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春医馆外头,悬壶济世的布招随风飘扬。
布招下,一队长长的人龙绕着大街排了三圈,人数还在增加。他们都是冲着流浪大夫——十两金和三块玉来的。
十两金和三块玉不是人名,也不是收费标准,是两位大夫早年拜师学医送的束修。
十两金,本名袁清妩,是个二十五、六岁,身材高、浓眉英目的姑娘。
三块玉今年二十四,名唤于百忧,身材颀长、精瘦强健,凤眼、胆鼻、薄唇色红,容貌极佳。
他们都是槐树村人,六年前,袁清妩在道旁救了一个昏迷男子,他清醒后,自称医圣,说可以生死人、肉白骨,愿以一身艺业相授,换取三餐一宿。
一开始没人相信。让死人复活,那是神仙做的事,不是人。但医圣本领不凡,村里人不管大病小病、大伤小伤,一经他手,没有不痊愈的。
当医圣以一手金针绝技救活了于百忧那刚难产断气的表妹后,槐树村整个轰动,原来死人是真的可以被救活。
于是,袁清妩备上十两黄金、于百忧赠送三方碧玉,一起拜入医圣门下。
医圣号称有教无类,只要有心,哪怕送上一条鱼,他也收。
医圣曾同时教育一百二十一名弟子,但大浪淘沙后,真正通过训练的也只有一斛珠、十两金、银元宝和三块玉。这是医圣给他们取的绰号,够直白。
于百忧曾讽医圣贪财,大违医者的仁心仁术。
医圣说:“我现在是开馆授徒,不是行医。做先生,当然要贪财。”
于百忧觉得医圣是颠倒黑白。
他又道:“黄金有价、玉无价。美玉该在金银之上,为什么我的排名却是最末?”
医圣言:“个人喜好不同,我就爱黄白之物。”
于百忧气结。他是最不喜欢居于人下的,偏偏就因医圣“喜好”,他变成了永远的小师弟。
医圣门人,艺业稍成,便得行脚天下,名为“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于百忧认为医圣真的把教书和传艺搞错了。
因为袁清妩心善,希望悬壶天下,于百忧与她情如姊弟,便伴她一路义诊到柳城。偶然,他们救了寿春医馆主人的老母亲,馆主感激,便将医馆送予二人,于是他们在这里停下脚步,转眼三月……眼看着病患越聚越多,于百忧只觉他们很难走出柳城了。
“二师姊,你觉得今天要看到什么时候?”于百忧给袁清妩传音入密——喔!他这身功夫也是医圣命他学的,说可以让他活久一点。
于百忧曾怀疑,既成名医,还有什么病痛、伤势可以令自己早死?
现在他知道了,一个名医,尤其是一个稍有良心的名医,很容易因为病患过多而累死。
他已经很久没有就着月色入眠了,每天都是鸡鸣方歇,床没躺暖,又匆匆喝碗米粥,继续看诊。
要是没有一身好内力顶着,他八成已经入土为安。
大夫真不是人干的工作。
袁清妩咬牙切齿没说话。她面前的病患因酒色过度、不举而来,他一边求大夫救命,一边目光贪婪地扫过袁清妩的胸部。
于百忧怀疑那个病患的脑袋被马踢坏了。都已经不行了,还来猥亵大夫,白痴!
他请对面的大婶稍等片刻,踱步到男病患身边,附耳说了几句话,对方兴高采烈地走了。
袁清妩瞪他,传音。“那种色中恶鬼,你还救他?”
“你不救他,又不赶他走,留着干么?虐待眼睛?”于百忧传音。
“我——”她外表帅气,内心却很温柔。
“我开给他的是加强版春风化雨。”于百忧贼笑,回到自己的座位,听见大婶是来求治生脚皮的,她希望有一双白嫩嫩的脚。
于百忧心底流泪。真好,他已经变成柳城的万家生佛了,这里的人只要有点头疼脑热、脸黑、肚圆、生麻子,任何问题都来找他。
再继续下去,他直接在这里起坟头算了。
“春风……化雨?”袁清妩瞠眸。“那个只有三天功效,之后得休息半年,才能再展雄风耶!”
“我就是要他休息。那种身体再亏空下去,会早死的。相反,他若能清心寡欲、休养生息,还能多活几年。”
袁清妩想了一下。“这确是最好的解决之道。”
但于百忧认为,那男子是不会休息的。他会仗着身体强健,更加糜烂,结果,提早把铁杵磨成绣花针。
可那已不关于百忧的事,他救过男子一次,之后男子要怎么消耗自己的身体,是男子的事。大夫不包永生,就像媒婆不包生子一样。
“二师姊,我受不了了。”他继续传音。
“嗯?”袁清妩也传音以对。
“我们究竟要在这里义诊到什么时候?”他绝望地发现医馆外的队伍又多了两圈。
“我知道你很累,但这里的人需要我们。”
“你确定?”于百忧看着眼前的老翁,他抱着一只老母鸡,请大夫治母鸡不生蛋的毛病。
“这个……”袁清妩额头冒汗。“你觉得他们的毛病为什么越来越多?”
