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罗马。
高毅其实不太喜欢罗马,人太多,四周太喧哗,无论何时何地,视线里永远有人。
人山,人海,人人人!
他知道罗马很美,但是当一个城市每天可以涌入上万观光客,这个城市就从非常美变成非常吵,这对于讲究生活品质与个人空间的人来说,绝对不是一个适合生活的环境。
但即使不太喜欢,高毅有时候还是得出现在这里——谈生意的时候,奉命接待客人的时候,或者是昔日同学来意大利出差,顺便来找他叙叙旧的时候。
今天就是属于第三种状况。
中义混血的他曾在大学时,按照母亲的希望到她故乡台湾当了一年的交换学生,拜网络发达之赐,即使回到意大利已经三年多,他跟系上同学以及社团朋友都保持良好联系。
所以当方大志说他要到米兰出差,两人便觉得应该要见上一面,以庆祝他们即使毕业依然联络密切的友谊。
六月的罗马已经很热了。
高毅将车子停好,进入早早预约好的花草餐厅——这是他的秘书玛露推荐的,说有街景,有冷气,食物味道不错,装潢清爽舒适,绝对不是那种充斥着整个罗马的文艺复兴风。
玛露信誓旦旦,只差没斩鸡头跟他保证,一定会让他感到舒适。
高毅一进门,就知道玛露说得没错,他果然还满喜欢的。
白墙蓝窗,典型的地中海设计,阳光透过天井的玻璃洒落,餐厅看起来明亮而清爽。
桌椅不多,空间宽阔令人感到舒适。
这样的一个环境,即使用餐价格偏高,还是很值得。
他很愿意多花点钱享受一顿宁静的午餐。
玛露订的是两人的位置,服务生送上水以及小饼干之后,很得体的没多打扰。
方大志还没到。
高毅不习惯浪费时间,因此拿出小笔电,开始看着文具公司给他的成本估算表。
约定的时间到了,方大志还没出现。
高毅回了几封电子邮件后看了一下手表,已经快十二点半,打电话过去,对方处于关机状态。
正觉得奇怪的时候,一抹碎花裙襬进入他的眼角余光之中。
“高……高毅?”有点犹豫的声音。
高毅抬头一看,蓝瑟?
他直觉的反应是看错了,这是意大利的罗马,离台北半个地球的城市,又不是大学旁边那间拿学生证就可以打九折的便利商店,怎么会有这种巧事。
但那双圆圆的眼睛,不是社团学妹蓝瑟又是谁?
地球有这么小吗?
“不认识我啦?我是蓝瑟啊。”
怎么可能不认得。
她可是他这辈子唯一暗恋过的女生。
“小你们一届的蓝瑟,我们以前还同一个社团的,腊肠社。”圆圆的眼睛看着他,“你不记得了?”
高毅当然记得。
英语系,同社团的小学妹。
社团名字是前无古人的“腊肠社”,社长就是方大志。
他疯狂喜欢那种短腿小生物,于是强迫所有认识的人都参加他的社团,好凑人数跟学校申请社办。
高毅是在报到的第一天就被拉去,然后就在那间小小的社办第一次看到蓝瑟。
当时她穿着一件白色衬衫,七分裤,脚下踩着夹脚拖鞋,拿着旧袜子正在逗一只跛脚狗玩——实在是不怎么淑女的打扮,但在那个闷热的夏日午后,看起来却十分清爽舒适。
“你好,我叫蓝瑟。”
“我是高毅。”
然后她抓起脚边那只跛脚狗,“牠叫毛毛。”
“哈啰,毛毛。”
毛毛汪了一声。
第一次见面就是这样简单的两句话而已。
他只觉得这个女生很自然,很可爱,但还说不上喜欢。
她当时有固定的男友,是她同班同学。
不过,像她这样活泼又可爱的女生,就算已经有感情好的男朋友,还是会有人试图告白。
高毅就曾经遇到过一次。
当时他在图书馆角落的沙发睡觉,睡得正舒服时,突然听到书柜后传来声响,是一男一女交谈的声音。
几句过后,他慢慢醒了,因为一直听到一个他认识的名字,蓝瑟。
“什么?”女生的声音很是惊讶,“桌球王子跟蓝瑟告白”
“对啊。”
“什么对啊,卫跃嘉,跟你女朋友告白的是桌球王子耶,他是奥运储备选手,将来有可能拿奥运金牌的人耶,全校有多少女生喜欢他,这么强大的敌人,你居然只说『对啊』?”
