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心百合 第1章(2)
作者:向晴
  此时,男人回过头,放下咖啡杯,似有意离去,常伶俐赶紧拉回飘远的心思,重整心情与思潮,再三默念一遍早已想好的说词,然后紧张地站起来。

  “先生,你还记得我吗?”

  一阵娇柔悦耳的女声突兀地响起,男人缓缓抬头看向陌生女子,他狐疑地扬一扬浓眉,不置可否。

  不得了!这男人近看之下更为俊帅,深刻立体的五官带点混血儿的味道,一股电流瞬间击中常伶俐,害她的心“扑通”乱跳,为之目眩神迷。

  纵然是个美女,这种场面他早已司空见惯,但女人毫不掩饰的爱慕目光仍非常刺眼,男人不禁皱眉,厌恶之情骤升。

  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闪神失态,常伶俐慌忙收敛视线,并且绽放一个甜美笑容。“就在数天前,我忘记带皮包,那时你刚好排在我后面,并且帮我付了款。”

  男人睨着她,靠在椅子上一语道破。“小姐,你这个搭讪的借口并不高明。”

  她的意图这么明显吗?常伶俐的俏脸火速烧红,虽然事实如此,但打死她也不能承认,这可攸关她的面子呢。

  “你别误会,我并不是借故搭讪,你是真的帮了我一个忙,所以我才会特意来把钱还给你。”常伶俐把早已预备好的零钱放在桌面上。

  男人瞥一眼,没碰的意思。“抱歉,我没印象。”

  “是真的,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可以找当时的服务生问问看。”她着急了。

  何必多此一举!“你收回吧,那就当我请你。”

  “不行,我不能平白受别人恩惠。”这是原则问题。

  “不管如何,我不会拿。”男人同样坚持。

  “可是……”

  男人俊脸一凛,明显不耐烦,霍然站起,斩钉截铁地回绝。“只是一杯咖啡,并非什么大恩惠,但如果小姐继续纠缠下去的话,就不得不让人怀疑你的动机。”

  说罢,男人拿起西装外套迳自离去。

  可恶!这个男人有需要如此直截了当吗?竟然当面拆穿她!被他这样挑明了拒绝,教她感到窘迫难堪、犹豫不决,不知是否该继续“纠缠下去”。

  最后,常伶俐顺从心意追出去时已经太迟,男人早已消失不见,她顿感怅然若失,想不到活了二十五个年头,头一遭舍弃女性矜持主动出击,便惨遭滑铁卢,严重的挫败与无力感袭上心头,教她十分沮丧难过。

  可是仔细想想,男人的态度固然有点可恶,但如果他是那种欣然接受任何女人搭讪的随便男人,岂不是更糟糕?这样想来,不正好表示他是个行为端庄的正人君子吗?!

  没错,没错,这年头不为女色所动的正派好男人几乎已濒临绝种,更何况是像他这种条件超优的才俊,所以呢,她绝对不能轻言放弃!

  *

  “先生,总共六十五元,谢谢。”

  男人取出皮夹,还没抽出钞票,突然一只纤纤玉手不知打哪里冒出来,抢在他面前付款。“我替他付。”

  又是这个女人!为免被纠缠不休,看来他要考虑不再光顾这间咖啡店了。

  “既然你不肯收钱,那这回就让我请你吧。”见男人没再拒绝,常伶俐满心欢喜,以为终于成功偿还人情,笑容因而特别灿烂。

  殊不知她活像花痴的笑容徒增男人的不快,像她这种阴魂不散的女人他遇得实在太多,依恃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再加上故作纯真的甜美笑容,自以为对男人无往不利,只要是相中的猎物,弄不到手便誓不罢休。

  很可惜,女人的这种伎俩对他无效,而且还刚好是他最讨厌的把戏,他压根儿瞧不起随便在街上勾搭男人的女人,管她是美女还是绝色,他都不会放在眼里。

  他施振南可不是一般庸俗的男人,单凭个人优越出众的条件已能轻易掳获任何女人的芳心,更遑论加上显赫尊贵的头衔,什么名门淑女、大家闺秀没交往过,他又怎会看上一名莫名蹦出来的陌生女人。

  最重要的是,他是个喜欢操控主导权的男人,绝不会任女人摆布,更别说会被女人牵着鼻子走。

  施振南紧抿弧度优美的薄唇,一言不发地离开。

  常伶俐见状,忙不迭地大声叫唤。“等等,你还没拿咖啡。”

  可是男人却置若罔闻,头也不回地笔直离去,常伶俐连忙追上前,有点着急地伸手拉住男人的衣袖。

  被纠缠得不耐烦的施振南一个转身,本想甩掉惹人厌的手掌,却反而被煞车不及的常伶俐撞个满怀。

  结结实实撞进男人的健硕胸膛,常伶俐一阵晕眩,有点站不稳脚步的她,自然而然地抓住男人的臂膀,微微闭目喘息。

  果不其然!又是个想借故亲近他的女人,施振南不动声色片刻,瞧女人还没有放手的意思,冷不防说出一句鄙夷讥讽的话。“我对投怀送抱的女人没兴趣。”

  什么跟什么?常伶俐霍地睁开眼眸,抬头直瞪着满脸不屑的男人,朱唇微启想要解释,不过男人已快一步离开,徒留杏眼圆瞠的她杵在原地。

  施振南决定了,他从此不会再踏进这间咖啡店!

