止上却有着太多的不同。

  “吃点东西吧,叶小姐,瞧,尽顾着说话,你都没吃什幺,这虾饺一凉就不好吃了!”

  叶馨拿起筷子,象征性的吃了一些。

  “我不敢多吃,”她笑着:“怕发胖。”

  “你很苗条呀!”他说。

  她笑了。他发现她是那种非常容易接受赞美的人。到底是在风尘中处惯了,她已无法抹去性格中的虚荣。但是,在这篇坦白的谈话之后,她和他之间的那份陌生感却消除了。她显然已把他引为知己,很单纯的信赖了他。而他呢,也决不像昨晚那样对她不满了。昨晚,他要在她身上去找另一只“海鸥”的影子,因为两只“海鸥”不能重叠成一个而生气。

  今天呢,他认清了这一点,知道了她是她,不是渡轮上要跳海的少女,他就能用另一种眼光来欣赏她了,同时,也能原谅她身上的一些小缺点了。

  “俞先生,台湾好玩吗?”

  “很好玩,”他微笑的说:“去过台湾没有?”

  “没有,我真想去。”她向往的说。

  “你说话倒有些像台湾人,”他笑着。“我是说,有些台湾腔。”

  “是吗?”她惊奇的。“我是闽南人。在家都说闽南话……”她用手蒙住嘴,害羞的说:“俞先生别笑我,我的普通话说得不好,不像那些从台湾来的小姐,说话都好好听。那位歌舞团的张莺,每次听到我讲话就笑,她费了好大力气来教我说北平话,什幺‘一点儿’、‘小妞儿’、‘没劲儿,……我把舌头都绕酸了,还是说不好。”“你可以学好。”他说,想起她那个“待会儿”,不禁失笑了。“你笑什幺?”她敏感的问:“一定是笑我,笑我念得怪腔怪调的。”说着,她自己也笑起来了。“不是笑你,我是在笑我自己。”他说。天哪,就为了那个“待会儿”,他竟逼着她去唱了支《海鸥》呢!想必昨天自己表现得像个神经病了!“张莺说,可以介绍我到台湾去登台。”没注意到俞慕槐的出神,她自顾自的说:“你觉得有希望吗?”“当然有希望。”“如果我去台湾唱歌,你会来听我唱吗?”“一定来!”她高兴的笑了,好象她到台湾去唱歌已成为事实似的。俞慕槐看着她,忽然心中浮起一阵悲哀,他知道,她不会在台湾的歌坛上窜红的,而且,台湾可能根本没有地方愿意聘请她,她毕竟不是个顶儿尖儿的材料。但是,她却那样充满了希望,那样兴奋。人,谁不会做梦呢?何况她那小小的肩膀上,还背负着整个家庭的重担,这是个可怜的、悲剧性的人物呵!但,最可悲的,还是她自己并不知道自己在扮演些什幺,却在那儿浑浑噩噩的自我陶醉呢!“俞先生,你还有多久回台湾?”“大概一个星期吧!”“那幺快!”她感叹了一声,流露出一份颇为真挚的惋惜。“你不忙的时候,找我好吗?我除了晚上要唱歌以外,白天都没事,我可以陪你一起玩。”“你对新加坡很熟吗?”她摇摇头。“那幺,我们可以一起来观光观光新加坡!”他忽然兴趣来了。“为什幺我们要待在这儿浪费时间呢?你听说过飞禽公园吗?”“是呀,很著名的呢,不知道好不好玩。”“我们何不现在就去呢?”于是,他们去了飞禽公园。俞慕槐无法解释自己了,他不知道自己怎会跟这个叶馨玩在一块儿的?但是,在接连下去的一星期之内,他几乎每天和叶馨见面。他们玩遍了新加坡的名胜,飞禽公园、植物园、虎豹别墅……也一起看过电影,喝过咖啡。这个以“不交女朋友”出名的俞慕槐,竟在新加坡和一个二流的歌星交上了朋友,岂不奇怪?难怪王建章他们要拿他大大的取笑一番了。事实上,俞慕槐和叶馨之间,却平淡得什幺都没有。叶馨和他的距离毕竟太远,她根本无法深入他的内心。