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汪太仲;母,柳玉梅;配偶,夏尚臣——汪佑暄倒在清境民宿的床上,拿着才换新的身分证,怎么看怎么新奇。
真真正正的结婚了呢。
“配偶,夏尚臣”,好令人害羞的两个字。
公证那天,她只穿了简单的白色连身裙跟小白鞋,花朵也只有象征性的一枝玫瑰,可是她觉得,这个婚礼很浪漫,尤其是夏尚臣帮她戴上戒指的时候,平常不太正经的脸看起来居然很虔诚——虽然已经在一起两年,可她还是常常会因为他一个表情而心口怦怦跳。
生命中第一个男朋友,唯一的男朋友,成了她的老公……“老公”……嗷,太害羞了啊。
在床上翻了半圈的小女人忍不住窃笑起来。
对女朋友很好,长得很优,前途光明又灿烂,集所有爱情电影中男主角特性于一身的男人——钓到金龟婿就是这种感觉了吧。
初交往时,全校有一半的女生都觉得夏尚臣的眼睛是给蛤肉糊到,而且深信那两个蛤肉应该不久就会消失,到时候王子会重新看见世间美女。直到好几个月后,她们才愿意承认,没有蛤肉,他一直看得很清楚。
汪佑暄往左滚了滚,想,王子跟庶民也可以在一起。
在众人看衰的情况下恋爱,在众人跌破眼镜中一起度过周年,在众人的惊叹中继续前进,然后今天,她从女友升格为老婆——她不是没想过这件事情,只是没想到竟能成真。
好开心,忍不住又往右滚了滚。
有一种接近镀金的感觉。
夏太太,夏夫人,夏尚臣配偶栏上的那个名字……哼……呵呵……嘻嘻嘻……哈哈哈哈……
夏尚臣从淋浴间出来,看到的就是她卷着被角、望着身分证呆笑的样子,脸上表情明明白白写着为什么高兴,他忍不住露出莞尔的笑容。
这女人,要说她呆嘛,偏偏功课又不错,要说她聪明,却又老是露出一节尾巴让人家抓。
拿着身分证笑成那样,一看也知道她在开心什么。
长不大的老小孩……
男人天使的一面觉得那样的傻气很温暖,不过恶魔的一面却提醒他,如此良机,不逗白不逗。
他坐到床沿,伸手戳了她的脸颊两下,“笑什么?”
汪佑暄回过神,看到刚淋完浴的男人只在腰际围着毛巾,很没用的觉得耳朵发热,为了避免自己对他美好的肉体露出不淑女的神情,她连忙转开脸,“没什么啦。”
“没什么?”
他大手搔上她的耳后,一阵一阵搓着,汪佑暄只觉得耳朵更烫,连忙往被里缩,“我就是想说我们昨天住进来后都没有出去,今天一定要出去走一走,至少得去看看绵羊,不然就白来了。”
夏尚臣掀开被子,跟着钻了进来,“想看羊?”
“嗯。”
“那下午来去吧。”
“喔耶,喔耶喔耶。”
男人对她的反应又好气又好笑,美男在侧,她居然对着下午的绵羊行程喔耶三连发——不过算了,如果哪天她的思维符合一般人的正常值,那才是不正常。
淑女他认识的多了,那些母亲介绍的千金小姐们,仪态大方,教养良好,画着精致的彩妆,说起话来很温柔的样子,就算是笑,嘴角也好像是经过计算般的刚好上扬十五度。
喜欢尼采、三岛由纪夫、村上春树,喜欢听交响乐,嗜好是画画、弹琴,有时间就会去做义工,对小动物有爱心,一切都无可挑剔。
夏尚臣曾经跟汪佑暄说过这种感觉,她的第一个反应是,“那应该是机器人伪装成的人类吧。”
虽然有点古怪,就是这样没错。
很完美,完美的不真实。
又或者是联谊中认识的女生,大胆热情,第一次约会就暗示他家中没人,或者室友不在。
夜晚虽然很热情,但醒来有种空虚感,依然是不真实。
后来,他就认识了她。
包括她在内,好多人问他喜欢她哪里。
其实也不过就是“感觉”两个字。
跟她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很轻松,可以大笑,也不用顾忌形象。她从不介意原来校园王子有着普通人的习性——他会乱丢袜子,快没衣服可穿时才会洗衣服,很累的时候会隔天起床才洗澡……这些会让女孩子皱眉的坏习惯在佑暄眼中,全会变成“那又有什么关系”。
