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妻(上) 第七章 毒妇变成媳妇儿(2)
作者:千寻
  银子是姜媛的、药瓶是姜媛的,只有《大辽史记》和玉佩是从他身上掏走的,可她看见他的东西居然惊呼连连、评论不断。

  没有第二个解释了,姜媛早已经死在自己的手下,附在她身体里的灵魂是个叫做韩希帆的女子。

  她来自二十一世纪,处处讲究男女公平,会写字认字、对母亲家人有浓浓的思念,喜欢自己的工作与成就,并且被许多男人欺骗过。

  她说柳树村妇人只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并没有错,所以他猜想过,拿走银子之后,她会跑得无影无踪,没想到她却又回来了。

  她大扫除、她做菜,她来来回回在屋里逛来逛去,她还帮他洗了个让人通体舒畅的澡,而最教他微微感动的是,洗完澡她没忘记弄一块干净的布条为他遮上眼睛。

  她并不知道他为什么非要在眼睛上绑布条,她不清楚光线在他眼睛上造成的刺痛感,单纯因为他想要,便顺从他的意愿。

  她尊重他,一个无法听、无法说、无法看、无法行动的废人,通常这种人只会被人当成垃圾,连同情目光都不会投出一个,但她尊重他。

  是意料之外,也是感动。

  一天一天的相处下来,他越来越了解韩希帆。

  她是个害怕孤独的女人,所以总是自言自语,明明相信他是个聋子,还吱吱喳喳的说个不停,也幸好如此,他才能慢慢弄懂穿越、弄明白她的世界。

  他痛恨聒噪的女人,但意外地,他喜欢她的聒噪。

  她讲话很有趣,她把自己从小到大的故事全说过一遍,她最爱聊自己的世界,任由他想像。

  渐渐地,他听着她的声音,勾勒起她神采飞扬、眉眼顾盼的模样。

  村中百姓都喜欢她,说她是个能干善良的女人,几次他们经过门外,忘记放低音量,继续讨论这个新搬来的“姜家”。

  多数人认为姜家娘子这样的人才,嫁给一个废人太可惜,认为凭她的聪慧能干,怎么也能摊到好人家,去过五指不沾阳春水的少奶奶生活。

  也有不少婆婆妈妈爱拿她和自家媳妇比较,当然,也不乏称赞她有情有义,大难来时不分飞的女子情节高尚。

  她得到村人一致性的认同与喜爱,然而不只他们,他也一样。人心是肉做的,她对他的身分不甚了解,却心甘情愿地服侍他这个“废人”。

  她尽心尽力、全心全意,没有半点敷衍,只有全然认真,煮饭、打扫家里、照顾他……

  不管任何事,她都做到完美。她说自己是有精神强迫症的女人,他不知道何谓“精神强迫症”,但相信她是个对自己要求很高的女人。

  他喜欢被她服侍,喜欢她琐琐碎碎地形容村里每个人的举止形态,喜欢听她说起未来城市的景象,听她讲起最喜欢的小说,听她提起学生时代的糗事,他喜欢她讲的每句话……

  呃……更正,他不喜欢听她的初恋,不喜欢没良心的蔡宇堂,想着她在酒吧里买醉,想着距离那么远久的爱情还能勾出她心里的脆弱,他的心情就无法平顺。

  他同意她讲的“人心会变”,但不喜欢她带着幽幽的叹息声说“爱情变得比人心更快,它腐败的速度比鲜肉还快”。

  要不是装哑巴,他想告诉她,“只要用心,鲜肉能制成令人垂涎的火腿,长时间保存,爱情也能。”

  但他是哑巴,这话只能存在心里,默默地反驳她。

  曾经,他不认为自己和“姜媛”能够出现任何可能;曾经,他想过等刘先生找到自己之后,就向她坦承一切,说明两人的关系,然后转身各自离去。

  现在他改变想法了,在感动越来越多、喜欢越来越浓,不愿意分离的心思越来越重之后,他决定争取和她成为夫妻,决定和她手牵手的过完一辈子。

  当“争取”两字出现,温暖的感觉在他心底慢慢酿出一坛上好的酒液,他静静品尝、慢慢地想象,想象未来的生命里,有一个叫做韩希帆的女子与他共度天明与黄昏,共同走过生命中每一段光景。

  这种酝酿与想象让他倍感幸福,于是脑中计划成形,于是擅于筹谋的他开始算计自己的手足亲人。

  微哂,璟然望向窗外……希望二哥不会让他等太久。

  应该不会吧,当铺伙计收到玉佩,将会尽快传讯给刘先生,依他的能耐,要把二哥给挖出来不过是短短数日的功夫。

  没错,当铺是他开的,他在大赵国内开了将近五百家当铺。

  经营当铺自然是为了赚钱,但很少皇亲贵胄会想到这一块,当初他开当铺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赌一口气。

  当时他和太子争议,太子认为要了解黎民百姓的民生应该开饭馆,生意兴隆,便代表百姓丰衣足食,人人都不吝啬花钱,他却认为当铺才能了解民生,要不是穷极,谁会把家里的东西给往外当。

  当时年纪小,只为口头之争,他就真的开一间乐利当铺,也是刘先生太有本事,十几年经营下来,居然让他从一间当铺开到近五百家。

  当铺真能反映百姓民生?自然是,当地方上有许多人开始典当贵重物品时,就可以推论当地是不是有灾情发生?是否官员隐匿灾情?是否有战事将起?是不是谣言兴起,以至于动荡民心?