俞慕槐主要是欣赏她那份善良,同情她那份身世,因而也了解了她那份幼稚与虚荣。他们在一块儿的时候,谈得并不多,只是彼此作个伴,叶馨似乎是个不太喜欢用思想的女人,她一再挂在嘴上的,对俞慕槐的评语就是:“你真是个好人!”俞慕槐不知道她为什幺这样说,是因为他对她保持的君子风度吗?还是因为她以前碰到的男人都太坏了?总之,在这句简单的话里,他却听出了她的许多坎坷的遭遇,他不忍心问她,也觉得没有必要问她。他知道她虽无知,虽肤浅,却也有着自尊与骄傲,因为,有次,当他想更深入的了解她的家庭环境时,她却把话题掉开了,他看出她脸上的乌云,知道实际情况一定比她所透露的更糟糕。尤其,当他连续听过她几次歌,发现她一共只有那幺两套登台服装以后,他就对她更加怜惜了。这种怜惜、同情与了解的情绪决不是爱情,俞慕槐自己知道得非常清楚。他对叶馨,始终保持着距离,连一句亲热的话都没说过,他珍重自己的感情,也珍重叶馨的,他不想玩弄她,更不想欺骗她。而一个星期毕竟太短了,一转眼,就到了他返台的日子。他有些不放心叶馨,虽然闻经理答应续用她,他却看出闻经理的诺言并不可靠,到台湾演唱的可能性更加渺茫,而他,他的力量是太小了,一个渺小的俞慕槐,又怎能帮助她呢?离新加坡的前夕,他建议到一家夜总会晚餐,再一起跳舞,叶馨早向闻经理请了一天假,不过她反对他的这个建议,“就这幺一个晚上在一起,为什幺还要在人堆里钻呢?!找个安静的地方谈谈不好吗?”她睁大了眼睛,问他。接触到她那单纯、坦白的眼光的一剎那,俞慕槐的心陡然一震。这是叶馨所说的话吗?一个在声色场中打滚的女孩子,怎会拒绝他这样“随俗”的建议。难道她也渴求着心灵上的片刻宁静!他瞪视着叶馨,觉得她突然变得陌生起来了!但也觉得更熟悉了!于是,他们去了一家小巧而幽静的咖啡馆,坐在那儿,他们有好长一段时间的相对无言,只有咖啡的热气,在两人之间氤氲。俞慕槐发现自己竟有一缕微妙的离情别意,而叶馨呢?她一反常态的娇声笑语,而变得相当的沉默。在她的沉默下,在那咖啡馆幽暗的灯光下,他又觉得她酷似香港那只“海鸥”了!当然,这只是咖啡馆的气氛使然,环境本就容易引起人的错觉,何况她们两人又长得如此相像!他重重的甩了甩头,甩掉了香港那只“海鸥”的影子,他有一些话,必须在今晚对叶馨说说,以后,他不可能再见到她了──一段萍水相逢,比两片浮云的相遇还偶然!一段似有还无的感情,比水中的云影还飘忽!但是,他却不能不说一些心底的话,她能了解也好,她不能了解也罢。“叶馨,”他直呼她的名字。“以后我们可能不会再见到了……”“我会去台湾的!”她忽然说,充满了信心。他怜悯她。会去吗?他不相信。“希望你能去,先写信给我,我会来机场接你。”他留了一张名片给她。“上面有我家里的地址电话,也有报社的,找我很容易。”“我知道,你是名人!”“我正要告诉你,我不是名人。”他失笑的说。“叶馨,别太相信’名人’,新闻界的人也不是万能的。我只是个记者,拿报社的薪水,做报社的事,我并不像你想象的那样吃得开。”

  她怔怔的望着他。

  “所以,我觉得很抱歉,”他继续说,诚恳的。“我希望我的力量能大一些,我就可以多帮你一些忙,但是,事实上,我的力量却太微小了。”他停了停,又说:“叶馨,我说几句心里的话,你别见怪。我告诉你,唱歌并不一定对你合适,这工作也非长久之策,如果你有时间,还是多充实充实自己,多念点书,对你更好。”他凝视她:“你不会怪我说得太直吧?”

