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低垂,热闹的市街也逐渐安静下来,然而在人声鼎沸的夜店真,一天的节目才刚要开始。
夏笙坐在酒吧的吧台旁,紧张不安地等着老板说话。这次她并不是来喝酒,而是来应征服务生。
离家出走已经五天,她随便找了家小旅馆住宿,设备很差,但是她不在乎,反正她整天都在外面走动,只是回去睡个觉而已。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没用的废物,她决定要离开夏家,找个工作来养活自己。
几天下来,她已经知道独立生活是多么不容易的事,翻遍报纸上的征人启事,
几乎找不到适合她的工作,她走遍每家征人的公司,得到的永远是敷衍的回答,不用想也知道是没望。
白天找不到工作,她只好晚上继续找,即便酒吧服务生不算什么好工作,她也要试一试。
这家酒吧比蓝月小很多,老板自己还兼酒保,忙得不亦乐乎,好不容易才稍微空闲下来跟她面谈。他简单地问了她的家庭、专长、有没有经验之类,并要她练习端盘子,看她手脚还算利落,对薪水要求也不高,显得相当满意。
成功了!夏笙忍不住在心里欢呼。
“嗯,那我想你就明天来……”
“老板,我劝你考虑清楚。”吧台的另一端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竟然又是佟帆。
夏笙吃了一惊,“你在这里干什么?”
“干什么?酒保也有休假呀。”佟帆慢条斯理地抽了一口烟,对老板说:“老板,这家伙是个大白痴,完全不会看人脸色,前几天才在我们店里惹事,搞得鸡犬不宁,你确定你要用他吗?”
老板开始犹豫了,开店当然最怕有人惹事,要是用到一个有眼无珠的服务生,岂不是自讨苦吃?
夏笙急着辩解,“那是因为……”
佟帆又继续说;“还有啊,我们老板对他很不爽,放话说下次再看到就要海扁他,你应该不希望让我们老板在你店里找到他吧?”
老板当机立断地做出决定,“对不起,夏先生,还是请你去别的地方找工作吧。”
“我……”
夏笙又气又急,而佟帆则朝她吐了一口烟圈,一脸讽意,“大少爷,外面很危险,不是玩游戏的地方,赶快回家吧!”
她狠狠地瞪了她哥哥一眼,无奈地走了出去。
真是气死人,眼看就要找到工作了……
满心苦闷地继续找,忽然去路被几个人挡住。“小白脸,你还敢出现在这里啊?上次没被修理到,学不乖是不是?”
她一怔,随即记起这些人正是蓝月的打手。来不及细想,她转身飞快地逃跑,那群帮派份子也在她身后紧追不舍,她虽然跑得不算慢,但一个女孩子终究体力有限,很快就有些支持不住。
她心中着急,没注意脚下,在跑进一条巷子的时候,不小心脚重重一扭,跌倒在地,挣扎着想站起来再跑,偏偏脚踝疼痛不已,怎么也爬不起来,而那群恶煞很快就围了上来,满脸狞笑。
“喂,小子,有本事再跑啊!居然害我们几个这么累,非好好教训你不可!”
“嘿!你们几个!”忽然后面传来熟悉的喊声,“要打冲着我来,别欺负弱小!”
众人回头,只见黎振南大踏步向他们走来。
“振南……”看到心上人出现,夏笙眼眶中顿时蓄满泪水。才几天没见,她却觉得好像已经分别好久一样。
气要我们冲着你来是不是?好啊,当然好!”
众流氓抡起拳头,毫不留情地朝他身上招呼下去,吓得夏笙几乎不敢看。然而,一番缠斗后,站着的人仍然是黎振南,他头发散乱,眼中喷火,额上青筋直冒,唇边还渗着血迹,看起来几乎像个狂人。
很显然地,他气疯了。
“你们是要快点滚,还是要我再补几拳?”
