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
对许多花样少女来说,这是个无忧无虑的年华,但对沈爱薇而言,生活却是一种不可言喻的艰辛。
艰辛的,不在她的物质环境,相反的,她出身富裕,是外人眼中那种衔着金汤匙出生的豪门千金。
但拥有富足的物质生活,不代表她的精神世界一样多采多姿。
她的心,很灰暗。
可她的骄傲不允许她在人前显露出脆弱,她身上扛着沈家千金的招牌,背负的是家门的荣光,她必须无时无刻表现自信,自信,并且优雅。
即便在眼角有个尖锐的擦伤,脸颊依然隐约残余着疼痛的时候。
来到学校,同学们见到她眼角贴着一块OK绷,纷纷惊呼。
“爱薇!你受伤了吗?”
“怎么弄伤自己的?眼睛没问题吧?”
“天哪,好危险!”
这是所私立女子中学,学费昂贵,校风严谨,学生多数是千金小姐,从小娇滴滴地长大,稍微受一点伤就够她们委屈不已了,更何况伤的还是对女人最宝贵的脸蛋。
“该不会是被打的吧?”一个女同学提出疑问。
其他人闻言,顿时倒抽口气,面面相觑。
但最初的惊骇过去后,渐渐地,女孩们眼中的同情淡去了,取而代之的是犀利的嘲谑。
沈爱薇看出她们想看好戏的心态,唇角一勾,微笑清冷。
“只是不小心撞到柜子了。”她从容解释。
“那时我一面看书,太专心了,没注意到。”
“你是说你边走路边看书?”
“嗯。”
“干嘛那么认真啊?”
“当然是因为下礼拜就要期中考了啊!人家爱薇可是优等生,每次都第一名呢!”
这话表面似是赞扬,其实暗暗嗔着讽刺。
有些人听懂了,掩唇窃笑,也有人听不懂,单纯地嚷嚷。
“哎唷,干嘛那么认真啊?不就是考试嘛,混个及格就好,外面有多少好玩的东西,年轻就是要放纵一下咩!”
“听你这么说,你昨天借故早退,八成又是溜去跟你男朋友约会了,对吧?”
“嘻嘻,被你猜中了。”
“真的假的啊?”女孩们一阵骚动。
“从实招来!他带你去哪里?他这次还是骑重机载你吗?”
“当然喽,你们不晓得他飙车技术有多强!昨天我们啊……”
接着,一群青春少女簇拥着分享八卦、传递趣闻,叽叽喳喳的,像停不了话匣子的小麻雀。
沈爱薇旁观同学们热衷地交谈,这年纪的女孩,对于男女情事仍是懵懂的,却也因此更好奇,就算是在这间强调名媛教育的学校,学生们仍经常背着校方偷偷与别校男生来往。
同班同学多多少少都有些这方面的经验,藉由联谊或社团活动和异性接触,唯独她,沈爱薇,在她十六年短暂的人生中,除了父亲,她不曾和任何男子私下交谈过。
因为她的父亲对此下了禁令。
“女人,天生就是水性杨花的!只要给你们一点点机会,你们就会背叛自己的男人,四处卖弄风骚!”
每回父亲喝了酒,便会喋喋不休地对她发表这番“高论”。
她实在不懂,为何父亲会如此憎恨女人?母亲是名门闺秀,一向中规中矩,对父亲也是百依百顺,到底他有何不满?
直到昨天晚上,她才终于有了一点眉目。
昨夜,父亲成功为政界某重量级人物完成一场困难度极高的手术,院方召开公开记者会,媒体将他捧上天,夸他是现代华佗。
之后,他志得意满地参加庆功宴,喝了很多酒,醉醺醺地回家。
母亲正巧身体不舒服,吩咐她代为照料父亲,于是她端了杯解酒茶送进书房,岂料父亲一见到她便分说璧重甩她耳光。
她惊愕地愣在原地。
“今天,我见到你妈了。”父亲失控地啦哮。
“她在宴会里当服务生,送酒招呼客人,还糊里糊涂、笨手笨脚的,被领班痛骂一顿……哈哈,活该,真是活该!
谁教她当年要背叛我?这是报应,报应!”
跟着,怒火难抑的父亲又赏她一巴掌,这回,顺便刮伤了她眼角。
她忍着痛,仓皇退开,逃回自己房里,锁上门,将自己囚在一片无边无垠的幽暗里。
她不是母亲的亲生女儿,这个事实,她早在十岁那年便知道了,当时一向顺从的母亲难得与父亲争吵,她偶然偷听到真相。
她确实是母亲怀胎九月生的,但跟母亲毫无血缘关系,父亲是藉由职务之便,窃取了初恋情人的卵子,植入妻子的子宫。
换言之,他拿自己的老婆当代理孕母。
幼小的心灵当下大受打击,怪不得母亲对她一直很冷漠,不像别家的妈妈,会疼爱地抱着自家女儿,任由女儿撒娇。
她本以为,是因为母亲的教育方式跟别人不一样,那时才恍然大悟,原来她们并不是亲生母女。
母亲,该是恨着她这个来路不明的私生女。
而父亲,恨着她的亲生妈妈。
想透了来龙去脉,她不禁自嘲地笑了,笑着流泪。
她在浴室里洗澡,裸身面对镜子,看着自己身上几处瘀伤,这些都是父亲的杰作,他很聪明,从不在别人看得到的地方留下伤痕。
唯有这次眼角的擦伤是个例外,由此可知他内心有多么狂怒,怒到全然失去理智……
思绪至此,沈爱薇恍惚地微笑。愈是难受的时候,她愈爱笑,这些笑容从来就不是出自真心,甚至冷漠得教人厌恶,但可以令她内心好过些。
她回到自己书桌前,悄然在抽屉里展开一张刚刚在路上接到的传单,是一家征信社的广告。
听说征信社最常接到的请托是调查外遇,监视不伦恋情。
他们,也会帮忙寻人吗?
