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很陌生 第1章(2)
作者:井上青
  他直盯着她,依旧没什么特别反应。

  「你失忆了,我知道你想不起来。」她淡笑。

  「你说,你就住在我出车祸的地点附近?」他挑眉问。秘书给他看过行程表,出车祸那天,他没理由出现在那个地方。

  「对,那天你知道我生理期来,人不舒服在家休息,你特地送姜汤来给我喝,结果……」

  「等等……」两道浓眉紧紧皱起,「你说我帮你送姜汤?不,我不可能做这种事!」除非他疯了,他的工作排到年底都做不完,哪有空特地送姜汤给女人喝?  

  「但你确实做了。」干么否认呀,好吧,他失忆,情有可原。

  「那……我去哪里买的姜汤?」在他还记得的记忆中,「姜汤」一词有几十年没出现过了。

  她被问傻了,「你问我?姜汤是你买的,不是我买的,我怎么会知道?不过你是用保温瓶装来的,我想应该不是买的……」

  「所以,姜汤是我煮的?」严九歌身子往后仰,两手环胸,似笑非笑,「霍小姐,很遗憾,我从不下厨。」

  「这我知道。」细眉微蹙,她曾问过姜汤是不是他煮的,他总是笑而不答,可她知道他不下厨,因为他家有厨师。

  「你知道?」他轻笑,「我想这点也不是什么秘密。」

  难不成他也和他妹一样,认为她是半路冒出来,硬黏着他、想冒充他女友的拜金女?

  「保温瓶还在我家,我可以拿给你看。」

  「如果有我们俩的合照,我想那比保温瓶更具说服力。」  

  「没有。」

  「没有?」挑眉,他露出遗憾的表情,「你说我们是已经交往半年的男女朋友,却连一张合照都没有,为什么?」

  「天知道。」她嘀咕,「这是你的要求,你希望我们低调交往,而我也同意,所以,别说合照,我家连你的一根毛发都没有。」

  她夸大的说法,让他马上想到下一个问题,「所以,我们上床了?」

  表情愣了下,脸颊马上浮现红晕,四下张望,确定不会被别人听到,她才点头轻应,「嗯。」

  这个男人失忆对她造成的困扰还真大,连这种事她都要据实以告,真是的,自己做过的事怎么说忘就忘呢!

  严九歌盯着她,唇角微扬,似笑非笑。

  「你还是不相信我?」他的表情很明显就是不相信。

  「我很想相信你,但你得拿出让我信服的『证据』。」愿意和她面对面谈这么久,他就是在给她证明的机会。

  「上星期你送我一条项链……」

  「你得证明那是我送的。」

  霍天香无奈的撇撇嘴,也是啦,如果她随便拿一条项链说是他送的,而他信了,她反而会觉得他是真的头壳坏掉,这么看来,他送她的一堆礼物,全都无用武之地了。

  「也许你可以查通联纪录,不过,我们很少讲电话就是了。」除非有特别的事,否则他们很少联络。

  她不敢希冀通联纪录能对她有帮助,就算有,也不能证明她就是他女友,毕竟他的客户这么多,也许他会认为她只是他众多客户的其中之一。  

  别的情侣约会时间泰半都在午餐、晚餐,但他们是异类,选在早餐时间约会,若超过约定时间他人还没到,就代表他有事不来了,她不用打电话也不必等,直接上课去,这是他们之间的默契,可有时想想,两个人好像在偷情一般。

  若早知道他会出车祸失忆,她说什么也要硬拉他拍张合照,并要求他在照片上签名,顺便注明他们是男女朋友……她从不知要证明自己是某某人的女友,会这么困难。

  天杀的,当初她干么答应他搞什么秘密恋情,害得自己现在吃了哑巴亏,他要的「证据」,她一件也拿不出来。

  「我会去查,但即便有,也不代表什么。」他盯着她好一会儿,眉心皱起,「你不觉得你的眼镜太大了?」

  她点了个头,「镜框是我阿爸的,这是他的遗物,有纪念价值。」推推眼镜,她凉凉的说。

  「你说的是真的?」他不敢置信,眉头紧皱,「干么把遗物带在身上?」是可以驱邪吗?

  「骗你的。」她轻笑,「你真好骗,被我骗了两次。」第一次见面他就问过这个问题,她用同样的话答他,他露出略微吃惊的表情,真的相信她说的。

  望着她轻笑的表情,严九歌的太阳穴突地一紧,方才他脑中似乎闪过什么东西,但是速度太快了,他来不及抓住。

  「这副眼镜是我读高中时爸妈带我去配的,我阿爸说镜框大一点,看得比较清楚,所以……」耸肩,「它一直陪我到现在。」

  「你从没考虑过要换新的眼镜?」这副过大的镜框架在她小巧的鼻梁上,感觉实在很突兀。

  「我男友也说过一样的话,他答应要带我去配新眼镜,我一直在等他实现诺言。」瞅着他,扯开一抹甜笑。

  「你是指……我?」

  「除非你不叫严九歌。」

  他直视着她,从方才她进门到现在,他一直盯着镜框下的那双眼睛,虽然隔着一层厚镜片,但他仍能感觉到她的真诚,无半点虚假,但,这不代表他相信她,「那好,我问你,我吃饭拿汤匙是用哪只手?」  

