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惨了,又叫我少爷 第1章(2)
作者:银心
  什么叫适合?

  若说适合的对象就是家世清白、举目无亲、听话乖巧、贞静寡言又——照范含征说的——有点姿色。

  那眼前这位还真是极品了!

  书仲绮捧着一碗热茶,吹了吹,轻啜几口,就递给灵墨接了去,接着他起身绕过书案,仔细瞧着眼前小心跪在跟前的妙龄少女。

  这女娃说年轻也还好,听剑山说是十六、七岁的年纪,正是待嫁的好时候。

  不过看她的身段,未免太过娇小纤细了吧?若不是她单薄的衣衫底下还有两团明显的隆起,真会叫人以为她还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

  倒是她的脚……他微微皱眉。那双脚虽不是好人家缠出来的三寸金莲,不过比起一般仆役,像灵墨这样的,还小了许多。

  “你的脚是怎么回事?”他问。

  少女始终低着头,听见他问话,头垂得更低了。

  “禀少爷,奴家小时缠过足,缠到十岁上下,因为爹娘经商失败了,我要帮着做粗活,就没再缠了。”

  “哦。”他点头。反正他也没恋足癖,对方又是个权宜新娘,这会儿管不了这么多啦!

  “那你爹娘呢?”

  “过世了。”

  “还有亲人吗?”

  “只有一个爷爷。”

  “很好。”

  书仲绮一拍折扇,这才躬身托起她的下颔,看清她的面容,登时眼睛一亮,食指轻触她的脸庞,惊艳不已。

  他记得范含征这色胚曾说:“南京多佳丽,似北实南,兼有北女的润白高 ,又集南女的细腻神韵于一身;清而不寒,纤而不弱,娇而不腻,莲步捷利,身段轻盈,既柔且刚,娇媚而英飒,婉然天成,恰到好处,妙不可言。”

  再看眼前这名少女,除了身段不若北女高 ,体态玲珑娇小之外,其他气韵、容貌,果然如听闻的一般。

  “少爷?”灵墨不解地攒起眉询问。

  只见书仲绮笑吟吟地转身拍打恒剑山的肩头,笑道:“好你个剑山呀,去哪里觅来这等绝色?”

  恒剑山一如往常垂头不语,书仲绮也不以为意,灵墨则是好奇的瞧着那少女。

  刚刚被少爷挡住了视线,她还没看清楚呢!

  听少爷这么说,那肯定是个大美人喽?

  书仲绮又踱到那少女面前,伸手扶她起来。

  “别老低头,看着我。”

  少女闻言,只好怯生生的把头仰起,眼睛对上他的,看不到两眼,又不知所措的轻轻别开脸去。

  这回灵墨总算真真切切地看清楚了。这女子果然是个绝色,明净如皎的瓜子脸,眉似远山,眸若星辰,真是我见犹怜呢!

  书仲绮笑着转回她秀美的脸蛋,又问:“你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

  少女怯怯地吞吞口水,回答,“我姓苏,跟爷爷住在秦淮河畔,人人都叫我大妞。”

  “大妞?”他听了皱眉。这么美的女娃,怎能配这样低下的名字?“我看这名字不好,我替你重新取一个吧!从今以后你就叫……就叫……”

  仔细瞧着她,不意撇见她肩头残存的余雪,他灵光一闪,便道:“就叫淮雪吧!苏淮雪,今后嫁到我家叫书淮雪,两个名字听起来相似,也都很好听。”

  他越想越得意,更解下身上的貂皮斗篷亲热地为她披上。

  “你喜不喜欢?”系好斗篷的带子,他便搂着她笑问。

  “喜、喜欢。”

  她被他亲匿地搂着,俏脸霎时红酡满面,羞怯无比。

  “好,你跟灵墨下去吧,她会照顾你的,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

  “是,少爷。”

  灵墨也躬身答应,领着苏淮雪退出书房。

  *

  山月渔雪阁,是书家在金陵城秦淮河畔的产业。

  书家世代为官,有时随着授官不同,迁徙异乡,因此在各地购地筑园,而秦淮河畔坐拥六朝金粉,虎踞龙蟠,玉树香波,书家祖辈流连难忘,当然不能错过。

  苏淮雪跟在灵墨身后,左右古木参天,前后怪石林立,处处流水曲桥,放眼剑竹叠翠,衬着周围层层叠叠的楼阁,仿佛人间仙境一般,可她只是默默低着头,一点儿也不敢抬头多看一眼。

  “苏姑娘,剑山可曾把前因后果都跟你说清楚了?”灵墨领着她,边走边问。

  “是。”

  “我家少爷打算娶你为妻,但又不准你像真正的妻子一样和他平起平坐,他要的只是无拘无束的生活,所以成亲以后,他肯定继续风流快活的过日子,这些你都不介意吗?”

