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不停地飘落,洛阳城彷佛覆盖了一条银白色的厚毯子。
照理说,这种风雪交加的日子,多数人都会窝在被里,但其实并不然。
雪地上充满深浅不一的车迹、马蹄印,络绎不绝的人潮全涌向「媒仙馆」。
「让路!不让被烫死活该!」单手高举托盘的伙计从厨房边叫边走出来。
隔着一条街,正对媒仙馆的是间老字号牛肉面店,牛肉多筋大块,汤液鲜美,虽然此刻正值中午,店里却只有一桌客人,就坐在靠门的位置;这个位置算是最差的位置,天热时灰尘滚滚,天冷时寒风刺骨,聪明的人绝对不会选择坐这儿。
「请趁热吃。」伙计放下三大一小的阳春面后,反正闲闲没事,干脆就偷偷打量起那桌的客人。
那桌总共只有一位姑娘跟一个壮汉,面孔陌生,眼神疲累,裘衣脏兮兮,看样子是远道而来。
两人的坐姿都是大剌剌的,壮汉这么坐是无可厚非,但姑娘家一脚踩在椅上,下巴搁在支起的膝盖上,实在很不雅观。
种种迹象显示,他们八成是一对──私奔的野男女!
面前盘子已经空无一物的壮汉,长得方脸大耳,握筷如握刀。至于脸朝着大门的姑娘,容貌姣好,白皙的脸蛋挂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微噘的小嘴似乎在生闷气,放在她面前的茴香花生早已结了一层薄冰,难道她嫌花生不好吃?
茴香花生可是牛肉面店的招牌,外面裹了一层加了独门配方的面衣,咬起来清脆可口,外面吃不到,最重要的是──免费。
这是每天前三名客人才有的特权,若不是媒仙馆摆设宴席,影响到店里的生意,不然她想吃还得花钱买呢!真是人在福中不知福。
看小姑娘这么挑食,恐怕是她死缠着壮汉吧?!
「小哥,请问那么多人去媒仙馆干啥?」脸朝着门外的小姑娘突然问。
「今天是媒仙金盆洗手的日子,城里的大人物都应邀去观礼。」伙计说。
问话的戚彤嘴角漾出一抹淡淡的冷笑。「这么说来,媒仙馆将从此关门大吉喽?」
「姑娘是外地人,有所不知,幸好媒仙有子可以传衣钵。」伙计有问必答。
戚彤撇撇唇。「不过是作媒而已,居然自称神仙真是一对狂妄的父子!」
「媒仙是当今皇上封的。」伙计双手一揖,脸上充满敬畏的神情。
「没听说过。」连皇上都不放在眼里,显然真正狂妄的人其实是戚彤。
「五年前,吐蕃王子妄想娶公主,皇上不肯,可是又担心会发生战事,于是便下旨,如果哪个媒人有拒婚的办法就赐号『媒仙』。」与其说是看在客人至上,倒不如说是害怕壮汉的拳头,伙计才会娓娓道来。
听伙计这么一提,戚彤也想起来了。五年前,黄沙滚滚的边城确实风声鹤唳,士兵从清晨操练到黄昏,夜晚还有宵禁,就算她偷溜到外面,却没半个人陪她玩,每个人都像老鼠似地躲在家里头,闷得慌。
士兵说是皇上的旨意,要边城加强警戒,为此她还特地塑了个泥人,并且在泥人的肚子里下咒,每天祈求老天爷解除警戒。半个月后咒语果然应验,她又顺利回复以往捉弄人的生活,直到现在都没人知道那个泥人有名字,叫──皇上。
皇上是出了名的铁公鸡,抠钱如抠脚,对有功之人向来只给口头奖励,她家的墙上就贴了好几张皇上亲手写的感谢状,什么躬忠体国、英勇神武、叱咤风云……全是些只能看不能吃的废话。
还有,她把那些感谢状拿去市场叫卖,居然无人问津?!
那是当然的,把皇上的墨宝当成大白菜买卖,传出去不被砍头才怪!
「算他狗屎运好!」戚彤语气充满不屑,认定皇上和老天爷都有眼无珠。
「有了御赐封号,媒仙从此爱惜羽毛,一年只做三次媒。他可不是随便什么王二麻子请得动的,光是谢礼就至少百两银子,还要用八人大轿扛他,一路上还得敲锣打鼓,派头比高中状元还威风。」
戚彤嗤之以鼻地说:「收费这么贵,应该改叫他媒匪!」
「小哥,再来三碗阳春面。」一旁的壮汉方果瞬间已吃完三大碗阳春面。
「不用了。」戚彤急忙阻止,转向面对方果。「你就知道吃,吃死你最好。」
「我还饿……」方果摸着扁平的肚子,三碗阳春面不知吃到哪去?
