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半年了。
如果问陈颖,她后悔吗?
她想她的答案是——我不后悔。
曾经以为,她只要杜御那句「你是我的妻子,这里是我们的家」,只需要有这句话就够了,她就能够和杜御带着他们的儿子一起幸福生活到老。
结果,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
大概是结婚太久了,十年下来,她所想要的,和杜御所需要的……随着三千多个日子过去,他们都忘了。
她和杜御都一样,因为习惯了彼此而将就,以为生活就是如此,人生皆然,而遗忘最初的追求。
所以,虽然她的离婚借口很烂,看在杜御的眼里又是一时冲动又是赌气,可能他根本不当一回事,那也无所谓,因为她知道,她和杜御,都到了需要改变的时候。
离婚,就是最好的选择。
不管杜御有任何想法,久了他就会知道……
她是认真的。
自从希望社区发现温泉,位在温泉区的「快乐村」、「和平村」就成为杏山知名的观光区,不过,靠近山头的幸福村也不遑多让。
陈颖回来这么久,还是第一次拨岀时间,走出工作和儿子以外的生活,也才知道原来幸福村有这么出名的一间餐厅。
「成双成对一号馆」,宽阔的两层楼建筑占地数百坪,大面积的玻璃落地窗带来绝佳的视野,单向透视镜面阻隔日晒,同时把室内和露天各具特色的氛围切割开来,让户外的观景区形成世外桃源,成为有名的求婚圣地。
陈颖坐在景观台人人称羡的情侣席,脚下云海流动,远山如墨,仿佛置身人间仙境,对面坐的是杏山出名的暖男帅哥,他是和平村的村长马爱民,两人是国中同学,现在则是……
「这个点真好,整个餐厅双双对对的,情侣好多,一直都这么多人?」
平常在面包店上班,陈颖习惯把头发盘起,但她今天长发披肩,脸上的淡妆柔和了一张艳丽脸庞,一袭高领米白针织连身长裙让完美的曲线毕露,全身上下充满女人韵味,她整个人是神采飞扬的,犹如带着恋爱的光芒,眸底闪着甜甜的热度,看向她对面的男人问道。
「是啊,这里每天都客满,预约客人已经排到一年后了,我想带你来尝尝这里的餐点,非常好吃。主厨是我的好哥们,所以我可以挂保证,哈哈。」
马爱民五官立体,轮廓分明,属于很有个性的长相,这会他腼腆紧张的薄脸皮在健康的古铜肤色的掩饰下,只看到爽朗的笑容。
他很喜欢户外运动,闲时爬山、跑步、摄影,练就一身强健的体格,在村里也经常和老人下棋,和社区小孩打球,心态好,个性好,风评好,还有一张山上好儿郎的阳光笑脸。
马家在杏山是大地主,同时发展不少物业,光收租就富过三代了,他出来当村长是被欢乐乐游说的,因为两个村发展为观光温泉区需要能够协调与配合的人,加上他又肯出钱出力,就被欢乐乐缠上了。
他是习惯面对人群的村长,平常对老老少少都很有办法,只有面对他心目中的女神完全没辙,到现在心脏都还怦怦跳,手都还有些抖。
马爱民国中就被爱神的箭射中,眼里只有陈招男,情书写过几十封,敢交岀去的没几封,大部分都还躺在抽屉里,走在纯情路上徘徊十多年,回过头来是只看到陈招男。
即便陈招男改名陈颖,曾经是人人口中的狐狸精,还有风声耳语传来她和杜御离婚沦为落魄下堂妇,也撼动不了女神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在马爱民的眼里,只看到昔日的陈招男每天提袋里装满欢乐乐爱吃的东西,欢乐乐跟校园王子很有缘,一个学长苦寒行租了她家的房子,一个同班同学杜御和她交往,很多女生想找她的碴,都被陈招男暗中收拾。
抢眼又强悍的美人,其实有着一副软心肠,这就是马爱民所喜欢的陈招男。
至于她和杜御结婚所惹起的风波……他曾经匪夷所思,难以理解,但随着年纪增长,如今的马爱民只相信自己的眼睛,只看见她神釆不变,眸光依然灿亮,依然是过去的陈招男,依然是他所要追求的女人。
他更看见她在十年岁月里仍然持续磨光磨亮自己的改变,如今的她已经更贴近她内心的那个自己,她本来就是一个柔情似水、柔美得光彩夺目的人,马爱民只是看着她坐在自己面前,就已经乐得忍不住傻笑了。