  “是。”苏淮雪始终低垂秀面,声如蚊蚋,“我只当自己是个奴婢,可以有夫妻之实,不可以主人自居,可以锦衣玉食,不可多言、多问。”

  灵墨可怜地瞥她一眼,低哼道:“你要这么说也行。不过,你的处境不比我们这些真正的仆役,以后回到书家,大小主子也许不会认同你,下人背地里看你笑话,还要承受许多流言蜚语,这些你都不怕?”

  她只淡淡回答,“总比饿死好。”

  有她这句话,灵墨也无话好说了。

  自己小时候也过过苦日子,自可想见这少女的生活窘境。少爷能给她的虽然不多,但对她而言说不定已经宛如天堂。

  只不过,人性都是贪婪的,等以后她进了书家,吃惯好的,用惯好的,如若怀上身孕,难保不起别的念头。

  权宜娘子?

  说得好听,她就不信世上真有这么便宜的好事。

  苏家大妞如果不起异心,安安份份的,或许可以在书家过得长久些。要是她动了别的念头,只怕马上被少爷撵出门去,从此生活由奢入俭,日子只怕更加难过。

  绕过几处回廊水榭,灵墨领着她走进一间娴静雅致的小房舍里。

  “你就先住在这里好了。少爷这些天心神不宁,不知在盘算什么,也许对你们这场婚事还不笃定,这几天不定时会找你过去问话,你哪儿也别去,免得在园子里走丢了。”

  “是。”苏淮雪垂头答应。

  灵墨见她乖乖顺顺的,比自己还像个奴婢,不禁摇摇头,叹了一声,便撇下她回少爷身边去了。

  *

  书仲绮这个人呢,要说他任真率性也好,荒唐无术也行,总之是得天独厚,天之骄子,打从娘胎生下来就过着炮凤烹龙、肥马轻裘的好日子。

  只要是他想要的东西、想做的事,无一不是手到擒来,随心所欲,这回自然也不例外。

  范含征拍着一身白雪,匆匆走进湖影亭。

  亭中临水设了香案红烛,书仲绮穿着大红喜袍,轻摇折扇,正笑吟吟地赏看四周点点白雪,纷纷袅袅落入湖心。

  范含征脱去雪衣,笑道:“好啊,我随口说说,你真敢如此行事?”

  “为什么不敢?要玩,索性就玩大一点。”

  冷风灌进亭子里,他掩扇挡去扑面飞雪,俊颜始终勾着一抹优雅淡笑,胜似明月照人。

  范含征咧嘴笑问:“伯父伯母那边,你要如何交代?”

  “已经派人送信回去了,就说这回行到江南,遇上一名女子,令我魂销梦萦,索性向她求亲,成婚之后,再择期返家。”他眸子里漾着一抹戏谑的兴味,随即向范含征一揖,“今日就请范兄做个见证。”

  “好说好说,等你要回家之时,记得告诉我一声,我身边若无要事,必随你回汴梁去凑凑热闹,看看好戏。”

  正说着,就见灵墨搀着一抹红影,远远踏雪而来。

  新娘子的倩影沿着曲折回廊或藏或露的,范含征十分好奇,伸长了颈子,却什么也看不清。

  “啧,走这么慢,不知新娘长得如何?”

  “她怎么说也是我妻子,你当是赏花魁吗?”书仲绮不悦地横他一眼。

  范含征自知有失风度,当即还他一揖,陪罪了事。

  等灵墨搀扶新娘进亭,看见新娘子头上盖着红盖头,看不见脸蛋,范含征登时有些失望。

  书仲绮可不是玩假的,婚礼一切行礼如仪,虽然从简行事,但是必要的项目一样也没少。两人拜完天地,灵墨又搀着新娘往新房去了,恒剑山便撤走香烛,换上酒肉。

  亭中气氛霎时一换,仿佛平日那样,书仲绮和范含征临湖对坐,吃喝品酒,悠闲的消磨时光。

  范含征这天似乎怀抱心事,几杯水酒下肚,突然瞅着好友道:“仲绮兄,你将终身大事如此乱搞,难道不怕日后遇上倾心相爱的女子,无法给人家一个名份?”

  书仲绮闻言睨他一眼,不禁低笑起来。“如此多愁善感,真不像范色鬼的作风。”

  “世事难料嘛!”

  他干笑两声,脑中突然闪过一张灿烂笑脸,干笑登时转成苦笑。“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

  “那就等碰到鬼再说吧!”

  书仲绮擎着酒杯,姿态狂放慵懒,下颔斜仰着,一副不可一世的姿态。

  “女人床上玩得开,床下处得来,也就够了。倾什么心,相什么爱,还不都是过眼云烟。所谓欢情易逝,容颜易老,自古如此。再说,就算遇上喜欢的女子,想办法弄到身边来就是了,眼前的权宜娘子,岂能是我的阻碍?”

  范含征听他如此说来,不禁侧头冷笑。

  这个天之骄子,从小养尊处优,没在女人手上栽过跟头,才说得出这番话来。

  如果有一天,那个治他的“鬼”出现了,他非闹到他生不如死、死不如生,直到他尽吐胸中恶气,才肯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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