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萨斯走进了这家在曼哈顿算有名的餐厅,虽然已经尽量赶时间,可因为车子在半路出了点问题,还是迟到了。他已先打过电话给对方,说自己会晚到个十分钟左右。
他要碰面的人是美国心脏权威—布尔森博士。她是父亲的救命恩人,一年前如果不是她为父亲执刀,那成功率仅百分之三十五的手术不会这么顺利。
他这回到美国考察,父亲一再叮咛他,一定要亲自答谢。
一进到餐厅,亚萨斯很快的找到个儿娇小,六十出头岁的布尔森。当他发现在座的不只有布尔森时怔了一下,还有个金发美人。
粉红色玫瑰?亚萨斯想起父亲一再交代的事……那老头,不会跟他玩什么把戏吧?
他走了过去。“不好意思,我迟到了。”
“没关系没关系,我们也刚到不久而已。我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得意门生,兰.布莱德。布莱德,这位就是我提过的亚萨斯.戴乐。”
“你好。”亚萨斯伸出手握上布莱德的手,暂置桌上的玫瑰被她顺势拿过去。
“这是我最喜欢的粉红色玫瑰呢,是送我的吗?”
亚萨斯看了眼布尔森,见她有趣的扬扬眉,顿时明白了—这是一场变相的相亲宴,他又着了老头子的道了。
粉红色玫瑰?喜欢这花的果然是另有其人。
他一笑,没多说什么。他不太会应付这种状况,能做到的就是不对女方失礼。
布尔森约莫半个小时后就借故离开了,只剩兰和亚萨斯。
“戴乐先生看到我似乎有点讶异?”男方不说话,由她先开口也无妨。
他直言不讳。“我以为只有布尔森博士。”
“你觉得被人摆了一道吧?”
“我还好,但如果你也有同样的感觉,那对你是比较失礼。”他淡淡的开口,算是给她台阶下了。
“不是这样的,其实……搭博士的『顺风车』是我的提议。”她坦率热情的看着他。“今天并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只是,之前你可能没注意到我。”
看他的表情,她有点泄气。他果然对她没印象,亏她还是校花呢!“去年您父亲动手术住院时,我们曾见过一次面。那时我跟着布尔森老师实习。”
亚萨斯的俊美是少见的,因为第一眼印象极好,她总是努力的想引起他注意。不过后来一方面亚萨斯很忙,手术顺利知道父亲无大碍后就少来医院,一方面是她在心脏科的实习课程也差不多结束了……她对他的好感也只能这样不了了之。
“……”他是真的没注意到。
亚萨斯曾被朋友说奇怪,因为比起想引起他注意的人,他却往往只注意自己想注意的。
比如说,他喜欢的女孩往往不是团体中最亮眼、最引人注目的美女,而是他想亲近、思的女子。
他果然没注意到他!兰似是猜想得到,但也很失望。“可能是之前太低调了,引不起你注意,所以今天我干脆高调一点,主动举手报名搭老师的顺风车。”方才布尔森说她是她的得意门生只是客气话,因为后来她选择了精神科,而非心脏科。
亚萨斯一笑。这女孩倒有趣,很坦率。可他也清楚,这样的女人当她朋友时是好事,若成为女友,反倒会很有压力,太主动、太敢勇于为自己争取的女人很恐怖!他现在只想早早结束这饭局。
他也不能花钱消灾的请吃饭,也就是你吃饭,多少算我的,可恕不奉陪。那样做的话他老爸一定打国际电话骂到他得再补请一次,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亚萨斯斯文有礼,说起话来绝不失礼,可凭着女人直觉,兰感到他对自己并不感兴趣,这更燃起了她的兴趣和好胜心,她主动找话题和他聊。“你的英文发音很棒,我听说你会法、英、日三国语言?”
“有兴趣的东西学得快。”
她将话题带到自己身上,“我最近在学中文,感觉很难呢!”
“中文?”
她敏锐的察觉到一提到中文亚萨斯有礼到近乎冷漠的表情像是柔了些,她继续说:“是啊,我第一句学会的中文是‘笨蛋’,我那个台湾来的同系同学骗我说笨蛋是赞美人家的意思,结果我到华人街吃饭,现学现卖的对一个卖牛肉面的老板说:‘You,笨蛋!’差点被轰了出去。”
亚萨斯笑了。“这种情形我也遇过,我也有个……朋友三不五时用中文对我说:‘亚萨斯是笨蛋!’跟我解释那是‘你是帅哥’的意思,我傻傻的接受了她的‘赞美’很多次,之后才知道那是骂人的话。”一小时前他才又接受了一次。
亚萨斯是笨蛋!
是因为习惯了吗?总觉得那句话由盛丰味口中说出不像在骂他,反而是一种亲密、一种……撒娇。
那丫头还生气吗?晚饭吃了没有?想起她稍早时候的任性……现在的女孩心里在想什么还真难捉摸。
“亚萨斯,你的中文好吗?”
“不好。可是人家在骂我,看表情大概也能猜出几分吧?语言不就是这样,比起那些日常用语,脏话一定先学会。你可能不懂日文,可以听到‘巴格押洛’、‘巴嘎’,你不会忘了比中指;你可能不懂英文,可听到Shit,一定不会忘了回他Fuck。”
“哈哈哈,你真幽默,看来我们两个程度不好的人可以互相切磋。”
“学语言要找程度好的。”
又被“婉转”的拒绝了吗?这个贵公子对她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但现在谈放弃还太早,“亚萨斯没有女友吧?”她请布尔森打听过了,应该是没有。
“没有。”
“那……目前有没有喜欢的异性?”
