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倒楣事,是发生在两天前。
人在纽约的董事长突然打了一通国际电话给他。
「Woody,你马上去帮我找一个女人。」
有钱男人的风流韵史信手拈来、罄竹难书,董事长的情妇更是多到一个竹林都写不完。
「嗯?!什么女人?」语气有点不联贯,声音透着小小的微愠,他既不是皮条客,更不是淫媒!
更何况董事长都是快六十岁的人了,身体还行吗?还要找女人?!
电话那头先是一片静默,而就在他快要睡着之前,董事长才终于出声了——
「我想她应该是一个聪明、美丽又不爱钱,而且很低调的女人。」
「那大概只有在博物馆的人类标本里才找得到吧!」他几乎要夺口而出,眉头皱得更紧了。
而要找「那种女人」可是得请熟门熟路的人,他又没有仲介过这类的交易。「董事长跟她很熟吗?」
董事长二度陷入沉思,好像他的问题比大学联考的三角函数还难。
这回,他真的有机会可以补眠了。
特助Jeff进到办公室来,看到他拿着手机在睡觉,没敢惊动他,又走了出去。
「不熟。」董事长终于语带痛苦地做出抉择。
他马上回魂,既然跟人家不熟,「那董事长怎么知道『那个女人』是一个美丽、聪明又不爱钱,而且很低调的女人?!」
「因为她是我的女儿!」这一回,董事长完全不假思索,像是在抢答似的,后面还补充一句,「有其母必有其女。」
这回轮到他沉默了,不!是被吓呆了。
他要找的那个女人是董事长的女儿?!
董事长和夫人不是膝下无子、无女吗?那这个「美丽、聪明、不爱钱,又很低调的女儿」是从哪颗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难道是「外婆」生的?
看来这件事情恐怕不单纯,他忽然有股不祥的预感!
董事长轻叹一声,「我这个女儿……从来没见过我这个父亲!」语气中充满了人伦悲剧的无奈。
「为什么不早点去找她呢?」是碍于董事长夫人吗?
越洋电话那端传来了董事长深切懊悔的叹息声,然后开始说起故事来——
「那是二十几年前,我刚从美国学成归来,当时的董事长——也就是我的母亲,积极的安排我接任王子饭店的总经理,我还记得……」
回忆像岸边的浪潮,一波接一波的在董事长的脑海里翻涌着。
「刚踏出校门的她,第一天到饭店上班,就在电梯间遇见我,当时她的手上抱了一大堆的东西,转过头来看着我,劈头便说:『喂,我要去lobby,麻烦你按一下。』」
董事长突然笑了,「居然有人胆敢把总经理当成电梯小弟使唤,我的特别助理就站在旁边,气得差点没把她踢出电梯外!」
停顿一下,董事长的情绪正陷入一股甜美的回忆中,「我却被她那股清新自然的气质给吸引住。」
所有的爱情悲剧都有一个美丽的开始,否则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这么多的旷男怨女,他今天也不必临危受命出现在这个贫民窟里,寻找当年那场美丽的错误所造就出来的爱情结晶。
「因为我母亲的极力反对,最后她黯然神伤地离开了饭店,没多久就听说她结婚,还生了一个未足月的女儿;我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她离开我的时候应该已经怀了我的孩子,才会仓促结婚生子。」
「Woody,」董事长很郑重其事地喊着他的名字,即使是隔着深深的太平洋,他也能感受到将被负以重任。
「是。」
「你去帮我把女儿找回来认祖归宗,」
「是。」
「继承我的事业,」
「是。」那当然,她是董事长唯一的女儿。
「最重要的事——我要你给她——」
当总经理吗?没问题,王子饭店集团本来就是她的,他会让贤。
「我要你给她幸福!」
「是。」他一口答应。
等等!给、她、幸、福?!这是什么意思?
