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走出马厩,紫萝衣的脚步就愈来愈慢,然后,一如过去数天般,她不由自主地停住了。
多么浩瀚绮丽的景致啊!
背倚巍巍群山,屏峰黛立,森林葱郁,前方是辽阔的草原,苍翠碧绿,马群昂扬,右临一湖湛蓝水色,平滑如镜,清澈灵秀,左面则是一大片壮观的建筑群,横街曲巷,人来人往,俨然一座熙攘热闹的市镇。
虽已入秋,蓝天白云下,绿茵依然青葱,衬著逐旋翻红的枫林,益发显得这片景色的如诗如画,有大汉草原的浩瀚,也有江南山水的绮丽。
与擎北马场相比,她出身的紫月马场简直就像是小马圈,根本没得比。
除此之外,擎北马场的人也充分流露出北方汉子的豪情与粗犷,与南方人的端庄斯文大不相同,凭良心说,她比较喜欢这里,也觉得这里比较适合她。
即使她坚持要嫁读书人,终究还是北方汉子比较适合她,特别是她嫁的那个北方汉子,直至此时此刻,她依然觉得那家伙的豪迈俊朗与男性魄力实在令她心折,犹记得初见面的那两天里,她还念念不忘地想说还会不会再碰上他呢!
正因为如此,她更无法原谅他。
换了是其他任何人,一旦解释过后,她可能就不会这么生气了,人嘛,谁不自私,谁又不会犯错?
更何况,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也可以算是受害者,反正她也没什么爱得要死要活,非嫁不可的心上人,而他也娶了她,这个结果也不算差,她向来跟男孩子一样豁达,大事化小,小事也就化无了。
然而就因为是他,厉千魂,唯一令她心折的人,下意识里,她对他的要求也比较高,自动将他的水准提升到绝不会犯错的最高境界,以为他“应该”拥有最完美的标准,没想到他竟是如此卑鄙下流,实在太让她失望了。
因此,无论如何她就是不能原谅他,就这点来看,她毕竟还是个女孩子家,在某些方面,她也是很小家子气的。
想著想著,她不觉又恼起来了,忿忿转身,大步走回场主的大屋。
边陲地带的百姓通常日子都不会太好过,但擎北马场的人却都过得十分富足,吃得好、穿得好,家具器皿也都是上等货,绝不输给一般城镇里的富有人家,连房子都特别舒适、特别宽敞。
不过最宽大的还是那栋位于建筑群右方的屋宅,全由青石和大理石砌建而成,十分宏伟,足够十几二十人住,却只住了她和厉千魂两个人,老实说,有点浪费。
“大嫂,你回来了!”
一踏进餐室,头一眼见到的就是兰嫂那张惊慌的脸,紫萝衣立刻瞥向餐桌,上头早已布满丰盛的菜肴,还有半碗刀削面,外加一块咬半口的酱肉,筷子一支躺在桌上,一支跌在地上,椅子也翻倒了。
“逃得可真慌张啊!”她硬憋住笑意,喃喃道。
“大嫂,要用膳了?”
“又是面?”
南方人习惯米食,不吃饭就好像没吃到正餐似的;北方人则对面食情有独钟,几乎三餐都吃面食,刀削面、拉面、扯面、焖面,拨鱼儿、猫耳朵、揪片、圪头,不然就是烙饼、煎饼、窝窝头、圪油油或油饼、油糕,连小米饭里都要加面食。
幸好紫萝衣不挑食,要不又面又饼又糕的非吃到倒胃口不可,不过偶尔她还是很想念南方的大米饭。
“老大吩咐我三两天就煮顿大米饭,今儿有,大嫂要吃吗?”
“真的?要要要!当然要!你忙你的,我自个儿去添饭就行了!”
紫萝衣兴奋地跑去添饭,兰嫂乘机将厉千魂吃一半的碗筷收到厨房里去,她是庄绍飞的大嫂,负责整理大屋和洗衣煮饭,因此只有她知道紫萝衣睡主寝室,厉千魂却睡在书房里,所以她比谁都困惑。
夫妻不睡在一起算什么夫妻?
“啊,对了,兰嫂,你们老大最喜欢吃什么?”
“酱肘子。”
“好,卤好的酱肘子全给我端来,我要吃光它!”
“……”
*
两个月过去,厉千魂还在跟紫萝衣玩捉迷藏,辛苦的不只是他自己,还有他那些喽啰们,有事找他,老是得天涯海角逛一圈。
“老大呢?又躲哪儿去了?”庄绍飞不耐烦地问。
“找他干嘛?”无论何时何地见到孟羽,他总是咬著根麦草杆。
“不是我找他行不行,他不给牌子,人家运不了煤呀!”庄绍飞一边说一边转身要走人。“你要知道就快说,不然你负责!”
孟羽大拇指往后一比。“喏!”
庄绍飞脑袋一歪朝孟羽后头看去,“不敢相信,他竟然躲那儿!”不可思议地摇摇头,随即笔直地撞进牛舍里去。“老大,快给牌子呀,人家要运煤啦!”