那个叫卫跃嘉的人奇怪的问,“不然我要说什么?蓝瑟又不可能接受他。”
“就算你跟她感情好,也是要有点危机意识的嘛,哎呦……对了,这件事情你是听别人说的,还是蓝瑟自己说的?”
“她这几天情绪有点低落,我问她为什么,她跟我说,桌球王子跟她告白,她觉得很苦恼。”
“看吧,她一定是在苦恼要选你还是选他。”
“卫跃婷,妳脑袋装什么啊,蓝瑟苦恼的是这样以后她要怎么面对那个桌球王子。”
沙发上的高毅扬了扬眉,卫跃婷?
这样一说,他想起来了,蓝瑟跟他说过,男朋友的姊姊也读这个大学,不过是硕士班的学生。
“她这辈子的愿望就是吃吃喝喝,到处走走,在窗户底下用花瓣排她的名字,不如给她一块炸鸡排——蓝瑟跟其它女生不同,跟她告白只会让她苦恼而已。”卫跃嘉说,“对她而言,所谓的惊喜等同惊吓,现在的生活很好,她爱小朋友式的平静与快乐,桌球人的告白扰乱了她的小世界,她无法消化,何况,这样告白过后,就不可能当朋友了,她的EQ太低,没办法假装没发生过。”
高毅在书柜后听得有点想笑,又觉得这小学妹可怜。
大部分的人都会觉得被拒绝可怜,可是很少人注意到,拒绝人也是有心理压力的,那种感觉一样不好受。
除了尴尬,还是尴尬。
有人可以应付,但有人没办法。
高毅自己是属于感情EQ高的那种,别说只是告白,即使交往过又分手,他也能够处理得很好,一同工作也没问题,蓝瑟显然跟他是完全相反的类型。
后来他有注意到,那一阵子,这个叫蓝瑟的小学妹都不太开心,喜欢的桌球室也不去了,想来,那个桌球人的确给她某种程度的消化不良,完完全全就像卫跃嘉说的——“这样告白过后,就不可能当朋友了,她的EQ太低,没办法假装没发生过”。
再后来,他就喜欢上蓝瑟了。
喜欢她明亮的笑脸,喜欢她无厘头的思考模式,他也渐渐能明白,为什么她已有固定男友,但告白的人始终没断过。
跟她在一起轻松愉快。
她笑,他就会想笑。
她大笑,他心情就会很好。
虽然他们大部分都是在社办见到面,吃饭也是因为方大志举办的社团活动,私下并无太多交集,但感情这件事情,有时候并不是跟时间成正比,高毅只知道当他开始在意她的情绪跟每一个细微表情时,他是喜欢她了。
喜欢,就告白。
可是,她不是一般女生。
有时候也会想,至少要让她知道自己的心意,不过他很快的又会因为想起在图书馆中听到的那番话而作罢。
他喜欢看到她开心大笑,而不是看到她眉头深锁。
因此他整整暗恋了她半年多,直到一年的交换学生生涯结束,他回到意大利,因为知道没结果,也不忍心破坏她小宇宙的宁静,于是他什么也没说,也没继续联络。
蓝瑟这个名字,成了他台湾回忆中的一个奇异的亮点,让他知道原来暗恋一个人是这种感觉。
随着时间过去,他渐渐觉得,那就是一个记忆了。关于校园的一些片段,几张网络照片……
没想到分别三年多后,她会跨过半个地球,毫无预警的出现在他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