「我就知道我没看错人!」董事长的语气里已经把他当女婿了。
「不行!」
就说找女儿这件事不单纯,董事长果然设了局、挖个洞,赶他跳进去。
「为什么不行?」董事长有些震怒,「难道你这个小伙子也学我母亲当年,讲什么门当户对?!」
「不是的。」要说门当户对,那也是他门不当、户不对。
「那你是嫌她长得丑?!」
「不是,是我不能结婚——」他的眉毛揪在一起,都快打结了。
「你是同性恋?!」
「不,不是——」
「那就好!」
就算他对男人没有任何的偏好,董事长也不必为了嘉奖他,就「青青菜菜」的把女儿嫁给他吧!
看来只好实话实说了。「但是,我对女人——也没兴趣。」
董事长忽然很笃定地说了一句话,「并不是每个女人都会为了钱而背叛男人的。」那份胸有成竹是一个父亲对自己女儿的品质保证,即使他这个父亲只在女儿出生时见过一次面。
Woody知道董事长在提拔他之前,早已调查过他的祖宗十八代,当然也翻阅了他的爱情记事簿。
像他这样一个对爱情心灰意冷的男人,是无法给女人幸福的。
尤其那个女人还是一手提拔他的董事长的女儿。
「董事长,我——」他的拒婚借口还没想到,董事长夫人早已抢过电话,话还没说,就先哭了——
「Woody,董事长他……他得了……cancer……呜呜……」
董事长夫人用泪水止住了他所有想到的和还没想到的借口,看来他如果不答应的话,会变成比cancer还无情。
「万一……她不喜欢我呢?」没有一个父亲会强迫自己的女儿嫁给她不喜欢的男人吧?
董事长再度接过电话,低沉的语气中透着坚定。「问题是,你会爱上她的!」
是吗?他已经忘记爱上一个女人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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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上班赚钱啰!」小周嘹亮的声音从街头响到巷尾,暮色中的陋巷也染了她的精神抖擞。
说是上班,其实只是在速食店的工读,因为白天正式的工作还没着落,已经去面试几家了,像她这么爱钱爱到整个大学生活都在打工的难得人才,一定很快就会找到工作的。
同学们都说她小小年纪就爱钱如命,最高纪录是同时打三份工,下了班赶到学校,闪进教室,教授刚好点到她的名,能混到大学毕业,算她厉害!
其实不是她爱钱,她也是不得已的。
刚用她的手机不知和谁讲了老半天的小弟带着诡谲的表情,一个箭步滑到门口来睨着她瞧,嘿嘿嘿地直好笑着。
「干嘛?!」她的背脊一阵凉飕飕的,有种被人出卖的感觉。
正在小弟一副要大爆什么豪门秘辛的八卦新闻时,原本应该在房间休息的妈妈不知何时也飘到她身旁,一会儿摸摸她的肩、一会儿拉拉她的衣领,柔情万千地叮咛着她——
「『爸爸』,小心骑车喔!」
唉~~大概没有一个女儿会习惯自己的妈妈这么叫她吧!
其实这个故事说来话长,所以她就长话短说:自从爸爸发生车祸去世之后,妈妈就因伤心过度,而变得有点失智的轻微症状了。
「是的,我会小心尽量不去压到那些苍蝇、蚂蚁!」她心疼地在妈妈那张不再青春的面颊上搓揉两下。
小弟吊儿郎当的搂着母亲的肩膀,睨着她的破烂脚踏车,「拜托,姊,又不是飙跑车出门!小心什么啊?」
妈妈忽然斜过脸,狐疑地瞅着小弟,「喂,你是谁呀?」
「哦~~又来了!」小弟像泄了气的皮球,不明白他为何这么歹命,没了爸爸已经够可怜了,还得每天跟自己的妈妈做自我介绍。「我叫『周喜弟』,是妳的儿子,请多多指教。」
妈妈有点无辜地上下打量着喜弟,「我什么时候生了一个长得这么讨人厌的儿子?」
「总不会是妳背着爸爸和别的男人偷生的吧?!」喜弟苦着脸,自我解嘲。
却引来神智不清的妈妈一阵的惶恐不安,浑身颤抖。
她立刻板起做姊姊的权威,学以前妈妈教训小弟的动作,弯起食指,握住拳头,用力地往那个还没瓜熟落地的小脑袋瓜子上敲下去。
「你找死呀!这样跟妈说话,没大没小!」爱情如果是女人的幸福泉源,那妈妈的一生无疑是枯竭的。
「哎呀~~好痛!」小弟搔着痛处,气呼呼地瞪着她,「姊,妳很暴力耶!」
「啪!」妈妈的食指叩的一下,也不偏不倚地砸向小弟那颗可怜的西瓜脑袋了。
「你找死呀!这样跟你『爸爸』说话,没大没小!」
她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喜弟却痛得跳脚,气到不行!
