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盖的顶楼上,赤热的太阳让整个房间像个火球一般,又闷又热,使人一刻都不想待在其中。
这就是加盖顶楼的缺点,冬天酷寒,外面有多冷,里面就有多冷;夏天闷热又不通风。
但是所有的缺点都掩盖不了加盖顶楼的优点,那就是便宜,五千块一个月,还包水电。
像是习惯了炎热般,石旷日全身只穿了一条四角裤,开了一台小电风扇做三百六十度的旋转,这样他就可以舒服的睡上一大觉。
他是个重眠的人,也是个很好眠的人,只要有床、有睡意,他向来都可以好好的睡上一觉;甚至只要睡觉的环境不是真的太差,他还可以很快速的进入梦乡呢!
而她的汗水则是不断从白皙的脸上滴落,她秀气的用手帖擦着,仍是奋力寻找下一块拼图。
事实上,她从来都不是个容易出汗的人,但室内的温度高达三十七度,简直让人有置身于火炉的感受。
「好热喔~~」她不经意小小声的抱怨,真的只是下经意的,她一点都不在乎置身于火炉中,只是那种热会让人打从心底发出感叹。
他睇了她一眼,「又没有人叫你来!」又闭上眼。
「我又没有说什么,我只是说很热。」她挥挥汗,急急的说道。
实在是很热,这种闷热让人有种窒息的感觉,就算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汗也会不停的冒出。
只有石旷日受得了,还可以睡得这么舒服。
她摇摇头,这种环境让人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就只感到热,她只好拿出从家里抱来的一盒拼图藉以转移注意力。
「卫生棉,我好饿喔~~」对肚子正饿的他来说,现下他就只当她是个免费的小跑腿。
她认命的从拼图堆中起身,「你要吃什么?肉羹面还是排骨饭?」
「排骨饭好了,买回来记得叫我一声。」他懒洋洋的道,又陷入昏睡。
这附近她只认得石旷日家后面那条巷子,其他的路她都不熟,来找石旷日时,她只会一种方法,就是坐公车,所以每晚都要赶十点的公车回家,再晚公车就很难等,有时候运气不好还会发生等不到车的状况。
她同时也是一个大路痴,同样的地方她非要走过三次以上才会记住,之后便固定只走同一条路线;因为只要一改变方向,她就会迷路,是个超级没有方向感的人。
她走到熟悉的卖排骨饭的店家,一开始她还有一点点的怕生,她的中文不好,讲起话来怪腔怪调的,买东西时常出糗;不过卖排骨饭的老板人很好,对她很和善。
「妹妹,你又来啦?一样吗?」卖排骨饭的老板一睑笑呵呵的问。
她只点点头,她是个很内向也很怕生的人,她这辈子最大的勇气全都献给了石矿日。
在买便当的回程里,她忍不住回忆起认识石旷日的经过——
她和石旷日是怎么认识的?说来很奇妙,原本是那么不相干的两个人呀!
她叫苏菲,从小在美国长大,是个道道地地的A B C;姊姊薇琪则是念到国小三年级才到美国,所以薇琪的中文比她好很多,至少讲起话来不会怪腔怪调的。
姊姊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从小她就立志要当个模特儿,果然长大后身高也很争气的长到一百七十四公分,更融合了东方的古典美和西方洋派的作风。但因觉得无法在竞争激烈的美国模特儿市场争下一片天,于是毅然决然的飞回台湾来一闯星途。
很幸运的,姊姊很快就大红大紫,几乎定居在台湾工作,也在她模特儿生涯最高峰时,急流勇退,以闪电的速度嫁给维武大哥,那时的姊姊才二十五岁呢!
之后姊姊过得更顺利,不但延续模特儿的工作当秀导,还和姊夫生了一对只胞胎,真的好幸福。
苏菲高中毕业,申请上史丹佛大学,她的成绩向来很好,趁着暑假她飞来台湾想玩几个月,打发无趣的念书生涯。
她想好险她有回来台湾,虽然她每隔几年才回来一次,对台湾一点部不熟悉,不过真的好险她这次有回来台湾,不然怎么能够认识石旷日呢!
第一次见到石旷日是在伸展台上,那是苏菲这辈子都不可能触及的地方。
她和姊姊长得完全不像,身高尤其差许多,她居然只有一百五十八而已,好在她从来不想当模特儿。
若说姊姊是一朵娇艳的玫瑰,那她就是一朵清淡的莲花了;虽然下若姊姊的艳丽,但她甜美、温婉的气质却是一点都不输给姊姊。
她是个讨喜的女孩,逢人就笑,嘴角还有淡淡的梨窝,甜美的气质很是吸引人。
石旷日那天是主秀,那是一场姊姊忙了两个礼拜的服装秀,姊姊提及希望能将那个石旷日培训成他们公司未来的摇钱树!
