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院门打开,跑车上的墨镜男看到自家车库里头,已经停了一辆紫色的BMW时,他那好看的眉毛,不自觉地纠结成了一条难看的毛毛虫。
车驶进院子的速度极慢,他的内心正在挣扎,心里想,要不然还是去某个床伴那里,将就着度过今宵吧?
可是,他最近真的好累,大病初愈,似乎不宜太早过回那种放浪形骸、不知节制的生活,不是吗?
唉,这是私闯民宅好不好!他心里叫着屈,谁教他有个天生就爱杞人忧天、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的老妈哪!
来不及等他想完,他家老妈就已经把脑袋探出窗外,朝他大吼了,“不孝子,还不快点下车,给老娘滚进来!”
母亲大人的狮吼功威力不减当年,就算隔着二十几公尺的距离,还是震得他的耳膜刺痛。
再无奈,身心俱疲的昴天,昴大总裁还是下了车,挺起胸膛准备接受老妈的摧残。
门是大敞着的,他抬手捏了捏鼻梁,看来,无论他换了多少把钥匙,伟大的乐萍女士总有办法弄到最新的备份。
他站在门口,明明背着光,可从侧面袭来的阳光还是刺花了他的眼,心没来由的猛跳一下,总感觉有些不同……都是阳光惹的祸,教他脑袋昏沉。
“给……你鞋。”一个轻轻柔柔的声音,在他的脑袋下方响起。
他低头一看,陌生女子只让他看到一个圆圆的后脑杓,和一副曲线优美的背脊,她在做什么?替他换拖鞋吗?这里还是他的私人宅邸吗?进门换鞋的规矩,不是早在N年前,就被懒散的自己废除了吗?
“这位是我替你请来的,专门照顾你饮食起居的健康管理专家,苏姗。”昴母乐萍倚在窗边,边喝着茶边向儿子介绍。
见昴天迟迟不动,苏姗怯怯地抬头,拎着拖鞋的手竟然微微发抖。
“麻烦死了!”昴天俯下身子,眯起眼来盯着苏姗的脸看,什么健康管理专家?不就是个看护兼女仆嘛!
苏姗身子一抖,慌忙别过脸去,再次请求道:“昴少爷,请换上拖鞋,以保持室内的清洁。”
这下子大少爷怒了,先来个管东管西的老妈也就算了,现在居然连个佣人都不把他放在眼里!
果然,像极了古装片里的流氓,他伸出两根手指紧紧捏住了她的下巴,未出口伤人前,心里却暗暗赞叹起她滑嫩的皮肤与精致的小脸。
不知何时乐萍已经站到了儿子身后,她适时出手,一掌拍开了儿子不规矩的手。
“收起你那副花花公子的嘴脸,行为端正点,苏姗是我雇的员工、你的管家,不是你在外面的那些莺莺燕燕!”
紧了紧拳头,昴天火大道:“什么跟什么啊!我又没对她怎样,你以为她是哪国的公主啊!兔子不吃窝边草,我也有我的游戏规则要遵守好不好!”吼完还不忘孩子气地将苏姗手上的拖鞋踢飞。
“呀!”苏姗吓了一跳,姿态瞬间由半蹲变为立正稍息。
大少爷的嘴角不屑地弯起,“惊弓之鸟”是不是就是用来形容她的啊?胆子真是有够小的,不过,这样一来,往后的日子似乎会有趣很多。
“晓……苏姗,别怕他,越怕他,他越猖狂的。”乐萍拉过苏姗的手在自己手里握着,满眼的笑意,是对两个孩子的宠爱,“我这个儿子是属老虎的,对付他,你一定要把指甲留长,他凶你或是不把你放在眼里的时候,你就给他来几下,没人会怪你。”
“欸!”到底谁才是她的小孩啊?大少爷愕然地瞪着夺走他母爱的罪魁祸首,龇牙又咧嘴,就是说不出一句完整的控诉来。
苏姗连忙抽回自己的手,然后将双手中规中矩地交叠在腰前,就这样僵硬地呆立在昴天的面前。
她也讨厌在他面前没骨气的自己,可是就是克制不了面对他时的紧张和不安,甚至惶恐,毕竟从小到大,没人对自己会像他这么凶恶过,她心里不只一次揣测,他是不是讨厌自己?
乐萍狠狠推了儿子一把,威胁道:“你这混球,马上给我把拖鞋捡回来换上,不然今晚我就在这里住下来。”
昴天撇了下嘴,又狠狠瞪了苏姗一眼后,才不情不愿地去捡鞋。
没错,他果然是讨厌自己的……看着他的颀长的背影,苏姗苦涩地笑了笑。
乐萍看了下表,等一下还有个开幕式要参加,可是就这样放两人单独相处的话,还真是放不下心。
“伯母,我应付得来的,真的。”看出了昴母的为难,尽管害怕,苏姗还是打起精神面露微笑,好让已经帮了自己许多的长辈宽心。
“哼!”大少爷换好鞋后往沙发上一倒,跷着二郎腿,轻蔑道:“放心,我是肉食性动物,不是素食主义者,吃她,我的胃口还没那么好。”
乐萍无可奈何地翻了个白眼,如果可以,她真想替他脸红。
“欸,看护,给我倒杯茶来,站在那里以为自己是电线杆啊!”说完昴天不自在地将头撇向一边,让她们看不到自己脸上略显僵硬的表情。
他也纳闷,怎么自己会忽然这么容易着急火大?虽然说男人也有更年期,可是就算提早了十年,也和刚过完二十八岁生日的自己扯不上关系好吧!