「照你这样吃下去,今晚住哪?」戚彤眼一瞪,方果赶紧低头认错。
「是我不好,妳别生气。」
堂堂男子汉原来是虚有其表的软脚虾?!真是可悲。
由此看来,他们两人手头拮据,再加上戚彤对媒仙大大不敬,伙计早就看她不顺眼,若不是身旁的方果孔武有力,伙计真恨不得扁她一顿!
这时伙计突然灵机一动──不如把他们骗去媒仙馆,那里人多势众,就算壮汉再怎么勇猛,双拳也难敌群猴。
于是伙计不怀好意地开口道:「算你们运气好,媒仙馆请的是流水席,要吃多少有多少。」
「我们跟媒仙素昧平生,我们去白吃白喝好吗?」
「媒仙最喜欢帮助穷困潦倒的异乡人。」
「小哥,我们至少应该知道媒仙尊姓大名,这样去才不失礼。」
「除了尊称他媒仙之外,我们又称他司马老爷,本名没人知道。」
果然是姓司马!戚彤脸上有种毫不意外的神情。
是的,她知道他是谁。
司马义,二十多年前只是个一文不值的小小译官,却在一夜之间不知去向,谁会想到现在的司马义,不但是个受人敬仰的媒仙,还拥有一栋毫华得不象话的媒仙馆,他是怎么赚的?
有问题!大大有问题!
「买单。」戚彤抛了六文钱在桌上,起身太猛,椅子顺势一摔。
「姑娘,六文钱不够买单。」伙计使了个眼色,五、六个伙计一起围了过来。
「价目表写着一碗阳春面两文钱,你当我不会算术吗?」戚彤气唬唬。
「两文钱是小碗的价钱,大碗要另加一文钱。」伙计手指一弹。
顺着他那有如鸡爪的手指,望向挂在墙上价目表的最后面,贴了一张蚂蚁才看得见的对联,上联写着「物美价廉」,下联写着「大加一钱」,好一家黑店!
去过菜市场的人都知道,买菜一定要讨价还价,若是菜贩不从,至少也要拿把青葱、抓些香菜当赠品。
戚彤看了看四周,全是些锅碗瓢盆,可是她从不下厨,至于字画古董嘛,携带太麻烦,这里显然没有她想要的赠品,那结论当然就是──讨价还价。
「我那碗阳春面还没吃,再给你三文钱,咱们一笔勾消。」
「筷子插在碗里,哪个客人会想吃妳的口水?」伙计怒不可遏。
「客人不吃,你吃!狗啃骨头,奴才吃口水,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戚彤大言不惭地指出。
高招!这可以说是拐了十八个弯骂人,还不带脏字,无疑是在火上加油!
伙计贼眉色眼地把她从头到脚看一遍,最后目光停留在微耸的胸部。「对付像妳这种赖帐的客人,本店向来有法宝──不论男女,一律用身体抵帐。」
话毕,引起一阵淫笑,账房立刻停止拨动算盘,从竹筒里抽出筷子,取下挂在耳上的毛笔,吐出舌头舔笔尖,然后在筷子底端写下数字,又把筷子放回竹筒,以抽签方式决定先后顺序。
戚彤毫无畏惧,而坐着的方果则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
啐了好几声,她朝他们脸上各吐一口口水,恶人先告状地骂道:「你们真不要脸,仗势欺人,还是欺负弱女子!」
「这口水真香真甜!」伙计贪婪地伸舌舔去口水印。「兄弟们,开始抽签。」
「哪,五文钱给你拿去买药吃。」算了,不过是区区五文钱而已,用不着跟这些小人物斗气,气坏自己的身体多划不来!戚彤不甘不愿地掏出五文钱,叮叮当当滚到地上。「不好意思,手指冻僵了,麻烦你像狗一样趴下去捡。」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戚彤的脑袋里装着层出不穷的整人点子。
伙计不怀好意地指着少了两条腿的椅子。「还有椅子。」
看来他们摆明了要勒索她!
戚彤眉弯如弦月,似乎见惯这种场面,早有准备。「我早就想说了,那张椅子本来就摇摇晃晃,应该劈了当柴烧,免得客人摔死。」
「本店的椅子又稳又舒服,出自京城名匠之手,还有烙印为据。」
低头一看,椅底果然烙了长安名匠的记号。「那你究竟想怎么样?」
伙计不疾不徐地说:「再加一两银子。」
「你作梦!」戚彤冷哼一声。
「你们不付,我就报官,请你们吃免费牢饭。」伙计威胁道。
「你去啊!」戚彤冷笑。「我正想请县太爷来检查这碗阳春面。」
原本热呼呼的阳春面,不仅结了一层白油,居然还多了一块肥美的牛肉?!