除了马匹以外,马场里也畜养了一些猪牛丰,但并不是买卖用的,而是养来自个儿吃的,在靠山那边,还种了好几畦菜园子,只要不浪费,想要的人随时可以去采摘,方便得很。
“哪儿来的?”厉千魂果然躲在牛舍里,右边公牛哞哞,左边母牛也哞哞,一张椅子,一张桌子,人就趴在那上头算帐,闻声抬起头来问。
“南充。”
“南充?”厉千魂双眉揽起来,翻开另一本帐簿看了一下。“他们两年没付过半文钱了,要他们付清前帐再来。”
“好烂的债!”庄绍飞咕哝,不假思索,马上转回头,迎面正好孟羽也进牛舍里来。“我说孟羽,你也帮帮忙嘛,帮老大想个法子,别老这样躲人啊,今天躲牛舍,明儿是不是要躲猪圈里去了?真是,他不烦,我们都烦啦!”
瞥一下庄绍飞唠唠叨叨离去的背影,孟羽耸耸肩,吐掉咬烂的麦草杆,换另一根继续咬。
“老大,难不成你打算躲一辈子?”
厉千魂瞟他一眼,低头继续算帐。
“老大,你不加把劲努力一下,大嫂的火哪会消?”孟羽慢条斯理地提醒他。
他们这位老大什么都行,武功好,养马技术一流,做生意够精明,干活儿也没问题,管理属下恩威并施,也没话讲,就是对女人一点都不行,彻头彻尾的笨蛋一个,道道地地的蠢猪一只,死死板板的木头一块。
难怪被女人耍,又被女人追杀。
厉千魂依然埋头拨算盘,不过他出声了。“如何努力?”
孟羽笑吟吟的坐上桌角。“女人嘛,不就喜欢男人讨好她!”
终于又抬起脸来了,“讨好她?”厉千魂喃喃道,这辈子没干过那种事,他有点疑惑那到底是什么意思?
“讨大嫂的欢心嘛!”
“如何讨好?”
“这就得请教兰嫂了。”
“兰嫂?”
“当然,女人家才知道女人家喜欢男人如何讨好她们嘛!”
“……原来如此。”迟钝的笨蛋总算明白了。
“还有,别躲大嫂躲太紧。”
不躲,难道真要让她杀?
“什么意思?”孟羽不高兴他下令不准诈欺自己人,想乘机整死他吗?
孟羽差点失声笑出来,光看老大的脸色,他就可以猜出老大在想什么了。“我的意思是,当老大你在工作的时候,你可以装作不知道大嫂来了,继续工作你的,我保证大嫂不会杀你。”
厉千魂两道眉毛扬起半天高。“你敢保证?”
孟羽努力忍住笑。“是,我敢保证。”
厉千魂半信半疑地又看了他好半晌。
“好吧,听你的,不过你负全责。”
“如何负责?”
“她杀我,我就杀你!”
于是,打从这日开始,紫萝衣就不定时会收到某人送给她的礼物,譬如珠宝首饰、绫罗绸缎、珍贵的毛皮衣物,或者胭脂水粉香精香油等等。
现在是什么状况,某人想要拍马屁吗?
那也拍错方式了吧,送那种东西给她,如果不是某人轻功太高,害她老追不上,她还想当面扔回他脸上去呢!
原本她是打算一古脑全丢进箱子里去发霉养虫的,可是兰嫂告诉她,晋北的冬天十分寒冷又干燥,如果不好好保养,生了冻疮可就活该受罪了。因此她留下了香油和毛皮帽、毛皮麾、毛皮靴,其他全扔进箱底去做压箱宝。
然后,继续追杀厉千魂。
不过,当他在工作的时候,如果他不知道她来了,她也不会直愣愣的杀过去,反而会躲起来看他。
真是好个男人!
看他在初冬的冷天里裸著上身和马场其他男人一起搬石块、修屋舍,看他鼓起臂膀的肌肉捉马、捉牛、捉羊,在它们身上烙下马场的印记。
这时她眼里的他并不是什么阎王索,而只是一个气魄非凡、豪放不羁的男人。
又看他在炽热的火炉旁,挥汗如雨地亲自为汗血马打马蹄铁;看他神乎其技的甩绳索套朴马,以惊人的耐性驯服剽悍狂野的骏马。
可以好好欣赏的时候不欣赏,用来追杀他实在太可惜了!
“她在看我。”厉千魂假作一无所觉,耳语,一边圈绳索准备套另一匹野马。
“对,她在看你,不是追杀你,”孟羽也装作不知道,低语。“所以好好拿出老大你最男人的一面给她看吧!”
“我本来就是男人,还要拿什么男人给她看?”
“……”他是不是应该考虑换个老板了?
可是,厉千魂的努力似乎一点成效也没有,除了工作时间之外,紫萝衣照样天南地北的追杀他,有一回还被她追到茅房里,闻了半天粪臭味不敢出来。
然而,能够平平安安的把工作做完,厉千魂已经很满足了。
“老大,下次试试亲自把礼物送给大嫂。”
“她会直接把我的手砍断!”
“笨蛋,不会把东西丢给大嫂后就跑人!”
“这又有何意义?”
“表示你为了亲自送她礼物,不怕死呀!”
“所以?”
他还是换个老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