芍药惹心 第四章
作者:寄秋
  “你这个人烦不烦呀!娘们似的问个不停,不能让我安静地好好吃顿饭吗?”

  肉票比绑匪嚣张是前所未有的事,更逞论大摇大摆地要饭……呃,正确说法是供养五脏庙,照三餐上香焚拜,不可或缺。

  人嘛!说想要五谷杂粮兼顾,钢铁的身体禁不起三天空胃,尽管他让她丢脸地冒起黑豆子,最基本的民生问题仍是第一优先。

  可以恨他,可以回家钉草人,但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她虽然很不孝地“弃养”,起码的孝道还是残存于人性之中——说穿了,她最爱的是自己。

  常弄欢算是孤儿,十三岁那年父母因船难双双葬身于海底,十一年来未曾打捞起任一部位的遗骸仅是立了个牌位与其他罹难者共同“定居”在灵骨塔,早晚有专人焚香拂拭换鲜花,倒也清幽。

  原本她有个妹妹,但因受不了双亲的骤逝而郁郁寡欢,长年居住在老头子养老的瑞士山上,整日与羊群为伍不愿回国。

  父亲生前为姐妹们各自设立了信托基金,即使庞大的遗产被课以重税所剩无几,两人依然能衣食无虞过完一生。

  孤儿一定是孤苦无依,四处受人排挤吗?

  哈!用在她身上绝对笑掉人家大牙,她是因为拥有太多的关爱眼光才决定搬出来自立门户,不管众人的苦苦哀求,甚至声泪俱下。

  由于她的父母都是家中最宠爱的么子幺女,一大堆姑姑阿姨,伯伯舅舅们争着要她们的抚养权,各个用尽心机来宠溺,生怕姐妹俩有个不快乐的童年,扭转不过来的观念总以为没有父母的小孩最无助,倾其力给予她们失去的亲情。

  一个两个还无所谓,可是一窝蜂的热情就叫人吃不消,老当她们是没有行为能力的幼童,思想停滞在少年时期。

  可笑的是她身为国会议长的爷爷,一有空就带她去儿童乐园玩,三十几坪的游乐屋全堆满小女生最爱的洋娃娃,还特别整理出一间房间挂小女孩的衣物,千篇一律是昂贵的蕾丝小洋装。

  有时她真想大喊别再对她太好,孤儿不是病,用不着特别小心呵护,少了无菌室她一样长得头好壮壮。

  刚搬出来的头一年,她那票关心过度的长辈们天天热线追踪,一天起码拨了上百通电话问她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吃饭、被子够不够暖、钱够不够花等鸡毛蒜皮的小事。

  若不是大厦的科技高明得无人可破,她相信他们会打包前来和她挤一层楼,理由是方便照顾她。

  近年来,她的独立自主让长辈们很放心,因此把注意力集中在“可怜”的妹妹身上,目前已有几位姑姑、阿姨移民到瑞士,而舅舅和伯伯们也将事业移转得差不多了。

  生性不爱嘈杂的她终于有宁静的一天,等爷爷由国会殿堂退休后,两家子人就能在瑞士开发出小小的华人商圈,那时她才有真正的清静,没人再来叨念她衣扣要掉不掉,抢着穿针引线要缝颗小扣子。

  不过,眼前的男人和她那一大家子比起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简直是交配期的苍蝇,嗡嗡嗡的只会发出扰人声响。

  “东方挨揍先生,你又念又问已足足三个小时了,不渴吗?餐厅里的马桶有免费供水系统,你大可喝个过瘾。”

  乌龟都爬上岸下了蛋游回海里了,他还不放弃地翻动两片唇。

  “东方奏。”他有的是时间和她比耐力。

  “我管你揍不揍,就算一身是伤也不关我事,你没别的事好做吗?”譬如去抢银行。

  “名字。”

  我咧……淑女不说脏话,收回。“你打算勒索多少钱,要不要我帮忙策划整个流程?”