  当铺提供他不少线索,以此发展下去,他慢慢建立起自己的消息网络,以便随时随地取到各方讯息。

  今日他以买田为由,让韩希帆去典当玉佩,除非城里还有第二家当铺,否则她只能进乐利当铺典当。

  收下玉佩后,伙计将会给她五千两银子,那五千两银子代表一个讯息——她走对了当铺,并且刘先生很快就会找到他。

  他凭什么确定?凭那块玉佩顶多值三百两,若她典当的铺子不是乐利当铺,没有人会给她那么高的价钱。

  而她……想起她叨叨絮絮的模样,璟然不由得笑了。

  拿到五千两,她会乐成怎样?会不会买一堆食材回来给他做菜?想起芋头糕、咸酥鸡,他的口水就直冒。

  旋过身,璟然打开床边柜子,取出里面的包袱,再从包袱里拿出《大辽史记》。

  回想希帆的话,他不知道四十二章经是什么,也不晓得为什么非要凑足八部里面才有藏宝图,他不理解她的自言自语代表的是什么意思,但她的话点出重要讯息——图可能藏在封面里。

  这些年,大辽人看重仕子,会读书识字的人,往往在社会中占有较高的地位,但辽国的造纸、印刷技术远远不如大赵,制作一本书的本钱非常高,而他们长年在马背上奔跑,为保护书册,往往把书皮做得又粗又厚,而若要藏东西,藏书皮里最自然,最不会被发现。

  他早已习惯大辽书册就是这副模样,因此没想过封面中会暗藏玄机,他用尽各种办法都无法从里面找到藏宝图,他找来擅长辽语的人,横着看、倒着看、跳着字看……企图从文字中看出线索,甚至想过会不会是泡过药水,必须用火烤或用某种药水泡过,才能让藏宝图现形。

  没想到道理就这样直接简单,这就是韩希帆常挂在嘴里的盲点吧。

  璟然拆开缝线,打开厚厚的封面,里面果然有东西。

  他翻过书面,从里面倒出上百块碎羊皮?是谁把藏宝图裁成碎片?是想掩人耳目,还是想把藏宝图毁掉?眉头蹙起,他想不通是谁会这样做?

  看一眼天色,将近午时了,韩希帆快回来了,他没时间追根究柢,急忙把它们塞回书页里,再收进包袱,将一切归回原位之后,他拉开棉被躺平。

  门外尚未出现动静,璟然侧过身子,继续欣赏这个干净得令人心情愉快的“家”,桌上的茉莉花日日更换,屋子里随时充斥着一股淡淡的甜香。

  他终于明白,她每天在屋里走来走去是在忙些什么,一间原本布满灰尘的鬼屋,能够被她洗洗抹抹整理成这样,简直是奇迹,难怪她总嚷嚷说自己有洁癖,她果然很爱干净。

  看一眼地上的绒毛拖鞋,那是她亲手做的,厚厚的鞋底,柔柔软软的毛皮包覆着脚板,像踩在棉花里似的,每回穿上就不想脱下,他从没有穿过这么舒服的鞋子,他喜欢!

  说到鞋子,他忍不住想起自己。

  过去为他做鞋的人,总想尽办法在鞋面上绣云、绣花、绣出一幅富贵,那样的鞋好看却不一定舒适,外面的人见着满心羡慕,却不知道穿在身上的人其实没那么舒服,这便如同他的生活,表面光鲜,其实内里却是辛酸无人知。

  人人羡慕他为非作歹、恣意妄为,出生在镇北王府,是皇后娘娘的亲侄儿,又有皇帝挺着,闯再大的祸也没关系。

  殊不知皇上虽然很宠溺他,但疑心病却是极重,要用他却又处处防他,既担心他能耐不足、差事办砸,又怕他太精明能干,势力坐大,于是给他一个不学无术的轨裤身分,让他当个小丑弄臣,就算立了功劳,皇上也不会在朝臣面前大力表彰他,只一语带过。

  而他,时刻要忖度皇上的心思,事事拿捏分寸,深怕一个不小心,背后就是万丈深渊。

  表面上,他应付皇帝、应付长辈似乎游刃有余,但其实处处算计、玩弄权谋日子过久了,也会厌腻。所以光鲜?艳羡?没有穿上这双鞋的人,怎知他的路走得辛苦。

  因此他喜欢韩希帆,喜欢这样的生活,更喜欢这份单纯。

  隐约地,璟然听见马蹄声,在这村子里,进一趟城舍得雇马车回来的,也只有他家那个“不懂得算计的浪费媳妇”了……他的媳妇,想起这四个字,不知道是谁往他心头浇了蜂蜜般,满心满嘴的甜,甜得他止不住脸上的笑靥。

  拿起布条重新绑上眼睛,璟然耐心地等待她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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