「嗯,每一道食材都很新鲜,调味各有其独特风味,味道很好。」刚用完餐,刚刚那道凊蒸柠檬鱼,是陈颖过去经常做的菉,因为杜御喜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道菜让她想起杜御的缘故,她总感觉被一道有如芒刺的视线盯着。
她转头看一面落地窗,镜面玻璃只看到露台一桌桌的男与女,包括她和马爱民看起来也像一对情侣。
「这里的甜点也做得很棒,我听说女生们很喜欢这里的草莓松饼和香草烤布丁,你尝尝看。」马爱民嘴角都快咧到耳边了,拿小盘子分装给她,摆放到好面前,连餐具都贴心的递到她手上。
「谢谢。嗯,甜点也做得很精致……咳、咳!」陈颖尝一口,笑容才到嘴边,莫名地差点噎到。
「还好吗?先喝口水。」马爱民赶紧拿水给她喝,帮她拍了拍背。
「嗯……」陈颖一阵狐疑,又忍不住东张西望。
「人很多吧?」马爱民以为她在看餐厅里的情侣,也跟随她的视线各桌巡去,笑着说道。
「是啊……」陈颖回过神来,眼里又是一抹甜意,升起热度。
严寒冬季,午后的暖阳也抵挡不了冷风吹拂,明明坐在户外发冷受冻,也还是有那么多人巴望着观景台的桌位空岀来。
明明不是假日,整个餐厅一位难求,座无虚席。
陈颖眼前挤满的是双双对对的情侣,她眼里看见的只有整个餐厅川流不息的人潮,这些人潮不只为餐厅带来钱潮,也为附近居民带来商机。
然后,她想的是,她儿子即将放寒假,寒假过后她的儿子就会转学过来,想到能够和儿子团圆了,她整个心都甜出蜜来,更加积极追求未来的稳定生活,所以……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准备在餐厅对面开工作室,以成双成对的情侣为主要客源,拍摄婚纱、情侣写真?」
「嗯,其实这是我同学的点子,我们都是学摄影的,刚好餐厅对面有我家的房子,他租去整修装潢,硬体设备都弄好了,家里突然岀状况,拜托我接手,所以我就想说接下来做看看,反正我的村长任期也快到了,村里的开发业务都已经上了轨道,乐乐应该可以放过我了,哈哈……我还是对人物摄影比较有兴趣。」马爱民有些害羞的望着她。
「……你觉得如何?」
「刚才来的路上我看了一下,幸福村已经成为情侣朝圣的景点,这里有地利优势,我听乐乐说你的摄影常得奖,她拿给我看的几张照片光线抓得很美,人物感情丰富,构图很美也很有特色,很吸睛。我想,利用橱窗展示照片就已经是成功的第一步了,能有名人加持当然更好,接下来在婚纱、梳妆、套装方案的设计上多花点巧思,让客户满意,建立口碑,应该很快就能够把工作室做起来。」
「真的?你喜欢我的照片……真是太好了,哈哈……这样我更有信心了。颖……其实我想问的是你……嗯……你是不是愿意……愿意跟、跟……」共创美好的未来——虽然欢乐乐教他这样说,但是个性踏实的马爱民觉得这句话很暧昧,话到嘴边吞吐半天就是吐不出口。
陈颖望着马爱民,想着母子的未来,眸光灿亮,忍不住温柔的笑了。
「我愿……胡秘书?」
陈颖才想说她愿意试试看,桌边突然冒出一个人来。
「夫人,好久不见,您今天依然明艳动人,抱歉打断你和朋友的用餐,希望没有打扰到你们。」胡刚穿着灰色西装,黑色领带,抬了一下银边眼镜,眯着一双笑眼,特别看一眼桌上那束鲜艳欲滴的红色玫瑰花。
「你怎么会在这里?」陈颖忍住转过头去看的冲动……突然背脊冷飕飕,一股寒意刺骨。
「夫人,这间餐厅的程老板是总裁的朋友,总裁有生意要谈,我今天负责开车。」胡刚很年轻,比杜御小两岁,个子不高,长相很无害,白皙的脸上时常眯眯笑,眯到看不见眼睛。
「是吗?」难道刚才察觉到的视线是他?可……那又怎样,她现在已经是离婚妇女,这样更好。
「总裁在里面和麦元其先生用餐。」胡刚往后看一眼,指向玻璃窗口的方向。
「……他跟麦元其谈生意?」这两人有什么生意可谈?可她还是僵着脖子不敢转过去看。
「不,麦先生是临时约的,总裁主要是过来找程老板。」胡刚两手交叠在身前,时不时的朝马爱民笑笑。
马爱民总觉得这张笑脸很熟悉,尤其是那双眯眯眼,好像在哪看过?
