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殊清理掉床上的花生桂圆,倒两杯合卺酒,一杯递给她。
“一定要喝吗?”她问。
“带几分离意,好入睡。”
也对,要是心心念念着有人在外偷窥,今晚还睡不睡?
她接过杯子,猝不及防间,他的杯子碰过来,清清脆脆的一声,下一刻,他的手臂勾上,仰头喝掉酒水。
“快喝。”见她没动作,他催促一声。
点点头,她顺从喝下,是很甜的果子酒,只是里面惨了点奇怪的味道。
是酿造技术不好吗?
当然不是,是药下得太重,外头那群人担心他们老大旷得太久,怕她受不住,オ下的猛药。
“睡吧。”他拉她上床。“你睡里头。”
不是啊!女人应该睡外头,夜半若是相公有需要,得起身伺候,当然她更在乎的是,如果临时有“无法防范”的情况发生,躺在外面,可以跑得比较远。
尚未反驳,她就被打横送上床。
瞳瞳忙抓过一床喜被折成“鸿沟”,往床中间一摆,再抽出两条被,一边放一系,摆置妥常后方才躺下。
看着她忙碌的背影,孟殊失笑,她怎会以为一条棉被能够阻止什么事情?但他没出声顺着她的意思躺在床的这一边。
瞳瞳躺平,可不明所以地发热。
推开身上的被子,她不解,今儿个有这么热吗?
两颊红红的,眼底透出一片迷蒙,孟殊知道,春药在她肚子里起了效用,他没动作,仍然安分躺着。
她热得更厉害,十指握了又松、松了又握,不知道自己在渴求什么?莫名的燥热在身子里头窜过,她想起他精壮的胸口,想起他砍柴时裸露的双臂,她……流口水了吗?
下意识摸摸自己嘴边,幸好是干的,但双颊热得快要能煎蛋了。
习医多年,念头钻进脑海中,她急急道:“合卺酒被人下药。”
“你不知道吗?合卺酒就是这么回事。”孟殊讶然反问。
买下她的时候,她梳的是妇人发式,对这个应该有经验才对呀。
他习武,这点药对他影响不大,但对她……可就严重了,她的心跳越来越快,呼吸越来越急促,她微张嘴,吐气如兰,更吸引人了。
吸、呼,吸、呼……不行,她得分散心思,不能想着他结实的胸、线条完美的身驱,不能想他好看到令人惊艳的五官,不能……
“我的家人都叫我瞳瞳。”她想用交谈来转移心情。
童童?不错,很可爱的小名。
“我会医术,我可以用这个赚钱还偿,相信我,二十两,我很快就能凑齐。”
就这么念着想离开?他闷了,偏不、偏不,他非要她留下!
“我可以独立的,我可以一个人活得很好,我没有非要依靠男人,我其实……”她开始语无伦次,声音越发柔弱娇软。
谁要她独立?谁尤许她一个人?他要她依靠、她就得依靠。
在男女关系这方面,他很传统,很霸道、很不讲道理,男人为天、女人为地,天就该压着地,地就该俯就天。
想着想着,他翻身,封上她的唇,把她的语无伦次压回她的肚子里。
天晓得,这感觉真好,彷佛浑身的燥热得到舒解,她忍不住想向他靠近,再靠近……她的忍不住,让他心情愉悦,本来……
最原先的“本来”,他只想为晩儿找到好保母,之后的“本来”,他是想等到她心甘情愿委身,现在的一“本来”改了,他想把她吞下肚,想造就不可更改的事实,想要留住她的一生一世。
但会不会努力过后仍然留不住?就像……
念头钻过,一阵创心刺痛!
不行、不要、不允许,他不让同样的事情发生!想着想着,他施了力,在她唇上、在她身上。
她的理智全失,凭着本能行事,回吻他,学着他的动作亲吻着他的唇,她是个生手,但是在他的调教下,进步神速。
……
她在醒醒睡睡间,不断被翻上高/潮,直到天蒙蒙亮起,两人才入眠。
瞳瞳被晚儿的哭声吵醒,她全身乏力,连抬脚的力气都没有,但晚儿哭得那样凄惨,让她想撑着下床。
棉被推开,她发现自己一身红红紫紫,床单,双腿间的点点殷红让她忆起昨晚做过什么事,天!她连忙抓过棉被,将自己裹起来。
该死,不该喝合丞酒的,即使头脑昏沉,她也晓得在那件事情上头自己并非全然无辜。
“够了!”一声低抑声传进房里。
天,他哄不了晚儿,要对他发脾气了吗?
瞳瞳一惊,更急着下床,没想到晚儿真被他给吼乖了。
“你想不想让姨姨变成娘?想不想永远把她留在身旁?”孟殊睁着眼珠子和儿子对峙,就不信镇不住这小家伙。
晚儿点头,他都听得懂,只是不爱讲话,是因为姨姨……不对,爹说要把姨姨变成娘。
“你确定想要?确定不要姨姨离开我们家?”