“因为我们看诊不收钱,连药都免费。”结果大家享受惯了,不懂得珍惜。
“那怎么办?”
“我们走吧!”
“可这么多病患——哇!”袁清妩吓一跳,一个老婆婆突然从队伍的后头飞过来,摔向她面前的几案。
于百忧手一撑,及时把人救下。这白发苍苍的老人,若摔实了,恐怕没命。
他把人交给袁清妩,倒想看看谁这么大胆,敢来砸场?
袁清妩愣住了,竟没接人。
这时,一双素手搭过来,和缓的语气带着低低的音调,有一种微风拂过柳树梢的感受。
“把人给我吧!”她说。
那一瞬间,于百忧怔住了。
“怎么了?”姑娘问。
于百忧背脊一颤,酥麻得腿都软了。
他没听过这种声音,不清脆也不娇柔,却有一种低沉的磁性,她说的每一个字都像一颗小石子,投入他的心湖里,投出一圈圈涟漪。
于家是尚善国最大的玉商,于百忧是家中独子,曾被绑架过一次,救回来后,一直藏在乡下老家抚养。
自从他满十八岁起,爷爷、奶奶就每天给他介绍亲事,恨不得他娶上十七、八个妻子,生下数十孩童,为于家开枝散叶。
但无论人家给他介绍什么样的姑娘,他都不满意,高的说像木栓、矮的说像猴子、胖的像皮球、瘦的像竹竿,他挑剔得要命。
可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他嫌人家姑娘嗓音不好听。
爷爷问他,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他也说不上来。他心里只有一个声音,对了那个频率,他才有感觉。
在此之前,他谁也不要、谁也不爱。
家里逼婚太紧,他就威胁要出家做和尚,于是他活到二十四岁,没上过青楼,连跟小姑娘牵牵小手也没有。
如今,他的心弦被拨动了。
他好紧张,居然脸红了。
他把老婆婆抢回去,抬眼怔怔看着姑娘。
那是个充满活力的女子,她双眼有神,眼尾微微上挑,鼻子很挺,嘴唇稍厚,身着青衣。
她本来伸出手准备接人了,突然落空,怔了下,然后对于百忧扬唇一笑。
她的笑容很爽朗,不似一般小家碧玉的姑娘。
“我没有恶意。”
又是那种让人全身酥软的声音,于百忧不觉就把老婆婆交出去了。
姑娘立刻为老婆婆揉太阳穴、掐人中。
他这才注意到,老婆婆被那一折腾,已晕过去了。
姑娘熟练地救人,让于百忧怀疑他俩到底谁才是大夫?
老婆婆呻吟一声,醒转过来。
姑娘说:“她没事了。”
于百忧差点脚软,她声音的影响太大了。
“你们哪个是十两金、三块玉?给大爷滚出来!”一串粗鲁的话语砸下,围满医馆的人群迅速分散两旁,留下中间一条大道,地面几只鞋子是闪避不及的人们留下来的,可见这些人走得有多慌张。
“是王老虎!”
“他怎么又回来了?”
“难道两位大夫得罪他?”
百姓议论纷纷,随着一个白脸汉子走过来,他身后八个家丁同时挥舞拳头,人声立消。
白脸汉子喝一声:“还不走?等着上坟啊?”
人群立刻跑得一乾二净。
“原来他就是王老虎。”袁清妩说。
于百忧先把青衣姑娘护到身后,才问:“二师姊认识他?”
“柳城最大的恶棍,前阵子听说举家搬到京城,百姓们连放三天鞭炮庆祝,想不到他又搬回来了。”袁清妩一边解释,一边对那青衣姑娘微笑。“方姑娘,别来无恙。”
于百忧热血沸腾。二师姊居然认识青衣姑娘?快点,给他们介绍一下!
王老虎走过来,看看袁清妩,又瞧一眼于百忧。“你们就是十两金和三块玉?”
于百忧想把他打死。他正想探问青衣姑娘的名姓,却被打扰。
“我就是三块玉,你有什么事?”
“你们跟我走。”王老虎手一挥,他底下八个家丁就想过来押人。
“只听过抢亲,倒没听过抢大夫的。”于百忧气坏了,一拳就把一名家丁打趴。“你有事就说,再动手动脚,别怪我不客气。”
“身手不错嘛!”王老虎就不信柳城里还有人敢不听他的话。“押回去!”话落,他冲过来捉人。
于百忧把袁清妩和青衣姑娘、老婆婆一起让入医馆内。
“你们先避避,我去把这些人解决。”他决定好好教训王老虎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