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冽的冬天清晨,缩在暖暖的被窝里,最难驱散浓浓的睡意,从意识清楚到完全清醒、离开床铺之间,总要经历一场意志力大考验,而当被窝里还有一个比拟人体工学的大抱枕时,那根本就叫“天人交战”。
柴子夜枕着卢森的臂弯,脸贴着他微微隆起富有弹性的胸膛,一手巴着他肌理分明的腹部,一脚横跨他的臀,整个身体贴在这个天然暖炉上,舒服到完全不想动。
卢森搂着肤质光滑细嫩,身材窈窕玲珑的柴子夜,在经过夜晚火花时溅,翻覆鼓荡的完美性爱后,他已弃械投降,甘心臣服于这个教人惊喜连连、不可思议的女人裙下。
这一男一女早已醒来,睁开眼睛望着彼此,嘴角都勾着一抹了然于心的笑,那笑中带着满足也带着骄傲,既倾倒于对方“过人之处”,也自信能令对方“赞不绝口。”
他们不仅旗鼓相当,而且默契绝佳,欢爱过后,一刻也舍不得分开地交缠着彼此,一觉到天亮,醒来后仿佛吸收了日月精华,功力大增、精神饱满、通体舒畅。
他们只是静静地看着对方,神情扬扬自若,既不尴尬于棉被底下赤裸的自己与对方,也不急着说什么打破宁静,他们很享受,只想这样赖着,拥着彼此。
“子夜。”
“嗯?”她慵懒一笑,伸了伸懒腰,双手挂上他的脖子,还是不想起床。
“嫁给我。”
“吓——”这三个字很吓人,她终于醒也。“有必要这么有‘责任感’吗?才上一次床,我又没挺着肚子去找你,急着负责干么?”
“跟我们上床没关系。从我第一次见到你,这个念头就冒出来了。”
“你这样不行,会犯重婚罪的,不能一看到美女就想娶回家做老婆,上辈子在古代或许可以,现在不行。”她开玩笑。
“这是第一次,只有你让我动了想结婚的念头,而且非常强烈。其实一开始我也不确定那种感觉是什么,可是现在,我确定了。”
“不过你却不是第一个想娶我的男人,所以,STOP!别冲动。”她伸出食指搁在他唇中。“喜欢一个人也许跟认识的时间长短无关,但结婚不一样喔,不是你爱我我爱你我们就能一辈子生活在一起,两个人适不适合结婚,相处的时间长短就非常重要了。”
他握住她的小手,坚持问清楚。“要相处多久时间才算长,要怎么判断适不适合?”
“比如说,我不晓得你上完厕所会不会把马桶盖掀起来,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吃臭豆腐、榴莲;比如说,你喜欢听重金属音乐还是交响乐?你的兴趣是什么,投入多少时间,喜欢白天户外活动还是喜欢夜生活……这些看起来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可能是争吵的导火线,想弄清楚对方的一切得长时间相处才知道。”
“那我们住一起试婚,我搬过来跟你住,还是你搬去跟我住?”他不放弃任何证实他们是“天生一对”的机会。
“试婚是自寻死路,原本只谈恋爱我们或许能谈个半年、一年的,人搬过来可能三个月就GAMEOVER了,你确定要杀鸡取卵?”
“我之前在这里住了一个月,我们相安无事。”
“那不同,佣人跟情人跟以结婚为前提交往的男朋友,标准完全不同。”
“你太理智,而且对爱情太悲观。”他是男人却反而比她还相信感觉。
“你看,这是我们彼此喜欢后的第一个争执点,你受不了我的理智。”她像逮到破绽,立刻进攻。
“我没有受不了,我欣赏你的理智,我想,你只是没遇过让你乐观的爱情。”
他喜欢她的最大原因,就是她的特别。
“嘿嘿……请忠于自己的感觉,如果受不了了就说受不了,千万不要压抑,为爱委曲求全的人在交往中是得不到快乐的。”她眯起眼看他,想拆穿他的谎言。
“我就是忠于自己的的感觉,所以向你求婚。”他往她唇上轻啄一下。
“我也忠于自己的感觉,所以觉得你现在失去理智了,我们还没有到讨论结婚这件事的时候。”
“我尊重你的感觉,但也请你相信我脑袋里也有理智的成分。”
“那我问你,两个人因为有了感觉所以谈恋爱,几年之后发现彼此间像亲人一样,有默契、有习惯,但就是没激情,可是因为都谈了那么多年的恋爱,投入那么多年青春,不结婚说不过去,这理由荒不荒谬?”
“所以,只有遇到一个就算谈了一辈子恋爱都一起还有感觉,而且生活习惯、人生观各方面等都很合的男人,你才可能嫁给他?”
她点头,贼笑,如果人生观很合的男人就不会要求她嫁给他了。
“那至少把我列入考虑人选之一,我想试,我们来谈恋爱!”他没有被她似是而非的说词给绕昏头,无论是先结婚然后谈一辈子恋爱,还是一辈子恋爱老了再来结婚,对他而言都一样,他要的女人就只有她一个人。
“别告诉我你是没有爱情会死的男人?”她摩挲着下巴,对他如此痴情十分不解。
他不像会为爱疯狂的男人,毕竟他的情史洋洋洒洒一大篇,专情跟花心怎么可能在同一个人身体里并存?可他笑骂由人,无论她如何拒绝、洗脑、嘲讽都不能改变他的想法。
他真的这么爱她,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
“我只是清楚自己要什么。”他潇洒一笑,没有为爱所苦的悲惨模样,比较像是胜券在握。
“我现在只知道自己肚子饿了。”她知道观念不同,一时间也难以说服对方,继续争执下去无益。
“你再赖一下床,我去准备早餐给你吃。”他也没执意讨论出胜负,从床上一跃而起。
柴子夜呆呆地望着他精壮的好身材,决定在肚子填饱前、脑子不清楚的时候暂停交锋。
因为刚刚那一瞬间,她突然冒出一个想法——会不会就算嫁给他,她还是可以很自由,还是可以做自己,而且幸福加倍?