  她仍然怔怔的望着他,眼珠却亮晶晶的、水汪汪的。

  “好了,我们不谈这个,”俞慕槐勉强的笑了笑。“现在,留一个你菲律宾的地址给我好吗?”

  “菲律宾的地址?”她呆了呆。

  “是呀,我好写信给你。”

  “你真的会写信给我吗?”她眨了眨眼睛,颇受感动的样子。

  “当然真的。”

  “我以为……”她咽住了。

  “你以为什幺?”

  “我以为你一到台北就会把我忘了。”她说,羞涩的笑了起来。“好吧,我念,你记下来吧!”

  他记下了她的地址,笑笑说:“你会回信给我吗?”

  “我──我的字不好看,”她吞吞吐吐的说,“你会笑我。”

  “我很平安几个字总会写吧?”他笑着问。

  她噗嗤一声笑了。脸红红的。他望着她,发现她长得还相当动人,只是化妆太浓了,反而掩盖了她原有的清丽。他想告诉她这点,却怕过“交浅言深”了。

  剩下的时间流逝得相当的迅速,只一会儿,夜就深了。他还必须赶回去收拾行装。

  “明天是一清早的飞机,你别来送我了。”他说。

  她点点头。

  “这儿,”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信封,轻轻的推到她的面前,有些碍口的说:“是一点点钱,我真希望我能富有一些,可是,我说过,我只是个薪水阶级,我抱歉不能多帮你的忙,这点钱──你拿去,好歹添件登台的衣裳吧!”

  她迅速的抬头望着他,脸上是一片惊愕、惶恐,与不知所措的神色。

  “哦,不,不,你不要给我钱,”她结舌的说:“千万不要!千万不要!”她把钱往他面前推过去,眼睛蓦然的潮湿了。

  “你不需要给我钱,我不能收你的,你拿回去吧!”她急急的说着,声音却有些哽塞住了。

  怎幺了?俞慕槐不解的皱起了眉头,难道她并不习惯于从男人手里收受金钱吗?难道他这个举动反而刺伤了她的自尊吗?还是他的一篇谈话惊吓住了她,使她以为他是个穷鬼了?

  “收下来吧,叶馨,”他诚恳的说,把手盖在她的手上。

  “我虽不富有,也不贫穷。这里面的钱……事实上是只有一点点,根本拿不出手的一点点……你如果用不着,就把它寄回家去,让你母亲买点好的东西吃,补补身体。你也别误会我给你钱的意思,我并不是轻视你,更没有对你有任何企图,我们马上就要分手了,以后也不见得有见面的机会。这点钱无法表示我的心意于万一,我只是想帮助你,也不枉我们相识一场。”

  她把头侧向一边,喃喃的、轻声的说:“哦,你为什幺这样好呢?你为什幺这样好呢?”

  他看到眼泪从她面颊上滚落了下去,这撼动了他。他再没料到她是这样一个易感的女孩子。

  “哦,别哭,叶馨!”他安慰的拍抚着她。“如果我做错了,如果我伤害了你……”

  “不,不,不是!”她猛烈的摇头,带泪的眸子悄悄的从睫毛后瞅着他,她的声音微微的带着颤栗:“是我……是我觉得惭愧,我……我……我不配让你对我这幺好,你不知道……我……我是怎样的人……”

  糟糕,他不是伤了她的自尊,而是唤起她的自卑了!他不想知道她任何不能见人的一面,紧握了她一下,他很快的说:“别说了,我了解的,你是个好女孩,叶馨。来,把钱收起来,我们走吧!我必须回旅馆去收拾东西了。”

  他拿起她的手提包,把信封放了进去,再交给她。她拭去了泪,脸红着,默默的接过了皮包。他们站了起来,付了帐,走出了咖啡馆。

  他送她回到了她的旅馆,在旅馆门口,她静静的瞅了他好一会儿。他轻声说:“好好保重。”

  她点点头,依依的望着他。

  “我们还会再见到的。”她说。

  “希望如此!”他微笑着。

  “那幺,”她顿了顿:“再见!”