几个流氓听了这话,连忙连滚带爬站起来离开,不过黎振南出手很重,有些人甚至连路都走不稳。
他回头瞪着夏笙,看到他气得整张脸变成青色,她忍不住有些害怕。
“振南……”
黎振南低头瞪着她,胸口起伏非常激烈。“你要是……”深呼吸几口才有办法出声,“你要是再敢给我一个人乱跑……”他实在太生气,后面的话又讲不出来。
她低头忏悔,“对不起,我只是……”
“只是什么?”
“一想到你这么讨厌我,就没有勇气回去……”
“我几时说过我……”他已经懒得再跟她辩,一把将她拥入怀中,深深地吻上她的唇。
夏笙先是一呆,随即闭上眼睛,沉醉在他的吻中。
他发现自己全身发抖,想到五天以来四处寻找她的煎熬,想到差一点就失去她……他紧紧地拥住她,下定决心死也不放手。
等到两人终于分开,他仍然将手贴在她脸颊上,感觉到她的温度,这才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他真的找到她了。
夏笙将额头靠在他额上,想开口,但他却把手指贴在她唇上。“什么都不用说。”
两人就这样静静地靠着,虽然都没出声,但在这一刻,从彼此的呼吸和心跳声之中,一切的心情都表露无还。
他终于明白了,他们之间,并不只是夏笙单方面依赖他而已,虽然常常被拖累,虽然常常得帮她收烂摊子,但他就是一点都不觉得讨厌。
他喜欢被她依赖的感觉,喜欢她眼中百分之百的信赖和感谢,喜欢她的笑声,喜欢她种种希奇古怪的白痴举动,喜欢跟她分享人生的喜怒哀乐。
只要有她在,他就觉得特别安心,所有的压力都烟消云散。
他需要夏笙,一分一秒都少不了她,短短几天的分别,让他清清楚楚地体会到这点。
夏笙对他而言,是非常特别、非常重要的人,他绝对不能失去她。
他想一直守护着她,为她劳心伤神也无怨无悔,还想一直陪在她身边,独占她的笑容,他要一天二十四小时一直盯着她看,欣赏她精致的侧面,看着她柔软的头发垂在额前……
天啊,他真的好爱好爱她。
过了几分钟他们才分开。夏笙轻声说:“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他轻轻摇头,“算了,以后别再这样了。好了,回家吧。”
她可怜兮兮地说:“我站不起来了。”
黎振南拿她没办法,只好背起她,往回家的方向走去。
“路上都看不到计程车,他知道自己应该打电话回家叫人来接他们,但私心里却想背着她多走一会儿。
她低声问:“我妈妈一定很着急吧?”
“是啊,她一面到处派人找你,一面还得忙着封锁你失踪的消息,免得给总裁听到。”
“我好像真的是一点用也没有耶,又闯祸了。”
“不要再说了,你能在那种鬼环境下活那么久已经很厉害了。”
她非常高兴,“真的吗?你真的这么想?”
他苦笑一声,“是,是真的。”深吸一口气,“再告诉你一件事,我不去哈佛了。”
“咦?真的?”她喜出望外,“为什么呢?”
“因为我不希望我的白目女朋友被人拐走啊。”
“白目女朋友是指……”
他实在很想往她头上敲下去,“除了鼎鼎大名的夏笙少爷,还有谁担当得起这称呼?”