平常,他不是一向对女性和善又温柔,是出了名的翩翩绅士吗?怎么一见到她,就会自然而然地由心底涌起一股……想欺负她的欲望来?
昴母刚想发飙,就被小女仆拦了下来,“伯母您还有急事要忙,少爷这边我可以照顾的。”说完,她就往客厅另一头的开放式厨房走去。
“哼……”大少爷的这次冷哼并不是很响亮,主要是怕他老妈赖着不走。
乐萍轻叹,拿了外套转身离开,直到发动引擎的前一秒,她还在想,曹晓这个乖巧懂事的好媳妇,她那个任性、蛮横的坏儿子,到底能不能把握住呢?
一切都看天意了,就连徐志摩在面对不得不错过的林徽音时,都说了:“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 ◎ ◎
整栋宅子只剩下两人而已,苏姗拘谨地将茶杯轻轻搁在了茶几上,然后又拘谨地退立在离昴天较远的沙发椅前面。
纯厚的天性,再加上后天二十多年大家闺秀的教养,让她从骨子里透出一股不食人间烟火的乖乖牌气质来。
大少爷喝了一口茶,挑不出错,又故意刁难道:“我肚子饿了!”
“哦,好的,我这就去做。”像是得了特赦一般,苏姗慌忙走向厨房。
是老鼠见了猫吗?竟然跑那么快!看着她的背影,大少爷郁闷了。
等昴天把茶喝完,而苏姗还没把饭做好的时候,他貌似漫不经心地踱到了她的身后,只见她细心翻炒着锅里的马铃薯,一缕别在她耳后的浏海随着蒸气轻扬,对他而言却像极了一枝逗猫草,惹得他心痒难耐。
尽管理智上喊着千万个不可以,但他还是情不自禁地对她伸出了咸猪手。
马铃薯切得很细,她得控制好火候,但是……怎么好像有蟑螂掉头上了?还咬她耳朵!
锅铲换到左手,她空出右手去抓……怎么会是……连皮带骨的……一只爪?
昴天轻重适宜地捏着她粉嘟嘟的耳朵,笑道:“呆够了没啊?头发够乌黑、耳朵够柔软,脑袋却不够聪明!”
苏姗僵硬地转过脖子,勉强抬头看了他一眼,匆忙制止道:“别捉弄我了,我又不是小狗。”
“小狗?”他一把抓过她的手,迫使她看着自己的眼睛,开心道:“你这小傻瓜还真会抬举自己哪,明明就是一株连草食性动物都看不上的小小狗尾草。”
说到草,突然有那么一、两秒的时间让他回忆起一个人,再看到她此时此刻胆小又委屈的模样,更让他想起了那位他想娶却没娶到的可人儿。
曹晓,那次见面后,曹家就移民去了澳洲了,然后……他“花名远播”,而她“良禽择木而栖”,婚约一事便成了两家长辈曾经的一句戏言。
此刻,昴天看着她的眼神温和且友善,这世上,有人生来注定就是要被另一些人欺负的,他相信,往后很长一段日子里,自己不会再无聊到夜夜泡夜店、日日换女友了。
苏姗不怎么高兴地抽回了自己的手,赶紧将青椒炒马铃薯起锅装盘。
有那么一瞬间,印着他绯闻的八卦杂志封面,一张接着一张地快速闪过她的脑海,唉……这个男人还真是……如爸妈所言,轻浮得无可救药。
“哼!这就是你对待你的主人的态度?”他嘴上不爽,眼睛却在笑,要是她真像个任人摆布的布娃娃一样,那就不好玩了。
“我是伯母雇来的,只是个暂时照顾少爷饮食起居的小小管家而已。”她从他身边走过,站定在实木餐桌前,兀自低头摆放餐具。
他大步一跨,伸手搂住了她曲线完美的腰,得意且独裁,“暂什么时,谁不知道我昴家任何一个佣人的福利待遇都比公务员更好,你巴不得一辈子当我的私人管家吧?嘴硬又爱撒谎的女人!”
“没有!我还有……自己想做的事情。”她犹豫道,她深知,现在的他和自己既非志同也非道合,只是不得已而被绑在一起。
昴天拽过她的胳膊,鹰隼般凌厉的眼神,彷佛穿透层层防护,直接命中了她的心思,“什么事情?不会是找个所谓的豪门小开结婚生子吧?”
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外表看来清纯,野心倒是挺大的嘛!
他倒想知道,除了自己以外,她还有哪处高枝可以攀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