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开端,或许你会觉得很荒唐,许多年后我自己回想起来,也觉得那时的做法稍嫌冲动了些,可在那当下是全无自觉的。
那年,我几岁?二十六?二十七?不重要,总之叛逆期到这阶段才来发生,是迟了些。
那一天,我在和哪个企业家二代的「有为青年」吃饭?永泰?旭新?不太记得住了,也不重要。
那到底什么才重要?嗯,有的,因为那天我遇见了他。
最初,我是奉父命来吃这顿「友谊饭」,打着「年轻人多交朋友」的名义,行相亲之实。
一直以来,我对这种事情已经见怪不怪,也很坦然应对了。不过刚好这一餐特别食不下咽,这位公子哥言语乏味,满口生意经,过度吹嘘丰功伟业……
刚开始,会不小心走一下神,基于礼貌,本人可是秉着千金风范,面带微笑,适时响应,掩饰得完美无缺,后来闪神的次数多了,不小心多瞧了几眼前方桌位。
应该是在上演求婚大作战之类的,男方深情款款,女方含羞带怯,桌边的演奏者正拉着小提琴,我对现代流行歌曲不熟,不确定那首歌是不是叫「今天你要嫁给我」。
结束了每个月至少会有一场的「餐叙」,不想延长受刑时间,婉拒了对方接送的美意,站在餐厅门外等待侍者将车开来的空档,不经意瞧见斜前方的身影。
是刚刚那名小提琴演奏者。
「多年的苦学,就是为了做这种事吗……」他盯着手中几张薄薄的纸钞,极轻极浅的低喃带着极深的嘲讽与悲凉,随着夜风轻轻送入耳畔。
这让我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
看来,又是一个为五斗米折腰的残酷实例。
这人显然是极傲、自视甚高,这样的人迫于现实而折腰,会格外地难堪悲辱。
这不就是人生吗?他有他的无奈,我也有我的。
拉回视线,取了车离开,终结短暂涌现的悲悯。
我没有想到,还会再一次遇见他——这个看似满腹才华、却抑郁不得志的年轻男子。
而且场景一次比一次更不堪。
这次是在另一家餐厅、与不同的人吃饭。
他可能从头至尾没留意到我,但我可是第一眼就瞧见他了。这一次,没有小提琴,那双修长如艺术家的优雅双手是用来端餐盘,我不禁替他感到一丝惋惜。
但是生活,有时真的得做出某种程度的取舍,所以放下身段是必须的,放弃理想他更不是古今中外第一人。
我不晓得他是不是在这里打工有一段时间了,很显然前桌的女客是冲着他来的,几次唤他前来、有意无意的碰触,连同为女子的我都要替她汗颜了。
真的,我要声明,不是每个千金小姐都这样的,那是少数特例。
男子眉心微蹙,眼底压抑着不得不为之的忍耐,几次技巧退避,到最后,餐厅经理索性叫他别忙了,去陪熟客聊几句。
这——算是陪酒卖笑吗?
沦落到这境地,让我想不同情他都难了。
深入观察,我这才留意到,他的确是少见的美男子,难怪会被女客毛手毛脚,那俊秀眉目隐约有些神似某人,我心房不由得为之一悸。
那个——我从十九岁动情、暗自倾慕、一再隐抑,不敢求、也不妄想能得到的男子……
如果一切到此为止,我或许还能保持理性,不至于做出太无脑的事,偏偏——你知道的,命运有时就是这么奇妙。
第三次,真的除了命运的安排之外,我再也找不到更贴切的形容了。
这天一大早,天空就灰蒙蒙的,预计今天不会是什么好天气了。
进公司前,我先到楼下的便利商店买杯咖啡提神,于是就不小心全程目睹了「贫贱情侣百事哀」的年度分手悲情大戏。
「他结婚了!」
「我知道,但是他会对我好。」
「就为了安逸的生活,妳情愿舍弃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去当个见不得光的情妇?值得吗?妳究竟在想什么!」
「值得!在你为了现实而妥协,忍受以前无法忍受的事时,感受应该比谁都还要深刻,不是吗?所以我愿意拿名分去换安稳的生活,我以为你能理解……」
「我忍受那些,是为了什么?是因为妳!因为想起妳,不得不为之的忍耐……」
到头来,所有的妥协,还是保不住在现实压迫下摇摇欲坠的感情。
很番石榴的内容,连大学社团的舞台剧都不屑编了,要在以前,看到这种老梗舞台剧我一定会笑出声来。
但是这一刻,我笑不出来,他悲怆而无力的神情令我当下呆立原地,忘了该移动脚步,礼貌地回避。
女子什么时候离开,我没留意,全副注意力都在他身上。
不知时间又过去多久,垂眸静立、宛如僵化的男子终于有了动作,回眸的瞬间,我已经来不及闪避,目光与他撞个正着。
他似有一瞬间的错愕、带着一些些隐私遭人窥探的窘迫,最后临去那一眼,则是责备我不懂得回避的唐突行径,不过他终究没说什么,有涵养地擦身而过。
时隔不到十二小时,下班前果然下起倾盆大雨。开车回家的途中,我一面留意路况减速慢行,瞄了眼便利贴上的地址,弯进巷子里。
我原本是预备探视一位刚刚生完孩子、正在坐月子的下属,顺道送个礼表示心意,但看见前方的状况后,不由自主慢下车速。
我几乎是毫无困难便认出那抹身影——这段时间实在太常出现在眼前了。
看他在大雨中捡拾为数不多的家当,淋得一身狼狈,不必用脑也能推敲出是发生了什么事。
房东会不会太狠了?雨下那么大,赶人也不看时机的。还有——
这男人今年没安太岁吧?怎会衰成这德行?!