“哦。”她满脸通红,虽然被损了;但却觉得无比甜蜜。“好吧。”
他笑了笑,再宣布他的另一项决定。“律师考试再半个月就发榜了,我想我应该没有问题,等我当上律师找到工作,就带你离开夏家,我们两个自己生活,不用靠夏家的财产。”
“离开?”她怔了一下。跟他长相厮守确实是她梦寐以求的心愿,但是要她离开从小长大的夏家?离开母亲还有爷爷?虽然两位亲人都很凶,可她早就习惯他们了,从来没有逃离的意思。
“你不高兴?”她的沉默让黎振南很不安。
“高兴啊,可是,要是我走了,夏家怎么办?我的使命怎么办?”以后她就不能扮演宝马王子了……
黎振南无奈地说明,“夏笙,我知道你觉得这样过日子很好玩,但这是不正常的,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这个世界不需要宝马王子,你只要做你自己,做我的妻子就好。”
听到“妻子”,夏笙顿时满脸通红,之前的迷惘也烟消云散。是啊,能跟振南在一起,就是她最大的幸福,其它的根本不重要。
他怕她还没想通,又补了一句,“而且,你不觉得私奔也很酷吗?就像罗密欧与茱丽叶一样,以后你再也不必做这种女扮男装的蠢事了。”
“没错没错!真是太帅了!”她现在完全陷入私奔的美好想象里,然而又想起一件事。“可是振南,我觉得我穿男装很帅耶!”
“……”
*
可是律师考试还没发榜,另一件大事就爆发了。
一家小报刊出一则新闻,标题为——树人集团接班人竟是同志?
并配上夏笙和黎振南在小巷里热吻的照片,第二天,这则新闻成了各大报的头条。
可想而知,这则新闻在夏黎两家之间投下了一记震撼弹。
黎振南待在自己房间里,等着父亲从公司回来,现在他被禁止跟夏笙见面或通电话,不管怎么抗议都没用。
待父亲回来后,母亲才叫他下楼。一下楼,他就看见父亲跟柳阿姨一起坐在客厅里,两人都脸色铁青,气氛非常凝重。
等黎振南坐下,柳菁菁便直接开口。“我们今天去见过老头子,我跟他说你和夏笙只是一时好奇,学人家玩同性恋游戏,不是认真的。”
黎振南反驳,“我们是认真……”
“别插嘴。”他父亲阻止他。
她继续说:“明天你要去见老头子,告诉他同样的话,然后从此你不能再见夏笙。”
他立刻发难,“我跟夏笙是真心的,你没有权利拆散我们!”
柳菁菁冷笑,“真心的?如果你对夏笙是真心的,还会这样害她吗?做出这种事,你是想害她穿帮,害她被赶出夏家吗?我一直以为你是最关心夏笙的人,没想到你比佟靖还狠!”
“我又不知道那里有狗仔队!”
“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请你离我女儿,不,我儿子远一点。”
“很抱歉,你没资格命令我。”黎振南冷冷地说:“等我考上律师,我就要带夏笙离开,谁管你答不答应!”
“振南……”黎正耀摇头。他这个儿子平时冷静稳重,一旦冲动起来却是谁也压不住。
“你要夏笙放弃几千亿的财产,去当一个小律师的老婆?”她不禁失笑,“学长,你儿子是不是没睡醒?”
“小律师的老婆总比不男不女的怪胎好!你以为你能骗多久?难道你想毁掉自己女儿的一生吗?”
“这个不劳你操心。你再接近夏笙,我就让你在律师界里待不下去,等着瞧吧。”撂下狠话后,她头也不回地走了。
“爸!”黎振南忍无可忍,对父亲抗议,“你不能再帮她了!她根本不关心夏笙,只是把她当成夺权的工具!”
黎正耀瞪他,“不要胡说八道,柳阿姨如何教养女儿,不是我们能插手的事。”
“可是……”
他打断儿子的话,“振南,如果夏笙的秘密被揭穿,不只她们母女要遭殃,连你爸爸也会被牵连,你知道吗?”
他立时哑口无言。
“是爸爸不好,不该把你拖下水。不过我还真的没想到你跟夏笙会发展成这样,她是个好女孩,但你们是不可能的,早点放弃吧。”
黎振南咬紧牙关,气得全身发抖。他从小到大为夏笙付出那么多心力,居然只换来一句“早点放弃”?
“好了,赶快把这事结束,定下心来准备准备,哈佛快开学了。”
两个星期后,黎振南坐上了前往美国的飞机。
坐在靠窗的座位,从窗口看着底下有如棋盘的房屋和道路越缩越小,他嘴里喃喃说着一句话——
“等我,我一定会回来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