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不是赔钱货(下) 第十四章 原来是亲王(1)
作者:陈毓华
  「你的家人呢?我从未听你提及,如果不方便,你也可以不说。」盛踏雪知道如果一个人从来不提自己的家人,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家人都不在世间了,一是有着不可说的原因。

  闻人复随手摘了朵不知名的花簪到她发间,「我以为你一辈子都不会问,对我不好大可。」她对他一点好奇都没有,真令他有些小伤心。

  「原来是可以问吗?」

  「我告诉过你,只要是你想知道的事,问我,我一定据实以告。」

  是好像有说过这句话,只是她过去从未想过要嫁给这个人,那去探听人家跟自己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祖宗八代做什么?

  「那你说,我听。」

  闻人复的眼神平静,没有任何波动,不过说的话却让盛踏雪差点脚软。

  「我是当今皇上的亲弟弟闻人复。」

  被巨大的惊愕冲击,因为太过惊讶,盛踏雪微微张开了檀口,模样十分可爱。

  闻人复轻轻的帮她把小嘴合起来。

  前世她第一次听到闻人复这人,是因为奚荣。

  因为他一心想往上爬,朝廷稍微有个风吹草动,他就会抓着她说个不停,她不想听都不行。

  可印象中他对闻人复的形容词没有一个是好的,杀伐决断,冷酷无情,仗着皇上对他的疼爱,不把朝臣世家大族放在眼底,肆意横行,得罪他只有死路一条。

  没想到重生一世,她有了爹娘,竟还和那传闻中的人物相识、成亲,即将度过一辈子!

  「你身为亲王,不在京里,不在封地,怎么跑到这穷乡僻壤来?」当亲王虽然不像皇帝时时被许多眼睛盯着,但他该守的规矩应该也不少吧?

  「回去应该会被臭骂一顿吧。」他说得很云淡风轻,好像只是逃家出去玩的孩子,迟些回去不过挨一顿骂还是被胖揍一顿而已,没什么大不了。

  「先说好,你挨骂的时候可别捎上我。」

  「夫妻一体,我一定会记得捎上你的。」

  坏蛋!盛踏雪瞪他一眼,发现两人已走回居住的院子。

  感觉她有些欲言又止,他问:「你还想问什么?」

  「你留在小切村是为了我?还是真为了养病?」她很不想往自己的脸上贴金,但是她将她和他的相遇从头想了一遍,这厮根本是冲着她来的啊!

  闻人复完全不否认,他平静的点头。「我等了两辈子,你终于属于我了。」

  这话听在盛踏雪耳里,一下连眼睛都不会眨了,她被震撼得说不出半句话,傻傻的木立当场。

  好半晌她才找到自己的舌头,全身不住的发颤。「你……也是……重……」生而来的人?

  这「也」字等于承认她同是重生的身分,但是她上辈子根本不认识他这么个人才是啊?闻人复像是知道她心中所想,缓缓开口,「天保四十二年冬,天上下着扑天盖地的大雪,一天,我调开温故等人从宫里出来,因为雪地湿滑一时不察滑倒,边走边哭的你正好从附近的官衙离开,便上前关心。

  「可能因为我的态度拒人于千里之外,你心里有事又想说给人听,陌生的我们竟是一个讲一个听的坐了半个时辰,期间你撕了一大块篮子里还带热气的玫瑰鸡给我,那是我第一次吃到那么好吃的玫瑰鸡……」

  好吃到令人流泪。

  那时的他满心只有恨意,恨对出身低贱的母妃与他和皇兄不管不顾的父皇,恨后宫那些为男人、为虚荣而手段下作的女人,要不是她们,母妃又怎么会死?他恨自己为什么要瘸了腿,要忍受太监宫女作践的奇异目光……

  但她并不比他顺遂,可她却用不同的想法看老天给的磨练,她说:「承蒙老天看得起,这世间爱我的人真的不多,所以我要学会更爱自己。」

  在她走之后没多久,温故带人寻来了,将他带回皇宫,从此,他再也忘不了那个梳着妇人发髻的女子和玫瑰鸡。

  她点燃了他心里一盏失了温度的灯,他让人设法寻到她,因而开始心心念念,即使知晓她已经为人妻,却仍一度想过要不择手段把她抢过来温暖自己。

  但他不敢赌,怕会连自己都成为老天给她的痛苦磨练,他只能选择远远看着,在他听到奚荣另有他娶的意图时,他受不住的前往奚家想带走她,但晚了……

  被马车重创的她,血人似的在他怀里咽下最后一口气。

  失去她,等于灭了他心底仅剩的温度,彻底变得冷漠无情的他立刻揪出错处让奚荣进了刑部大狱,等温故查明事情的缘由,他阴鸷的命令狱卒阉割了奚荣,不许止血,让他活活痛苦到死。

