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钱财是偏财,但正处危急之际,她实在非常需要一笔钱来度过难关。
唉……谁叫她要跟那个颜希赌气,而那个颜希也真是的,她才提点建议,竟然还真的叫她走!
算了,她又不是他的谁,人家已经帮她这麽多,让她这几天有地方住,也算仁至义尽,她又好说人家什麽呢?
她开心地将钱收下,然後坐进劳斯莱斯。
哇!她老爸也不过是开宾士,没想到,坐劳斯莱斯比宾士还要舒适好几百倍!
车内空间极大,还有小冰箱,她打开後,发现里头有香槟,还有她最爱的梅酒,更让她吃惊的是……
哇!是鱼子酱ㄟ!乖乖,这家餐厅是一年赚上亿美金,还是老板是暴发户?出手竟如此阔绰!
只是,这些东西,不知道能不能享用。
她问前头的帅哥司机:“请问……这小冰箱里的东西,我可以用吗?”
这里头的所有食物,全是炎日曦吩咐摆进去的,本来就是要给她用的,所以司机当然跟她说OK。
虽然刚才在餐厅已经吃过了,但心情一好,她胃口不知不觉又开了!
一边喝著梅酒,一边吃著鱼子酱,虽然这样的配法吃起来很怪,但,呵呵……开心就好,谁规定吃鱼子酱就要喝什麽酒,配米酒也行啊!
而炎日曦在花枫红离开不到半小时後,就很礼貌地与波娃莉亚公主聊些人生大道理,让公主听了呵欠连连,觉得无趣到了极点。
最後,公主自动要求想回去休息,他目送她坐上皇室派来的座车後,赶紧回到饭店。
“报告炎先生,花小姐已经安全被送了回来,刚刚才搭电梯上楼。”柜台人员恭敬地向炎日曦报告。
听到她平安回到饭店,他心就安了!
出了电梯门,他本来该走向12O8他的房间,可却不知不觉,走到121O房前。
伫立在1210门口,他想著里头的那个女人,这种矛盾心态,让他自己也不知该怎麽跟自己解释。
怎麽他的一颗心,会一点一滴被里头那女人吞噬,然後完全里在她层层的情意中?
走廊上,只有他浓重的呼吸声,他伫立了会,这才返回自己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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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八点。
炎日曦今日难得穿得休闲,坐在自助餐厅里享用早餐。
今早十点,当地的一位知名地产界富商,同时,也是在过去几次见面中,因谈话投机,成为炎日曦好友的沙朗特,将为他安排杜拜一日游,以好好尽一下地主之谊。
听服务生说,这里的白天温度都在摄氏四十度以上,不过对於热爱户外活动、喜欢阳光的炎日曦来说,倒是挺期待的。
他突然想到,要是花荷塘也能跟著一起去,那不知该有多好。
跟她一起骑骆驼、一起坐著吉普车、一起玩冲沙活动、一起抽抽水烟,看她穿著阿拉伯传统服饰,与当地舞者一起跳著肚皮舞,那种感觉,一定比自己一个人让沙朗特陪著,还要有意思多了。
对!没错!反正,他只想找个玩伴,又不是要把她当女友,若是保持著这种想法,他或许就能说得出口。
正打算请服务生帮他询问1210号房间小姐醒来没,却发现她正跟著一位女服务生,来到他的桌前。
“先生,对不起,因为今天住客太多,所以,餐厅位子有些不够用,不知道您方不方便,让这位小姐跟您并桌用餐?”
稍早花枫红下楼准备享用早餐时,发现餐厅客满,当女服务生请她与别人并桌用餐,并将她带到炎日曦面前,她当场说道:“没关系,我现在还不饿,待会再下楼来吃。”
一想到昨晚害得她颜面扫地,还要跟他面对面吃饭,她哪会有胃口?