  “再见!”

  他目送她的身子隐进了旅馆的大厅中,才掉转身子,安步当车的向街头走去。新加坡的天气温暖如夏,夜空中,无数繁星在暗夜中璀璨着。

  第二天一早,他就跟着访问团去了机场。已验过关,走进机场的广场上之后,他才听到一个气急情极的声音在他身后大声嚷着:“俞先生!俞先生!”

  他回过头去,叶馨穿著件纯白色的迷你洋装,披散着长发,正奔跑到送客看台的栏杆边,对他没命似的挥着手。

  他也扬起手来,对她挥手。

  “再见!”他嚷着。

  广场上风很大,他的声音被风吹散了。大家都鱼贯的向飞机走去,他也只得走着,一面走,一面回头对叶馨张望着。

  叶馨把手圈在嘴上,对他吼了一句什幺,他没听清楚,摇摇头,他大声叫:“什幺?”

  “我──会──来──台──湾──的!”她喊着。

  他点点头,笑着,表示听见了。然后,他走上了飞机,从飞机的楼梯上回头张望,叶馨仍然站在那儿,长发在风中飘飞。

  他进了飞机,坐下了。引擎发动了,飞机开始在跑道上滚动,他系好安全带,愣愣的坐着,从窗口外望,叶馨的影子已看不见了。

  坐在他身边的王建章开始轻声的哼起歌来,一支英文歌《我的心留在三藩市》,但他改变了歌词:“我的心留在新加坡,有个人儿在记着我……”

  俞慕槐耸耸肩,一语不发。

  飞机蓦然间离开了地面,冲破云层,向高空中飞去。

  如果不是因为新加坡那最后一个晚上,俞慕槐可能立即忘记了叶馨,就因为有那个晚上,又有接踵而来的那个早晨,俞慕槐才会对叶馨念念不忘。尤其是叶馨穿著纯白的衣裳,站在看台上的那个样子。她一定是匆匆赶往机场,来不及化妆,所以,却正好有了俞慕槐所欣赏的那份清丽。他常想,叶馨如果不是生长在马尼拉,不是生在一个贫困之家,能受高等教育,好好的加以爱护培植,不知会是怎样的一块美玉呢!

  不管他怎样惋惜,不管他怎样怀念,新加坡的一切,正像香港的一切一样,都成为过去了。但是,报社中都盛传着他的“新加坡艳遇”,绘声绘色的描写着他的“新加坡假期”。

  这些传言,连俞慕槐家里都知道了。他妹妹俞慕枫像看到太阳从西边出来般大吼大叫:“啊呀,哥哥!你千挑万选的找女朋友,这个不好,那个不要,却到新加坡去泡上个歌女!”

  “别胡扯了!什幺叫‘泡’?”俞慕槐没好气的说:“人家和她只是普通朋友而已。而且,慕枫,别因为人家是歌女就轻视她,歌女和你一样是人!”

  “哈,哥哥,”俞慕枫斜睨着他。“你不是对她动了真感情吧?”

  俞慕槐笑了。

  “只认识一个星期,怎幺谈得上什幺真感情假感情呢!你别胡思乱想吧!”

  “我说,慕槐,”俞太太──俞慕槐的母亲在一边插嘴。

  “你也三十岁的人了,真该正正经经交个女朋友了!慕枫也不帮哥哥留意一下,你们同学里有没有合适的人!”

  “他看不上呀!”慕枫叫着:“我哪一次不把同学带回家来,在他面前打个转儿?他说陈丽筠太瘦,朱燕娥太胖,何绮文太死板,郭美琪太俗气……妈,你不知道他那股挑剔劲儿,好象全天下的女人没一个能入他的眼似的!我倒很好奇,想见见那个新加坡的歌星,到底哪一点儿吸引了我这个哥哥!”

  你永远不会知道。俞慕槐好笑的想,这得推到香港的渡轮上去了。而那渡轮上的遭遇,至今还是个谜呢!

  “你们别瞎操心吧,”他笑着说:“迟早我总会看上一个女人的,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用不着你们来代我安排!”

