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鸟鸣,太阳从山边逐渐崭露风采,位在山脚下的小村子也随之热闹起来,不管是孩子的嬉笑声,农人赶牛吆喝的声音,还是农家袅袅升起的炊烟,都让这普通的山村生活添了几分的生气。但是,这热闹的情景和其中一栋小砖屋没关系。
这间砖屋是赵家村里最气派的屋子,但不管是大人或孩子,似乎都把这里当成洪水猛兽,悄悄的在距离屋子尚有几里的地方设下一道无形的界线,好像只要跨过那条界线,就会发生什么危险的事情一样。
不过无论赵家村里的人是怎么看的,屋子的主人还是按着自己的生活步调,安然自得的过着每一天。
涂千雪一早醒来,简单的洗漱后,点燃灶下的柴火,烧了一锅热水,把昨晚发好的面团给切成面条,直接入锅,等面条煮熟的空档,她回身切着葱蒜等等配料,又切了块豆干和一小块腌肉,最后走到菜园子里摘了条小黄瓜,再回到灶前时刚好把煮熟的面条起锅,浸过凉水后再放到筛子上摊凉。
她紧接着起了油锅,把葱蒜和豆干、腌肉下锅,加入一大勺的面酱一同伴炒,顿时香气四溢,香喷喷的炸酱把屋子里两个小馋虫吸引得直地往香气传来的方向嗅。
把小黄瓜切丝,添了点刚炒好的炸酱,最后捞起面条,涂千雪面无表情,囫囵吞枣的吃了一碗,才回到卧房。
她盯着床上两个像是虫茧一样的棉被山,伸手轻轻拍了拍,“我上山了,面条和炸酱都在厨房,等等醒了自己去弄来吃。”
虽然她脸上没什么表情,但轻轻柔柔的嗓音,加上语句转折处独特的腔调,让她即使没那个意思,说出来的话也像在撒娇一样。
对于现在这个声音,显然涂千雪也是极为别扭,吩咐完了,直接出了屋子,拿起门外的竹笼背在肩上,关了大门后,一步一步地往山上走去。
即使已经在这条山路上走了快两年,但是每次上山的时候,涂千雪还是会忍不住放缓脚步,深深吸了几口气才继续往前走。
在这种完全没有污染,每吸一口气都能感觉到满满芬多精的天然环境里,明知道这在古代一点都不稀奇,却还是会忍不住想多吸几口。
呼吸着带着微凉的晨间空气,走在静谧的山径上,涂千雪不由想起自己穿越来到这里的原因。
她是芸芸众生的其中一员,育幼院出身,高中毕业后就不断地打工,同时读夜校增进学历,好不容易打拚到二十五岁,她也终于从一个打工妹成为资深的派遣女王,这一路走来不可谓不心酸,但看着终于鼓起来的钱包,她便感到无比的满足。
这些年,不管是企业工读生、工厂作业员、餐厅服务生还是手摇饮料店、中药店的员工,甚至是大体化妆师,她全都做过,好不容易手上有了一点资金,正考虑要不要租一个小店面,自己做生意时,却为了抢救一个因火灾而来不及跑出来的小女孩,被砸落下来的柜子压住,吸入过多浓烟,呛死了。
她想,她大概有被超人附身过,要不然怎么会在关键时刻正义感爆发呢?至于小女孩最后到底得救了没她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成为现在这个“涂千雪”了。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什么理由,她还是叫做涂千雪,但糟糕的是,这个涂千雪似乎跟她一样,都没有亲缘。
陷在思绪里的涂千雪突然听到前头传来交谈声,她顿时回过神来,略停了一下脚步,随即闪到路旁,躲了起来,她不是要偷听,只是那交谈的内容似乎说到了她,这才选择闪避。
她刚退到一棵大树后头,不远处就走来两个妇人,两人手上都拿了个篮子,里头装了不少野菇和野菜,看起来新鲜水嫩,显然是刚刚采的。
两个妇人一个年轻、一个有了点年纪,赶着路的同时也不忘说闲话,尤其是快接近山脚下的岔路时,不免俗的提起那户没人敢靠近的人家。
“赵嫂子,你说……那户人家真有那么邪乎?”小媳妇儿是从远方嫁过来的,这几天正在熟悉环境,难免会听见一些闲言碎语,因此对于一直排在村子八卦榜上的话题人物很有兴趣。
被唤作赵嫂子的中年妇人听到这话就叹了口气,对于小媳妇儿的疑惑,她本来想瞒着不说,但又怕年轻人不知道好歹,真和那户人家走得近了,到时候真出了什么事,她心里也过不去。
想到这,她朝四下望了望,见左右无人,便道:“你在村子里问,肯定没人敢和你说明白,毕竟谁也不愿意招惹那户人家,不过这儿就咱们两个,我就跟你说一次,你自己当心,以后别再四处打听了。”
小媳妇儿心中一跳,想着后头还有什么隐情,连忙举手发誓,“嫂子,今天这话你说完了,我就藏在心里,以后绝不再问了!”
