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想做什么料理?”这点才是宇文决最关心的问题。
“酱……酱烧。”
“酱烧?!”呃,在这么穷困的处境里,把食材浪费掉似乎……会遭天打雷劈,但听她讲得这么激昂,执着的口吻,对她而言,酱烧应该不只是酱烧吧!
“就这么决定!你需要什么调味料,就一并买回来吧!”
“不用调味料,我有我娘的独家配方。”季娃朝气蓬勃,“今天我会早点回来,你就等着品尝吧!”
真的能吃吗?宇文决看着她把獐子和野兔装进竹篓里,背着离开,直到看不见身影,他才开始思索今儿个要做什么打发时间。
不然砍些柴,做桌椅吧!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食物要好吃,也得环境舒适。
烧,大抵分为干烧、白烧、酱烧,大多数的人受限于佐料取得,除了拥有高级厨师执照的大型酒楼正店进进行口味独特的酱烧外,一般酒楼或客栈多经营以干烧为主的菜肴。
在宇文决的印象中,曾经在桂花一品楼尝到令人惊艳的酱烧肘子,尤其利用糖渍裹上的焦色,再用文火仔细烘烤定色,连外观都能一一考究,并且完全的呈现,让他口里尝着美味,眼睛也能获得大大的满足。不过后来他再次拜访时,一样的酱烧肘子却少了一股淡淡的桂香味,连火候也拿捏得不同。
虽然王明德大厨还从厨房出来,特地介绍做法,但他就是觉得哪里不对劲,好吃是确定的,可是做法似乎跟第一次吃的不同,尤其是过油高温造成的外皮酥脆,内层软嫩,应该是采用不同温度的两只油锅才能达到这种效果,王明德却说他从头到尾都只使用同一只油锅炸这肘子。
尤其他的舌尖还记得第一次的惊艳口感,深具画龙点睛效果的桂花香味,缓和了酱烧带来的腻,添加余韵,也丰富了口感层次。
所以当季娃说要制作这种功夫菜时,着实让他感觉不可思议,先不提她工作的地方,明明只是小小食坊客栈,连野味都无法处理,更别提这种功夫菜的做法。
依季娃的家境,怎么可能吃过酱烧?除非她娘曾经在大型酒楼当过厨娘,所以尝过这道菜也不无可能。
早早,季娃就回到家,除了把贩卖獐子、野兔所得的银子宝夕的数了好几次,才塞进瓦罐里,还展现灿烂笑颜,告诉他,要煮顿好吃的,祭祭两人的五脏庙。
就几两银子,也值得她这么眉开眼笑?这是单纯的环境造就出天真的个性吧!
“好香。”宇文决在空气中嗅闻着。这是什么味道?
他循着香气来到户外,是季娃,她正生着熊熊火焰,从奇怪的泥堆里冒出白烟。她不是要准备酱烧?越靠近,香气越浓。
“这是……山胡桃木。”不会错的!独特的香气。
“对呀!我在山里检到的,是枯枝。”季娃生着火,白烟袅袅。“我已经先把肉处理干净,也腌渍一晚的独门酱料,只要放进土窑里,烧汤的石块高温会把兔肉焖熟。等七分熟后,就可以拿出来混合酱汁,放在烓上收干汤汁,就是美味。”
“你从哪里学到这种做法?”宇文决吃遍大江南北,从没有听过这种料理方式。
“记忆中,我娘曾经这么做过。虽然印象模糊,但我想应该差不了太多。”
“好香。”
“山胡桃木经过火焰焚烧,有特殊的油烈香气,经过高温,会沾附在肉上,等一下焖熟的兔肉就是这么香喔!”
宇文决咽着口水,迫不及待的想要尝尝滋味,怎么会这么香啊!馋虫在腹中翻滚,让他的胃都空得发痛。“要我帮忙吗?”
“不用,这做法需要精准的掌握火候。如果你有空,可以帮忙挑水,把水缸注满。”
“早就注满了。我真是不明白,你这么小丁点,怎么用了三个水缸?水放太久好吗?”
“两天就用完,不会太久。”
“两天?你用在哪?”溪水距离这里可不近,来回一趟也要两刻钟的路程。
“要梳洗、要漱口。”
“就像昨天的洗手?”宇文决总算发现不对劲的地方,她似乎太常做清洁工作,连明明曾经是畜圈的屋子都可以一尘不染。
他钜细靡遗的打量季娃,对于自己的观察力向来自豪,当然也察觉到她的指缝非常干净,没有任何黑渍,这表示她非常重视清洁。
“当然,虽然我只是小小厨工,没什么机会握着菜铲,但是经手的洗盘、切菜都有,若是连自己都打理得不爽俐,让客人吃得闹肚子疼,不是很糟糕?”
“这也是你娘教的?”