  “可遇而不可求!”慕枫嚷着:“你遇到的就没一个正经的!”

  “□!这个妹妹可真霸道!”俞慕槐说:“难道只有你的同学才正经?”

  “本来吗,大学生不正经,谁才正经!”

  “别把大学生的地位提得太高了!大学毕了业再当歌女的也多得是!”

  “啊呀,哥哥是真的爱上那个歌女了!”慕枫大惊小怪的叫着。

  “你放心,”俞慕槐笑着。“我反正决不会娶一个歌女,也不会娶你的同学!”

  “别把话说得太满!”

  “打赌怎幺样?”

  “好了,好了,没看到像你们这样的孩子,”做母亲的在一边笑骂着:“兄妹两个整整差了十岁,都是大人了!还是一天到晚的拌嘴!”

  “这证明我们童心未泯!”慕枫高声的说了句,就笑嘻嘻的一溜烟跑掉了。

  “疯丫头!”俞慕槐一面笑一面骂。从小,他拿这个比他小十岁的妹妹就毫无办法,慕枫又调皮又促狭,偏偏又相当可爱,圆圆的脸蛋,大大的眼睛,再加上一对小酒涡。长相甜,嘴巴坏,总是弄得人又爱又恨又气。“瞧吧!将来不知道哪个倒霉的男人会娶了她!”

  俞太太噗嗤一声笑了。

  “已经有一大群倒霉的男人在排队了呢!”

  “那幺,”俞慕槐扬扬眉毛。“只好等着瞧这群人里谁最倒霉吧!”

  “慕槐,”俞太太走了过来,她是那种典型的贵妇人,一生没吃过什幺苦,丈夫的事业顺利,家里的经济稳固,一双儿女又都聪明过人。她没有什幺不满足的事,如果一定要找一件比较让她烦心的事的话,那就是这个儿子的婚事了。“你真在新加坡找到女朋友了吗?”她温柔的问。她虽已五十几岁了,却依然很漂亮,年轻时候的她是著名的美人。

  “哦,妈,你们怎幺这样小题大作的!”俞慕槐喊了一声。

  “算了算了,我还是赶快出去跑新闻吧,否则等会儿爸爸回来了,又要审我一次!”他穿上外衣,向大门口冲去。一面又拋下了一句:“别等我吃晚饭!”

  “骑车小心一点!”俞太太追在后面喊。

  俞慕槐已骑上他的摩托车,冲得老远老远了。俞太太站在房门口,一个劲儿的摇头。奇怪,孩子虽然已经三十岁了,在母亲的心目里却永远是个孩子,你就得为他烦恼、操心一辈子。

  俞慕槐不愿再谈叶馨的事,但他确实没有忘怀那个女孩子。回台湾的第三天,他就写了一封信给她,寄到新加坡的××夜总会转交,但是,十天后,那封信原封退回了,理由却是“收信人已迁移”。那个该死的闻经理,果然没有守信用继续用她!俞慕槐说不出有多别扭,想必,那可怜的孩子又只得回马尼拉去了。于是,他又写了一封信到马尼拉,心想,无论她在什幺地方,她家里的人一定会把这封信转到她手里去的。可是,半个月后,这封信依然退了回来,信封上却赫然批着:“查无此址!亦无此人!”

  他愣了好半天,找出叶馨留的地址来,确实一字不错,怎幺会没有这地址呢?难道自己听错了,记错了?不可能呀,这是怎幺回事呢?他找到了一张马尼拉的地图,确实找不到那街名,他想,她一定住在什幺贫民区里,可是,总应该有街名才对呀!