从初见到现在,还真是一回比一回凄惨。
我未经思索,脚下便踩了煞车。
捡回最后一只皮箱,男子坐在店家的骑楼下,望着雨幕发呆,望着望着,竟笑了出来。
我分不清,那笑是苦中作乐?嘲讽命运?还是自身的狼狈?
而后,出乎意料的是,他竟拿出他的小提琴,就地拉了起来。
坦白说,这出人意表的举动让我错愕。他是被逼到神智不清了还是怎样,干脆顺应时势当起街头艺人吗?
我想我可能也疯了,居然也有兴致欣赏,并且辨认琴音。
雨势太大,加上隔了段距离,实在听不真切,我索性打了伞下车,就近聆听。
两个疯子,在滂沱大雨下,一个拉琴,一个听琴,而且都还理所当然得很,完全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想想也是。
没有现实的逼迫、环境的压力,他能够畅然做自己想做的事,这才是他真正爱的、真正想做的。
他是用他的生命热爱他的小提琴。
别问我为什么知道。音乐会说话,爱与不爱、投入几分,由他拉琴的姿态中,完全可以感受到他澎湃的生命力,他在音乐里活了过来。
所以在人生最绝望的谷底,他拉琴,感觉自己并非一无所有,感觉自己还活着,他还有他的音乐。
我似乎有些懂了。
琴音一停,他望向我,我也安静望回去。
「是韦瓦第的『四季协奏曲』……『冬』?」不是太肯定,怕闹出笑话,还是确认一下比较好。
完全能感受到乐声中传递的萧索寒凉、狂风骤雨的氛围,对比此时的天气,还真是应景。
他眼神闪过一抹错愕,大概是没料到我真的会和他讨论起来吧,彷佛我们现在不是在便利商店门口,而是置身于国家音乐厅里接受古典乐的熏陶。
他回神得很快,旋即别过脸,懒得理我了。
「为什么这么做?」反正他摆明了不想理人,为了找话题,不如闲着来问一下好了,印证我的猜测对不对。
「酬谢忠实观众啊。妳笑话看够了吗?」
原来他知道。
「加上这一次,你知道我们见过几次吗?」
「四次。」
还真的知道!我以为他根本没留意……
如今近看,那张抿着薄唇、带点疏离清冷的侧容,益发像那个人……倏地,我心房一紧,泛起几近疼痛的酸楚感。
他似是有些恼了。「妳老盯着我瞧,到底是在看什么!」
「你要不要——到我那里去?」来不及思索,话已经溜出口。
他一眼狠瞪过来。「妳把我当成什么了?」
牛郎吗?我猜他是这样想的。
他到底是被多少饥渴熟女吃过豆腐,才会有这样的本能反应?
啧,可怜的孩子。
迎视他眼中毫不掩饰的厌恶,我坦然回应。「想到哪里去了?我没那么随便,你也没有,何必看轻自己?」
他神色和缓了些。「不然妳是什么意思?」
「你现在无处可去,不是吗?暂时住到我那里只是权宜之计,等你找到住处,随时可以搬走,没人会拦你。」
「妳又为什么要帮我?我们甚至不认识。」
「如果我说我是童子军,这个理由可以被接受吗?」
「当然不行。」
我耸耸肩。「齐隽,X大音乐系高材生,今年刚毕业,我说的对不对?」又不是脑袋坏掉,一无所知我敢开这个口吗?不要误会,我对你没有企图,所以也没那个闲工夫去调查你。基本上,你得喊我一声学姊。」有几次回学校找杨季楚,对他曾惊鸿一瞥,也听音乐系的教授提过,关于他的天分云云的小八卦,很可惜孤儿出身,没什么本钱深造,否则成就不可限量。
天分与努力他都有了,要成功真的不难,缺的只是一个机会而已。
若是帮他一把,可以成就一个人才,我并不排斥。
「如果日行一善不够,再加个人不亲土亲吧。」好歹同一所大学,照顾一下学弟——虽然是不同系、相差五届、关系一整个远到天边去的学弟。
他侧眸打量我,似在评估我话中的可信度。
「这对妳又有什么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