“没有。”才理所当然地说出口,可下一刻一张鬼灵精怪的笑脸突然浮现在脑海,因为太突然,亚萨斯也怔住了。
兰一笑,“看来我的希望还是有的。”
他瞧了眼餐厅墙上的钟……八点多了,如果这时候是跟那丫头一起过“快乐的八点钟”那该多好……他有点闪神。“……什么?”
“亚萨斯,我是很认真的,请你以结婚为前提和我交往。”
*
亚萨斯在曼哈顿区的公寓有四十坪大,四十坪的空间三房两厅说大不大,可一入住就真的太大了。
明天才满十八岁,盛丰味提前喝酒庆生。哈哈哈……酒要满十八岁才能光明正大的喝,可她十六岁就偷喝过了,心里障碍没那么大。
气泡式的水果酒很像果汁汽水,她一个人边看DVD边喝掉了一瓶,不经意抬眼,瞥见墙上的钟指着九点十二分。
九点十二了,错过了“快乐的八点钟”,她等了半年呢……
她有些迷蒙的看着这平常时候只有一个人在走动的大空间,一个人一道影子做伴……原以为今晚能不这么寂寞的。
收拾一下客厅,她回到房间,看着她包背的东西,泰迪熊、一颗拳头大的铜制彩金苹果、一颗直径十五公分的橘色玻璃大南瓜,上面爬了几只黑色玻璃蜥蜴……
这些全是她的“战利品”。
她抱起全名亚萨斯的泰迪熊,这是她高中参加奥林匹克学术竞赛时,亚萨斯承诺她只要得名,就送她想要的东西。
好像每一次都是她提出了想要的东西,然后他给了一个“任务”,完成后她才能得到奖赏。有没有可能有那么一天,她很想要一样东西却没说出口,他却把她想要的东西塞到她手中?
有时候她也会想,她向亚萨斯索讨礼物时,虽也是自己经过一番努力才得到,可他给得情愿吗?钱能买的也就算了,若是……钱买不到的呢?
每一次见面要给几个拥抱、他人在美国的话要一个星期见一次面、如果是在纽约,要回这公寓过夜……
这些,他给得心甘情愿吗?
她呀她,像是亚萨斯大发慈悲捡回来的一条流浪狗,真的不能奢求太多,有得吃、有得睡,能开心的念书就好了,其他的,自己要有所节制。她知道这道理,可是……可是……
是因为从小她就没能获得许多爱吧?风流成性,爱人众多的父亲;以她为筹码,妄想加入豪门的母亲……她总是要很卑微、很努力才能得到一些关注。因此当有一天有人愿意关心她时,她不会知足,反倒无法自拔的想要得到更多,那是一种补偿的心态,对以往的自己补偿。
然而她忘了,亚萨斯没义务对她作这样的补偿。她曾作过一个比喻,感觉上她像一个小贩,上一个客人少算十块,下一个就多算十块,多卑鄙!
因为怕失去,会想抓得更牢、更紧,原来自己在无形中变得这么令人有压力而讨厌的家伙了吗?再这样继续下去,她会越来越不可爱,怎么办?
盛丰味倒回床上长叹了口气,天花板上的灯头很刺眼,她起身关掉,让房内隐入夜色。
推开窗让夜风吹入,在这样沁人心脾的徐风中她还是忍不住叹息。“亚萨斯今晚大概也不会回来了吧?”以前这么说,当然是因为他太忙,可能在另一个城市不克回到曼哈顿,而现在这么说,她实在很难忘掉那个约会,还有那把“亲自挑”的粉红色玫瑰色……
“不回来过夜”这几个字,怎么想都很十八限。
停~不要想了,再想下去她都快疯了!
由远处向这头探过来车子的远光灯……是亚萨斯吗?敞篷跑车?那就不是了。
车子在接近公寓前缓了下来,盛丰味注意到车上的两个人,驾驶座上的是个金发年轻女子,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是……亚萨斯?!她也注意到车后座那束美丽的粉红色玫瑰。
原来……原来亚萨斯今晚约会的对象真的是个金发美女。啊……他们下车了!盛丰味做贼心虚的将身子往一边躲,就怕被他发现。
由于亚萨斯车子送修,兰知道这件事后坚持送他回来。
亚萨斯先下了车,礼貌的跟女士道别。“谢谢你送我回来。”
这个男人什么时候都是这么优雅绅士,真舍不得约会就这样结束了。兰跟着下车。“真是个愉快的夜晚!”
“是啊。”
她叹息道:“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我被拒绝了,我还是第一次被异性拒绝呢!”
“……”这种事他无从安慰起。
盛丰味此刻心跳得好快,这样躲躲藏藏的像只蟑螂似的,不过……她房间是暗的,亚萨斯应该没那么好的眼力发现她吧!大着胆子,她向窗子又靠了过去,慢慢慢慢的移动角度,直到她看得到亚萨斯……
亚萨斯背对着她,她倒是将那金发美女看得一清二楚。真是……好个尤物!可那又怎样,她也是长得很不赖的!
没发现楼上有人打翻醋桶,楼下的兰离情依依的叹息,“呵……不过,只要你身边真命天女没出现,我还是有机会的。”
亚萨斯伸出手,“很高兴认识你。”
她没有回握,出乎意料外,她大胆的勾住他的颈项,踮脚、送吻,一气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