  他也没放过麦氏,一等奚荣断气,他命人将死状凄惨的奚荣送回去,逼疯了麦氏。

  至于盛府剩余的人,他一个也没放过,出嫁的,问夫家愿不愿意替一个灭门女出头,愿意,必须拿五万两白银出来,家族男丁三代不得入仕;不愿的,把人交出来。

  几乎没有例外,所有的出嫁女都被夫家给抛弃。

  至于男丁,即使襁褓中的婴儿,全部流放北地。

  因为手段太凶残,引起朝臣震惊,纷纷递上折子,把他形容得宛如恶魔。为了此事,他与上位不久的皇兄数度争执,最后皇兄将他在江南的富庶封地收回,把他圈禁在府中,不得外出。

  既然皇兄让他蛰伏,他就蛰伏,渐渐的,他不饮不食不睡不寝,最后,是活生生把自己给折腾死的。

  突然,一只白玉般的胳臂勾住他的,雪白的小脸抬起,带着无限的歉意。

  「我虽然不记得你说的那件事,不过我很高兴你喜欢我的玫瑰鸡。」

  一双又大又黑黝黝的眼睛似会说话一般的盯着他看,闻人复因为回忆过去而陷入永夜的心被拉了回来。「你什么时候要做玫瑰鸡给我吃?」

  踏雪眼珠转了转。「不是都说新妇三日入蔚下,洗手作羹汤,等我回门回来,厨房把材料备了,我弄给你和晴姨吃。」

  「这回可不许再说话不算话了。」闻人复捏了把她的脸,触感真好。

  某个小女子老早之前就答应要给他做玫瑰鸡,结果黄牛至今,他几次都想把她抓起来好好打一顿屁股了,现在捏她的脸当作小惩。

  盛踏雪也不觉得闻人复捏痛了她,关于玫瑰鸡的事的确是她忘了,谁叫她一心忙着赚钱,就把这事给抛到脑后去了。

  她扬着笑脸装可爱。「这回绝对不敢再忘了。」

  闻人复颇为满意她的态度。「这会儿时间还早,会下棋吗?抑或是回房一道睡个回笼觉?」

  回房睡觉?万万不可,两人才离了床多久,下人们会怎么看他们,加上昨夜  泡澡泡到睡着,被闻人复抱上床,还枕了他的胳臂睡了一晚的糗事,她不想太快面对,最好是他也忘了。

  所以她选择了下棋,就算会被嫌弃是臭棋篓子,她都甘愿。

  一套棋拿来了,凉亭里景致优雅,下人送上瓜果糕点,两人便在棋盘上厮杀了起来,阳光懒懒的洒在两人身上,落下斑驳的光影。

  盛踏雪觉得,这样的日子如果一直过下去,也不错。

  棋局终了,她输了闻人复一子。

  闻人复惊讶了,他的棋艺师承本朝大儒,在棋盘上能与他势均力敌的寥寥可数,他本来还想放水输她一子半子的,没想到从一开始的漫不经心到后来全力以赴,最终他只赢了一子。

  盛踏雪有些自嘲的苦笑,上辈子为了讨好奚荣,她学了不少东西,不论针线,还是琴棋书画,都是为了配得上他,驱使自己去学习的。

  虽然动机不正,但她也因此成就了自己,一个出身善堂的孩子,最后她的内涵、技艺并不输一个出身大家的闺秀。

  「太久没下,生疏了。」她自谦。

  闻人复一股郁闷,只输他一子叫生疏,那要熟练了,岂不是要大杀四方?

  「再来一盘。」这回他会认真攻防,他想看看她到底实力有多坚强。

  「公子……」就在此时,不远处传来温故有些急切的声音。

  温故向来沉稳,难得有事让他如此失态。

  「何事?」

  温故走过来,看到盛踏雪时有些为难,不知该不该开口。

  「说吧。」闻人复摆手,示意无妨。

  温故也不扭捏,递上一封八百里加急,上了火漆的信。「是京里燕云十三骑让军鸽送过来的信。」

  燕云十三骑是闻人复的贴身暗卫,平常不出现示人,他这回出京,留了五人在京城,而十三骑的军鸽通常用在有紧急军情发生的时候。

  闻人复拆开信件一看,只见里头写着一行字——皇上病危,速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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