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的好处就是可以被另一半放在心坎上,尤其是女方更为吃香,只差没有茶来伸手、饭来张口。
就算很大男人的骆家威也不例外,他像是要把以往使坏、惹得程微曦不开心的时候都补偿回来,对她好得不象话。
但因为他对她太好了,好到令她觉得很无聊,像现在,她本来就很闲,现在他又把工作都丢给别人,害得她一整天没事可做,只能翻着桌上的杂志发呆等下班,唯一的好处就是让她可以偷看他忙碌、帅气又严肃的脸。
这应该是她第一次这么仔细看他的长相,说他严肃一点也不为过,他工作的时候常常眉头深锁,而有棱有角的脸形更让他看起来不苟言笑。
但其实他笑起来很好看,他的眉宇之间有股英气,看起来就像是个王孙贵族。
套句他说过的话,若是他生在五百年前,肯定是个大人物。
“我有那么帅吗?”骆家威突地转头望着她,笑着调侃。
“我是在研究。”偷看被抓包,程微曦的小脸不禁微微泛红,但仍强辩道。
“研究我?”
“嗯。”
“为什么研究我,我长得很奇特?”
“是有点,我在想,依阁下你的长相,若生在古代,应该是王侯将相。”
她的话令骆家威呛了一下,捏着冷汗问:“怎么突然这么说?”
“你不是很爱把在五百多年前挂在嘴上吗,所以我刚刚好好观察了一下,看你五官突出,全身散发出一股威风凛凛的气势,莫名有种直觉,你若是古代人,肯定是个大官。”
真是直觉敏锐,但如果他告诉她,他当真是穿越而来的古人,她会有什么反应呢?是接受,或者是害怕?
骆家威本想直接问她,但想了想,还是改用探询的口气,“如果……我是说如果我真是从五百多年前的古代来的,你会怎样?”
“蛤?那你不就是古董了!”
“古董……”竟然用这个词来形容他,亏她讲得出来。
“五百多年历史,不是古董是什么?”程微曦猛挥着手说,“别闹我了,虽然现在很流行穿越剧,但我可不认为那种事情真会发生。”
“如果是真的呢,你会怎么样?”
“如果是真的,你就带我去看看你的那个年代,你能带我去吗?”她直勾勾的盯着他问。
见骆家威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她反而笑开了。“我闹你的,你还真烦恼起来了啊。”
“其实我还在想法子……”
“还继续啊?你一个大总裁,说那种话不怕被人当疯子吗?”程微曦连忙遏止他继续胡言乱语。“把头低下,好好工作。”
“喝!现在换成你管我了啊,你可不要忘了,我才是老板。”骆家威轻斥,起身走向她,一把将她从椅子上拉起来。“跟我出去吧。”
“去哪?”
“跟我走就是了。”他不由分说地拉着她走出办公室。
这算是骆家威的初恋,他以往虽然没有经验,可是也晓得如果照着他自己的步调谈恋爱,很有可能会把她逼走,所以他决定要配合她的方式,和她谈一场她喜欢的恋爱。
结果,她选了让他陪着她去逛夜市。
“逛夜市也是恋爱的人会做的事?”人挤人,他不怎么爱,但是只要是她喜欢的,他都愿意配合。
“嗯,我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这样想,但我想和男朋友逛夜市。”
人多的时候,怕被挤散,情侣们多半会手牵着手,或许这也是许多情侣喜欢到热闹人多的地方的因素之一吧。
十指紧扣的感觉,会让人打从心底暖起来,也因为距离拉近了,骆家威渐渐觉得,逛夜市并不是那么讨人厌的事情。
“帮我买个发夹吧。”逛到发饰摊子时,程微曦突然这么要求。
“我可以买好一点的给你。”
“我喜欢这个。”她指着一个发夹,坚持道。
拗不过她的要求,他只好跟小贩买了发夹。
程微曦拿到手之后,又把发夹递给他,说道:“帮我夹起来。”
“我不会……”骆家威的手拿着的几乎都是兵器,可没碰过女人家这种秀气的东西。
“就是不会才要学。”她硬把发夹塞给他,然后把头凑到他面前。
原来谈恋爱也有让人伤神的事情,就像现在,女朋友卢起来,很难招架,不顺从,肯定要闹别扭,顺从呢,他跟自己闹别扭。
不过既然要配合她的步调谈恋爱,他只能勉强自己,拿起发夹,小心翼翼的替她夹上。
一开始的担心在替她顺利把发夹夹上去之后烟消云散,他开心的笑道:“原来我的手还不算太笨。”
程微曦拿起摊子上的小镜子照了一下,满意的点头。“很不错,好,换我买个礼物送你了。”说完,她牵着他继续往前走。
“我不缺什么。”骆家威老实的说,而且他四处看了一下,实在找不出有什么适合他的。
“你要拒绝我的心意吗?”她微瘪起嘴,可怜兮兮的问。
“好,你高兴就好,要买什么?”