  “我不缺钱,势利一点的说法是,我很有钱。”他已经不指望红唇的主人有智商。

  从头到尾他什么都没做,可是一条条无中生有的罪名硬是往他头上栽,连路边的野狗未对着电线杆洒尿也是出自他教唆,只因他是游走法律边缘的律师。

  不怪她有眼不识俊杰,女人的脑子装的是稻草,能分辨出白天和晚上就不算智障,他会勉为其难地担负起上帝的工作,笨女人的神经质该有人为她调整。

  不生气,不生气,面对IQ只有六十的女人要有耐心,他会努力压下升起的怒气,全心全意当个“圣人”。

  “啧!有钱人的变态游戏吗?我看来很好玩弄是吧!”打了个饱嗝,她抚抚微隆的小腹。

  这一餐饱到明天中午不成问题,不用付账的食物吃来特别有嚼感。

  东方奏斜脱地嘲笑她的多心。“你有很严重的被害妄想症,喜欢曲解别人的善意。”

  “请问阁下的土匪行径又叫什么?你以为我有闲工夫等人来绑架呀!”她一副要找人吵架的姿态。

  “这是理性的沟通,人与人交往前的尊重。”他说得理所当然,不觉自己有何错。

  “交往?尊重?”她连连哼了三声。“你得到我的允许吗?我几时同意和你交往。”自说自话,标准的自大狂典型,她最讨厌的男人范本,他哪来尊重了,根本是胁迫。

  “男人能作主的事何必女人插嘴,你只要乖乖听话就好。”他以往的经验宠大了他的男性自尊。

  眼睛一眯的常弄欢轻扣桌面。“先生,你进化了吧?要养宠物到宠物店挑。”

  他说的条件只有狗才办得到。

  “你很不驯。”嘴角微扬,他喜欢她充满生气的模样,像个斗士。

  “还好,比不上阁下的昏庸。”这家日式料理店不锗,有足够的碗盘好砸。

  碎碎平安。

  “你的名字?”和她耗了老半天,他对她的认识几乎是零。

  又来了,烦呐!“无名无姓不成呀!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吃人嘴软,再硬的蚌壳也该松松嘴。”她的大食量真开了他的眼界。

  大凡女孩子吃东西是秀秀气气,在大庭广众之下好歹会注意形象,慢条斯理地用餐。

  可她活像刚从地狱归来的恶鬼,旋转台上的料理无一不遭到她毒手,嘴里塞着三色寿司,筷子夹着炭烤鳗,一手急切地拦截樱饼及虾卷,盘子里堆满龙虾肉。

  四周的诧异目光和窃窃私语会叫脸薄的人羞红了双颊,惟独她不为所动地专注在食物上,认真的表情叫人莞尔。

  他不只一次听见身侧有抽气声,用低得近乎耳语的音量批评她粗鲁的举动,同情他带了个没见过世面的女伴。

  忍得好痛苦,他真想跳起来斥责短视的众人,她像是低俗的女人吗?没瞧见她完全遵照日式吃法并未盲吞,除了她面前的盘比人家多了点。

  能吃就是福,不做作的女人很少见,他欣赏她敢于活出自我的豪气。

  如果她的脾气能收敛些,就更完美了。

  “要不要我吐还你?罗哩巴唆地活像老太婆的裹脚布,我妈的鬼话都比你来得简短。”呕到底。

  “好女孩不该拿父母当呕气的话题。”他微愠地板起脸教训她。

  令人气结的常弄欢用饭粒弹他。“到他们坟上说去,别忘了带束鲜花。”

  人死了不说鬼话,难不成还说得出人话。

  “你是孤儿?”心头一凛,他露出个抱歉的神情,好像孤儿是件提不得的悲惨事。

  “请不要自行发挥丰富的想象力,人老了总会死,孤儿满街是。”嘴角一撇,她很不屑地说道。

  人的主观性真的很奇怪,一听到孤儿寡妇马上联想到破产、草席,夜半还得爬起来接雨滴,悲苦的三餐不继只能喝白开水裹腹。

  她,二十四岁了,依现代人晚婚的程度,六、七十岁的父母比比皆是,若是随便得个文明病呜呼哀哉挂了,甫成年的孤儿随手一抓,没千个也有百个,根本没啥好同情。

  可是人改不了泛滥的怜悯神情,仿佛孤儿是洪水、大火下的幸存者,不丢块面包喂喂就显得很冷血似的。

  她不能说喜欢当孤儿,但那是现实她抗拒不了,除了接受还能说什么,每个人战战兢兢地用字遣词着实好笑,她又不是易碎玻璃禁不起打击。

  “我无意提起你的伤心事,我为令尊令堂的事感到难过。”他无法不去设想她的处境。

  她快吐血了,叫他别提还难过个屁,他又不认识她父母。“你悲完春秋了吧!”

