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里,林俊佑帮洛钰婷把蚊帐晾好,然后回到房间,拿出书本复习。但是书上的字他一个都看不进去,那些字似乎全变成了洛钰婷的脚趾头,像一颗一颗可爱又漂亮的莹白珍珠,在他的脑海里滚来滚去。
洛钰婷想了想,去把厨房的冰糖薄荷水盛了一碗端去给他,“刚才是不是踩痛你了?给你喝水,算我道歉,不要生气了,好吗?”
林俊佑摸了摸自己的脸,“我有生气吗?”
洛钰婷点点头,“脸一下子就沉下来了,还挺吓人的。”
林俊佑无奈地道:“没有生气,就是、就是忽然想起先生交代的功课很难写,一下子就没了玩的兴趣。”他随口扯了个谎解释。
但凡与林俊佑的学业有关的事,洛钰婷一向很看重,连忙说道:“那你好生做功课,一会饭好了,我会来叫你。”
“等一下。”林俊佑忽然想起来为她请回来的红绳了,他叫住她,然后从荷包里拿出红绳,递给她,“给你的。”
洛钰婷拿起红绳的一头仔细看,不解地道:“这是什么?”
林俊佑道:“请方丈开过光的绳子,给你换的,我看你脖子上的那条太旧,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断掉,到时候弄丢了耳环。”
洛钰婷摸了摸脖子上的红绳,耳环是她母亲的遗物,是她的宝贝,不能丢。而林俊佑不仅懂得她的心思,还特地去请了一条新的红绳回来,这份用心让她很是感动,“谢谢你。”
“小事一桩,不用放在心上。”林俊佑忍不住笑弯了嘴。不过是条红绳罢了,这算什么?将来等他考上举人,有了功名,他还要送她很多东西呢。首饰、头面、绫罗绸缎就不用说了,日后他还要雇了佣人来照顾她,再不让她如此操劳。
“来,摘下来换掉吧。”他低声说道。
洛钰婷乖乖地摘掉脖子上的绳子,小心翼翼地将金耳环摘下来,穿到了新的红绳上。林俊佑帮她戴上,顺手打了个结,再拉紧。只是看到鲜艳的大红色细绳松松地系在她修长、雪白的颈子上,林俊佑的眼珠子又移不开了。
“好了吗?”她等得有些不耐了。
他如梦初醒般愣了愣,道:“啊?哦,好了、好了。”
闻言,洛钰婷急急地往外赶,心想,欸,要赶紧去做饭,娘的胃不好,不能饿着,晚吃饭了会胃疼。
直到她出去了,林俊佑才拿着洛钰婷换下来的红绳翻来覆去地看,然后仔细地团成小团,塞进了随身的荷包里。
中午的米饭剩下很多,洛钰婷想了想,去菜地里摘了两把青菜回来,洗干净了,准备煮菜粥。她把青菜清洗干净,沥干水分,然后切细,跟米饭和在一起,再将中午煮熟的腊肉一片一片铺在上面,盖上锅盖开始煮。
一股浓郁的肉香飘了出来,林俊佑闻到了香味,放下书,从房间里出来,一头钻进了厨房,看着洛钰婷,吸了吸鼻子,笑道:“好香啊,闻着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洛钰婷笑道:“你去外头摆桌子,喊娘出来,我添粥。”
他想了想,道:“你去摆桌子,我来盛粥。”
“好吧。”洛钰婷有些意外,却也没多想,便脱下了围裙擦了手,去外面院子里收拾桌子去了。收完桌子,她又去请了林母出来,果然见到林俊佑已经将饭菜都摆在了桌上。
吃饭时,林母一个劲地往儿子碗里挟肉,洛钰婷则捧着菜粥,就着中午的泡菜吃着。她吃到一半,忽然发现碗底有肉,她吃了一惊,抬头,发现林俊佑正冲她眨眼笑着。
洛钰婷连忙垂下眼皮,担心被林母发现。
林俊佑挟了块肉放进林母碗里,“娘,吃肉。”
“我不喜欢吃,你吃吧。”
母子俩你推我让,无暇顾及洛钰婷。
洛钰婷抿着嘴笑了笑,将腊肉放到嘴里,细细咀嚼,肉的味道确实比肉汤泡饭的味道更好,越嚼越香、越有滋味。
吃过饭,等林母和林俊佑都洗漱好了,洛钰婷才去沐浴。
院子里,林母和林俊佑在乘凉,一人一把竹扇扇风、扇蚊子。
林母看着儿子叹了口气,问道:“你又偷偷给她吃肉了?”
林俊佑没吭声。
林母继续道:“你还在长身体,要多吃肉。女子吃点肉汤泡饭就行了。”穷人家的女人们都不吃肉,肉要留给家里的男人吃。以前林父在世的时候,她也不吃,现在也应该一样。
林俊佑道:“女子也是人啊,一家人吃什么,应该都一起吃。娘,将来等儿子考取了功名,咱们就顿顿煮肉吃,好不好?”