摇钱树是什么刚开始她听不懂,后来才明白其中的含义。
慢慢的她也才知道石旷日对工作很挑剔,衣服的属性不合,或是厂商太龟毛,他都会因此而下肯接Case,模特儿的工作本来就是可有可无,有机会红起来的话可能日进斗金,但不红时可是得有一餐没一餐的。
姊姊也说过石矿日本来可以红得很快,可惜就是脾气倔了一点。
老实讲,石旷日在那堆模特儿群里并下是特别好看,但就是令人无法忽视他的存在!
大部分的男模多少都有一些粉味,但石矿日就没有,这就是他之所以在众人中显得特别出色的原因之一。
但他的优点却掩盖下了缺点,以致工作机会下算太多。
下过姊姊还是很看好石旷日,那决走秀由他担任主秀也是姊姊极力帮石矿日争取的。
姊姊告诉她,石矿日有很强的舞台魅力,能为品牌和服装带来灵魂:姊姊也告诉她,石矿日就像是天生得吃这行饭的人,他那一百八十五公分的身高和那几近黄金比例的身材真的很吃香,重点是他的外型非常独树一格,很有个人魅力,就算称不上大帅哥等级,但却是很男人、很俊的那一类型。
那天看到石矿日走秀,苏菲觉得真的好迷人,她不太会使用形容词,只知道当姊姊介缙他俩认识时,她的感觉就好像是快要飞上天似的,似乎光看他一眼就已经爱上他似的,她觉得这应该就是一见锺情了。
姊姊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还叫石矿曰有空带她出去玩玩,这是因为她太忙,以致无暇照顾妹妹:而让妹妹多去认识一些男生则是她的用意,谁教妹妹实在太单纯了。
就这样,她和他认识了。
在认识的第二个礼拜,苏菲第一次向喜欢的男生做了表白,而那个男生也没拒绝她,于是她和石矿日就在一起了。
算算她和石旷日在一起已经一个礼拜了,对于未来她很担忧,她的暑假只有短短的三个月,之后她就得飞回美国念书,她下晓得该怎么办……
苏菲甩甩头,把烦人的心思先放在一旁,反正离开学还有两个多月,时间还很长。
*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他怪腔怪调的念了个开头。
「喂,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他躺在床上,一手撑着头,一手懒洋洋的拿着粉红色又略带香味的信纸。
「大概……是喜欢的意思吧?」她有点不安的看着他,一方面自己的字真的很丑.谁教中文这么难;另一方面她是真的不知道意思。
「谁教你的?」他睇着她。
「小丁呀!」她不懂,难道有错吗?
小丁说那本是情人必抄的范本,既然是必抄的就错不了吧?于是她随便挑了一首诗照抄。
虽然他是个上生土长的台湾人,但国文从来都只有及格边缘的份,实在没资格说教:但任何一个有点国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凄凄惨惨戚戚」的意思,白话的解释就是很惨,绝对跟她想象中的意思差了十万八千里。
「不对吗?」
「不是很对。」他摇摇头,随手丢了一本汉英大辞典给她。「不要老听小丁的话,将来被卖了都不知道。」
她捧着汉英辞典,像个好学生似的点点头,很认真的坐在一旁翻字典。
石旷日也不准备招呼她,只低头做着自己的事情。
她知道石矿日这几天心情不太好,实际情况她不太清楚,好像是他所设计的东西不太受欢迎,以致没有厂商愿意接受他的设计。
石矿日是念设计的,当模特儿只是他谋生的一项工具罢了,他志不在此。
上礼拜石矿日去几家设计公司面试,他们要石旷日设计了几样家具,至今已有三家公司摆明不接受,用的是「不够人性化」作为拒绝的理由。
所以他这几天情绪都不是很好,对她更是爱理不理的,而她总是小心翼翼的应付着他的脾气。
「旷日,这是什么?」她好奇的看着石旷日正在画的设计图。
设计图画的是一张椅子,不过在材质上感觉不太舒服,用看的就知道坐起来不会舒服:可在造型上倒是满特别的,只是……不够人性化这样的评语还满中肯的。
石旷日口气不甚好的回道:「我想我的天分再怎么差,也看得出这是一张椅子吧!」
「你才不是没天分,你是个天才。」她要很慎重的告诉石旷日他是个有才气的人,不能灰心。
「天分!是吗?我已经接连被三家设计公司退设计图了。」他的脸色更阴郁。
「才不是呢!旷日,你很有天分,你看这间小房间就被你设计得很『漂亮』。」她会用的形容词还真的不太多,她该如何告诉旷日他是真的很有才华呢?
