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爱那一天 第2章(1)
作者:凯琍
  一个星期过去了,赵家有许多人来来去去,赵家夫妻虽然住在市中心,却常常在别墅宴请宾客,赵家子女住在别墅中,有时会在宴席上露面,有时就躲在房里或干脆外出。

  这些活动给佣人们带来超大工作量,林忆珊是厨师们唯一能使唤的对象,除了清洗工作和外送服务,有些简单的菜色也直接让她做,以一个十七岁女孩来说,她的手艺让厨师们大为满意。

  这天早上八点,林忆珊才刚到员工休息室,就被魏管家找去谈话,他的神情略显疲惫,声音也有点哑。“最近很忙,我也没空找新人手,你要再认真点,知道吗?”

  “是。”她听得出来,这表示她被采用了,太好了。

  “薪水就跟你妈一样的算法,月底领。”魏宏杰看得出这女孩的担忧,幸好她们母女俩一样努力,他发起薪水也不会心虚。

  “谢谢您。”她深深鞠躬,内心大大松口气,这么一来,母亲的工作算是保住了,她们日后生活不致有问题。

  “好了,你去忙吧。”魏宏杰把视线转回记事本上,他要照料的事情实在太多。

  “是!”她转身走出门,脚步轻快得像长了翅膀,就在这时,一个身影冲出来挡在她面前,抬头一看原来是赵少爷,不,他说要叫他赵先生。

  “赵先生,请问有什么事?”林忆珊停住脚步问。

  难得少爷会来到员工休息室,魏宏杰赶紧站起身,恭敬问:“少爷,您有什么需要吗?”

  “别再叫我少爷!”赵永伦对这两个字非常感冒,到底要他纠正几百次,这些人才会明白现在是民主时代,不是什么老爷少爷的古早时候!今天他来找魏管家,就是要彻底解决这问题。

  “抱歉,抱歉。”魏宏杰连忙道歉,但下次遇到还是一样称呼。

  赵永伦也知道这些人是打死都不会改的,忽然间他想到一个主意,转向林忆珊问道:“我问你,你可以不叫我少爷吧?”

  在他看来,这新来的女佣应该比较好教育,毕竟她当佣人没多久,在校又是个好学生,脑袋比较转得动。

  “可以。”这有什么难?在她看来,这位大少爷实在太神经质了,旁人叫他什么还不都一样,玫瑰即使不叫玫瑰,仍是那朵吐露芬芳的花,少爷就算不叫少爷,仍是那个要人伺候的大男孩。

  “真的?”赵永伦挑起眉毛,思考了一下。“你若叫我赵先生,又会跟我爸撞名,你干脆叫我学长好了,这样我还能接受。”

  “是,学长。”主人有令,她怎敢有意见,叫她喊爷爷奶奶也得喊。

  “好,以后你负责打扫我房间,还有帮我送三餐。”就这么决定,在他出国念书前,终于可以少听到几百声少爷了,真是不亦乐乎。

  “少爷!您的事情有专人负责,怎么能找这新来的小女孩?”魏宏杰一听大惊,这完全没道理,赵家所有工作都早有分配,要看资历和能力来仿决定,不能乱了规矩啊。

  赵永伦才懒得理会。“我又没洁癖,房间不要太脏乱就好,吃的东西反正都是厨房做的,由谁送来还不都一样?”

  “可是、可是……”

  魏宏杰正苦恼着该怎么说服少爷,这时赵永洁刚好也经过,听到喧哗声就来凑热闹,大眼睛溜溜转地问:“哥,你们在做什么?”

  “我要找你同学,以后负责帮我打扫、送餐。”赵永伦指着林忆珊,其实他忘了她的名字。“喂,你叫什么?”

  “我叫林忆珊,不过不重要,你叫我什么都可以。”她只是佣人,随便主子怎么喊她,总之她会做好自己的工作。

  这句话语带讽刺,让赵永伦一愣,心想这女孩不简单,冷静沉着又有机智,跟他所认识的女孩不太一样,她打扮朴素,说话不啰唆,不愧是模范生,给人一种距离感。但话说回来,他自己连连跳级,是更优秀的学生,怎么还是觉得她很遥远?

