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他手机?这样好吗?”
柯钰卿脸色发白。这算不算窃盔罪?自己算不算共犯?
“什么偷?我是‘捡’到。”钱幼歆好笑地捏捏好友脸蛋。“知道我有多努力帮你了吧?别忘了你答应我的,明天要带我去“鉴定你的心上人,要是我认为对方一点也配不上你,不管你脸色要变白还是变青都没用,我绝对会全力制止你跟他往来,做好心理准各吧!”
她说完打了个呵欠。“不跟你说了,今天晚上过得太刺激,我好累,先去洗澡了。你呢?已经跟家里报备过今晚要睡我这里?”
“嗯,跟我哥说了。”
钱幼歆点点头。“那你先睡吧,不必等我。”
她说完便拿着换洗衣物进入简陋的浴室,摆好浴盆盛水,靠在洗手台旁等着、等着便发起呆来。
老实说,倘若不是自己已经答应好友要帮忙,今晚过后,她应该要跟楚胜沅那个男人保持安全跟离,一辈子都是没有任何交集的陌生人才好。
因为,她在楚胜沅身上嗅到了危险讯息。
今晚的飞车追逐让她明白,楚胜沅绝对不像外表那般斯文无害,那男人是座活火山,是惊人的自制力与事业心让他将全副精力发泄在工作上。
和胆怯的钰卿不同,对于商业联姻这件事,与其说他是听从父母之命,不如说大有可能是他自己分析、判断后的决定,只是刚巧符合长辈们的要求。
要这种谋略深沉的男人,犯下破坏自己生涯汁划的错误,除非能勾动他的真心。
可是他一旦动情,她怕自己也会把持不住、坠入注定的心碎深渊。
唉,她这可不是祀人忧天。
楚胜沅多金、有张迷人的俊拓脸庞,是从他和钰卿订婚后她就知道的事,到钰卿要求她帮忙勾引他之前,自己对这个男人的了解仅只如此,无所谓什么好感、反感。
但是在这之后,从钰卿搜集来的资料里看来,他拒绝一毕业便空降自家集团的管理职位,自愿到别家公司从基层学起,在短短几年内爬升到老板的左右手,再辞职回自家集团,在各部门间轮流学习,直到去年才点头接手执行长职务,如此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和严以律己的行事作风,让她十分佩服。
加上他明明有游戏人间的条件,却没有趁婚前纵情声色享乐,更是难能可贵,在自己心中的印象分数自然攀升不少。
就连她和钰卿从电影中借用的这招强迫式“英雄救美”,最担心的见死不救、半途丢包、兽性大发。这些无法预料的突发状况最后一个都没发生。
楚胜沅虽然冷酷又诚实地说是被逼的。但是从头到尾没有对她这个莫名其妙扯他一起同生共死的女人恶言相向,救了她、送她回餐厅,君子地没有乘机对故意穿着性感的她揩油讨任何回报,连乘机要电话都没有,换成其他女人,也会对这样的男人有好感吧?
尤其是对自己美貌和身材向来相当有自信的她,在车上穿着又露事业线、又露修长美腿的性感洋装。楚胜沅并没有多加注意、表现出半点惊艳,反倒在她上台弹琴后才流露赞美,重艺胜于色,这点更是大加分。
真的,除了出身豪门这个缺点,她暂时找不到楚胜沅这个男人可以挑的毛病,心里的天秤完全往一边倾斜。
跟这样的男人玩弄心计,真的很危险,一不小心,被勾走的可能是她的心。
“钱幼歆千万要把持住,绝对不可以重蹈覆辙!”
她握拳,小小声地瞥惕自己。
没错,比起前男友,楚家的财富更加可观,两人的差距更大,楚胜沅和她就像同极的磁铁,越想靠近、排斥的力量越强硬,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合而为一,绝对不能为那样的男人动心。
早上十点半,楚胜沅坐在自己可以眺望公园美景的观景窗前,品尝亲手现煮的咖啡。听着环绕音响播放出的优美音乐,悠闲自在。
接手执行长职务后,他的第一个重大决策,就是在最快的时间内将厂办分开,搬入新大楼办公,再以公事太繁忙、家里与公司距离太远为由。买屋搬出那个乌烟瘴气的家,求得耳根清静。
就连每周末得固定回家住一晚的规矩,也因为订了婚而有转圜余地。
“约会”成了他最好的借口,只要把未婚妻约出来吃顿午餐再送她回去,接下来的时间全是他自己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就算什么都不做,只是躺在床上听音乐,也胜过回家听父母又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
没错,父母一天不吵才是怪事。
记忆中,好像从父亲抱回同父异母弟弟的那天开始,他们夫妻俩就水火不容。
也是,丈夫在外头逢场作戏也就算了,竟然还弄出人命来,做老婆的怎么可能善罢干休?
但是天天吵、天天闹,最后还将他拉进战火,这才冤。
为了让他成为比弟弟更优秀的经营人才、巩固他的继承地位,国小一毕业,母亲就坚持将他送到国外的亲戚家寄读,每回打电话问的不是他过得好不好,而是成绩如何,再三叮嘱的不是要保重身体,而是谁家有钱就跟谁家的孩子交朋友,将来的结婚对象由不得他挑选这件事,不到十岁就一路替他洗脑到现在。
好笑的是,当时楚家连在台湾的百大企业都排不土,却以世界级富豪继承人的教养方式要求他,整个求学过程回忆起来。只有水深火热四个字能形容。
相较之下,同父异母的弟弟反而幸运,想学什么就学什么、想读什么就读什么,早早便撂话对进公司帮忙没兴趣,不理会爷爷和父亲以不让他继承家产的要挟,照样按自己兴趣去做游戏软件设计师,娶了个口籍老婆定居美国,逍遥自在。
结果,他根本没有竟争对手,继承集团是理所当然。
可是成了唯一继承人,加诸在他身上的期待更大、要求也更多,虽然他乐于工作,但如果连假口都无法自我掌控,做一些能让自己快乐的闲事,人生也未免太无趣。
他低头看了眼腕表,差不多该扣电话约未婚妻吃饭,下午再约好友去健身中心运动一下,晚上--
嗯,也许再去昨天那家钢琴酒吧坐坐。
不过,今晚可不能再像昨晚那样,听琴品酒,心情太放松,一不留神就喝光了整瓶红酒,虽然不至于宿醉头疼,但是喝醉昏睡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昨晚幸好是钱幼歆唤醒他、送他回来,否则让餐厅人员来赶人,那可就难堪了。
好吧,今晚过去看看,如果她在,就向她道个谢,毕竟昨晚醉得迷糊,印象中,他好像一上车又昏睡过去,到家后似乎是她拜托大楼保全送他回住处,自己好像从头到尾都没表示就上楼,的确很失礼。
当下。他决定好今天的行程,心情愉悦地伸手摸向挂在椅背上的西装外套,下一秒,眉头却皱了起来。
奇怪。手机不是放在外套口袋?
他翻遍口袋都找不到手机。猜想大概是昨晚被自己随手搁在屋里哪个角落,便拿起客厅电话拨打自己的手机号码,可是话筒里已经传来拨通电话的声音,室内却是安静无声。
瞬间。他明白了一件事,手机不在房里任何角落,而是丢在外头了。
虽然手机里没什么见不得人的图片、影片,通讯数据他也都有备份的习惯,但是隐私多少还是会因此外泄的感觉奇差无比,看来人果然不能一时放纵,麻烦立刻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