不,是一只颜色黝黑的蟑螂浮在上面,这这这……分明是栽赃!老店向来注重信誉,讲究卫生,有口皆碑,一定是那个壮汉趁他们争论之际,神不知鬼不觉地放进碗里的,难怪他们会有恃无恐。
「去叫厨师来。」伙计气得咬牙切齿,几乎快把门牙咬碎。
「是哪个短命的敢嫌我做的阳春面不好吃?」厨师拿着菜刀冲过来。
「是我。」方果手掌一拍,只见桌面留下深陷的五指印。
「是我不对,我会改进。」厨师见苗头不对,赶紧退回厨房。
戚彤手指卷着发丝玩,一派轻松地说:「喂,小哥你还不快去报官?」
「一场误会,姑娘别放在心上。」伙计苦笑以对,其它伙计早就躲得不见踪影。
「哼!」戚彤甩了甩及腰的长发,不偏不倚地打在伙计脸上,请他吃了顿发菜。
「妳要去哪?」方果眼巴巴地看着那碗加料阳春面,喉结上下滚动。
「当然是去媒仙馆吃免费的。」其实戚彤是想揪出狐狸尾巴。
方果快速地捧起碗,将整碗加料的阳春面如喝粥般一口吸光。
望着他们疾步走出店里,可怜的伙计抱着断腿的椅子如抱着夭折的儿子,眼泪如泉水般不断涌出。一两银子等于半个月的工资,更何况老板生性小器,绝对听不进任何解释,这该怎么办才好?
「我的样子怎么样?」戚彤眨了眨眼,做出妩媚之姿。
「很好,眼睛在,鼻子也在,嘴巴也没歪掉。」方果据实回答。
「我是问你,我迷不迷人?」戚彤身体往墙边一靠,像个站壁红袖。
方果眉头一皱,原本粗犷的长相多了一分敦厚老实。「吓人。」
「你说什么猪头!」戚彤粉拳如雨下,直击方果的胸膛。
「妳看妳,打人像击鼓申冤似的,这还不吓人吗?」幸好他身强体健,耐得住打。
「谁叫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老实得惹人厌!」戚彤不满地嘟着嘴唇。
「这间媒仙馆比咱们府邸还雄伟!」方果有感而发地转移话题。
戚彤恨恨地说:「什么媒仙馆!我要让它变成地狱馆!」
「小姐……」方果话还没说完,右耳就突然被拧了一圈。
「你的记性怎么比猪还差!」戚彤毫不留情。
「我知道错了,妹子。」方果明明可以反抗,但他却选择乖乖受罚。
虽然戚彤和方果的关系是主仆,不过她向来视他如长兄,两人相识的过程,说起来是一段奇缘。
那年她十岁,爹爹是副将,现在则成了镇守山海关的大将军。没错,她真实的身分是金枝玉叶,不过人却是粗枝大叶,上有三个姊姊,家中无男儿,爹爹并未因此而娶妾,一家和乐融融。
她娘常说她是老天爷给戚家开的一个大玩笑,是个生成女儿身的男孩子。严格来说,她不是调皮捣蛋,而是麻烦主动找上她,她生平闯的祸虽然多得数不清,但没有一次是故意的,全都是无心之过。
就拿方果的事情来说吧,当时十五岁的方果在路边写下「卖身葬父」的牌子,而她正好以肚子痛要去茅房为借口骗老师,独自跑到街上去买糖葫芦,看到一群人不知在围观什么,便像蛇一样钻了进去,先是一脚踩烂牌子,第二脚又踩到一张草席,草席下正好是方果他爹的尸体。
眼看方果气得胀红脸,她急忙伸手请他吃糖葫芦,笑嘻嘻地赔罪。
后来旁人看方果体格好,脾气也好,争相出价要买他为奴,她立刻加入喊价声中,人人都当她是搅局的黄毛丫头,她气不过,当场拿出挂在脖子上的传家宝玉充当订金,顺便把方果和他爹的尸体带回家,择日入土为安。
就这样,方果成了她的贴身保镳,为了保护她,努力勤练武功。
后来方果就和戚彤形影不离,让戚夫人从此不再提心吊胆,因为只要有他在,就算天塌下来,她也会是全天下唯一毫发未伤的幸运儿。
但是,戚夫人恐怕作梦也没想到,这次方果居然会和宝贝女儿一起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