  “唔?”眼一挑,他听不懂她的含意。

  “本姑娘时间有限,不陪你五四三了,酒足饭饱就该走人。”她的表情忽地一诡,笑得令人发毛。

  女人最擅长记恨,她绝对不会因一餐之便而遗忘他所带给她的难堪,她还是第一次被人当成米袋扛着走。

  此仇不报柱为女人,善良可欺的小童养媳已经绝迹,现在是恶女当道,好男人、坏男人都要俯首称臣,女人不坏,男人怎会心痒难耐呢?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这是一句恒久不变的箴言,人人都有颗犯贱的心,甘愿为奴。

  谁说爱憎最伟大,在身边的人不珍惜,偏偏要追寻天边的星星,耗尽一生亏待真心相守的伴侣,错把野鸭当凤凰捧在手心疼宠。

  通常要等到失去,才为时已晚地发现心在哪里,然后用下半生来追悔年少的无知。

  爱,是痴也是傻。

  写了不少歌,情歌占大多数,同时骗了不少泪水,可是每个人都爱听,把曲中的悲与喜融入生活里,为不可多得的爱情强赋愁诗。

  东方奏适时地握住她摔盘子的手。“先告诉我,你的名字。”

  “你还真是不死心呀!”人太固执就成了迂腐。

  “名字,火爆女郎。”他的眼神十分坚定,一手撩开她松落额前的发丝。

  常弄欢眼珠子一转,她飞快地用手肘“不小心”

  地推落着盘。“我叫埋名。”

  “麦茗?!”为什么他有种被戏弄的感觉。

  “外国人的中文不灵光可以体谅,我说的是埋、名。”把名字埋葬在土里。

  “我是华裔美人,而且我的中文很流利。”知道百家姓中无“埋”这个姓氏。

  她太顽固,简直跟他握上了,绝不退让。

  她放意弄拧他的解释挣救出细腕。“美人如玉眉似月,你怎么没穿裙子?”

  “我说的是美国身份的华侨。你非要和我唱反调是不是?”脚一缩,他避开一只拉面的大碗公。

  附近的食客纷纷走避,料理店的员工看她气势十足的悍样都不肯靠近,悄悄地记下毁损的单价,打算待会再找她的男伴算清楚。

  因为他看起来比较正派,应该不会赖账。

  “是你先来招惹我,根据中国人的好客礼俗,我自要回报你了一二。”话落,一只寿司盘被当成飞盘抛掷。

  他一闪,单手凌空接个正着。“男人追求女人是天经地义的事,你在发什么脾气?”

  女人心,鹅毛绒,拔了一根又一根,怎么也除不尽。

  “我有说不的权利吧!你居然当着我朋友的面让我丢脸,难道我该给你好脸色看吗?”老虎不发威,他当作是病猫。

  先前没吃饱没力气跟他斗,这会儿补足了元气还怕讨不回来,她什么东酉都吃就是不吃亏。

  敢不尊重她的人权,践踏女性的尊严,她不砸他个满头包就不叫常弄欢,看他以后还敢不敢把欺负女人当成人生乐趣。

  “我承认做法上有欠考量,请你一餐不能抵消前怨吗?”泼妇,她真想砸店不成?

  “哈!哈!这一顿是补偿我心灵上的创伤,上回你在超市骚扰我一事合并在今日的耻辱一起算,你去死吧!”

  她的脾气不好是众所皆知,可惜自视过高的东方奏在美国长大,一直和西方男人一样有共同的错误想法——东方女子是传统温柔的婉约佳人,以男人为天。

  常弄欢的神经质一发作起来是六亲不认,锅碗齐飞,瓢碎羹洒,满室的清酒味道浓得呛真,瘦小的老板在一旁怕事地直打哆嗦。

  客人们是逃得一个也不剩,偌大的料理店只有他们两人对峙着,一边抛来掷去,一边东闪西躲地接下危险的致命物。

  到最后,他表情一冷地捺不下火气,直直地走向她,脸颊割破了一道口子,手臂满是淤痕。

  “你玩够了没?”

  她看了一眼满室疮痍,心中微微一凉,她会赔死。

  “你带了信用卡没有?”

  “十几张。”在气头上,他口气很冲地一应。

  “太好了,先拿一张无上限的金卡来吧!”她松了一口气,有只肥羊真好用。

  “我为什么要给你?”他气愤地掏出皮夹,愤愤地丢给她一张卡。

  男人都是口是心非的动物,她想。“打坏了人家的东西当然要赔,你律师是干假的呀!”