  「左手,你是左撇子,但你平常都用右手。」他点头,没错,不过这个问题似乎太简单了,报章杂志随便翻一翻,说不定都能找到答案,「我喜欢吃鸡腿还是鸡翅?」他又问。

  她想了想,「这问题我没办法回答你,因为我们通常都在早上约会,在我家一起吃早餐。」

  顿了下,不管是鸡腿或鸡翅他都不喜欢,因为他不吃鸡肉,她没回答,也算答对了?但更令他讶异的是,他会去她家吃早餐顺便约会?他什么时候变成早起的严九歌了?他向来工作到凌晨,隔天不到十点绝不起床的。

  见他默不作声,换她主动出击,「早餐你喜欢吃粥配肉松、菜瓜,还有菜脯蛋,有时我前一晚会先买好油条,因为你喜欢把油条放进粥里一起吃。」

  闻言,他为她默哀三秒钟,低沉嗓音缓缓反驳,「我不喜欢吃粥、不喜欢肉松、菜瓜,更谢绝菜脯蛋,油条我更是不爱。」

  霍天香傻愣愣的看着他,确定他不是在开玩笑,登时觉得无语问苍天。「那每天早上在我家狂吃三碗粥,外加两根油条的严九歌是谁?」该不会是从潘朵拉星球来地球实习的纳美人伪装的吧?

  「肯定不是我。」严九歌挑眉,她的一席话让他当场判她出局。这女人,行前功课未做足,不过,演技倒挺不错的,他居然差点被她骗了,还误以为她有双清澈真诚的眼。

  从得知他失忆至今,霍天香头一回感到万分气馁,无法证明自己的身分不打紧,令她不明所以的是,为什么她所认识的严九歌和眼前这个人平日的习性,彷佛天差地别,她说的明明都是实话,可却没一项是对的……

  到底,是哪个地方出差错了?  

  难不成她半年前认识他的时候,才是他真正的「失忆期」,而现在,他只是恢复正常?要不,就是她也失忆了

  结论是,她痛恨失忆这件事,失忆真是令人苦恼,心爱的人明明就在她眼前,但他却当她是冒牌女友,两个人在一夕间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坐在餐桌前,两手托腮的霍天香对着桌上的粥发呆。

  接连三天,她依旧早起煮稀饭,忘了原本共餐之人现在处于失忆状态,暂时不会出现,但她还是改不了这个习惯,反正她也要吃,但等真的煮好一锅粥,她却忍不住望粥兴叹。

  三天前,她到医院和他谈一谈,那一幕,让她有种去面试的感觉,虽然他没说「请你先回去等通知」,但这几天,她宛如等候录取通知的面试者,心情满是期待、焦虑,又有一丝希望落空的心理准备。

  那天,他们其实可以谈更多的,她想告诉他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希望能藉此唤醒他的记忆,可惜,严九茵出现终结了他们的谈话,还把她列为「拒绝往来户」。

  她想,只要她再出现,可能会惨遭格杀的命运。

  揽镜一照,她哪一点看起来像拜金女了,那个严九茵为什么非得把她想成想挖空他家金矿的蚕食女

  瞄一眼自己朴素的穿着,她想,严九茵大概认定她这个「穷酸女」想摆脱贫穷,才会黏上她哥,肖想飞上枝头当凤凰吧。

  虽说防人之心不可无,但严九茵也防得太超过了,她现在想接近严九歌,说不定还要躲过一万条红外线咧!

  下意识看着腕表,七点半,他没来,她该准备出门去上课……这是她以往的生活模式,早上七点半是约会时间的分水岭,他在这之前出现,就表示她会有一场美好的早餐约会,但如果他没来,她就只好怀抱着期待,等待隔天的早晨。

  不过现在,她不用去学校,也没有美好的早餐约会,期待之心仍有,只不过不是期待隔天的早晨,而是期待「奇蹟」出现的那一天。

  她不知他什么时候能恢复记忆,只能将自己的情感寄托在奇蹟上,「奇蹟」充满着期望、希望和降临时的喜悦,她喜欢奇蹟,并且希冀它早日来临。

  这一桌早餐,今天仍是她独享,可以一个人尽情享用丰富的餐点也不错,她这么安慰着自己。  

  举箸的同时,门铃声乍响,她猜,极可能是和她并列第一批裁员名单的同事,因为没了工作,生活失去重心,所以来找同病相怜的她诉苦。

  犹豫了两秒,她才起身去开门,独吃粥不如众吃粥,一起吃早餐、一起抱怨,之后再一起去找工作,有个伴才不会太孤单。

  门一打开,误以为的旧同事没出现,来人却令她感到十分意外,她原本毫无生气的目光渐渐增添光彩,双唇从惊讶的微张,缓缓弯成一道美丽的弧线——

  「九歌?」

  奇蹟,这么快就降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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