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三十四,我决定该好好认识自己。前世今生,过眼但不云烟。检省过去,想理出头绪,不再走冤枉路,要找到真属我的路途,让我走向开心,不要盲从。
一位圣者说:「重要的不是你得到什么,而是搞清楚到底什么最吸引你。不是看到好的听说赞的都抓取,而是你明白,在这广大奥秘之中,你最被什么吸引,那里头,才有你的真正宝藏。否则你得到什么都怅然若失,不会满足。」我想,他说的重点是,人要认识自己。
我有多认识自己:
这次在番外篇里,我写了很多私密小物,还泄漏一些怪癖,然后发现,我觉得很平常的生活,其实多采多姿,我原来很享受这生活。我以为自己很清闲,其实很忙。而且我的人生路,算起来,变化满剧烈,我误会我过得单调呢!
我失去爱情,却得到自己,这是最宝贵的礼物。一天一点,更发现自己,更爱自己,对自己很敏感,对旁人的生活渐渐视若无睹,不关心。
当我更留心自己,我有很多发现。
发现我爱睡地板,胜过任一张软床。原来我倾斜的腰背,最爱硬底子。我发现每日早起,一醒就闹过敏,直打喷嚏,呼吸困难,喉咙难受。可是假如我睡过中午,那就没问题。看来养生大师讲的早晨就起身体好,原来不适合我。我发现三餐正常,对我的身体是负担,也试了三餐正常,什么都吃,结果胖五公斤,每天昏睡,提不起劲做事,身体更坏。看样子,别人的正常,对我是反常,我身体会别扭,除了虚胖,一点都不好。而如果我吃素,吃蔬菜水果,青菜热汤等等等,我就会活跳跳。
还有,我发现我讨厌穿内衣,所有会勒紧皮肤的我都不爱,难怪我爱秋天跟冬天,可以不穿内衣,用大外套窝藏身体,别人什么都看不见,我站在冷风里,很舒服啊。我发现,我本性懒惰,没野心,只想当闲人。还发现昂贵衣物和皮件,全不适合我,因为我讨厌繁琐的清洗步骤,对我来说,扔进洗衣机就OK的最合拍,所以我爱棉T,爱宽松的棉长裤。过去曾经为工作穿套装衬衫高跟鞋到处闯,步步艰难,常背笔电的我,不适合细高跟。那时,前辈建议我,要穿得称头,别人才会看重你。但其实,我更看重自己的感受。现在不管见谁,我都一样,就是我的老棉T旧棉裤夹脚拖鞋一双,就这么办。除非哪天我想当时髦女,才将我的王牌装拿出来作秀。
我发现,我算术差,不适合从商。我发现,我是谐星路线,爱耍宝,爱自由自在,所以不适合当谁的老婆,这个,我放弃。我发现,我生活没规律,讨厌义务跟责任,而且本性幼稚,还是个娃娃,所以不适合当妈妈,这点,我也放弃。我认养一个瓜地马拉的小孩很久了,但我从不跟他通信,因为不知道要写什么。我试过关心他,但觉得奇怪,难道我要说——哈罗,我就是那个每个月寄钱给你的妈妈,这真够诡异,於是通信的事,被我一直搁着。他其实已经有自己的妈妈了,我只是局外人,只把他的相片放皮夹,偶尔拿出来瞧,虚荣地安慰自己,我其实也有一个小孩要养。
我发现,我的「母爱」,是挺任性的那一种,要看我的心情才发作。所以,决定不生小孩。我发现,我只能从事喜欢的工作,为了赚大钱勉强去做,我会生不如死,交出坏成绩。我发现我爱朋友,可是临到出游,却常常犯懒病。因为有时一个人日子过得太颓废,没办法和人好好约时间。我发现我爱写杂文胜过小说,写小说对我来说很吃力。我发现,我对人越来越宽容,这是我的进步。我发现我爱吃煎到破裂的蛋,或滑嫩的美式炒蛋,或酱油蛋或葱花蛋,那么爱吃蛋,但我可不是笨蛋,我很聪明,太聪明了,常常看得太清楚,让我好痛。
我发现我很爱喝山药排骨汤,凤梨苦瓜鸡汤,可是不爱吃里面的肉。我喜欢别人炖汤给我喝,要我拿锅铲我会下跪求饶。我发现我喜欢害羞的人,喜欢很白目的那一种,不然就跟我大智若愚吧。我喜欢喂街猫,但不爱养猫,因为出远门会担心,而且我怕麻烦。我有时会跟骄纵的孩子生气,是真的很生气那种,还会幼稚到跟小孩吵架,是真的吵架那种。还有,我会对那种软弱无能的父母愤怒,看起来我好像没爱心,但其实很心软,一看到别人打小孩打猫狗我就会哭。
基本上我是一个好人,我发现。
跟我做朋友其实很福气,我发现。
那当我的读者呢?也不错啦,哈哈哈。虽然没办法本本小说让你们满意,但我已经绞尽脑汁,如果你们还不喜欢,那已经跟我努不努力无关了,相信我,那绝对跟我天赋有限有关。
我还发现,我越来越少哭,越来越爱笑。看样子,我是更快乐了。所以,我是走在正确的道路上,没走偏。
你们呢?是否微笑多过生气哭泣?
我其实想跟你说,对别人清楚,却对自己盲目的人,没有好结果,只会不断兜圈跟迷路。
你还没找到自己的路途吗:但愿你多尝试不同领域,或各种新鲜事,这世上一定有个很适合你的人或让你热衷的事物,那就是神要给你的礼物。请不要枉走这一世,到最后,忘了把你的礼物拆开,又继续重复的轮回,请加油!
那我呢?我已经打开神给的礼物,所以活得很踏实,很心安理得。
这次我想祝福你们,去打开你们的宝藏,今生不留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