“小时候,我娘不管再怎么忙碌,或者荷包再怎么羞涩,也会坚持每年做件衣服给我。她认为衣服可以旧、可以补,但就是看起来要干净,这样才不容易生病。”贫穷的人怎么有本钱生病?所以季娃的娘非常重视细节。
可能是因为工作和食物有关,总是吃进肚子里。虽然太平盛世,歌舞升平,但有些穷人连肚子都填不饱,挖树根或吃馊食,偶有所闻,寻常人家对于洁净也不会太讲究。除了大宅深院的富裕人家,其中又以三代积富的才懂吃,规矩讲究,自然家里的家生子教得也不含糊,但这些家生子通常是买断的,一辈子就在深宅里,耳濡目染了主家的习惯也是正常。
但季娃的行为有些粗鲁,不像大户出身,所以是她的娘啰!
“你今天不去做陷阱?”
“不能每天猎,这野味一多,价钱就差了。”
“为什么?”娘还在世时,她也只有逢年过节才有几片肉可以涮下牙缝,当时还舍不得咽下,总要一嚼再嚼,把那股香味都先吞进肚子里,连空气都不可以同她抢。
兔肉、獐子肉,多美味。
“物以稀为贵啊!”
“喔!就像咱们这儿的海鲜一样,尤其到了冬季,雪封了河川,就连海鲜也变得昂贵。”
宇文决挑了挑眉头,没想到这女娃听得懂俗谚,难不成……
“你识字?”
“我娘有教,只是识得不多,有些看不懂的字,比较艰涩,我会找机会询问来投宿的客人。”
驿站的客人层次不高,应该能教的有限。他又问:“你喜欢识字?”
“小时候不爱,后来隔壁的阿文知道我懂得一些皮毛,曾经请托我写家书回他老家,虽然我一直拒绝,毕竟认得的字不多,但又拗不过他,报好只是几个大字,简单的,看着他收到家人的回信时那种喜悦,让我发现识字很好。”
“你有收钱吗?”宇文决知道在村落里总有些落拓的书生,偶尔帮人写写家书什么的,赚些钱糊口,但那些书生通常自视甚高,收的银两也很生硬,怎么都不肯便宜将就,比较没有钱使的人也会询问一些程度或许不这么好的人,反正就是跟家里报个平安。
季娃摇头,“大家都是伙计,辛苦的工作就是为了图个温饱,也渴望能让家人饱餐一顿,反正我的程度也不是很好。”
“买纸笔的钱呢?”
她脸一红,嗫嚅了半天,“反正我一人饱,全家饱嘛!”
烂好人一枚!其实他也是吃定她这种软柿子的个性,否则怎么会就赖着住下来,更别提男女授受不亲,她年纪甚小,可能不懂,他他不一样。
“怎么熄火了?”
“接下来是焖。趁这时间,我去淘米。”
“你买白米?”
“我想你既然西上山去狩猎,总是要填饱肚子才有气力,听镇上的猎户说,有些野猪力气大得惊人,有时候纠缠上三、四时辰,最后都是拿命来换银子的。”
素昧平生,他不过就顺手猎了几只野兔,这种事不是没做过,前些日子在隔壁县城也是,那对夫妇只是道谢两三声,关上门,吃得满嘴油,叫也没叫他一声。虽然他光闻那油渍味就没胃口,那种粗糙的处理手法,没有放完血就料理牲畜,只会让口感充满膻腥味。
季娃还记得刚听到时多么惊骇,从来没想过弹牙的野猪肉居然要用人命换。幸好他是设陷阱,听说危险性小,但小归小,总是有危险性。
字文决尾随在她的身后,来到她所谓的厨房,看着她从水缸里舀水,接着开始淘米,最后还把淘米水留着。
“留那做什么?”
“等会儿去油,效果很好。”
“你就这么随便留着我,不怕我是坏人?你不是说你娘有教过你,防人之心不可无。”
“可是我知道你不是坏人啊!”
“从何得知?搞不好我是打家劫舍的江洋大盗。”
“那更不可能找上我了,你也瞧见我家。”家徒四壁。
“辣手摧花呢?”
“我是青苗子,涩口得很。”季娃口舌麻利的回应。“再说,我知道你不是坏人。”
“从哪得知?”
“牙齿。”
牙齿?难不成当踶马来着?
“我娘常说,做吃食的人最重要的是舌头的敏锐度,其次就是清洁,至于牙齿,她认为当一个人常常微笑时,露出来的如果是黄板牙,或者齿缝塞着黑渍,总是不美观。如果一个人不常微笑,那表示心底有挂碍,这挂碍有可能是做了缺德事,良心不安,或者一时遇上困难……总之,原因很多。”
“就单凭我的牙齿?”太主观了!虽然从外表判断好人、坏人本来就是主观影响居多,但她也太随心所欲的认定。
“有什么不对吗?”
唉!他应该感谢她的主观认定,否则他怎么能登堂入室?虽然这里简陋,但总是能遮风避雨,只是要任由她抱持着这种可笑的识人平断方法吗?
任重而道远的重担往肩上一压,让宇文决差点喘不过气,不禁开始怀疑,这脆饼是否吃得太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