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元铜板在半空中扬起一道不算高的弧度,然后啪地掉在一只张得开开的手心里。
“反面,又是反面,为什么我老扔不到人头?你欺负我,只是决定左边右边,有这么困难吗?你知道永澜不想往右走,就算真的被天雷打,我也不要去投靠那个人!你翻个身不难,说好了,翻个身我就不为难你了。”好声好气的商量,认真对待一枚平凡无奇的铜板。
她不是疯子,也不搞笑,扁嘴又嘟嘴的,哄骗又商量,用铜板来掷筊决定她的去处,她很认真。
再一次。
说也奇怪,硬币存心跟她作对,几度翻覆,落到她手里的还是数字满天下,国父大人硬是害羞不肯出来见客。
五指紧缩握拳。
哼!老娘偏不信邪!双手合十,水嫩的樱唇喃喃细语,铜板再度上到半空中,亮光一晃而逝,叮的一声掉落地面,撞到邮筒的角,翻个身滚啊滚的滚过路灯,简直像是离家出走的小孩,神奇的沿着水沟盖,直奔不远处一双脚趾露出来乘凉的破布鞋边,这才甘心躺平。
破布鞋的主人跟野人没两样,长及肩的头发盖住了脸,寒流过境的天气,身上穿得却是让人看了更冷的无袖功夫装、破烂磨损的牛仔裤,说是街友吗?修长的骨架,看起来年纪轻轻的,不像好吃懒做的人,可是那虎视眈眈,两眼瞪着超商干净橱窗的模样,让店里的店员心里直发毛,路人见状也绕得远远的,以免遭到不测。
他看到了那抹银亮。
弯腰捡起来,毫不迟疑把硬币放进嘴里咬了一口,然后眼露喜色,跨着流星大步,理直气壮的走进那扇会有叮咚叫声响,还有中气充足的“你好,欢迎光临”的便利商店。
片刻后,他抱着一排养乐多,嘴巴笑到几乎咧到后脑勺的走出便利商店。
“还来,我的五十元。”一只手,一道黑影,软得像水蜜桃的声音拦住了他的去路。“你捡到的那个硬币是我的。”
按理说,这样的声音一点说服力也没有,只是人就挡在他面前,他不得不停下来。
“你的?上面写名字了吗?”口气很差,母鸡向来只会护卫小鸡,他却有誓死要捍卫多多的气势。
“我说是我的就是我的,我不小心掉的,你应该还给我才是。”就差那么一秒,结果她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欢快的进了超商的门,就差那么一秒!
他看着那双水嫩到会令所有男人都想牵牵看的小手伸到他眼前,然后顺着柔润好看的胳膊爬上她的脸蛋,发现她有双比北极星还要明亮的眼睛。
这些年所有的文明都离他很远,常常只要抬头,那颗指标性的星就落到他眼底,想不到都市里也有这么明亮澄澈的星星。
被送去学武是父母的安排,中断学业的他在离家五年后又被叫回来,也是因为他们的遗嘱。
他们说,他得回来克尽身为长子的义务。
遗嘱、遗嘱,人都死了,尸骨早寒,去他的义务,去他的长子,他只是顺着台阶回来罢了。
久违的都市。
他轻佻的撇了下头。
“钱我花掉了,你要,找他去。”那个他,是指便利商店穿着制服,正在替客人结账的店员。
他运气好,平常要五十五元才能买到一整排的养乐多,今天促销价只要四十八元,如果她真的坚持……找回来的两元她要吗?不过他好像把钱丢到了捐款箱。
“你用我的钱去买这个?你不知道铜板也有失主的吗?!”她气得嚷嚷。
那五十元,可是攸关她的将来……呃,去处,很重要的。
“我看过了,一面是国父,一面梅花,两面都没有其他人的名字,所以不可能是你的。”是狡辩,可是对他来说钱是谁的不重要,他想喝养乐多,他喜欢这玩意,而且,很久没喝了。
至于失主是谁?不关他的事。
“赔我!”