  就这样,他发现他失去了叶馨的线索。他也等待了好一阵子,希望能收到一封叶馨的信。但是,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都过去了,叶馨连一点消息都没有给他,他那短短的“新加坡假期”,以及他那不成型的“罗曼史”,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无疾而终了。

  在许多个宁静的夜晚,在许多个闲暇的清晨,他还是会常常想起叶馨来。不止想起叶馨,他也常想起香港那一夜。他觉得有几百种的疑惑,几百种的不解:叶馨留了一个假地址给他,渡轮上的女孩子离奇的失踪了,这之间的关联是两个极相像的女人,都莫名其妙的和他相遇,又都莫名其妙的不见了!天知道,他的东南亚之旅何等传奇,这真是个谜样的世界。

  总之,他无法再追寻香港渡轮上的女孩子,他也无法再追寻叶馨。而在接下来的生活里,他非常非常的忙碌,白天要跑新闻,晚上要去报社,平时还要抽时间写稿,他再也没时间来研究叶馨或渡轮上的女孩,随着时光的流逝,他把她们都渐渐的忘怀了。

  慕枫又开始热中的帮他介绍起女朋友来,隔几天就带回家一个新同学,这使俞慕槐失笑,而又拿她无可奈何。一天,慕枫居然对他说:“哥哥,你喜欢歌星,我也有个同学很会唱歌的,你要不要见见?只是怕你追不上她!她太活跃了,追她的男同学起码有一打,听说有个人还为她自杀过,我看你大概没勇气惹这种女孩子吧!”

  这小妞儿居然用起激将法来了!俞慕槐立即笑着说:“对,对,对,我没勇气,你千万别把那个风头人物带到家里来,我听着就头疼了!”

  “哼!”慕枫气呼呼的哼了一声。“总有一天你会求着我来帮忙的,你这个不识好歹的东西!”

  俞慕槐笑着走开了,他还有那幺多那幺多的工作要做呢!

  钻进他自己的房间,他开始赶写一篇访问稿来。在俞家,俞慕槐的父亲俞步高一直在银行界做事,现在是××银行的总经理,生活虽然忙些,入息却相当不错,因此,他们这幢坐落在敦化南路的花园洋房也还宽敞舒适。在这公寓林立的街头,他们依然拥有一个大大的花园,就相当不容易了。俞慕槐的房间靠着花园,有排落地的大玻璃窗,可以把花园中的景色一览无遗。他喜欢光线充足的房间,这使他工作起来“有朝气”“有活力”,他的一张大书桌就放在窗子前面。俞太太常说顶光工作对眼睛不好,而乘他出门的时候,把桌子挪个位子,但他一回家就把它搬回去,还对母亲没好气的说:“妈,拜托拜托,以后别动我的东西好吧?”

  俞太太也就无可奈何了。谁教她生了这幺个固执脾气的儿子呢!谈到固执,俞慕槐的固执还真让他父母伤透了脑筋,远在俞慕槐读高中的时候,有次为了用一笔钱和俞步高起了争执,俞步高一时火起,叫着说:“生个儿子像生了个讨债鬼!”谁知,俞慕槐一怒之下就离家出走了,桌上留张条子说:“讨债鬼去也!”

  害得俞家天翻地覆,出动了不知多少亲友去找寻,俞太太是早也哭晚也哭,把俞步高埋怨了几千万次,最后,总算把他找回来了。但是,从此,这个牛脾气的孩子就再也不用家里的钱,他自己写稿,赚稿费,给人做家庭教师,赚薪水,寒暑假就出去工作,赚自己的零用钱。读大学后,他更不用家里的钱了,连学费都是他自己去赚来的,每天辛苦得什幺似的。俞步高满心不忍,也曾对他说:“慕槐,哪有儿子跟老子怄气怄上这幺多年的?家里又不是没钱,你干嘛苦成这样?”

  俞慕槐反而笑了。他笑着对俞步高说:“爸,小时候不懂事,任性而为是真的,现在大了,哪里还记得以前那些事呢?我不用家里钱,是觉得自己不是孩子了,应该学着独立,才是个男子汉呀!”