乱丢袜子不要紧,袜子没长脚,不会跑。
没干净衣服才开始洗不要紧,没人规定要天天洗衣服,何况洗衣机一个小时就搞定了,别紧张。
隔天洗澡无所谓,又不是从沙漠旅行回来,一天没洗脏不到哪去。
她当然更不会以“为你好”的名义做出诸多限制,不要抽烟、不要喝酒、不要熬夜、不要吃那么多肉,要多吃一点菜、咖啡喝多对身体不好等等等。
他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层公寓,因为地方大,隔音又好,每逢欧联开踢时自然成了几个好友一起熬夜看转播的地方。
啤酒罐、披萨、汉堡、香烟,比赛结束后,住在附近的自己走回去,住得远的就睡在客厅。
历任女友对这种事情一向很不满,一心认定同学在占他便宜。
她们总觉得那些朋友只是贪图高画质的液晶屏幕跟免费吃喝,明示暗示他应该跟同学平摊吃吃喝喝的费用,不能让别人这么舒服之类的,甚至会在朋友来访时故意关在房中不出现以示抗议,可是汪佑暄却觉得好羡慕这种友谊。
她说,“如果主人家爱炫耀又喜欢摆出施恩于人的样子,就算跟他们说有龙肉吃,也不会有人来的。这些对你来说只是小钱,你不介意,他们也知道你完全没放在心上,怎么说啊,对彼此的人格够信任,心智够成熟,才能这样相处。”
夏尚臣无法同意她更多。
他的父母赚钱如印钞,对孩子又很疼爱,他一个月的零用钱堪比白领夫妻的总收入,钱对他来说从来不是问题,但有的同学,因为家境关系还得在假日去打工,他们的经济能力相差悬殊,可是他们认识多年,他们都为欧联疯狂。
把彼此当真正的朋友,所以不觉得一定得分得如此清楚。
越跟汪佑暄交往,他越觉得这女生好像就是他遗失的那根肋骨,他们完美的相嵌融合,一切显得那样刚好。
虽然她在别人眼中缺点多多,但其实,他也不遑多让——只是好家世与好外貌给了别人王子的错觉。
他从来就不认为自己是王子,所以,他也不需要公主。
他只需要跟他一起缩在被子底下的这个新妻,跟她在一起很舒服,她的微笑总是可以让他感到放松……
小手戳了戳他的脸,“想什么?”
“在想要什么时候带妳回家。”
“我还是觉得等我毕业比较好。”
“对于妳的建议,本席裁定驳回。”男人将她搂紧,顺道在额头上啾了一口,“我会找一天跟我爸妈还有雨臣说,然后会把我的房间稍微重新装潢,妳开学之前就搬进我家。”
汪佑暄哀号了一声。
结婚很美好,但她知道对夏家爸妈来说,儿子公证这件事情一定很不美好,基于鸵鸟心态,她当然希望越晚面对越好。
开学之前搬进他家,那就是两个月内啊,她这种个性是要怎么当大户人家的媳妇啊。
除了公婆跟小姑,万一还要跟婆家家人一起出席社交场合怎么办?她没有接受过名媛教育,不懂首饰,不懂酒,名牌只认得香奈儿跟LV,到时候衣香鬓影中只能尴尬的笑……光想就有一种快要胃溃疡的感觉。
“夏尚臣……”
“居然连名带姓的叫我,没礼貌。”他伸手在她腰上一捏,“要叫老公大人。”
“老公大人。”汪佑暄苦着一张脸,“我很紧张。”
“妳不相信我吗?”
“……”
“妳还真的不相信我啊?”
“不是啦,哎呦,你不懂……”
“我懂,可是,”男人顿了顿,“妳要相信我。”
放低的声音有种莫名的蛊惑。
汪佑暄看着他的脸、他的眼睛、他的神情,都很明白的写着一件事:相信我。
然后就跟过去每一次两人意见不合时一样,她总会在他的眼神中败下阵来,因为爱,所以相信。
不安是真的,但她告诉自己,要相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