“你喜欢什么?”
“你送的都喜欢。”
“那好,我看看……”程微曦四处看了看,突然指着射气球摊子里的大型娃娃。“我打那只趴趴熊给你。”
“趴趴熊?”那是啥?骆家威的视线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找寻她说的趴趴熊,虽然来到这里十年了,可他并不是全部的东西都知道。
“喂,你没童年吗,怎么会不知道趴趴熊?”
他不认输,再度看向架子,看到所有的娃娃都直挺挺的,只有一只娃娃趴在架子上,他便指向那只娃娃,说道:“不就是那只。”
“切,知道还故意装傻,对,就是那只,我赢来给你当靠枕。”
“那么有信心?”
“当然。”程微曦信心满满的笑道。
但有信心不代表有实力,她拿着空气枪,打了又打,就是打不破气球。
骆家威实在看不下去了,开口说:“还是我来吧。”
他来到这个世界后,遇到一堆黑社会,也深切感受过枪枝的威力,还特地去专业的射击场做训练,他甚至想过,如果他能带把枪回去暗杀李广成,朝政就不会继续被奸臣所掌控,也能保全皇上的性命。
他朝着气球射击,一枪又一枪,把那些气球都当成李广成在攻击,他打得认真,程微曦更是看得目不转睛。
传闻他过去是混黑社会的,更有人说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看着他射击的气势,她突然有种怪念头,他该不会拿枪射杀过什么人吧?
不过她很快就甩掉那种邪恶的想法,她和他相处了四年,他除了嘴巴坏一点,心肠倒是挺好的,她也才会答应和他交往。
射击完,他一转过头就见她凝视着自己,不禁问道:“怎么了?”
程微曦摇摇头,笑着指向被射击一空的气球。“赢了!”
看着她灿烂的笑脸,骆家威非常满足,却也开始害怕回去之日的到来。
一直以来骆家威和王凯、刘成睿以徐英豪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想法,有朝一日他们终会回到过去。
由于骆家威一直想回到过去把事情弄清楚,所以身为下属的三人,对于要不要回去这个问题,也没有表示任何异议,他们觉得,骆家威是首领,当然是他说的算。
但他们可没想到,骆家威竟然会主动推翻原本的想法。
“老大,你是认真的吗?”王凯疑惑的问。
“我知道现在说这个有点说不过去,但是,我确实有想留下的想法,所以想问问你们的想法。”
“我是没意见,反正我孤家寡人一个,打跟了你之后,我就打定一生都跟着老大了,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老大在哪里,我便在哪里。”王凯第一个表态。
他以前是个小乞丐,是骆家威救了被人打得奄奄一息的他,给他吃穿,让他和他一起习武,长大了,跟着骆家威一起上战场,他们一起出生入死,他一直都告诉自己,他的命是骆家威给的,他这一生为骆家威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我也没差,已经没人等着我回去了。”刘世睿说。
刘家因为招惹到李广成,惨遭灭门,只有他被骆家威所救,得以幸存,他就跟着骆家威到现在了。
“真是的,你们这样,那我一个人回去有什么意思!”徐英豪听了有点不开心,但又不想一个人回去,连找个喝酒的伴也没有,便嚷道:“进宫去救皇上发现中计的时候,我就对那里彻底死心了,况且我也算死过一次了,这里是我的重生地,我还能上哪去!”
“你们……谢谢你们……”他们的情义相挺,让骆家威满心感激。
“老大突然不想回去,是为了程助理吧?”王凯好奇的问。
“为什么这么说?”心事被看穿,骆家威不禁有些窘迫。
“老大你一直说要回去找皇上问个清楚,但事实上我们都看得出来,你是心系皇上的安危才急着要回去,可如今你突然改变心意,自然是有原因的。”王凯继续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