赵嫂子知道小媳妇儿嘴巴紧,又朝左右看了看,这才停下脚步说了起来。
“那户人家住着的是原本村子头的涂家姑娘,这涂家姑娘是村里人看着长大的,长得水灵不说,就是说话时那规矩秀气的样子,看起来就像大户人家的闺女,所以之前黄家才会替年纪轻轻的儿子定下涂家姑娘,只是……唉!”
小媳妇儿没催赵嫂子,只是提着心等着后续。
“定了亲后,黄家的独子不到两年就考上了秀才,大家都说这是涂家姑娘带福旺夫,还没入门就提携夫家呢!结果没承想,那黄秀才正准备考举人的时候,突然生了大病,这一病就耽搁了一年,错过了那年春闱。
“眼看着病一直没有起色,黄家想着两个孩子的年纪到了,大约也抱着冲喜的主意,两家一商量,就打算把婚事给办了。谁知道这新娘子都已经快到黄家门前了,就听见黄家突然传来一声痛哭,送亲的人都还没弄懂发生什么事,就看到黄家人出来挂白,还说这亲事不办了,新娘子就又原车拉了回去。”
在乡下地方,芝麻点大的事都能够传成了不得的大事,更别提这新娘子都已经出了门才遇上这事,送亲、迎亲的哪一个不是心里直打鼓?只是新娘子夫家不收,又不能把人扔在路上,大家都是乡亲,送回去也就是理所当然的。
小媳妇儿根本就把这事当成故事听了,听到赵嫂子停在这,忍不住催了句,“这人有个好歹也不能怪涂家姑娘啊,然后呢?嫂子,这事情没完吧?”
赵嫂子点点头,可一想起当天的事情,心里也是一阵不舒服。
“这夫家不能进,涂家姑娘只得回娘家,可没想到,涂家刚送完亲,结果也出了事,送亲的骡车才刚回到涂家,一样还没进门就听到一声嚎,那哭得是撕心裂肺的啊。”
小媳妇儿听到这里忍不住心一跳,怯怯地问着,“该不会又死人了吧?”
赵嫂子再次点头,“这回是涂家大娘死了。”
“这也太巧了……”
“可不是吗?”当时那情景让所有人都懵了,刚刚送亲的时候人还好好的,没想到说去就去了。
“后来涂家老大冲了出来,劈头就骂涂家姑娘是个扫把星,当初自家父母好心收养她,这些年也好菜好饭的将人养大,结果早些年把老父给克了,现在把自家侄子害得落水,甚至连自家老娘也害死了。”
“这也太过了,就算不是亲生的,也不是涂家姑娘害的。”
“唉,这其中还有一个渊源。当初合八字的时候,就说涂家姑娘八字重,不适合太早出嫁,要不然对家宅不利。这涂家姑娘被收养前,涂家当家的身体可好着呢,结果没过两年就病重,没多久就去了,大约那时候涂家老大心里就有些想法了,又听到算命的这么说,心里哪能没个疙瘩。
“更别提这亲事,本意是要冲喜,结果在她出嫁当天两家就挂了白。涂家老大的大儿子落了水,差点没救过来,涂家大娘一听到孙子出事,急得一下子喘不过气,就这么去了,也难怪涂家老大说话难听,换谁谁都得急呀!