“是。”他小小声的做出确定回答。
“那就不能让姨姨太累,昨天她哄你睡,可累坏了。”孟殊道。
三道黒线从瞳瞳额头滑过,这是明晃晃的栽赃啊!让她累坏的人哪是晚儿,明明是晚儿他爹,有这样坑儿子的吗?晚儿真是他亲生的吗?
不过……他待她也没好到哪里,竟同儿子光明正大地算计她,她几时说要留下了?她几时说不离开了?
“姨做、布丁、晚儿,吃。”晚儿抽泣着,很努力地把几个词串在一块儿。
“让王婶婶做,行不?”
“不。”他把头挡得像波浪鼓。
“好吧,你坚持吧,那就让姨姨继续当姨姨,不当娘,过两天姨姨回她家后,你哭得再大声都没人理。”
呜……晚儿哭起来,低抑的哭声,让瞳瞳心疼,哪有当爹的这样威胁孩子的?
“停!男子汉哭什么?有话用说的。”
“姨姨,不回家。”
“这就是重点了,不让姨回家,就得把她变成娘,你说对吧?”
“对。”这话王婶婶说过,说姨姨变成娘,就可以一直住在他们家。
“那你要乖一点,不要吵姨姨,让她多睡、多休息,她舒坦了,才会喜欢你、喜欢你爹,喜欢我们这个家。”
“姨姨,喜欢、晩儿,不喜、爹。”
屁!他直觉想反驳,但没错啊!事实就是如此,连儿子都可以轻易看得出来,看来,自己得在她身上多使点力气才行。
“所以你得把时间让给爹爹,让姨姨也喜欢上爹,这样她才能当你娘,以后再让她给你生几个弟弟妹妹,有弟弟妹妹陪着,你就不会孤孤单单,多好啊,你说有没有道理?”
这次的沉默有点久,半晌,晚儿回答,“有道理。”
然后他被送到张找家里,让王氏看着。
听着父子两的盘算,瞳瞳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昨夜,打破了她要自贖,独立,寻找哥哥的计划,可是就这样待下来,她怎能甘心?她还想去岭南,她不想失去哥哥。
垂着眉,一股强烈的无力感让她心累。
“醒了?”孟殊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的,他坐在床边关心问:“不舒服吗?”
抬眼,她认为有必要让他了解状况。“我听到了。”
他眉头一扬,听到就听到,他本就没打算阴着来。“所以……”
“我不会留下来的,如果你愿意,等我还清银子,你可以去买更好的人来当晚儿的娘。”
这话令人生气,但他不能生气,这几天大家在他耳畔不断重复说什么女人得哄着宠着,要不然她离了心,早晩就要离了人。
所以得把她的心给拢着,他得……
“你想去哪里?”
“我要去岭商。”
语出口,他捧腹大笑。
“我的话很好笑吗?”她知道岭南是穷山恶水之地,生活不易,她知道在那里可能会寸步难行,但再难她都要去,因为她哥哥在那里,她迫切地想要与亲人团聚。
“这里就是岭南啊!”
岭南?这里竟然是岭南!
怔愣,她竟说不出下一句话。
孟殊抱着她进浴盆泡澡,他收拾乱成一团的屋子,铺上新被铺,帮她擦干身子、穿衣服,还喂她吃饭,像照顾要孩似的照顾她。
第无数次叹气之后,她说:“我可以自己来的。”
“不行,你身子弱。”
“我身子不弱。”只是昨夜被人榨干力气。
他没把她的话听进耳里。“吃过饭后,你再睡一下,睡醒后就有力气。”
“我现在就有力气。”她不放心晚儿。
“确定?”
“我的身子自己清楚,是的,再确定不过。”
“既然还有力气,那……”他上床,扑上她的身,不由分说地又撕掉她一件衣服……
运动是好事,对于强健体魄有良好助益,但他迷恋上这个运动,不是因为对身体有益而是因为……
他早就不是童子鸡,他有过妻子也有了儿子,却从来没有在女人身上如此沉迷。
他不知道她有什么地方与旁的女人不同,但他喜欢她,热爱上与她一起做运动……
这一轮运动下来,天黒了。
瞳瞳从不晓得时间可以过得这么快,总之在醒醒睡睡之间,暮色游入。
她又被抱着泡过澡,她的力气又被榨得一分不剩,她连眼睛都睁不开。
打理好两人之后,孟殊把她抱在怀里,坐在院子里新架的秋千上。
“我以为你成过亲。”没想到她竟是处子。
“我是。”
“所以……是冲喜?”那男人身子不成,放下妻子,魂归离天?
真可惜,那个可怜男人不知道自己错失了什么。
瞳瞳坐在他身前,靠着他,全身发软,像一团麻糬,她只有翻白眼的力气,可他看不到,还为自己的推测感到自豪。
她没反驳,只道:“重要吗?”