他掏出两只空空的裤袋。
“看得出来我比你手头还拮据,好歹你的穿着还满体面的。”
他从来不介意在恰当的时候使用小小的心机。
永澜忽然不知道如何是好。的确耶,他怎么看都不是那种生活宽裕的人,可是为什么她莫名感觉到他有着强大的灵魂力量?
基本上越是出色,社会上越是举足轻重的人,灵魂重量越是强大,不过她能力低微,看走眼也不是没有的事。
反正——“你把我的五十元吃掉了,那我晚上要住在哪里?”
虽然不清楚两者有何关联,他还是耸肩回答。“爱莫能助。如果你真要我的建议,公园、车站都是不错的地方,地下人行道我是不建议,你这模样,大概一进去……很难完整的出来。”
一皮天下无难事,用理亏换点良心上的建议他还做得到。难得做一次好人,可以抵换她的损失吧。
永澜不完全懂,不过可以理解这人是不打算还她钱了。
东方清俊把她的沉默当成默许。
看得出来,这个女生对外面的世界不是那么熟,就连最简单的人际关系、应对进退都很生疏,不过这是她的问题,不关他的事。他徒步走了很多天的路,全身上下的骨头都快散了架,当务首要是好好回去睡个长觉。
至于多多,他嘴角浮起一朵贪到小便宜的笑,就谢喽!
他举步绕过她往左走。还好、还好,说到睡觉的地方,他倒是有一处可以遮风挡雨。
永澜跺了跺脚,湿润的眼睛看着他的背影。
“你真的不能还我吗?”
他掏掏耳朵假装没听见,喜孜孜的在多多开口戳了个洞,一口气喝完一瓶。
哈~爽到爆!
还不过瘾,他索性边走边开封,三两下就把战利品喝了个精光。
摸摸肚子,算聊胜于无。
他的听力一向敏锐,步行过一个十字路口后,后头细碎的脚步声跟上来了。
经过公车站牌,来到下一个街口拐弯处,后面的人还是亦步亦趋跟着。女生这么执着的,他还是头一次遇见。
这个社区的建物新旧杂陈,附近原来都是同样的三层楼透天厝,不过几年前土地重划后,很多邻居卖地的卖地,也有陆续改成公寓大楼的,像他们家这种独幢又能拥有前庭后院的两层楼斜顶住宅,反而在这区块变成土地价值远远大过于建物本身。
水泥墙圈起的房子,两片铁门有一片歪倒了,放眼看去,杂草比人还高,房子只隐隐露出个黑色的屋顶。
他伸手把跟藤蔓纠缠的铁门推开,“叽——”刺耳的刮锈声,顿时在寂静的夜里制造出教人皱眉的恐怖音效。
东方清俊没被吓跑,倒是很多本来寄居的小生物一阵抱头乱竄,好一会才归于安静。
他懒洋洋的走了进去。
真要追究,这洋房是他老爸最发达,喊水会结冻那几年随手买下来给管家养老的住所,想不到老管家没享用几年,最后却变成他的藏身处。
至于他跟爸妈住的那个房子,他已没有记忆,现在再回头去找,就跟脱裤子放屁一样——多此一举。
不久,原来应该把走到都盖住的杂草,被他铲出一条可以行走的红砖道来。
“你还要继续在那里站多久,不进来吗?”
永澜被吓到,深吸一口气,见他仍看着自己,才确定自己没有耳背。
好吧,他也很意外自己的“善良”,他应该把她拒于门外,把她当成无关紧要的路人甲,甚至空气都可以,像他这么怕麻烦的人,为什么要把一个陌生女生带进家门?