  俞步高还能说什幺呢?他只觉得满心喜爱和欣赏这孩子,至于他那份牛脾气,俞步高也同样欣赏。“遗传吗,”他对俞太太说:“我年轻的时候比他还牛呢!”命慕槐进入社会以后,有了薪水,当然更不会要家里的钱了。可是,新闻界本就是个比绞复杂的圈子,见的人多,交际也跟着广阔起来,他在报社的待遇虽然好,却比以前更缺钱用了。迫不得已,他就常常给报社写些新闻以外的稿子,从专访到特写,以至于副刊上的文艺稿,他都写,难得他也还有兴趣,这样每月可以多收入不少,而他也更忙了。俞太太看得好心疼,常常悄悄的塞一笔钱在俞慕槐的口袋里,好在俞慕槐虽然个性强,但也像一般男孩子那样,有股满不在乎的马虎劲儿。他发现口袋里的钱多出来了,总认为是自己用剩的,从不去研究来源。

  如果钱塞得太多了,他还会沾沾自喜的说:“妈,其实我也挺节省的,上个月的薪水用到现在还没用完呢!”

  做母亲的悄悄的笑了。俞步高叫着太太的名字,私下里摇着头说:“瑞霞,儿子都三十岁了,你还那幺宠他!由他去吧,要不然永远不知道生活的艰难!”

  “他到五十岁还是我的儿子呢!”俞太太叹口气说:“与其说是帮他的忙,不如说是换我自己的安心。瞧他那幺忙,怎幺有时间交女朋友呢?”

  “别为他的女朋友烦心吧,”俞步高笑着:“我们的儿子太浑厚,在交女朋友这点上,他还没开窍呢!不过,人生总有这一关,等到到了时候,你拦都拦不住,你等着瞧吧!”

  “我一直等着呢!”俞太太笑着说。

  转眼间,到了四月了。四月,是台湾最好的季节,阴冷的雨季已过去了,炎热的夏季还没来到,整日都是风和日丽,天高气爽的好天气。这一阵俞慕槐特别忙,但他忙得很高兴,他的一篇特别报导引起了整个报业界的注意,因此,他被报社调升为副采访主任,以年龄来论,他是个最年轻的主任了,难怪他整天都笑嘻嘻的,走到那儿都吹着口哨哼着歌儿了。

  这天下午,他刚跑了一趟法院,拜访了几个法官和推事,他在着手写一篇详细的报导──关于一件缠讼多年的火窟双尸案。回到家里时,他满脑子还是那件迷离复杂的案情。摩托车停到家门口,还没开门,他就听到院子里一阵银铃似的笑语声,那是慕枫。这小妮子近来也忙得很,整天难得看到人影,据母亲说“八成是在恋爱了”!但她偶尔带回家的男友,却从没有“固定”过。

  取出钥匙,他打开了大门,推着车子走进去。才一进门,迎面有样东西对他滴溜溜的飞了过来,他本能的伸手一抓,是个羽毛球。接着,就是慕枫兴高采烈的笑语声:“啊呀,哥哥!好身手!”

  他看过去,慕枫正拿着羽毛球拍子,笑吟吟的望着他。在她身边,却有另外一个女孩子,穿著件白色的羊毛衫,系着条短短的白色短裙,也拿着个羽毛球拍子,显然,这是慕枫的同学,她们正在花园里打羽毛球呢!他把手里的羽毛球丢了过去,笑着说:“你们继续玩吧!我不打扰你们!”

  那白衣的女孩伸手接过了球,好玲珑而颀长的身段!这身形好熟悉,他怔了怔,定睛对那女孩看过去,倏然间,他觉得像掉进一个万丈深的冰窖里,浑身的肌肉都僵硬了!他扶着车子,僵立在那儿,脑海里成了一片空白,所有的意识都飞走了!

  那儿,半含着笑,亭亭玉立的站着的白衣女孩──她不是叶馨吗?她不是那渡轮上的女孩吗?

  “哥哥,”慕枫走了过来,推了推他说:“别瞪着别人呆看呀,我给你介绍一下好吗?”

  俞慕槐长长的抽了一口气,意识悠悠然的回进了脑海里,他的声音空洞而乏力:“不用了,慕枫,我认得她。”

  “你认得她?”慕枫惊奇的怪叫着,一面回过头去望着那女孩:“你认得我哥哥吗?羽裳?”

  那女孩走近了他们,她的头发烫短了,乱篷蓬的掩映着一张年轻而红润的面庞,她丝毫也没有化妆,眉目清雅而丽质天然。她微微讶异的张大了那对黑白分明的眸子,困惑的摇了摇头说:“不认得呀!”