“不是不饿,我想……你应该还在为昨晚的事记恨,我说的对不对?”他端起咖啡就口,一派悠闲说道。
厚!竟然说她在记恨,她哪是这种鸡肠鼠肚的小人。
“你放心好了,昨晚的事,我全忘光光了,怎麽?你和波娃莉亚公主聊得还愉快吗?”她主动坐了下来。
她要勇敢面对他,才不要让这种人以为她是心虚才不敢跟他同桌。
“还算愉快,喔,对了,昨晚你是怎麽回来的?那家餐厅离饭店很远,你……该不会用走的吧?”切起一片培根,他优雅地放进嘴里。
说起这件事,她就不免洋洋得意起来。
“老天爷是有眼睛的,我说出来,或许你不相信,但它就是个事实。”她先去拿了些早餐回来,然後准备好好在他面前,炫耀她是如何的幸运。
“看你的样子,好像昨晚遇到不错的好事!”
“没错!我呀,是那家餐厅第十万位顾客,不但是被劳斯莱斯给载回来,还有五千美金的奖金,怎样?羡慕吧?”她准备看他目瞪口呆,哪晓得,他却稳如泰山,还要服务生帮他弄份煎蛋卷来。
“那你今天有什麽活动吗?”他把她刚刚的话整个跳过,转移到别的话题上头。
他为何处之泰然,完全没被她刚刚那话给震惊住?
“我刚说的话,你没听见吗?”
“听见了啊!怎样?劳斯莱斯我又不是没坐过,还有,五千美金也还好,又不是五千万美金。”
像他这样家财万贯的人,花枫红所说的那些幸运的事,对他而言,是再普通不过了!再说,这些都是他安排的,他兴奋个什麽劲?
他明明就在做好事,可又表现出一副无动於衷的样子,这就是炎日曦。
被他这样吐槽,花枫红拿起刀叉,切著盘中的德国香肠出气。她觉得自己真是笨蛋,跟他炫耀这个做什麽?他那种身分地位,一定觉得她所认定的“幸运”,一点也算不上是幸运。
“对了,刚刚我问你的问题,你还没回答我呢!”
“什麽问题?”被他这样泼冷水,她意兴阑珊,只有乖乖低头吃早餐。
“就是问你今天有什麽活动吗?”
“没有。”
“那麽,今天我有位好友要带我出去玩,你得当我的临时女伴,陪我一起去,我可不想跟一个留著落腮胡的大男人一起骑骆驼,赏日落。”他说这话时,不像在邀约,反而像是逼不得已。
“听你的口气,好像是全世界女人都死掉了,不得已才找我。”
“别说得那麽难听,好,我正式邀请你,这样行了吗?”
唉!女人呀!总是要说两句好听的才行。
“不,我不去。”她态度坚决,“而且我好不容易有笔从天上掉下来的意外之财,我要留著买机票,等行李的消息。警察说,根据饭店监视器,要查也得花上一星期,我哪有心情玩啊?”
“既然要等,你留在饭店里也没用,何不出去走走?再说,今天天气这麽好,你下次来社拜又不知道要等到什麽时候,为何要这麽坚持呢?”
“这里消费惊人,我是领队,又不是不晓得这里的行情。”
“又不用你花钱,你别紧张。”
“不是钱的问题。”她终於说出问题的重点。
“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态度问题,难道没人教你,约女孩子,口气要温柔、态度要绅士,虽然我欠你钱,但,你不能因为这样,而不尊重我。”她态度坚决说道。
“我都这样约你了,你还要我口气温柔、态度绅士?我又没有要追你,难不成……”他语气突然急转直下。“你在喜欢我?”
“我、喜、欢、你?”
是啊!他条件是不错,事业有成,长相一流,但那傲得要命的脾气,就是让她受不了。
“放心好了,你不是我的菜,我喜欢秃头大肚子的老男人,很可惜,你完全不符合我要的条件。”她存心想气死他。
可这激将法,一点也不影响到炎日曦。他太懂女孩子了,说不,就是要;说要,就是不。她会喜欢秃头大肚子的男人?哼!鬼才信。
“既然你不喜欢我,那何必在意我用多温柔的口气跟你说话,你说是吗?”他问道。
“是……是没错啊!”
“好哇!那你到底去不去?一句话。”他还是没很温柔,反而问得有些不耐烦。
为了不让他以为她在喜欢他,所以,就算他用一种随性口气问她,她也只好说道:“那……好吧!不过,我先说好,Go DutCh,我不想再花你的钱了。”有了昨晚的五千美金,应该够她花的了!
“OK,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