「啧啧!一定很痛!」
听说疯子的力量比正常人来得大,妈妈这一敲,小弟那颗说话老是不经大脑的猪脑袋差点没裂开成两半。
她不忍地伸过手去替可怜的小弟「呼呼」,唉!谁教他老是忘记要在妈妈的面前叫她「爸爸」呢!
四年了,那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走了爸爸的生命,伤心过度的妈妈变得不言不语,之后就谁也都不认得了。
快乐像是初秋的早霜,融化在她家的屋角墙边。
有一天,她打工回来,因为太热,把一头长发扎进棒球帽里好凉快些;而因为太穷,所以不管春去冬来,她身上总是一件耐磨、耐操的破牛仔裤。
一踏进门,妈妈突然开金口了。「爸爸,你回来啦!」
那一刻,妈妈的眼神中闪烁着一种少女情怀的幸福光芒。
隔壁的吴大婶说,一定是因为失去心爱的男人,心中太悲恸了,所以才会产生移情作用。
但是喜弟可吃味了,他才是男生嘛!而且他也长得比较像爸爸,为什么不是移情到他身上呢?
她自己也搞不懂,反正只要妈妈能吃、能喝、能说、能笑,好好地活着,那么就算要她穿一辈子的牛仔裤,戴一辈子的棒球帽,这些都是OK的啦!
当她的眼角还流着兴奋激动的泪水时,妈妈却指着弟弟说:「你是谁?!」
喜弟的眼角也泛着泪光,难过地说:「我叫周喜弟,是妳的儿子——」
四年来,喜弟除了每天跟妈妈晨昏定省外,还得做自我介绍,但他就是少根筋,老是忘记在妈妈的面前,要尊称她一声「爸爸」。
她又好笑、又心疼地轻弹一下喜弟那颗连遭两K的脑袋瓜,「你呀!真是欠揍。」
小弟连忙闪开,「还打!妳就是这么暴力,又没女人味,才会交不到男朋友!」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明明知道她找不到人爱。
小周老羞成怒地抡起拳头往小弟的头顶补上一记「无三不成礼」的当头棒喝,看他会不会变聪明一点,他应该比谁都清楚那个原本是天真、活泼又美丽的姊姊,为什么会混到大学毕业了,却没有男人来爱?
「男、朋、友?谁希罕!」下巴一扬,姿态十足。
唉!明明就是自我安慰。
其实她也曾经很认真地自我检讨过,国小的时候,年纪太小,对爱情没概念;到了国中、高中,却连念六年的女校,没有男生可以爱;好不容易终于考上大学可以「由你玩四年」的没时候,爸爸却突然遭逢变故,养家的重担真的重重地落到她的身上。
啊~~那少女期待憧憬的大学生活,对她而言,就像午夜的昙花,还没来得争艳就凋谢了。
在打工养家比上课重要的大学生活底下,她早已经注定要被当掉爱情学分了。
不过喜弟的话说得也挺客观真实的,她全身上下几乎找不到一点女人味,虽然为了要省下理发院的钱,而留了一头任其像杂草丛生的长发,却不幸地必须一年到头都躲在棒球帽里面,否则妈妈会像个任性的孩子般大哭大闹,吵着要「爸爸」!
最后,也只剩下那个原本应该是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女性外观以兹证明了,偏偏她却像个营养不良又「转大人」没转过来的「小」人物,再怎么抬头挺胸还是不够伟「大」。
更别说有时候一狂打起工来,经常得忙得三更半夜回到家时,才想起来忘了吃早餐,人又瘦了一圈,「证据」当然也跟着瘦一吋,呜呜呜——她果然是全世界最不幸的美少女!