“她只是我们林家买来干活的,连正经人都算不上,你……没必要对她那么好。”林母始终觉得洛钰婷只是个外人。
林俊佑抬头看她,“娘,她是我的媳妇啊。”对她好一点又有什么关系?
听了他的话,林母撇了撇嘴,“现在还不是呢,等真行过礼了,再心疼她也不迟。”
两个人还要再讨论,耳朵里听到房门门轴摩擦的嘎嘎声,两个人不约而同地住了口。
洛钰婷推门进来,跟林母打了声招呼,说要去送鞋给庄有成。见时候还早,天还没黑,林母便允了,又教她回来的时候去菜园子里摘几个胡瓜回来,夜里用香油、香醋拌好了,明日一早和粥吃。
洛钰婷应了一声,出了门。
林俊佑知道她要去送鞋后,却有些不乐意了。他想,大晚上的,她要送鞋去给庄有成?这怎么行?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好吧,虽然现在天还没黑,算不得大晚上,可、可是……哎,反正他就是觉得不好,很不好。再说了,洛钰婷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怎能让她独自走夜路呢?
这么一想,林俊佑坐不住了,站起身对林母说了一声:“娘,晚饭吃多了有点撑,我去外头走走,消消食啊。”
急急地从家里出来,等林俊佑追上洛钰婷时,洛钰婷都已经站在庄有成的家门口了。只是她也并没有进屋,只是站在庄有成的院子门口和他说话。
也不知怎么的,林俊佑突然觉得,健美、苗条的洛钰婷与身材高壮的庄有成站在一块,竟然有种说不出的和谐,且女的娇俏、男的英气,似乎还挺登对的。
这样的认知让林俊佑莫名火大,看着洛钰婷将手里的鞋递给庄有成,庄有成也拿了什么东西递给洛钰婷,也不知他们说了些什么,似乎还有些拉拉扯扯的。林俊佑更不高兴,正准备大喊一声时,却见到洛钰婷突然转身就走。
庄有成似乎有些着急,甚至还往前跑了几步想要追上洛钰婷,只是也不知洛钰婷回头又和他说了句什么,他便不追了,只是笑嘻嘻地停了下来,然后不住地拿着洛钰婷递给他的鞋翻来覆去地看。
看到这一幕,一把莫名的火在林俊佑的心里熊熊燃烧。
洛钰婷从庄有成那边跑了出来,才转了个弯,猛地看到了林俊佑,吓了一跳,“你在这里做什么?”洛钰婷拍了拍胸脯,平复刚才的惊吓。
林俊佑黑了脸,“你和他说什么了?怎么这么久?”
洛钰婷叹了一口气,一边拉着他往自家方向走,一边说道:“你不知道这几天咱家事也多,有成哥托我做鞋子,晚了这几日给才他,大约是这几日没有鞋穿,方才我看到他的脚都磨出了血,索性少收他一百文,他也是个孤儿,生活也挺不容易的。”
庄有成是个孤儿,从小吃百家饭长大的。这两年他长大了,能干活了,才能挣得起饭吃。可一个大男人,种地、打猎他在行,唯独不会浆洗、缝补,做衣、做鞋少不得要花钱请村里的媳妇们帮忙。
曾经同样都是孤身一人,洛钰婷很同情庄有成,但她现在还好,至少有林母和林俊佑,且都待她极好,一家子互相扶持着,也从那段最苦的日子里走了过来。可这个庄有成却始终只有一个人,病了、饿了或是怎么样了,都没个知冷知热的人,所以她觉得他很不容易。
林俊佑本来一肚子的气。可一听到她说到最后一句,便知她是怜惜庄有成的身世,也感怀她的身世,胸腔之中的那把无名之火顿时熄灭了。
“少收一百文就少收一百文,有什么大不了的。”见洛钰婷仍是一副秀眉深蹙的模样,林俊佑知道她一定是又想起了小时候父母双亡,父母尸骨未寒之时便被亲叔叔、婶婶卖掉的事,不由得转移话题道:“城里新开了一家汤包铺,唤作阿蛮汤包,下回我买了给你吃,可好?”
“阿蛮汤包?”洛钰婷有些诧异,“怎么叫这个名儿?”
林俊佑逗她开心,“是啊,据说吃了汤包的人,个个都力大无比,比波斯胡国的红发蛮子还厉害,故此叫作阿蛮汤包。”说着,他还做了个怪动作。
洛钰婷噗嗤一声,就笑了起来,伸出纤纤玉指在他的额头上点了一点,“胡说八道。”
二人说说笑笑地回到家中,洛钰婷去菜园子里摘了两个胡瓜,又将钱全部给林母。
林母数了数,皱眉问道:“怎么少了一百文?”
林俊佑连忙说道:“我拿了一百文,放在身上零用。”
林母不疑有他,将四百文收下。
洛钰婷偷偷地看着林俊佑笑,吐了吐舌头,拿着胡瓜去了厨房。
看着她明媚的笑容,林俊佑顿时觉得浑身上下都舒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