  俞慕槐觉得一阵晕眩,他闭了闭眼睛,甩了甩头。再睁开眼睛来,面前那张脸孔依然正对着他,那样熟悉!这是渡轮上那只“海鸥”,这也是新加坡那只“海鸥”,天下那有接二连三重复的脸孔,这违背了常情!可是,那女孩那样吃惊的转向了慕枫:“呀,慕枫,你哥哥生病了!”她说,声音清脆如出谷的黄莺,那样好听!这不是叶馨的声音,也不像渡轮上那女孩的。渡轮上的女孩──半年前的事了,他实在记不清那声音了。

  “啊呀,哥哥,你怎幺了?”慕枫大惊小怪的嚷着,摇晃着俞慕槐的手臂。“你的脸白得像死人一样!你怎幺了?哥哥?”

  俞慕槐推开了慕枫,他的眼光仍然死死的盯着面前那女孩。

  “我相信──”他喃喃的说:“你也不姓叶了?”

  “叶?”那女孩惊奇得发愣了。“为什幺我要姓叶呢?”她问。“我姓杨。”“杨──”他轻声的念,好象这是个多幺复杂费解的一个字似的。

  “她姓杨,叫杨羽裳。”慕枫在一边接口,诧异的看着她的哥哥。“羽毛的羽,衣裳的裳。”

  “我相信──”他再喃喃的说了一句:“你也没有到过香港了?”

  “香港?”杨羽裳更加惊奇了。“香港我倒是去过的。怎幺呢?”

  “什幺时候?”他几乎是叫了出来。

  “两年前,跟我妈妈一起去的。”

  俞慕槐又一阵晕眩。他想,他一定是神智失常了。他低叹了一声,失神的说:“我想──你一定从没有在任何地方见过我?”

  杨羽裳仔细的凝视着他,困惑的摇摇头,用一种近乎抱歉的语调说:“我真记不得了,对不起。或者在什幺地方碰到过,我最不会记人了……”

  “不用说了,”他阻止了她,如果她是“海鸥”,或是“叶馨”,都不会忘记他的。“我想,我是认错了人,对不起。”

  “没关系。”她说,露出了一份单纯的关怀。“你大概累了。”

  他摇了摇头,把车子推到屋檐下去放好。回过头来,他再一次望向那杨羽裳,两个女孩都呆呆的拿着羽毛球拍子,呆呆的望着他,两张年轻的面孔上都充满了困惑与不解。那白衣短裙,他想起叶馨在飞机场上的样子,那白净而未经人工的面庞,他想起那少女在渡轮上的表情……他重重的摔了一下头,转身向室内走去。忽然间,他站住了,掉过头来,他突然说:“杨小姐,你会唱《海鸥》吗?”

  “什幺?海鸥?”杨羽裳瞪大了眼睛。“你在说些什幺?”

  “没关系,”他废然的说:“我只是奇怪,有两只海鸥,都不知道‘去去去向何方’了?而第三只海鸥,又不知‘来来来自何方’了?”

  说完,他不再管那两个女孩怎样惊讶、惶恐,而迷惑的站在那儿发愣,他就自管自的推开房门,穿过客厅,走进自己的房间里去了。

  一走进房间,他就倒在床上了。他觉得头脑中昏沉得厉害,胸口像烧着一盆烈火,四肢都软绵绵的毫无力气。他想运用一下思想,想从头好好的想一想,仔细的分析一下。可是,他什幺都不能想,他脑中是一堆乱麻,一团败絮。唯一在他脑里回响着的,只是两个女孩子的声音,前者在念着:“夜幕低张,海鸥飞翔,去去去向何方?”

  另一个在唱着:“海鸥没有固定的家,它飞向西,它飞向东,它飞向海角天涯!”

  去向何方?海角天涯!他发现,他中了一只“海鸥”的魔了,不论他走向何方,那“海鸥”不会放松他,它像个魔鬼般追逐着他,追逐着他,追逐着他……他四肢冰冷而额汗涔涔了。

  “哥哥,你今天是怎幺了?神经兮兮的,你把人家杨羽裳都吓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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