“没回应?那当我没问。”
她的脚才动了那么一动,他又改口。
“别说我没警告你,我可是个很健康的男人,你一个单身女子要是进了我的门,出了事,是你活该。”
一盆冷水泼得人头皮发凉,这就是他要的效果。
也不知道她听懂了没有,只见她神色微慌。
“到底……我能进去吗?”永澜踌躇开口问,手足无措的站在原地。
他心机白费,石头丢进水里了。
“先说好,你只能住一晚,明天天一亮,你就得走。”
永澜有点苦恼。她要不要告诉他,如果让她住进去,她就不会走了耶!
这房子看似杂乱荒芜,可是气场很好,住在这里,她应该可以避得过劫数。
见她没反应,东方清俊很自以为是的当她同意了。
“同意的话,就进来吧。”
屋子有水有电,东方清俊知道这事托谁的福,这么些年还真心把他们兄弟放在心上的,也只有早就离开东方家的老管家。
不同于外表的脏乱,房子里面出乎意料之外的可以居住。
所谓的居住,当然称不上豪华奢侈、一应俱全,但是对于一个高龄近七十,住疗养院,靠养老金过日子的老人,能把房子维护成这样已经不简单。
这年头没有谁还念着旧情、旧情,得看看建筑在什么样的基础上。
他不偏激,只是多年来的冷眼旁观,心凉了而已。
“我累了,不招呼你,你自己随便找个空房间睡一晚。”随意交代,他便爬上二楼,打开热水,用力的洗刷累积了好多天的污垢,然后光着身子,也不管头发滴着水,倒头就睡。
即便家里多了个人,对他一点影响也无。
* * * *
东方清俊早出晚归,每天回来也不开灯,摸黑上二楼,不管身上又添多少伤,一律倒头睡死。
他运气真是不好,行踪再怎么保密,那些人还是能“赃”到他,死活就是不放过他。
不从,就只有干架才能脱身。
那些混蛋下手一次比一次狠,但他这些年也不是白练的,想打赢他,八百年后看有没有一丝机会!
这一天他提早回来,一边还是得闪过满地垃圾的前院,一面粗暴的问候人家老母,还有祖宗八代。
这些不长眼睛的路人,没看到这幢房子里已经住人了吗?还拼了命的把垃圾往这院子里扔!一堆理盲!
暗夜里看不出来是谁惹得他凶性大发,一进了门,打开灯,才发现他几乎体无完肤,一张脸肿得跟猪头没两样。
“马的!”一个坐下的小动作牵动伤处,痛得他龇牙咧嘴的咒骂。看来,腰肋骨大概断了,指关节也全数瘀青。
倏地——
“谁?谁在房子里?给我滚出来!”
只见一袭月牙白飘进了他的视线。
“你不是走了,还在我的房子作什么?”以为早就该离开的人,此刻却一脸的睡眼惺忪,手里抱着枕头,一副无辜的、小白兔似的神情面对着变脸的他。
第一次端详她小小的、白白的脸蛋儿,一头现代人绝对嫌累赘的及腰长发,赤着小脚,站在他这两天制造出来的脏乱地板上。
“我不能走,没有要走。”呀,他一身的血,一定很痛,痛就会不舒服,不舒服脾气就坏,脾气坏,她只得捱骂。
“你吃定我,想赖着不走?”
“永澜不能走,天雷要来了。”坦白从宽,他是好人,应该会让她留下来的。
“天雷,那是什么碗糕?”
这两天为了摆脱那批人,他一直在外面混,早就忘了她这个人,根本没注意她离开了没,想不到他在外面拼死拼活的时候,房子居然被趁虚而入了。
显然她把他的话当成耳边风,瞧她这副居家模样,比他还要像主人翁呢。
“我们这一族的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要被那个讨厌的雷公劈上一次,要是能安全的避过去,才能真的变成大人。”永澜很好心的解释,希望他能明白她的苦衷。
屁字差点从东方清俊嘴里吐出来。当他三岁小孩吗?“工三小!天雷?满地都是避雷针的现代,雷公要劈人,几率少得可怜好不好,谁会那么呆,站在外头给祂劈?又不是发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