  她对他的观点改善了些,看在他认命的份上。

  “我们好像不太熟,我有义务帮你赔偿吗?”他口中满是讽刺,表示出的行为却是一种不自觉的宠溺。

  看她花他的钱似乎十分顺手,东方奏的心里并不排斥,认为她本来就该拿他的钱,一股油然而生的男性骄傲扬上了他满意的双瞳。

  时而娇嗔,时而火爆,该是他的女人就跑不掉。

  “我以为你说要追我。”她才不看他同不同意,一卡直接丢向柜台去要老板结账。

  淡淡的笑意浮上他眼底。“你要让我追吗?”

  “我考虑考虑。”她故作思考地托起下巴,适合接吻的唇吐着香气。

  “我想,我等不及了。”大掌一揽,纯阳性气息的鼻温贴上她。

  吻。

  货真价卖,不折不扣的法式长吻,足足七八分钟,然后……

  有人因缺氧而两眼翻白,昏厥。

  ※※※

  “你……你……你别在我面前笑得像朵桃花,滚远些。”讨人厌的家伙。

  丢脸丢脸,太丢脸了,她要去整型,免得被人笑死。

  接吻嘛!谁没有经验,当年她在学校大谈校园恋爱时还赢过接吻大赛的奖,两人领了十万元奖金跷了一星期的课,由北一路玩到南,绕了台湾一周才回来。

  初恋的甜蜜她早忘得一于二净,但是初夜的痛她却怎么也忘不了,事后还抱怨地K了男友一顿。

  可是和这件事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身体的痛容易痊愈,精神的伤是难以弥补,她的自尊心受到严重打击,她要把自己关在房里面壁思过三个月。

  自从遇见他,她的倒霉事一桩接一桩,丝毫无停止迹象,她的完美人生难道要葬送在他手里?

  不要呀!她要向天抗议,摆脱悲情的宿命。

  “欢儿,你在不好意思吗?初吻总是比较生涩,多练习几口就纯熟了。”他不知内情地暗以为她是不经人事的小处女。

  “初你的头啦!早八百年前就没有的东西你得意个什么劲?”谁要跟他练习,笑到满脸桃花红。

  “用不着逞强,我不会笑话你忘了呼吸。”他自鸣得意地揽上一再被她拨开的肩。

  果不其然,她狠狠地一甩。

  既生瑜,何生亮,他和蟑螂有何两样。“闭上你的嘴,熊猫眼先生。”

  哼!她还是报仇了。

  这件丢脸的事情实在不值得一提再提,她哪是吻到呼吸不顺,全是因为一片炸苜蓿卷。

  贪嘴的后果咯!明明吃到快堆到喉咙口还不放过任何美食,丢信用卡的同时拎起转台上尚属完整的苜蓿卷片往口里一丢。

  来不及噎下之际,猛然一头大熊扑向她的嘴抢食,为了捍卫自己的食物她顽强抵抗,冷不防地那苜蓿卷卡在喉咙不上不下,气一时上不来才眼前一黑。

  倒地时脖子侧了一下,那一小片玩意儿便顺滑下肚,可是等她一清醒却已在医院,什么证据也不留在胃里。

  她不说是怕人嘲笑贪吃,谁知他一副赚到似的傻笑不已,不管她怎么解释都听不进耳,自以为吻功厉害地爱炫耀。

  “欢儿,你的脾气要改一改,不要动不动就挥拳问候。”他肯定要三天见不得人。

  她低咒了一声。“别叫我欢儿,我爱做什么就做什么,你离我远一点。”

  流年不利,黑狗星罩日,老鼠吃猫,天地要反了。

  “欢儿,欢儿,常弄欢,你有一个好名字。”他欢喜溢笑地唤着。

  当男人爱上女人时,常常会自动省略他以为不重要,其实非常重要的讯息,例如:常、弄、欢。

  “隐名”的代理人,他遍寻不着的关键人物,还有预设的另一个角色——“隐名”的情妇,别人的女人,他不该碰的禁忌。

  “我的名字再好也不会和你址上关系,有节操的男人最好别死缠烂打。”她咬着牙拨开他的毛手。

  “我是有担当的男人,绝对会对你负责。”他不放弃地改搂她的腰。

  “因为一个该死的吻?”她在作噩梦,一个恐到极点的荒诞梦魇。

  东方奏在她颊上偷得一吻。“现在是两个了,你有个好邻居。”