  赵永洁在旁观察一切,有种好戏即将开演的预感。“哥,你是不是别有用心?想追人家就直说吧!”

  “你想太多了!”赵永伦冷哼一声,他可是有情感洁癖的,虽然只要他点个头,就会有大把的女孩投怀送抱,但至今他不曾这么做过,他讨厌所有虚伪做作的关系。更何况,那些女孩要的并不是他,只要高帅又有钱的男人都行。

  “我哥向来对女生没兴趣,忆珊,你应该是很安全的。”赵永洁自己都不怎么相信这番话,哥哥最讨厌女孩子靠近他,今天却特别指定年轻女佣,没有鬼才怪。

  “喔……”林忆珊不知是福是祸,总之赚钱没有容易的,谨慎低调为上。“学长,我先请教管家该怎么打扫你的房间。晚点我就会过去。”

  “很好。”他对这短发的女孩有种好感,不是一见钟情或心跳脸红的那种好感,而是一种说不上来的信赖感。她虽瘦小却有种稳重气质,似乎很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也有毅力一一去实践。

  “那我可不可以也指定忆珊呢?”赵永洁突发奇想问。

  “你别闹了。”赵永伦立刻予以否定,这么重的工作可是虐待员工。

  “哼……”赵永洁噘起小嘴,暗自决定也要参一脚,否则这暑假多无聊!

  魏宏杰看大势已去,只好放弃争辩。“忆珊,你跟我来吧。”

  两人回到员工休息室,魏宏杰拿出一长串工作清单,加以详细解说,毕竟服侍对象是赵少爷,万一出错可不得了。林忆珊花了半小时,记下所有事项和做法,并在魏管家考问下,逐一无误的背出。

  “好吧,既然你都记得了,那就好好做。”魏宏杰忽然觉得事情没那么槽,这女孩聪明能干,其实不会出什么大问题。重点是她并非绝色美女,个性稳重不轻佻,而少爷连名模明星都看不上了,如此安排应该是很安全的。

  “是,请您放心。”为了保住母亲的工作,为了保护她们的未来,她必须无所不能。

  *

  告别三位厨师大叔,林忆珊开始专职女佣的生活。工作内容包括换床单、地板吸尘、擦桌擦窗、打扫浴室等,每项工作都有固定方式,但少爷的衣服不必她洗,别墅内有一间专门清洗房,比外头的干洗店还高规格,她只要收拾好送过去就行。

  除此之外,就是看少爷的吩咐行事,他一按铃,她就算正在吃饭或上厕所,也得从员工休息室冲过去,尽管旁人也可代为支援,但那就表示她这个专职的不够专职。

  提着洗衣篮和吸尘器,林忆珊敲过门,走进房问:“学长,请问我可以开始打扫了吗?”

  “好,我去打球。”赵永伦原本坐在桌前打电脑,听到这话随即站起身,通常佣人进来打扫时,他就会出去做运动,给彼此方便空间。

  林忆珊点个头,暗自感谢他的配合,毕竟两个不熟的人要相对无言,确实是满难熬的。

  她开始动手换床单,心想有钱人就是不一样,每天都要换床单,大概是嫌水费不够多。这房间大约有三十坪,平常人是一家人住,但大少爷一个人住,人生确实不公平。

  她把睡过的床单放进洗衣篮,转身想从衣柜拿出新床单,却赫然发现,少爷竟脱去上衣和长裤,只穿着一件四角内裤!老天,他想对她做什么?他不是对女生没兴趣吗?

  看到她惊愕的表情,赵永伦自己也吓了一跳,原来她也是有感觉的,在她那张冷静面具下,藏着怎样起伏的心思呢?又有谁能有幸看到?