  *

  美国数一数二的庄士敦集团,是十七、十八世纪时,英国皇室庄士敦公爵嫡系子孙,在美国所创办的公司。庄士敦的主要业务为高科技产物的研发制造,如各式各样的电子产品、电脑应用软体等。

  为了重整亚太区业务,公司最近撤换了管理高层,被调派接任的新任行政总裁年仅三十岁,据闻其领导能力与经商手腕非常高超卓越,是公司极力提携的年轻一辈。

  而最为众人津津乐道的莫过于他的出身,他竟是一名在台湾土生土长的华人,十多岁时才前往美国留学,是名天才型的跳级生,据闻在哈佛大学以一级荣誉生毕业时只有十九岁,其后便一直留在美国发展事业至今。

  亚太区总公司设在台北,新官上任随即掀起一阵骚动热潮,不单单是因为新任总裁明快俐落的超高办事效率与精益求精的严苛要求,还有他出众的容貌气度,竟然比偶像明星还要英俊迷人、器宇轩昂,最重要的,他仍是个未婚单身汉。

  这下子怎能不教所有雌性动物们发情疯狂,每天都卯足了劲盛装打扮,穿得花枝招展去上班,不过可惜的是上任不到两星期的老板施振南压根儿没发现。

  施振南合上厚厚的文件夹,交给邻座的助手James,金发蓝眼的James家系庄士敦家族分支,同为年轻有为的新一辈接班人。

  James进入庄士敦集团不久,随即因为仰慕施振南的才能而自动请缨辅助他,之后便一直跟随施振南,成为他的心腹兄弟与得力助手,不知不觉已有五年时间。

  深谙老板有一目十行与过目不忘的本领,想必这两个星期内看过的所有资料数据已输入脑内熟读牢记,James不敢怠慢半分,忙不迭地把笔记型电脑开机就绪。

  施振南环视室内严阵以待的高层主管,俊容波澜不兴,低沉有力的声线铿锵平稳。“对于公司的现况我已有概括性了解,关于如何重整业务、拓展业绩,我想先听听你们的意见。”

  室内一片静默,没人敢轻率发言,他们都还未摸清这位新老板的性情与喜好,唯恐祸从口出,沉默是金方为上策。

  唉!这就是东方人与西方人的不同之处,较为保守被动的华人一向不会争取发言权,换作是在美国总公司内,难得有表现的机会,众人早已争相发表高见,甚至雄辩滔滔、争锋相对了!

  James在心中轻叹,偷偷瞄老板一眼,果不其然,施振南正忍住皱眉的冲动,明显地并不欣赏这种老式华人社会的“风俗习惯”,凡事讲求效率、行动力十足的他一向最讨厌得过且过、毫无建树的无能之辈,所以,趁老板还未变脸发火前,还是由他这个特助缓冲一下吧。

  “各位别客气,有什么意见尽管提出来,老板最喜欢听取不同的声音。”他都已经这么明示,如果众老臣子们还不领情,华人不是有一句成语叫做“爱莫能助”吗……

  满口流利国语的特助远比英气逼人的老板亲民许多,有他这盏明灯指引,众高层们稍为放宽心,面面相觑后相继发言。

  不过高层们提出来的意见,全都是笼统保守的客套说词,总括而言,根本没什么可取的具体方案与实质行动。

  最后,面无表情的施振南扫视众人一眼,虽没有任何褒贬之词,但从他锋冷的眼神已可瞧出端倪。

  “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提升公司形象,重新建立品牌地位,在最短的时间内打响知名度,并且找个最有利的位置站稳脚步,方能在新一季产品上市时漂亮出击。”施振南语调凛冽地宣布。“至于详细的具体方案,我会在下周会议上公布,今天就到此为止。”

  待所有高层离场后,会议室内只剩下施振南与James两人,施振南大皱眉头,没半秒钟迟疑迅速地交代事情。

  “立刻撤换现有的公关顾问公司,尽快重新洽商一所更具规模的公司,最好能找到有负责环球公司经验的顾问人才。”

  “是。”

  “再替我物色几位市场总监的人选,不管是公司内还是外面的人才都可以。”

  “没问题。”

  紧接着还有一连串大小事情交代,飞快记下的James脸色越来越难看,这下子终于轮到他锁紧眉头。老天!这种非人的工作量,他还有时间可以睡觉吗?!

  他又不是精力旺盛的施振南,每天只睡上二、三小时便足够,他真要怀疑这个工作狂如果不是铁造的,便一定是外星生物,不然生理时钟怎会如此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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