  “袁素素——”她要放火烧了十三楼的丁香居。

  她要死不死地竟被送到她上班的医院,半昏半醒的“病人”碰到热心无比的邻居,就见她二话不说地填妥了姓名、地址以及相关资料,根本不让人家阻止。

  一睁开眼看见熟人的脸是欣慰,谁知下一秒钟竟是无止境的噩梦开端。

  还好她和袁素素的交情还算普通,浅得说不上三句话,不然她可能会犯下谋杀案,杀了全医院最受欢迎的白衣天使。

  “别把护士小姐的名字喊得像杀父仇人,她没得罪你。”而他得感谢她。

  常弄欢皮笑向不笑地拉开他环腰的手。“要我帮忙介绍吗?素素小姐可是温柔似水。”

  “我有你了。”他的眼神透着认真的暖意。

  “我的脾气不好又很爱揍人,为了你的小命着想,我绝对会原谅你的‘移情别恋’,”最好一起把霉运带走。

  “可惜我的名字取得也不好,刚好来挨揍的。”东方奏(揍)。

  天呐!她是不是也该移民瑞士。“我要回家。”

  她突然好想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三位伯伯两位姑姑和舅舅阿姨们,他们的疲劳轰炸和过度爱心总好过一条血蛭的纠缠。

  天上的云是一片片,随着风而急急赶路。

  常弄欢从大厦走出来到现在已有好几个小时,原本明朗的天空已逐渐染上黑色,两旁的街灯也—一亮了起来。

  不爱离巢太远的她始终在她住的那一区绕来绕去,自然也用不着某人的骚包跑车载送,妙妙屋和日式料理店只隔一条街,医院就在街的对面。

  “我送你回去。”顺便上去坐坐,他记得病历表填的资料是三楼。

  咦!他好像忘了一件事,到底是什么事呢?

  “不劳费心,我有脚。”男人的居心她还不清楚?

  送来送去送上床。

  他邪佞地朝她一笑。“不,你没有脚。”

  出奇不意地拦腰一抱,尖叫一声的常弄欢几乎脸红地想找地洞钻。“放、我、下、去——”

  “红嫩嫩的脸蛋好可爱,我舍不得放手。”他有抱一辈子的欲望。

  “因为我在生气。”别再让她撞见熟人了。

  念头刚起,一辆车速极快的奥迪跑车嘎吱一声地停在路肩,半分不差地挡住两人的去向。

  车门一开,修长有型的腿迈了出来,一张俊逸非凡的中性脸孔让四周空气变得淡薄,不时的抽气声和迷恋眼光全集中在聚光体上。

  不笑,她很冷地走近,用着低沉的嗓音看向一脸无奈的美丽女子。

  “常弄欢,需要接手吗?”

  好吧!丢脸的事够多了,不差这一件。“请解救落难的美女。”

  冷漠的眼对上冷笑的黑瞳。“先生,请你放下她。”

  “你有什么资格要求我。”“他”太俊美了,让他倍感威胁。

  “她是我的女人。”一贯的台词,冯听雨惯用她雌雄莫辨的外表保护大厦中的芳邻。

  花儿娇美易招蜂引蝶,她不容许男人仗着光天的优势欺凌女人,即使她晓得芍药居的常弄欢是出了名的悍妇,他脸上的伤八成出自芳邻之手。

  “你的女人?!”低吼怒视的东方奏紧抱着怀中佳人,傲慢得不把“情敌”放在眼。

  常弄欢不怕死地帮忙叫阵。“我是雨的未婚妻,我们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什么?!”他怒吼地失了防心。

  冯听雨见机不可失,出手极快地攻向他面部,横劈手力使东方奏手背一疼,松了力道,常弄欢配合地挣脱跃下地。

  一气呵成的流利叫人不可思议,犹如天助一般,连她们都觉得是运气。

  “你给我回来!”

  常弄欢朝他一吐舌地躲在芳邻身后。“你算老几?

  我的阿娜答比你俊多了。”

  “常、弄、欢——”他气得双手握拳,大步地朝她走去。

  “干吗?要杀人呀!”一见苗头不对,她聪明地拔腿就溜。“雨,你帮我挡住他,回头上三楼吃麻辣火锅。”

  “有泡菜吗?”她伸手一挡,不让东方奏有追上人的机会。

  “有,让你吃到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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