喜弟可能总算是察觉到自己的失言,伤了她的心,想补偿她。「我刚才跟一个我们系上的研究所学长在聊天,他说想认识妳——」
话还没说完,妈妈就插嘴了。「你学长为什么想认识『爸爸』?」
「不是啦~~他是想认识姊——」
一听到喜弟叫她姊姊,妈妈又抓狂地猛敲他的脑袋,「没大没小,管你爸爸叫姊姊,你找死啊!」
弟弟拚命躲,妈妈拚命敲,两个人忙成一团。
她知道弟弟舍不得姊姊没人疼爱,一直暗中替她物色对象,只是——养家活口的事就够她忙了,哪还有那个美国时间和力气去谈恋爱!
在他们两母子你来我往的忙乱中,她乘机从弟弟手中拿回她的手机,骑上脚踏车。「你们别闹啦,我走了!再见——」
迟到了,店长又要念一本「落落长」的金刚经给她听。
至于她的爱情白日梦,唉~~就等她有钱、有闲的时候再说吧!
「爸爸——小心骑车啊!」妈妈急忙奔出门口,又叮咛她一遍,手还紧扣着喜弟的脖子呢!
喜弟也扯着瘖痖的声音不厌其烦地问着,「学长说他今晚去接妳下班,好不好?」
巷子头传来她的回答,「再说吧——」
背后马上响起妈妈严厉的质问,「你学长为什么要去接『爸爸』下班?」
不知内情的人听了,心里一定在想,这是什么变态家庭?!
幸好,她是个超级乐观的人,把吃苦当作吃补,总是以一张笑脸来迎接人生的逆境。
如纱的夜空,微风徐徐,她喜欢在有风的时候骑脚踏车,摘下棒球帽,一头如瀑的长发随风飘扬,感觉很潇洒。
迎着风,唱着歌,难得舒展筋骨的长发也随风翻飞起最曼妙的舞姿,好舒畅啊!
她忍不住将两只手高高举起,想象自己正乘坐着云霄飞车任翱翔。
抬起头来,她看到今晚的第一颗星星,遥想着,「爸爸,你会指引白马王子来找到我的,对吧?」
她会幸福吗?
星空下,一辆比夜色还深的黑头车迎面而来。
很少有这么名贵的车会出现在他们这条贫穷又狭窄的街道上,是不是走错路啦?
ㄟ~~该不会是苦命女出运啦!有白马王子来找她了?
哈!国外有位哲人说,住在贫民窟的人有着最精采的幻想力,那一定是在说她。
当两车擦身而过的那几秒里,她那睁得又大又圆,像两个中秋月亮的眼睛紧紧地盯跟着黑头车移动,锐利的视线穿透过雾黑的窗玻璃。
那玻璃还真是黑!
她只隐约瞧见一张模糊的脸庞,很有男人味,表情有点冷漠,又有点忧郁,还有点坏坏的感觉。
然后,没了,车子驶远了。
砰!
是脚踏车撞到墙的声音!
因为她光顾着看白马王子,忘了转弯。
好痛啊!
撞得满头金星的她,还频频回头望着那辆黑头车,白马王子会注意到白雪公王和她那辆南瓜变成的破铜烂铁脚踏车吗?
大概不会吧!
她的心情忽然沮丧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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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头车内,一身西装革履的男人神情严峻,像是正被迫得去做一件不喜欢做的事似的。
他在找一个人,一个聪明、美丽,又不爱钱,而且很低调的女人。
其实,他从来不主动找女人,甚至是不喜欢女人,尤其是所谓的好女人,却爱钱如命。
他深知自己的底子不好、骨子又坏,饭店里的员工私底下封他「魔鬼总经理」的称号。
他曾试过吃素、读书,接近阳光,甚至不碰女人,必要时,他甚至选择不讲话,像个自闭儿似的,但还是摆脱不了萎靡。
在他的内心深处有一道缺口,是再多投怀送抱的女人也无法填满的。
只有工作能让他有存在感,所以他是个出了名的工作狂。
常常他愈想远离女人,女人却离他愈近。
男人真的不坏,女人就不爱了吗?