期中考过后,某个周末,沈爱薇趁父母亲相偕去参加一场医学界的社交聚会,离家出走。
她换上轻便的服装,一件圆领T恤,外罩薄衬衫、一条微微泛白的牛仔短裤,足蹬滑板鞋,头上戴着一顶棒球帽,藏起她墨黑如瀑的长发。
十六年来,她从未试过这样的穿着,母亲总是要求她打扮得像个淑女,牛仔裤和棒球帽对母亲来说是粗野的象征。
十六年来,她第一次违抗母亲制订的穿着准则,第一次未征求许可便擅自离家。
这是她初次的叛逆。
她背着名牌双肩背包,带了足够的钱,坐上火车,这也是她第一次独自搭公共交通工具,就连怎么买票对她来说都是件新鲜事。
火车每站都停,摇晃了将近一个小时才抵达她的目的地,一个邻近基隆的小镇。
她改搭计程车,报出征信社为她调查到的地址,请司机载她过去。
十分钟后,计程车弯进一条窄僻的小巷,她付钱下车,站在一栋油漆斑骏的老公寓前,踯躅不决。
据说,她的亲生妈妈林春晚就住这栋公寓里。
她从背包里取出一张泛黄的相片,这是她搜遍了父亲的书房,才总算在一本书里发现的,是父亲和她亲生妈妈的合照。
相片里的女人,很年轻,很漂亮,笑容灿烂。
凭着这张相片和少许的线索,征信社替她寻到了亲生妈妈的下落,可当她来到这附近,一颗心却慌乱得不知如何是好。
只要按下门铃,报上姓名,或许她就可以见到亲生妈妈了。
可见到了,她该说什么?妈妈会欢迎她吗?或者会大感尴尬?
会不会到最后,相见争如不见?
沈爱薇迟疑着,在小巷里来来回回走了几趟,正午的阳光晒在她身上,晒痛了她娇嫩的肌肤。
忽地,巷口处传来动静,她连忙闪身躲到一根电线杆后,压低棒球帽檐。
一对母女相偕走回来,双手各自提着大包小包,像是刚去市场买过菜,两人说说笑笑,气氛融洽。
沈爱薇认出那中年妇女正是与父亲合照的女人,而那个娇笑着的窈窕少女……
她蓦地一震,睁大眼瞪着那个少女,她们不仅年纪相仿,就连相貌也几乎一模一样。
征信社给她的报告书提到林春晚跟女儿赵晴住在一起,赵晴比她大一岁,身为水电工的父亲很早就过世了,母女俩相依为命。
经她精心计算过的时间,林春晚是带着身孕嫁给那名水电工的,所以她怀疑赵晴也是她父亲的女儿。
那么,她们俩就是同父同母的亲姊妹。
沈爱薇怅惘地寻思,征信社的报告书是有附上几张赵晴的照片,她看了觉得和自己长得很像,还不愿相信,直到现今亲眼目睹,才不得不接受现实。
她们实在太像了,宛似一双孪生姊妹花……
林春晚不知对女儿说了什么,惹得赵晴大发娇嗔。
“妈,你很坏耶!哪有人像你这样贬低自己女儿的啊?”
“我不是眨低,说的是实话。”
“你就那么瞧不起我?”
“没瞧不起你啊,傻丫头,妈只是不懂得说谎。”
“妈!”赵晴不依地跺跺脚。
“好,你等着瞧吧!待会儿回家你就什么都不要做,我来负责煮饭。”
“你行吗?”林春晚逗女儿。
“怎么不行?我好歹也是妈的女儿,烹饪手艺会遗传的,我相信我有天分。”
“最好是啦”
母女俩你来我往地斗嘴,来到公寓门前,林春晚放下其中一袋青菜,在口袋里东摸西找。
“奇怪,钥匙怎么不见了?”
“你没带出门吗?”
“我记得有啊!”
“你最近老是忘东忘西的,应该是忘了啦!”
“那怎么办?没带钥匙怎么进门?”
“呿,你以为你女儿是笨蛋吗?这种事我早料想到了。”赵晴得意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
“幸好我有带,不然我们今天要被困在门外了。”
“呵,还是你聪明。”林春晚伸手捏捏女儿的面颊,言行之间满是宠爱。
“知道就好。”赵晴得意洋洋,拿钥匙开了门,母女俩一前一后走进公寓,砰地关上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