  他挥动一下手中的运动衣。“不好意思,我忘了你是女生,我去浴室换。”

  “喔,没关系。”她立刻打开吸尘器,借着机械式的工作,摆脱心底那份尴尬感。

  赵永伦转身走进浴室,心想他真是自找苦吃,原本帮忙打扫的是个大叔,大家都是男人,换个衣服也没什么,但现在不同,他不得不意识到,他们是男人和女人,而且年纪都很轻,万一擦枪走火就麻烦了。

  在这最后的暑假,他的计划只有看书和运动,出国后就全心投注功课,在最短时间内念完研究所,毕业后进入擎宇集团纽约总部工作,他的未来已安排妥当,也相信自己能做到最好。女人并不在他的计划范围内,事实上他觉得谈恋爱是种蠢事,偏偏他的好友和妹妹都常变蠢,可怜亦可笑。

  换好运动服,赵永伦走出浴室,丢下一句“我去打球。”就直奔网球场,连视线都不跟她交会。

  他有种预感,最好少跟她独处,他见过很多美丽的女孩,她只算中等程度,又没有刻意打扮,但很奇怪的,她散发一种特质,坚强中带有柔弱,让他不由自主受到吸引。

  不管了,她再特别也没他的事,他根本无意接近任何女孩,爱情对他只是种无聊玩意。

  打完两小时的球。他浑身大汗回到房中,林忆珊刚好洗完浴室,走出来向他报告:“学长,你的电脑视讯没关,有个人一直对我讲话,我回答了几句。”

  “我居然忘了!那是我英国的朋友,大卫。”他拍了拍后脑,坐到电脑前,发现大卫已经离线,留了一段话给他,写着:“多可爱的女孩。如果你不打算约会她,就介绍给我吧!”

  大卫是美国前百大企业家之子,不知已跟多少美女交往过,还会说这种话实在有趣,他转过头问:“你跟大卫聊了什么?”

  “我说我在工作,不能多说话,请他等你回来再联络。”林亿珊照实回答。

  “是吗?幸好你会说英文,也不会被电脑吓到。”他笑了笑,心想真奇妙,一个女佣为何能引起大卫的兴趣?连他自己都有那么点动摇。

  她看他满身都是汗,暗自感慨又多了一份工作。“学长,你要换衣服吗?我可不可以一起拿去洗衣部?”

  “没问题。”他说着直接脱下上衣,然后发觉到不对劲。“我又忘了,你是女生。”

  “没关系。”她转开视线,汗水滑落在他胸前,性感灼烫,她感觉耳朵发烧。

  “我冲个澡,你等等。”他抓起换洗衣服,立刻转向浴室。

  她望着他的背影,心想浴室又要整理一次,真不懂有钱人,每天除了换床单,衣服也要换好几套,大概是嫌洗衣精买太多用不完。

  洗过澡,换过衣服,赵永伦准备要出门,林忆珊看了忙问:“学长,请问午餐是在餐厅还是房间用?”

  “我要出去,午餐和晚餐都不吃。”他不想留在家里,内心直觉告诉他,离她远一点比较好。

  “可是魏管家说,晚上先生和太太有场晚宴,学长和小姐都要参加。”

  “谁管他们!”赵永伦音谓有点高昂,他很少如此情绪起伏,但不晓得为什么,在她面前就变得不太寻常。

  “喔。”她没有意见,也不能有意见。只是想到,若她有全家人团聚的机会该多好,果然拥有太多的人是不懂珍惜的。

  他抓起外套,转身就要走出门,在门前却又转过身,欲言又止了几秒钟。“你的眼睛瞪那么大,不会累吗?”她脸那么小,眼睛却那么大,不说话的时候也像有话要说,他真想看清楚,却又没什么勇气。

  “我没有瞪大眼睛。”她不懂他怎么会这么问。

  “你养过兔子吗?”他知道自己这问题有点蠢,却管不住自己的嘴。

  “没有。”兔子要吃很多青菜水果,太浪费钱了。

  “你很像我养过的一只兔子……后来它病死了,我真的很喜欢那只兔子。”他到底在说什么?蠢话连篇,越来越不像自己。

  兔子……她只能无言,从来没有人这么形容过她,若说成是牛或马还比较好,因为牛和马都比兔子有用途,反正穷人就是得做牛做马。

  “走了,掰。”他转过身大步离去,感觉像在逃避什么,却不愿对自己承认。

  怪人。林忆珊只能如此定义,这位少爷从头到尾都很怪,不过她没时间多想,还有满坑满谷的事情要做。

  走进浴室打扫,他沐浴过后的气息仍在,她整个人都觉得热呼呼的,再拿起他刚脱下汗湿的运动衣,她的手好像被烫着似的,全身还一阵发热,太诡异了,她该不会生病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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