明明知道在他的身上,找不到海枯石烂的爱情,更没有什么百年好合,幸福挂保证的婚姻,却还是把时间浪费在他身上!
如果曾在他身上找出纯然的爱情,那也是好久以前的事了,一个纯情男子拚命想当个能给女人幸福的好男人,却反而——
唉!真蠢!
没错,他是一个丧失爱人能力的男人,他的心已没有温度。
即使在一阵干柴烈火之后,他还是无法对女人燃起一丝丝的热情,即使是点燃他手中的那支烟,也是打火机的功劳。
这样和女人维持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也许是一种潜藏在内心深处的报复心态吧!
不过,有一种女人,他是不碰的;真正的「好女人」,他绝、对、不、碰!
他今天要来找的女人,究竟是哪一种女人呢?
当他的车子慢慢转进一条狭隘到几乎不能会车的陋巷中,举目望去,净是破旧到连关个门,窗户就会掉下来似的贫民窟时,他突然同情起那个「美丽、聪明、不爱钱,又很低调的女人」。
他简直不敢相信,没想到贵为董事长的千金小姐,竟然会是住在这种地方!
即使她只是个私生女,也不该如此落魄,她老爸可是王子饭店集团的董事长呢!
那个笨女孩难道不看电视?不会学新闻里那些「外婆」所生的小孩,召开记者会,要求验DNA,吵着要认祖归宗的手段吗?
还是她真的不要名分、不屑金钱,就爱住这种甲级贫民窟?
应该没有人有这种兴趣吧!
照着董事长给他的地址,他找到了一间破落户。
门口有两个像母子般的人在那儿拉拉扯扯的,像在打架,又像是孩子似的在玩耍。
他下车,关上如战车般的车门,砰的一声,沉重而坚实;可那两个人仍继续扭打着。
「请问『周芷若』小姐在吗?」
他一说出董事长私生女的姓名,正在扭打的那对母子突然僵住,好像他手里有个遥控器对着他们按下定格键一样。
那个儿子脸上似乎浮现一抹惊喜,并且仔细地打量他,「你是说那个和金庸笔下倚天屠龙记里同名同姓的周、芷、若吗?!」
他也笃定地回答,「没错,就是那个周、芷、若!」其实当他听到董事长说他的女儿叫「周芷若」时,也曾这样说过。
那个儿子突然很正经八百地问他,「你是谁?」
问得好!
他慢条斯理地贴靠在黑头车上,态度自信而坚定。「我是王子饭店集团的——」
「她已经死了!你走吧!」却没料到那个一直安安静静的母亲,在一听到「王子饭店」时,突然脸色大变,几近咆哮。
死了?!那么他就不必给一个死人幸福了!太好了!
他立即拿出手机,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董事长——
但是——对董事长而言,这个好消息岂不是比癌症更要他的命?
「妈,妳疯啦?姊姊——不!是爸爸,她刚刚才——」
那个儿子气呼呼的,好像要辩白什么,但嘴巴却被那个咆哮的母亲捂住,而且被强拉进屋去。
啪啦一声!将他关在那扇年久失修的木门外。
幸好那扇门年久失修,虽然被关紧,门内的争吵声却连路人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妈,姊姊明明才出门去『卖当老』打工,妳怎么跟那个人说她死了?!而且,好不容易有个男人来找姊姊——」
他的手机马上改拨给特助,「Jeff,立刻查出哪一家『卖当老』有一个工读生叫『周芷若』!」
Jeff一听到那个耳热能详的名字,本能地说:「是那个——」
「没错,就是那个『周芷若』!」
当下,他完全没有空去难过他的「好消息」已经变成「坏消息」了!
一阵夜风迎面而来,九月的高空,秋高气爽、清新怡人,他想起刚才转进窄巷时,惊见一个长发飘逸的女孩,在习习的夜风中,放手骑车,即使骑着一辆破铜烂铁,也能洒脱自在且浑然忘我。
好久没有这种惊艳的感觉了,那女孩就像今晚的秋风一样,令人感到身心很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