她真该回家多背一些实用的辞句才行。
而她所说的并未夸张,在这小小五坪的空间里,石矿日清楚规划出卧室和客厅的空间,显得很有他想要的调性,由黑色调贯穿所有空间,所有摆饰都极简约且融合现代风格——黑色的电视柜、黑色的门配上灰色的墙,家具都是黑的,而且都是他从房东那边要来的老家具,再漆成冷色调的组合,打造出十分具有旷日的风味。
「旷日,你要相信我,你是真的真的很有才华,你设计的房子很漂亮。」她努力的想要告诉石旷日,他真的有才华。
「我要设计的是家具,又不是室内设计。」他有点不耐烦,觉得她根本不懂。
「那你可以转成室内设计的工作呀!」以她的观察,他真的很具设计的天分,「旷曰,有一天你变成室内设计师,你要帮我设计一间美国的家喔!」
「美国的家?」她又在讲什么美国中文了?
「就是那种要有庭院可以种花,那种很温馨的家呀!」她在美国的家,妈咪布置得很温馨,庭院里又有花花车车的,非常漂亮。
他翻了翻白眼,根本不想理她,听她这么天马行空的胡说一通,简直不切实际到了极点。
他看了一下时钟说:「你该回家了吧?都十点半了。」冷冷的不带一丝丝感情。
「哎呀!真的十点半了。」她匆匆收拾东西,赶着去搭公车。
她再也不要像上次那样,因等不到公车,打电话哀求石旷日载她回家,却被他一口回绝:她只好大起胆子去搭计程车,却没料到回家后被姊姊责骂,说台湾的治安并不好,一个年轻女孩太晚最好不要随便搭计程车。
她不敢跟姊姊说她和石矿日正在交往的事,姊姊当初只是随口叫石旷日带她出去玩玩而已,并未料想到她会情窦初开:万一被姊姊知道他们在交往,加上她的年纪还小,她还真不敢去想象那个后果呢!
她边赶车边想着待会儿见到姊姊后,该编什么理由让姊姊相信她晚归是有理由的呢?嗯~~先跟小丁串通好说她们是一起去参加教会的活动,所以才耽搁的。
*
苏菲安静的坐在床上,看着石旷日认真画设计图的背影。
终于有一家设计公司通知他去上班,那是一间小型公司,不过石旷日还是很开心的抱着她大叫。
最近石旷日常常熬夜,脾气变得比之前更不好,常常对她大呼小叫的,她不会生气,只因她实在帮不上他忙,更不懂他为什么常常要加班、熬夜。
而且石旷日的薪水好像也很少,为了维持基本开销,他连睡眠的时间都牺牲掉,在设计工作之余还兼差接下一些拍照或走秀的工作来做。
她知道石旷日并不喜欢拍照,会接模特儿的工作只是为了维持生计罢了,他一点都不喜欢那种五光十色的走秀生活。
「旷日,要不要吃点水果?」她轻声说,深怕吵到他,她买了他最喜欢的柳丁,细心的切好,连皮都帮他剥了。
石旷日在设计作品时是绝对不容人打扰的,但看他这么累,她实在很担心。
他连瞥她一眼的时间都没有,完全沉醉在自己的工作之中:她只好小心的放在一旁,尽量不打扰到他。
石旷日很重眠,熬夜的话他的心情会变得很不好,每当他在家时,她通常一早就会来到这间加盖的小房间。
她会买好早餐等着他睡醒,她好怕吵醒他,所以只能安安静静的坐在一旁看书、上网。
有时候石旷日醒了,吃完早餐,若是没工作,且他的心情好的话,他就会带着她一起出门,做些打撞球、泡PUB的户外活动,或是去找一群她不认识的人聊天。
其实她很讨厌那些地方,那里烟味很重,等她回家后,姊姊总是会对她问个不停,这让她很困扰——她不想老是欺骗姊姊。
而且那些场所她也没办法融入,常常只能呆坐在一旁:石旷日也不会陪她,就只是自顾自的和朋友聊天、喝酒。
但她又能如何?是她心甘情愿跟在他身后,石旷日有他自己的世界,就算她再无聊也不会有抱怨,谁教她是个十足的小女人。
而他若是心情不好,她更是会被他规定立刻回家,她所能做的就只是包袱款款,乖乖的打道回府。
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也从来没有喜欢过别人,对于男女之情更是懵懵懂懂,石旷日是她第一个喜欢上的人,当她一旦爱上,便是义无反顾,毫无道理的爱恋,对她而言,喜欢一个人是无法阻止,也无法用言语形容的。
她喜欢照顾石旷日的感觉,虽然他大她六岁,但他简直是个生活白痴,若是她一天没去找他,那他的房间肯定会乱成一团。