“总之闹了这么一出,涂家老大也不住在村子里了,说是怕了这个害人精,前几年就搬得远远的,也不知道去了哪里,黄家倒还算好心,看着一个姑娘没个依靠,就把那栋屋子给了她,直到一年前,黄家老两口让亲戚接走,不住在村子里了。”
小媳妇儿听到这里,心里也忍不住发毛,只是已经走到岔路口,怕撞见从另外一边上来的人,也就没多问,赶紧拉了赵嫂子下山,从头到尾,她们都没有发现自己嘴里的人物就在离她们不远的地方。
涂千雪面无表情地从树后转了出来,对于那两个人把她的事情当成奇闻轶事讨论,心情倒是很平静。因为她对于涂家人并没有感情,虽然她占了涂千雪的身体,但说实话,自她承接这具身体的意识以来,记忆里对她和善的那两个老人都已经过世了,剩下的涂家人没有给过她一丝笑脸,而她重生后也不曾与他们相处,自然就没有感情。
至于黄家……她对于黄家的印象反而还好一点,起码黄家没把独子死去的事情毫无理智的怪在她头上,甚至在全村子排挤她这个“不祥的女人”的时候,还愿意提供屋子给她住,让她当成短暂的栖身之所。
她不能说任何人有错,只能说,有时候民风的愚昧,是许多悲剧的开始。
不过她也不是原来那个温柔如水的涂千雪了,自然也不在意那些人的评论或忽视,毕竟她要做的事情太多,离村子里的人越远反而越好。而且如果不是没人理会她,让她有机会闷声发大财,否则她可能还得住在屋顶跟筛子一样,破一堆洞的屋子里呢,哪有钱整修成如今坚固的砖屋。
想到这里,涂千雪终于发现自己浪费太多时间在缅怀过去上了,她掂了掂肩上的竹笼,自己今天就算不能采到足够的草药,也要摘一点野果子回去。她想了想,就往树林里头钻去,直走到那一片红艳艳的苹果树下才停下脚步。
只见一个男人生死不明的躺在地上,她先是皱着眉,然后左右看了看,确定没有其他人在现场,才抬脚走到那个男人的身边。
她蹲下身子,手指轻放在他颈边,感觉到缓慢但还有微弱跳动的脉搏时,她忍不住叹了口气,“真是麻烦啊……”
袁熹明意识模模糊糊的,脑子也不怎么清醒,但能够感觉到自己因浸了露水而变得湿答答的衣裳被换了下来,身体被人轻轻擦拭着,接着整个人被放到柔软的床铺上。
被子是晒过阳光后的蓬松,没有陈年棉花的陈旧味道,反而有着淡淡的花香,让人忍不住沉迷在这种带着香气的温暖中,再也不愿醒来。
意识昏昏沉沉的,中间甚至有许多空白,只是身体却耐不住饥饿,在不断散发在空气里的香气中,袁熹明缓缓的睁开了眼,然后对上两双大眼睛。
“娘,里头那人醒了!”男童的声音从屋里传到屋外。
“吃饭吃饭!”男童身边跟着一个女娃,不管男人,把注意力全放在一阵又一阵的食物香气上,看着她圆滚滚的身躯,显然是个小吃货。
袁熹明从床上坐了起来,面无表情地看着身上不属于自己的衣裳,还有被包扎过的伤口,开始回想自己身在何处。
而他还没有想出什么结论,一股浓郁的味道忽然飘了进来,他抬头一看,一个女子穿着一身绦紫色的衣裳,手里端着一个小陶锅,慢吞吞地走过来。
女子抬眸瞧了他一眼,淡淡的道:“吃饭吧。”
袁熹明看她在床上架了一张小桌,然后把陶锅放到上头,陶锅上的盖子一掀开,一股浓郁得化不开的香味跟着扑散出来,直接窜进鼻尖,让身体里的每个细胞都能感受到那股香味带来的诱惑。
她将汤勺放在边上,方便他使用,袁熹明也毫不客气,直接拿起汤勺往乳白色的浓汤里头舀了一勺,轻轻吹过后直接送入口中。他眼里闪过一抹惊艳,正准备舀起下一勺送入口中的时候,女子突然出声打断了他的动作。
“等等!这位公子总该介绍一下自己,不是吗?”
袁熹明默默地放下汤匙,盯着女人的眼睛,慢吞吞的答道:“我忘了。”
“忘了?”涂千雪挑了挑眉,只觉得脑门有点疼,“不要跟我说你失忆了,忘了自己从何而来,也忘记了名字、忘了……喔!该怎么活着你应该还没忘,起码还能够自己吃饭。”这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吗?
袁熹明也不反驳,只云淡风轻的点点头,“那就算是失忆了吧。”说完,拿起汤勺继续喝汤。
汤勺大力的往下一挖,他这才发现浓汤底下原来还有惊喜。汤里头有个像是果子一样的东西,已经被炖得软烂,用汤勺轻轻划开,可以看见里头填满了吸饱汤汁的米粒,咬上一口,又是米香又是浓汤的馥郁浓醇,最后是果子的淡淡香味余绕在嘴里,让人心满意足、回味再三。
涂千雪看这个男人爽快地认了自己失忆这件事情,什么也不管就高兴地吃了起来,忍不住微眯起双眼,瞪向他,同时在心里斟酌着这男人到底是真失忆还是假失忆。
有人失忆后会像这男人一样这么冷静,好像完全与他无关一样?
再说了,不提这男人来历不明,以及他身上那堆看起来也不单纯的伤痕,救人她倒是无所谓,就怕救了这男人后会惹上什么大麻烦,她的身分毕竟是一个寡妇,就算还没过门,那也是望门寡,收留两个孩子喊自己娘已经荣登村子里的八卦榜了,要是再收留一个来路不明的男人……
她怎么觉得自己离浸猪笼也不远了?
不行!等等就悄悄给他一点银子,重新换上他原先的衣服后就打发他走吧,她这里不是慈善堂,可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