三个字,他的嘴咧到后脑勺,这该是不好看的夸张动作,但英俊潇洒风流无边的他做起来,硬是填入两分魅感,如果有女人在此时经过,肯定会为他癫狂。
事实上“已经”是,那些被买回来的大小媳妇,在看到刮掉大胡子的老大之后,心里无比懊恼,为啥当初买回自己的不是老大而是小喽喽?
“不重要。”他回答。
重要的是她成为他的妻子,重要的是他不会让她自赎,重要的是她要一辈子跟在他身旁,不离不弃。
如果她想要离弃呢?
心中一刺,但过不了太久,他扬起自信笑眼,他不会给她这个机会。
“你要去岭南做什么?”
“找人。”
“男的女的?”
“男的。”
“他好看吗?”
这句话很多余,男人重要的是能力,哪是长相,如果长相更重要,那他这些年的努力不就成了个屁?
只是天下女人多肤浅,只看得见皮囊面相,所以这句话必须得问。
“非常好看,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他斯文儒雅,卓尔不凡。”哥哥在她心目中,是最好的。
“男人长那么好看做啥?招蜂引蝶吗?”
她憋不住,蜂腹大笑,要说好看,天底下有几个人比得过他?
“男人重要的是本事。”他又说
“我同意,他不只好看,还睿智聪明,他很年轻就考上一甲进士,他有能力,有本事,我认识的男人,他是最厉害的一个。”
孟殊呼吸一窒,所以她不是被冲喜,而是被丈夫离弃,如今千里迢迢寻夫而来,可惜运气不好碰上人贩子,便宜了自己?
“这么有本事,到岭南做什么?治瘴癘吗?”
一甲进士可不是带兵的料,何况这里的兵都掌握在霍王手中,想插手?谈何容易?
垂下眉睫,她也想问啊,分明前途一片光明,为什么突然间……哥哥没有贪瀆、没有鱼肉百姓,不过是办坏了差事,怎么就这样严重?
“是上苍不仁。”瞳瞳说。
怯!这也能怪到老天爷头上,分明是他自己不好。“老天爷可不白担这种罪。”
“你知道岭南关押流放犯人之处在哪里吗?”
流放?眉头微挑,就知道天下女人皆肤浅,童氏肯定是被那人的相貌迷惑,搞不清楚是要怎样罪大恶极的人才会被判流放。
他做了什么?杀人放火?叛国篡位?孟殊两颗眼珠子亮晶晶的,对于她“丈夫”被流放,快乐到不行。
“我知道,在很远的地方,离这里骑马大概要五、六天时间,坐马车就更慢了,你知道的,岭南多山。”
所以只攒二十两不够,得多赚一点オ行。“你知不知道,要怎样才能让犯人重获自由?”
她还想把人给带走?前夫回来,后婿怎么办?
他不满意,却还是老实回答,“最快的方法——花钱。”
“需要很多钱吗?”
“当然,被送到岭南的流犯多是犯下重大罪行,必须登录在册,随时随地都有人看管,要把人从一大群看官的眼皮子底下偷出来不容易,首先要先报死亡,再将名册一层层往上送,每年汇整过后送往京城大理寺,确定没有人会亲自下来査证之后,他们才会放人。
“在这种情况之下,整群看守官员,从上到下,每个人都得打点到,只要有一个“清廉”的,或者一个口风不牢的,就成不了事。
“你猜,每年有多少人愿意散尽家产买回一条亲人性命?数量绝对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少,无数的经验把那群人养成硕风,他们一开口,就会让多数人无法承担。
“再说了,光把人带出来就行了吗?不行,还得给他办新户口、新身分,不能让他回老家,必须在外头流浪很长一段时日,这一切都需要花钱。”
他刻意把事情往难的说,但愿能打消她的念头。
“所以我需要花多少钱才够!”
他都讲成这样了,就还不死心?
哀怨深上,他咬牙问:“他对你就这么重要?非把他弄出来不可。”
她毫不考虑地点了头,“是,他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人。”
咻咻咻!流箭飞射,他的心被射成马蜂窝,凭什么那个人可以这么重要?
他很生气又有些自惭,莫非……那人真的那么好?
不过孟殊的自信是打娘胎里带来的,短短数息间的沉默后,自信重新抬头。
他想,是因为相处得不够多,自己才不如对方重要,只要相处得够久,她就会发觉,自己更重要。
念头一起,桃花眼勾出笑意,他绝对可以办到!
“三十万两,如果那个人真的是一甲进士,曾经在皇帝跟前挂上号的,那么上下打点,包括大理寺那边的孝敬,没有三十万两成不了事。”
说三十万两,她总会死心了吧,他认为。
没想到她盘算过后,竟攥起拳头,发誓道:“我一定会办到……”
她……她……
是他把她盘算得太凶,让她连清醒时都在作梦?
一个女人,要赚三十万两?就算价格最贵的青楼名妓,一辈子也挣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