怎么洗他的脑不成,自己却差点被他洗脑了!
卢森再度搬去和柴子夜同住,跟上次不同的是,这次他是她“以结婚为提前交往的男朋友”的身份住下的,睡觉的房间也不再是堆了杂物的置物间,而是她的香闺。
这一住,冬去春来,三个月过去,他不仅没被踢出家门,而且两人感情正好他所预料,渐入佳境。
“亲爱的,我要出门喽!”卢森坐在床沿,给了还在床上耍赖不肯起床的柴子夜一个轻柔的香吻。“我熬了一锅肉酱放冷冻库的保鲜盒,我去韩国这几天如果不想出门,煮意大义面加肉酱吃。”
“嗯。”她睡眼惺忪地应了声,寻着他的体温靠过去。
他帮她掖紧棉被。“我从韩国回来,隔天又要去香港四天,你跟我一起去,我实在不放心你一个人在家。”
“你到香港工作我跟去干么?”她才不要做一个黏男友黏得紧紧的跟屁虫。
“我找人陪你逛街,工作完我们去找美食吃。”
“街我都懒得逛,不想跑那么远。”她还是不为所动。
“那要不要去参观片场,我堂叔现在在香港拍一部电影,听说卡司都是是当红的一线男星。”
“有比你帅吗?没有的话我看你就够了。”
他被她的答案哄到心花朵朵开,差点忘了原本要问什么。
她见他满足了,翻个身想继续睡,却又被拉了回来。
“那纯粹只是陪我去,免得我太想你,这个理由可以吗?”他期待地问,如果她也跟他一样舍不得分开的话。
“不要。”她连想都不想。“我们都住在一起了,好不容易你出差,我当然要好好珍惜这几天的自由,我找朋友吃饭喝酒去。”
“没良心。”他捏了捏她鼻头。“就是要我不放心,早点处理完公事早点飞回来看住你?”
“你慢慢处理没有关系,处理个十天半个月更好。”她就是不肯如他的意,表现出一点被爱冲昏头的样子。
他终于忍不住大笑,用力的搂了搂她,再给她一个缠绵深吻。“好了,我真的要走了,你继续睡,早餐都做好了,起来时把面包烤一烤就可以吃了。”
卢森站起身拿着他的随身行李走出房间。
他的子夜就是这么与众不同,所以他一天比一天更爱她,每天出门前都要上演一段难舍难分,直到她受不了地推他出门为止。
交往后,她没问过他过去女友的事;不管他去哪里、跟谁出去、几点回来,她不像女朋友,倒像室友。
可她会对他说:“最爱你了!”
会搂着他的脖子说:“我现在想跳舞。”然后,一边亲吻他的耳,挑逗他的敏感地带。
她会帮他按摩,会编睡前故事给他听,会拉着他一块洗泡泡浴,还会拿厂商寄来的试用品帮他“做脸”,不过,这些福利不是常态性的,全看她的心情。
她喜欢窝在他怀里,尤其寒流来袭的时候,把冷冰冰的脚丫子搁在他暖暖的肚子上,然后一脸幸福地眯眼笑。
而他,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刻,都很幸福,因为,从一开始他便无可救药的爱上她,然后愈陷愈深,愈来愈爱。
柴子夜在卢森关上房门后就完全清醒了,先前故意赖着不起来是不想让他知道她其实也会不舍他。
她躲在床上望着大木床床顶的绣花丝绸,对自己懊恼地叹了口气。
他老是把她当孩子,好像以为她一出生就直接跳到二十八岁,中间没有任何生活经验,尽管外表是成人了,可大脑里完全没知识,是个还需要人照顾的婴儿。
他用贱招——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什么都不必她动手、什么都不必她动脑,用愚民策略把她养成生活白痴,养成米虫,让她不能没有他。
只是,他还不晓得,他已经成功了,她的确愈来愈依赖他。
柴子夜自认为是任性骄纵加白目刁钻反骨,是那种会把男朋友折磨到半死的恶女。
她知道男人喜欢什么样子、什么个性的女人,她的母亲也时时教导她,女孩子就是要温驯贴心,不要跟男人硬碰硬,要懂得以柔克刚的智慧,可她讨厌这套规矩,更讨厌要她守这套规矩的男人,所以,遇到大男人,她最爱试试看谁先退让,谁能坚持到最后。
她也讨厌把“爱”挂在嘴边的人,觉得矫情、虚伪,所以对那种挖空心思制造浪漫来追求她的男人不屑一顾,不家送花、送珠宝、大庭广众求爱求婚的,她尤其受不了,她不懂,为什么爱上一个人之后,就一定得借由表现出蠢样来证明?愈蠢表示愈爱?
总之,对她太好,好到没个性——扣分;以为爱她就可以限制她,出局;看不懂“两性平等”四个字,把女人当女佣、当传宗接代的工具——找死!
所以说,她知道自己难搞。
那卢森呢?
他绝对不大男人,而且还很绅士、很体贴;他虽然表现得很家她、很黏她,可他看起来不苦,也没见他在她这里受到多大的挫折,无论她怎么尖锐固执任性不讲理,他都能老神在在,像个伟大的教育家,“有教无类”般包容她。
他大概把她当成逃不出他五指山的孙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