「夫人,您这位朋友是?」
「我的国中同学马民。他叫胡刚,是杜御的秘书。」陈颖没注意胡刚脸上堆满很有事的笑容,心不在焉的帮两人介绍。
「马先生,很高兴见到您,您和夫人是国中同学,那么您是本地人……」胡刚像等很久了,一股热劲握往马爱民的手,激动得像多年未见的老同学。
陈颖看着胡秘书和马爱民聊天,看着看着,脑中不禁想着,从乐乐当杏山别墅的管理员,杜御就经常过来,开圣诞派对、岀差,什么名目都有,不嫌几个钟头的车程远。杜御好不容易和乐乐拉近关系,他疼惜妹妹的心情,他这么做,合情合理,理当如此。
可是,当真有必要连生意都搬到深山里来谈?
他的朋友她大多认识,从来就没听他提过这位「程老板」。
听说「成双成对一号馆」的程老板很会做生意,不但年轻貌美,而且还未婚。本以为他一天两头往这里跑,是因为乐乐的关系。
原来,是他这个姓程的朋友面子大,大到他把生意都搬到山里来谈!
陈颖猛然接触到一双视线,那双正瞪着的眼睛——是她自己。
虽然不后悔离婚,但是目前她还管不住自己的心……陈颖一阵懊恼,回过头打起精神来,嗯?刚才发生什么事、怎么胡秘书……
「夫人,我跟着总裁忙得团团转,到现在还没用餐,我看麦先生好像有重要事情跟总裁谈,不太好打扰他们,整个餐厅又都坐满,多亏爱民大哥愿意让我并桌,你这位同学人真好。」胡刚拉来一把椅子,挤在两人中间,叫来服务生,「夫人,你觉得这里的菜色如何?你推荐哪几道?」
「都不错,你可以试试清蒸柠檬鱼,还有……」以前杜御会带胡刚回来吃午餐,她也帮两人送过点心,所以陈颖跟胡秘书算是很熟了,听到他还没吃饭,就凑过来帮他看菜单。
「盐烤鲑鱼如何?」
「刚刚看隔壁餐桌有点,看起来不错。」
「那点来尝看看……」
这对前总裁夫人跟总裁秘书低着头在研究菜单,都没发现对面的马村长脸色很僵。
马爱民以为这个一脸笑容的小子只是开玩笑!
景观台这个位置,并不是因为景色好、气氛佳才被情侣们巴望到流口水。
餐厅一楼入口整面墙贴满情侣们的婚纱照,那是很多情侣在这里一起看夕阳,交换誓言之后都结了婚,特地回来分享的喜悦,所以这个位置才会成为炙手可热的约会圣地。
马爱民是好不容易靠关系走后门才插队进来,正等着和心目中的女神一起看夕阳把情定,这么千载难逢的机会却被破坏了!
「爱民大哥,我才有听你们聊到摄影,你要在对面开工作室?其实我也很喜欢玩相机,一会儿用完餐可否让我过去参观?」胡刚点好餐点,顺手把那束很占桌面的玫瑰花搁到桌底下。
马爱民脸色有点青了,以为这颗电灯泡吃饱就走人,没想到他吃饱后还要赖着他们?
「哈……不过你跟杜御一起过来的,你还在上班当中吧?其实工作室里面也没什么——」
「咦,听爱民大哥的口气,莫非您跟我老板很熟吗?」胡刚一脸惊讶,忍不住要先打岔。
「说熟也不算很熟,杜御是国一转过来的,我跟他同班两年,只说过几句话。」还好情敌已经是过去式,马爱民看重的是现在和未来,所以没把这个「前夫」放在眼里,对他来说,杜御就只是国中同学。
「哈,原来我老板以前国中是在杏山念的啊——那么夫人跟总裁两位也是从国中就认识了?」胡刚笑咪咪地把头一转,望着陈颖问。
「嗯。」陈颖点头。
胡刚这颗电灯泡特别的闪,特别抢镜头,对马爱民来说,是特别碍眼,特别煞风景,特别破坏气氛!
杜御和陈颖都已经离婚了,他还口口声声的「夫人」!
「夫人,你对相机有研究吗?」
「我只会拿傻瓜相机。」说到相机,陈颖又想起儿子来,她的儿子老是对她拍的照片有意见,说她拍的张张都是一个表情,好像大头照……杜御也是老对她拍的照片皱眉头。
「怪不得,总裁也很不爱拍照,总裁从以前就讨厌镜头吗?」
「嗯。」杜御很不喜欢被拍,看见镜头就绷着脸,儿子小时候还会对着镜头傻笑,长大愈来愈像他,两人都一个模样,她怎么拍得岀好照片。
但是妈妈,爸爸都把你拍得很美,我比较好看的照片也是爸爸拍的。
陈颖想起儿子可爱的声音,如果他这时候在的话,一定会这么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